mite 发表于 28-5-2011 11:06:41

应该所有捐款人来投票

我觉得高不高NGO 谁做会员
应该所有捐款人 或者是有注册人来投票

这个事情议员投票还不够

就像3峡大坝一样 人大代表还不够。

个人看法

偶觉得NGO没有解决论坛没有内容 要被边缘化的困境

反而在错误的民主试验田的路子上越走越远

将来是几个人在这里YY了

谈不上一个信息论坛 没有内容 热衷搞缘木求鱼 怎么给大家更多帮助?

chubbycat 发表于 28-5-2011 11:37:31

:support: :classical:

我爱猫眯 发表于 28-5-2011 11:42:02

跟在捐款钻石奖章获得者肥猫后面沾沾光:P :P :P 蛮光荣滴:support: :support: :support:

Microhard 发表于 28-5-2011 12:36:40

我实在是搞不清楚为什么就寥寥几个人搞的NGO会对内容建设产生如此大的危害,谁能不能帮我解答一下?

青山 发表于 28-5-2011 13:04:03

mite,你要真想要捐款人投票,你就设计一套可操作投票程序,加入基本法,在议事院如果能通过,就可以。就像现在的基于议事院体系的选举体制和基本法,是当年zht基于当时的基本法表决通过的一样。

不然的话,FreeOZ现有的决策程序只有议事院是最终决定。你只在这里空喊,没有任何意义。

Ray和Wendy 发表于 28-5-2011 15:16:41

无论在大陆法系还是普通法系,出资名义大于出资效果,这是一条基本的法理。(老麦你阅历丰富,难道从来没有这个概念?)
例如你投资注册了一个公司,濒临破产。这时候我捐给你一大笔钱,帮你渡过难关,后来你赚了一大笔钱,是不是我可以分一点利润?显然不是,因为我的身份始终是捐款人。

如果你认为我们论坛情况特殊,是大家共同贡献的产物,那么首先请你把以前的ZHT,版主,议事院,财务志愿者,技术员,全部归入贡献者的行列,他们应该和捐款者享受同样的身份。

然后你可以提案,所有“贡献者”都有投票权,NGO这样的大事,要全体“贡献者“投票表决,那至少我对你的思路不存异议。

至于这个思路能否获得大多数通过,那就是未知数了,但我个人从操作性考虑,会对你的这个思路(即由”贡献者“全民公决)投反对票。

mite 发表于 28-5-2011 19:19:27

然后你可以提案,所有“贡献者”都有投票权,NGO这样的大事,要全体“贡献者“投票表决,那至少我对你的思路不存异议。

====》

好的。

diamond168 发表于 28-5-2011 21:56:20

这样还不够。
所以在论坛发分享贴的人、为论坛出谋划策的人,他们到底算享受了还是贡献了?
如果这些人算享受了,那所有志愿者难道没享受服务大众的过程?
如果这些人算贡献了,那也应该有投票权!

diamond168 发表于 28-5-2011 21:58:09

如果所有参与者都不算“贡献者”,那么这个论坛以后就领导们自娱自乐吧。

diamond168 发表于 28-5-2011 22:53:18

一些忠实网友在论坛所付出的感情与精力一定会超过某些议事员,如果只是一刀切将议事员定为认可的“贡献者”,无论如何都是不公正的。

所以说,衡量“贡献”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Ray和Wendy 发表于 28-5-2011 23:41:01

;P ;P ;P

mason00 发表于 28-5-2011 23:50:02

mite说的比做NGO还难

西皮二黄 发表于 28-5-2011 23:50:28

:tk_09 :tk_09 :tk_09 :tk_09 :tk_09 :tk_09 :tk_09 :tk_09 :tk_09

西皮二黄 发表于 28-5-2011 23:54:19

原帖由 mason00 于 28-5-2011 22:50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mite说的比做NGO还难
没关系
不过区区几百人而已

mason00 发表于 29-5-2011 01:32:57

mite我给你提个可能的实行建议吧,你看看行不:
1. 公告论坛网友freeoz开始实名制登记,非强制,自愿的
2. 实名制网友可以对论坛重大问题进行投票

我提这个想法只是觉得实名制在未来总是要做的一项工作,至少在NSW注册NGO也是需要提供成员名册的。现实的情况很复杂,也许只能限制为NSW的同学,跨地区成员加入还没研究过。所以我说mite提的这个,比NGO还难。

mite 发表于 29-5-2011 03:01:56

所以我说NGO有问题啊 呵呵:ppb_43

青山 发表于 29-5-2011 09:53:52

FreeOZ的组织成员不仅限于NSW州,而且章程中明确规定,出于制衡的考虑,出纳不能是NSW州居民。

原帖由 mason00 于 29-5-2011 00:32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提这个想法只是觉得实名制在未来总是要做的一项工作,至少在NSW注册NGO也是需要提供成员名册的。现实的情况很复杂,也许只能限制为NSW的同学,跨地区成员加入还没研究过。所以我说mite提的这个,比NGO还难。

flydragon132 发表于 29-5-2011 11:28:30


所以说最终 最难最关键的问题, 目前为止看不到什么方案 (包括 NGO 方案)能解决好以下的冲突:

既要有人最终说了算( 具体的归属权 ) , 与论坛 的”公共 拥有性“   , 无法在这两个点之间找到一个平衡。

要解决前者,就必然有权力圈的减小, 该减少谁的呢 ? 是一个问题。

像 土改一样,权力肯定要转移,肯定要代表 和被代表。

最关键 最关键的是,设计一条权力 传达的路线。 将不同的权力 等级 逐渐 归结到一部分具体的人身上。 这些要才能做正确的事情。

青山 发表于 29-5-2011 11:33:54

只有NGO方案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原帖由 flydragon132 于 29-5-2011 10:28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说最终 最难最关键的问题, 目前为止看不到什么方案 (包括 NGO 方案)能解决好以下的冲突:

既要有人最终说了算( 具体的归属权 ) , 与论坛 的”公共 拥有性“   , 无法在这两个点之间找到一个平衡。 ...

flydragon132 发表于 29-5-2011 11:40:10

原帖由 青山 于 29-5-2011 10:33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只有NGO方案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NGO 方案 ,对于 NGO 自己本身(NGO 形成之后的那一部分人) 是个好方案,但并不能等同于 FREEOZ用户 就可以实现平稳过渡。
问题是,在这一个转变过程中,那些人? 失去了什么?

哪些人, 得到 了什么?

青山 发表于 29-5-2011 11:47:56

NGO过度结束后,所有FreeOZ的网友,只要符合基本的要求(类似现在议事院大选的投票权门槛),都可以实名加入NGO,拥有平等的决策权。

如果一定要说有影响,NGO不过是把现在议事院大选中,用马甲投票的人过滤掉。保留下愿意实名参与的网友。作为一个投票决策系统,实名参与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

这里没有任何人得到了什么。只是把现有的决策机制,从一个私人之间的,基于信任和良心的不受法律保护的约定《FreeOZ基本法》,变成一个受法律保护,在政府部门备案的,《组织章程》。

原帖由 flydragon132 于 29-5-2011 10:40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NGO 方案 ,对于 NGO 自己本身(NGO 形成之后的那一部分人) 是个好方案,但并不能等同于 FREEOZ用户 就可以实现平稳过渡。
问题是,在这一个转变过程中,那些人? 失去了什么?

哪些人, 得到 了什么?

mason00 发表于 29-5-2011 11:50:35

所以目标是齐心协力如何做好ngo,而不是反对ngo。管理层如果对已经确定的方向都对外显示分歧,不保持一致,能做成什么?这个状态搞任何东西都没戏。

flydragon132 发表于 29-5-2011 12:07:13

原帖由 青山 于 29-5-2011 10:47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NGO过度结束后,所有FreeOZ的网友,只要符合基本的要求(类似现在议事院大选的投票权门槛),都可以实名加入NGO,拥有平等的决策权。

如果一定要说有影响,NGO不过是把现在议事院大选中,用马甲投票的人过滤掉。保 ...

那我们做一个简单的 假设的分析一下: 现在的 FREEOZ 的拥有有2 种,一种是大部分网友的名义 拥有 (因为 这是一个公共拥有的论坛 )这些人 包括

论坛所有的参与者,虽然概念比较虚,但基本上我们还是可以分分类的,
比如 论坛的注册 ID, 未注册的游客访问 就算了是吧,
注册ID里面排除掉 那些为了发临时垃圾信息而注册的临时ID,
然后还有排除掉那些虽然满足 注册 ID 这一条件,但长时间不活跃,可能他们自己都忘了这些ID (比如 3 年时间无登陆记录 )。
剩下的就是活跃用户,但这里有两个问题,
一个是 如何精确定义活跃用户,是3 年不登陆 还是2年不登陆,
另一个问题是 马甲的问题,马甲会影响实际的统计数量。
如果解决上上述问题,那就可以实际明确了 所有权。

flydragon132 发表于 29-5-2011 12:11:33

原帖由 mason00 于 29-5-2011 10:50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目标是齐心协力如何做好ngo,而不是反对ngo。管理层如果对已经确定的方向都对外显示分歧,不保持一致,能做成什么?这个状态搞任何东西都没戏。



质疑 是完善的一个过程。 这个道理不需要再讨论了吧。
如果你经常听 ABC 的国会辩论的话, 你就知道澳大利亚的 的官方决策也是这么一个过程,面对的考验要大的多。
所以 ” 议 “ 的时候,就是要保持高水平的 ”议“ ,而到 ‘决议”的阶段 ,再生成实际可行的行动计划。
当然这里面都是穿插进行的, 比如在 提 “议 ” 的时候 也要带有部分行动计划 的,不然大家无法 “议 ” ,也做不到多角度的 分析
很多大的计划,都有反复的过程,这就是民主机制的成本,这没办法。

flydragon132 发表于 29-5-2011 12:25:54

对 目前 论坛权力机构的质疑


对于 NGO 行动计划的讨论中, 有同学提到 为什么这么大的计划,由议事院这个小群体牵头做出的。
另外的同学回复就说是 议事院+ ZHT 是论坛目前的权力架构, 有权力 ,有责任这么做。

我曾经试过加入议事院 ,但后来发现并不如我以前想像一样,于是适时退出。
我想说说 我的看法, 那就是 目前的权力 架构,并不应该理解为一个完全授权的 权力架构 ,
就像是加拿大某一个省要独立,后来是做的全民公投。因为目前的权力架构,并不是具有完全意义的 权力代表。

说白一点,就是目前的议事院,不可能完全代表 “广大网友”的全部利益。 (无论 你基本法里面怎么写)
这个权力架构,只是目前一种临时的 解决方案而已。

而目前的这个权力架构,的能力, 有多少能力 ? 我可以这么讲,目前这个 所谓管理层的 能力 ,连众人的捐款都能搞丢,最基本的功能都不能保证,
那这个权力架构 可以做到 向NGO 方案转移 ?
目前的权力是空中楼阁, 权力并不是真正站在 “ 大众”的权力授于基础之上,而是由一小部分人自愿 结合,共同处理一些必要的整务而已。

所以论坛的前途, 与 做不做 NGO 并无关系, 而是

1.精确归属权的问题,
2. 权力 (授权)传达的问题 (如果将拥有权,传达到执行权 )
3.第三级的问题 才是如何做好论坛 等等一马子事情, 这个目标是由前两个问题所产生的 精确的 “议员”   来提出 “议 ” 并且“决议 ”后,由具体的执行团队去实现的。


青山 发表于 29-5-2011 12:26:43

质疑是可以的,但是对于已经根据基本法通过的正式决议.作为管理团队成员,不应公开质疑.这是目前基本法中的规定.

而且讽刺的是,这个规定是由mite,在我反对的情况下,提案表决通过的。

原帖由 flydragon132 于 29-5-2011 11:11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质疑 是完善的一个过程。 这个道理不需要再讨论了吧。
如果你经常听 ABC 的国会辩论的话, 你就知道澳大利亚的 的官方决策也是这么一个过程,面对的考验要大的多。
所以 ” 议 “ 的时候,就是要保持高水平 ...

青山 发表于 29-5-2011 12:29:48

你这话就自相矛盾。

NGO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精确归属权的问题。要把FreeOZ大家所有的约定,纳入法律保护的范畴。

权力受权的问题,当网友们都以实名加入NGO之后,权利授权的问题,将以法律保护的,NGO内部选举的形式实现。

如何搞好论坛,这个并不是NGO目前这个阶段要讨论的问题,这是另一个层面的管理问题。

你说的3条,至少有两条都是直接跟NGO注册相关的。

原帖由 flydragon132 于 29-5-2011 11:25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论坛的前途, 与 做不做 NGO 并无关系, 而是

1.精确归属权的问题,
2. 权力 (授权)传达的问题 (如果将拥有权,传达到执行权 )
3.第三级的问题 才是如何做好论坛 等等一马子事情, 这个目标是由前两个问题所产生的 精确的 “议员”   来提出 “议 ” 并且“决议 ”后,由具体的执行团队去实现的。

青山 发表于 29-5-2011 12:30:45

而且很具讽刺意味的是,不少在这里指责议事院代表权的人,都是主张私有化或者承包的人。

flydragon132 发表于 29-5-2011 12:39:34

原帖由 青山 于 29-5-2011 11:30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而且很具讽刺意味的是,不少在这里指责议事院代表权的人,都是主张私有化或者承包的人。


你知道这个论坛 尤其是 家园建设版块最 讽刺的事情是什么么?

就是由某一个或几个 ID 掌握了话语权,实际上控制了讨论的内容与方向, 这种情形,
也是我为什么担心如果 论坛的实际权力得不到 正确合理的授权,权力被劫持和滥用的可能性更大。

青山 发表于 29-5-2011 12:42:20

你这话有何依据?议事院每个人投票都根据自己的思考。

议事院经过公开公正的大选产生。还有什么比这更有代表权?

难道你的观点比选举产生的议事院更有代表权?

原帖由 flydragon132 于 29-5-2011 11:39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知道这个论坛 尤其是 家园建设版块最 讽刺的事情是什么么?

就是由某一个或几个 ID 掌握了话语权,实际上控制了讨论的内容与方向, 这种情形,
也是我为什么担心如果 论坛的实际权力得不到 正确合理的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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