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叔 发表于 24-3-2010 20:28:09

投诉U版不能公正执法

1) ubuntuhk 威望 +1 违规内容 24-3-2010 18:26
http://www.freeoz.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720523&ptid=884076

2) ubuntuhk 威望 +1 违规内容 24-3-2010 18:26
http://www.freeoz.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720551&ptid=884076

3) ubuntuhk 威望 +1 整理帖子,请理解! 24-3-2010 18:27
http://www.freeoz.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720570&ptid=884076

4) ubuntuhk 威望 +1 整理帖子,请理解! 24-3-2010 18:39
http://www.freeoz.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720607&ptid=884076

5) ubuntuhk 威望 +1 整理帖子,请理解。给个面子,大家都消停一 ... 24-3-2010 18:59
http://www.freeoz.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720619&ptid=884076

6) ubuntuhk 威望 +1 整理帖子,请理解。给个面子,大家都消停一 ... 24-3-2010 18:59
http://www.freeoz.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720667&ptid=884076

7) ubuntuhk 威望 +1 整理帖子,请理解。给个面子,大家都消停一 ... 24-3-2010 18:59
http://www.freeoz.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720683&ptid=884076

8) ubuntuhk 威望 +1 stop, please. 24-3-2010 19:03
http://www.freeoz.org/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2720710&ptid=884076

从“违规”到“整理”,再到“给个面子”,最后到“please”..............:L

我认为,U版在此次一连串事件中,忙于应付众多问责,承担着相当的压力,其公正和冷静处理论坛事务的能力有所下降。

想对U版说:你好话说尽,充当和事佬试图调和各方,非但不能化解矛盾,反而会破坏管理者中立、公正的形象。

我要求:公布以上违规言论,对牵涉的ID,严格按照论坛法规进行处理。

liwus 发表于 24-3-2010 20:30:41

又有热闹看了。。。;P ;P ;P

ubuntuhk 发表于 24-3-2010 20:31:59

刘叔投诉我不怕,他是讲理的:good

不过我回避,你就耐心一点,等其他管理团队成员来给你答复:lol :lol

西皮二黄 发表于 24-3-2010 20:32:26

可怜的UB

y2kgo 发表于 24-3-2010 20:34:46

哦,又有热闹看
赶快搬小凳子占位置
省得一会又被锁了~
刘叔挖的坑就是质量的保证
:yct_24

青山 发表于 24-3-2010 20:35:26

貌似这都是规则允许的,版主自己掌控范围内的行为。投诉什么呢?

刘叔 发表于 24-3-2010 20:38:08

回复 #3 ubuntuhk 的帖子

.
老实点,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P

刘叔 发表于 24-3-2010 20:47:40

回复 #6 青山 的帖子

.
执法不公,包庇纵容!

为了论坛眼下一时的和谐,埋藏了未来祸害的种子,简直太过分了!:@

著名的伊索寓言里有主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偷窃的少年犯被当场捉住,犯缚了双手,被牵到刽子手那里。疼爱孩子的母亲跟在后面,捶胸恸哭。儿子回转身来,说要对她说句心里话。母亲走近去,想不到却被儿子一口把耳朵咬了下来。母亲骂儿子大不孝,犯了罪还不够,又把母亲的耳朵咬下来。那少年犯说:“假如我初次犯偷了同学的写字板拿去给你的时候,你打了我,那我何至于胆子越来越大,被牵去处死呢!”

这个故事所讲的道理,现代管理学中有专门的论述,是关于领导的艺术。(预知详情,请听下回分解)

男咕噜 发表于 24-3-2010 20:56:28


快点亮

ubuntuhk 发表于 24-3-2010 20:59:29

回复 #8 刘叔 的帖子

这个罪名太大了,我得辩解一下,否则我得成了祸害FreeOZ的罪魁祸首:L :L

现在我只要是看到够格判定为人身攻击的帖子,我都会尽快处理,避免事态恶化。

但是不够格人身攻击的挑衅帖,我会尽量屏蔽,同时对双方多做沟通(比如通过PM),希望双方停止互相挑衅,如果多次劝解无效的,我会警告。

暂时看来,劝解还算有效,但我保留警告继续挑衅者的可能性。

klux 发表于 24-3-2010 21:01:48

刘叔也来了啊
刚才咕噜还惦记你的词典呢:lol :lol

michaelchin 发表于 24-3-2010 21:22:16

到底是啥呀?

terrygogo 发表于 24-3-2010 21:33:18

UB好可怜。大家都不容易,不过是网上娱乐的事情,笑笑闹闹就过去了吧。

xblues 发表于 24-3-2010 21:34:19

兜兜里有糖 发表于 24-3-2010 21:40:03

没大看明白,刘叔针对的。。。是哪个ID呀?

terrygogo 发表于 24-3-2010 21:45:19

感觉UB是个好人。不愿意伤大家面子。

建议UB家领导出马,从此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看你们这帮网上小混混谁还敢掀起滔天大浪。:lol :lol

刘叔 发表于 24-3-2010 22:58:32

原帖由 兜兜里有糖 于 24-3-2010 20:40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没大看明白,刘叔针对的。。。是哪个ID呀?
非也非也,我并非针对某个具体的ID

你看看我列出来,U版的八次连续操作,是不是越看越:L ?

我就要求秉公执法,不要和谐劝架。

兜兜里有糖 发表于 24-3-2010 23:54:07

回复 #17 刘叔 的帖子

昂。。。
兜兜没开出来U版有啥不对头的。。。
我也不是否定你呀,我就是没看懂
我头晕了
飘走飘走。。。

chubbycat 发表于 25-3-2010 00:49:00

可怜的UB :'(

Hardthinking 发表于 25-3-2010 01:18:10

管理者不能依靠恩德来博取民心。无论是清官还是贪官,我个人都会保持警惕。:)

Hardthinking 发表于 25-3-2010 01:19:02

上面是从制度角度来看

mite 发表于 25-3-2010 02:26:43

论坛就像沙龙 俱乐部

不是法院, 公司

这个道理大家要明白

UB不是老板 不是董事长 是论坛的版主之一

Hardthinking 发表于 25-3-2010 02:49:50

从功能还原角度来看,版主具有封杀大权,因此即便是俱乐部沙龙版主也起到了导向作用。或许应该谈谈FreeOZ的文化是如何的,怎么与其他文化区分开来?这个我一直比较糊涂。

青山 发表于 25-3-2010 07:42:44

不是文化有什么差异,而是体制有根本性的差异。FreeOZ的管理团队是选举产生。你如果能得到多数同学的信任,下届大选你就可以进入议事院。作为议事员可以参选zht,在zht参选报名人数不足的情况下,议事员也会轮值zht。现在就是3名正式zht,两名议事员轮值的zht。

原帖由 Hardthinking 于 25-3-2010 02:49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从功能还原角度来看,版主具有封杀大权,因此即便是俱乐部沙龙版主也起到了导向作用。或许应该谈谈FreeOZ的文化是如何的,怎么与其他文化区分开来?这个我一直比较糊涂。

刘叔 发表于 25-3-2010 21:02:31

呵呵,看到U版扬言要发飙,一乐 ;P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5-3-2010 19:1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最近好多同学反应FreeOZ的管理团队太软,还特别提及UB。

在此,UB要声明一下,现在开始,UB要用尽手里的版主权利,对任何人身攻击言论严格执法,只要发现人身攻击言论,不管谁先谁后,一律警告处理。(第三次警告 ...

又想到,我这帖子其实应该投诉的,是整个管理团队。

1) 相关规定灵活度太大,主观管理成分较重,受处罚不服没受处罚的,直接导致了开骂、处罚后,产生大规模的投诉及辩论活动;

2) 没有对U版进行有效的团队支持,老丐除外,青山只参加辩论算是看热闹的。U版在家园板块以外执法,ZHT也可以,但是没人出手;

3) 缺乏应对群众性事件的措施,所有的投诉还是靠投票来决定,非常时候当有非常之手段,低效率的民主,是战火蔓延的原因之一;

NEWGAY 发表于 25-3-2010 21:05:56

回复 #25 刘叔 的帖子

除非有暴乱能让大多数议事员悍然投票,将权利下发给个人才可以:lol :lol :lol :lol

格美 发表于 25-3-2010 21:37:26

这次吵架太复杂了,恁没搞清楚 :'( :'( :'(

还是到刘叔的帖子来坐坐 。

terrygogo 发表于 25-3-2010 21:42:25

原帖由 格美 于 25-3-2010 21:3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次吵架太复杂了,恁没搞清楚 :'( :'( :'(

还是到刘叔的帖子来坐坐 。

别说你没有弄清楚,我一直围观都完全糊涂了。

开始A和B吵,然后A又和C吵,然后C又和D吵,后来D又和A吵。接着E,F,G,H。。。都加进来吵。
我本来还尝试着画点线路图,后来发现,妈呀,我画的就是一团乱麻啊。

格美 发表于 25-3-2010 21:48:21

逗了一圈,搞清楚一点, U 版 快体力不支啦 :lol

笑傲江湖 发表于 25-3-2010 21: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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