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深圳电视台报道彩虹先生大赛是骗局
来源:新浪博客 发布者:boysky浏览2992次 【共5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0年1月19日 09:44
在彩虹先生大赛被叫停之后,媒体不仅关注到警方的出现,也因主办方未与媒体直接解释出现“彩虹先生大赛是骗局”的报道。为此,阳光地带编辑发现在本次大赛的官方网站上,主办方已经发布最新消息,解释到:中国彩虹先生比赛不是骗局,我们也没有“失踪”。退款事宜已经启动。
http://www.iboysky.com/attachments/2010/01/333544_201001191000281AYm7.jpg关于“负责人失踪”“大赛被疑是骗局”之说法
今天在网上看到深圳电视台关于中国彩虹大赛被叫停的午间新闻的视频报道,最后抛出了一个“主办方失踪,有人怀疑该赛事原本就是一个骗局。”新闻的任务是传达事实,如当天现场有人提出如此质疑,这样的报道自然无可厚非。
但是,“大城小同”并没有拉到多少赞助,组织者自掏腰包加上朋友的资助,也不到5万元。好在兰会所提供了免费场地,活动才得以举行,经费不足给比赛带来了诸多限制。聪明人只要用膝盖想一想,骗钱的可能性就完全可以排除。人们不禁要问:“骗局?骗的是什么?”
而且,许多认识主办方负责人的人都看到,整个晚上,主办方负责人之一的Ben Zhang都在兰会所入口附近的廊厅内与前来叫停的警方对话,直至所有媒体及观众散场。从未失踪超过100米(笑)。
而作为国内主要卫视媒体之一的深圳电视台竟将这种嬉皮的网络猜测作为新闻内容播出,有同样举动的还有新民网等媒体,在此就不一一例举……当然也有许多国内媒体如外媒一样,对此做出了专业的事实报道,但由此仍可见国内某些媒体还太过幼稚,缺乏新闻道德和专业的素质。失望啊。
另外,还有两个问题或许值得思考:
1.新华社曾正面报道的赛事,却在当天被朝阳警方叫停?
作为中国第一届同性恋选大赛和世界同性恋选美大赛的一部分,中国彩虹先生大赛曾在赛前被多家媒体以正面姿态报道,其中,众所周知的政府媒体新华社更曾以两千字篇幅对该赛事做出正面报道,并称这是中国同性恋获得社会认可所迈出的一小步。此外,中国日报英文版也曾对该赛事做出正面报道。
而一切看似顺利的赛事却在开赛前一小时被朝阳警方叫停。理由是,作为集会活动,本次大赛并未根据正常流程进行申请。即使这样的理由无可厚非,但是就当天现场有几十家海
外媒体争先恐后地准备报道这一中国史无前例的同志盛会的情势而言,这样无疑又给外媒双手奉上们一次以“人权问题”为话题炒作新闻的绝好机会。
这便让我们不禁要试问警方与政府对外宣传部门之间是真正的沟通合作关系么?
2.叫停的理由是否有法律依据?
大赛当天,朝阳警方以“集会”未依法提出申请为由叫停赛事,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二条中对“集会”、“游行”、“示威”的定义如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均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本法所称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本法所称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文娱、体育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传统的民间习俗活动,不适用本法。
法律中明文规定,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而当天的大赛现场位于双子座大厦的四楼,并非“露天”,且大赛内容为选美表演活动,似乎并不适用于“发表意见、表达意愿”这一定义。
反过来,该赛貌似更应归类于“文娱”活动,即不适用本法的例外范畴内。
那么,这不禁让人要心生猜测,警方叫停是否另有理由呢,或是另有来自其他部门的压力?
我们提倡守法,但也希望有一个完全透明的法制环境来维护守法公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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