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州担保,是否主、副申请中任何一人在担保州住满两年,就算两人同时满足要求?
南澳176州政府担保已经准签,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是否主申请、副申请其中任何一人在担保州住满两年,就算两人同时满足Commitment to live in South Australia?
还是只有主申请而不是副申请住满两年,才可以算作两人都满足两年居住要求?
或者更严格,两个人要分别住满两年,才能各自满足要求?
有哪位前辈知道具体规定或有实际经验,或者知道哪里可以查到官方说明,出来分享一下吧:) :) :) :tk_16 :tk_16 :tk_16 主副皆可。。 多谢老霍出面答疑啊!你的意思是,主申请、副申请,随便哪一个人在担保州住满两年,就算两个人都满足了居住两年的要求吗? 同问!!! 我的理解是主申请. 州担保的是有技能,且本州需要的担保人,不是担保人的配偶.
担保州的的两年四次调查也是发给担保人的.
忘了一条就是,申请的Declaration上签有被担保人的签名,同意呆两年的哦!
[ 本帖最后由 richardzha 于 1-6-2010 09:36 编辑 ] 主申请、副申请,随便哪一个人在担保州住满两年,就算两个人都满足了居住两年的要求吗?——这个LZ理解有误,应该是两个人谁待满两年谁满足居住两年的要求 满足居住两年的条件的人申请RPV或者入籍都没有问题 不过另外一个人 只要能证明你们两个是同居或者婚姻关系 你能给移民局解释清楚为啥在不同的州 移民局认可的话应该也没问题的 等更多的答案~~~ 说的太复杂了,能给个简单的答案么? 同问答案!!
:handshake :) 各位 这个现在有答案了吗
Thanks 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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