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Lisa版主工作中的方式方法问题
熟归熟,咱一样投诉。否则我就不是刘叔了。;P【事实描述】
1) 在“打倒刘淑”一帖中,我于8/19发表了牵涉Lisa头像的帖子(#72);
2) Lisa在8/20编辑了我的帖子,删掉了自己头像的图片,留下了“lisa2008 威望 +20 给你吃药啊~ 20-8-2009 06:18 ”的点评;
3) 我于8/20上午发帖“现在还算不上投诉,请Lisa版主出来答疑解惑”,与Lisa进行了沟通,Lisa认为我的帖子是“一种人身攻击特别是对女士”,我对此表示理解;
4) Lisa还提到“我目前还没有打算投诉你。因为我和你比较熟,给你发的短信是希望你能私下里给我解释一下这个比较过分的玩笑”。
打倒刘淑女 ===》 http://www.freeoz.org/forum/viewthread.php?tid=853900&page=3#pid2230244
现在还算不上投诉,请Lisa版主出来答疑解惑 ===》 http://www.freeoz.org/forum/thread-855490-1-1.html
【投诉理由】
1) Lisa作为一名版主,行使管理权过于简单粗暴。首先编辑前未进行沟通,其次编辑后未给出理由,最后的那句点评+通知,也是比较让人难以接受的;
2) Lisa未能将自己运动员和裁判的角色划分清楚。她的编辑操作,是以一个叫“不高兴”的运动员的头脑,行使“没头脑”裁判的权利来完成的;
3) 作为一名版主,Lisa未能尽职尽责的将自己认为该投诉的事情进行投诉,仅仅因为和当事者“比较熟”。我完全有理由推论她会在其它地方徇私;
【投诉要求】
1) 我首先向Lisa女士道歉,我开的玩笑让您不高兴了,对不起;
2) Lisa简单粗暴编辑我的帖子,与《版主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五条的精神相违背,我要求道歉;
3) Lisa提过我犯的错误该被投诉,为了论坛的健康发展,为了我的茁壮成长,希望您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我投诉,或者对我处理。我将绝对尊重您的决定;
4) 呼吁管理层重视这种既做裁判又做运动员的现象。
回复 #1 liuhuey 的帖子
还不睡啊?:yct_48回复 #1 liuhuey 的帖子
希望相关人员在编辑我发表在“家园建设”版块帖子的时候,至少留下姓名、时间、理由。某位大侠编辑了我“现在还算不上投诉,请Lisa版主出来答疑解惑”的帖子,您是何方神圣啊?
回复 #3 liuhuey 的帖子
那么健忘?不是已经通知你是技术员ritz删的吗?:yct_41回复 #4 stellahie 的帖子
你是事后通知,而且还是转达的。我要那位大侠出来直接面对面说话。
请问,根据“家园建设”版块的版规哪一条,您可以编辑修改我的帖子?
撕帖啦跟我说明白的是,“我已经告大家正在问你的意见,不知为何ritz动手删了。”
技术员大人,请您解释一下吧。 以上几个帖子,有说话用词比较生硬的地方,向几位道歉,Lisa,stellahie,ritz。
各位如果认为我是小题大做、疯言疯语,大可不必理我,放个两三天我也许自己申请删掉这个帖子。
还是有人明白我在讲什么的。 我嘛你倒是不用和我道歉:yct_32
去睡吧,明天再给你解释。:yct_29 NEWGAY不要出来劝我别生气
U版 不要出来夸我很认真
coredump发言之前先看看自己以前说过的话 http://www.freeoz.org/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小晞 不要拉我做这个官那个官
我已经是最大的官,言官。
我将监督各位版主、猪头,只希望大家记得自己的职责、遵守相关的规定,言行一致,知行合一。
回复 #8 liuhuey 的帖子
和你说了N次了,话题主持人不是官!:yct_59投诉你没把我的话听进去 :yct_26
回复 #8 liuhuey 的帖子
内部讨论过后会给你一个交待的 :yct_14 投诉Lisa版主工作中的方式方法问题熟归熟,咱一样投诉。否则我就不是刘叔了。
【事实描述】
1) 在“打倒刘淑”一帖中,我于8/19发表了牵涉Lisa头像的帖子(#72);
2) Lisa在8/20编辑了我的帖子,删掉了自己头像的图片,留下了“lisa2008 威望 +20 给你吃药啊~ 20-8-2009 06:18 ”的点评;
3) 我于8/20上午发帖“现在还算不上投诉,请Lisa版主出来答疑解惑”,与Lisa进行了沟通,Lisa认为我的帖子是“一种人身攻击特别是对女士”,我对此表示理解;
4) Lisa还提到“我目前还没有打算投诉你。因为我和你比较熟,给你发的短信是希望你能私下里给我解释一下这个比较过分的玩笑”。
打倒刘淑女 ===》 http://www.freeoz.org/forum/view ... p;page=3#pid2230244
现在还算不上投诉,请Lisa版主出来答疑解惑 ===》 http://www.freeoz.org/forum/thread-855490-1-1.html
【投诉理由】
1) Lisa作为一名版主,行使管理权过于简单粗暴。首先编辑前未进行沟通,其次编辑后未给出理由,最后的那句点评+通知,也是比较让人难以接受的;
2) Lisa未能将自己运动员和裁判的角色划分清楚。她的编辑操作,是以一个叫“不高兴”的运动员的头脑,行使“没头脑”裁判的权利来完成的;
3) 作为一名版主,Lisa未能尽职尽责的将自己认为该投诉的事情进行投诉,仅仅因为和当事者“比较熟”。我完全有理由推论她会在其它地方徇私;
【投诉要求】
1) 我首先向Lisa女士道歉,我开的玩笑让您不高兴了,对不起;
2) Lisa简单粗暴编辑我的帖子,与《版主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五条的精神相违背,我要求道歉;
3) Lisa提过我犯的错误该被投诉,为了论坛的健康发展,为了我的茁壮成长,希望您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我投诉,或者对我处理。我将绝对尊重您的决定;
4) 呼吁管理层重视这种既做裁判又做运动员的现象。
看来我最近在家园的人气很旺啊
先解释一下我对进过的看法
【1】 在“打倒刘淑”一帖中,我于8/19发表了牵涉Lisa头像的帖子(#72);
在这个帖子里面,把两幅不相关的画(其中第二幅是我的id头像)放在一起的方式,我认为是一种对女士的人身攻击
【2】Lisa在8/20编辑了我的帖子,删掉了自己头像的图片,留下了“lisa2008 威望 +20 Lisa在8/20编辑了我的帖子,删掉了自己头像的图片,留下了“lisa2008 威望 +20 给你吃药啊~ 20-8-2009 06:18 ”的点评;
20-8-2009 06:18 ”的点评;
因为这个帖子发在“谈天说地”,里面的水友开玩笑是常事,有的玩笑稍微过分,完全够得上人身攻击,但只要被开玩笑一方不介意,也就无所谓了。不是每一个人身攻击的玩笑都以某一方投诉而告终的。但是这个“度”的把握,是个两厢情愿的事情。因为这个玩笑liuhuey是和我开的,我也经常和他开玩笑,但这个玩笑我确实认为已经构成人身攻击了,所以按版主的权利我进行了编辑,同时为通知liuhuey发了短信。“lisa2008 威望 +20 给你吃药啊~ ”。但是因为我作为当事人(不是版主的身份),对于能否接受这个过分的玩笑,以及是否有必要上升到投诉(毕竟是容易伤人,而且过于牵扯精力的事情,我的确也没心思一直陪着exercise),我同时作为一个普通id 有权按自己的方式处理。所以我发的短信是想1.表明他这个玩笑过分,属于有问题,所以我编辑了。2 他应该来向我要药 (别笑,liuhuey智商够高,能理解的),与我沟通.北京人常说,有病吃药,所以我认为他这个玩笑有病,需要吃药。
【3】 Lisa提过我犯的错误该被投诉,为了论坛的健康发展,为了我的茁壮成长,希望您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我投诉,或者对我处理。我将绝对尊重您的决定;
我已经对该投诉在该贴里面回复如下:“坦率讲liuhuey同学,你的这个玩笑我的确不喜欢,这两个图的位置搭配起来很不nice,因此我确实接受不了。我自认为是一种人身攻击特别是对女士,虽然可能你的出发点不一定是恶意的。尽管如此,我目前还没有打算投诉你。因为我和你比较熟,给你发的短信是希望你能私下里给我解释一下这个比较过分的玩笑。”
【4】Lisa还提到“我目前还没有打算投诉你。因为我和你比较熟,给你发的短信是希望你能私下里给我解释一下这个比较过分的玩笑”。
这个原因在【2】里面已经解释过了
对于【投诉要求】
1) 我首先向Lisa女士道歉,我开的玩笑让您不高兴了,对不起;
这个道歉我先不接受,我还在认真考虑是否需要投诉你这个人身攻击,如果说私下沟通打不成一致,或者无法彻底解决与这件事相关的问题。这个过分的玩笑只有两种解决方法,公了或者私了。公事公办,肯定牵扯时间,精力,还可能伤害某些相关的人。版主主要职责是管理论坛,而不应该是一天到晚疲于应付投诉。况且版主都是利用个人时间在义务为论坛服务,如果过多地把精力放在在一些无谓的事情上我认为是一种对版主义务的误读。
2) Lisa简单粗暴编辑我的帖子,与《版主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五条的精神相违背,我要求道歉;
我没有简单粗暴地编辑,只是删去了不雅的部分。我已经发PM通知你了,我不会为此道歉。
3) Lisa提过我犯的错误该被投诉,为了论坛的健康发展,为了我的茁壮成长,希望您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我投诉,或者对我处理。我将绝对尊重您的决定;
谢谢提醒,在考虑
4) 呼吁管理层重视这种既做裁判又做运动员的现象。
这是版主也作为普通id拥有的权利。 声明一点,我对于这种过于牵扯精力的反复解释持反对态度。我的解释,如后面无特别必要,就到此为止吧 写过的帖子编辑不了了,在这里补充吧。上面11#
1) 我首先向Lisa女士道歉,我开的玩笑让您不高兴了,对不起;
这个道歉我先不接受,我还在认真考虑是否需要投诉你这个人身攻击,如果说私下沟通打不成一致,或者无法彻底解决与这件事相关的问题。这个过分的玩笑只有两种解决方法,公了或者私了。公事公办,肯定牵扯时间,精力,还可能伤害某些相关的人。版主主要职责是管理论坛,而不应该是一天到晚疲于应付投诉。况且版主都是利用个人时间在义务为论坛服务,如果过多地把精力放在在一些无谓的事情上我认为是一种对版主义务的误读。
因此,我才在发生这件事的一开始直到目前,一直在争取与你私下达成一致,而且不再这个问题上继续引申了,太牵扯精力。
原帖由 lisa2008 于 21-8-2009 08:1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声明一点,我对于这种过于牵扯精力的反复解释持反对态度。我的解释,如后面无特别必要,就到此为止吧
积极主动面对网友的投诉是对管理人员的一项基本要求
然而出于对一位女士的尊重,我理解您的态度,赞成您的选择
也请您尊重我的选择:我将坚持投诉您。 :o :o :o 原帖由 stellahie 于 21-8-2009 01:23 发表 http://www.freeoz.org/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内部讨论过后会给你一个交待的 :yct_14
谢谢小溪。
能不能请问一下,提交管理层讨论是否有答复时间的规定,比如说多少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决?
据我所知,天朝的《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就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咱FREEOZ不能比天朝更差了吧?
相关链接 ===》 http://baike.baidu.com/view/136644.htm 原帖由 liuhuey 于 21-8-2009 01:58 发表 http://www.freeoz.org/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1) 我首先向Lisa女士道歉,我开的玩笑让您不高兴了,对不起;
2) Lisa简单粗暴编辑我的帖子,与《版主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五条的精神相违背,我要求道歉;
3) Lisa提过我犯的错误该被投诉,为了论坛的健康发展,为了我的茁壮成长,希望您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我投诉,或者对我处理。我将绝对尊重您的决定;
4) 呼吁管理层重视这种既做裁判又做运动员的现象。
1和3貌似是你对自己的要求吧? 要不你先把这2点单独拿出来投诉自己一把,否则让人觉得逻辑上颠三倒四,有损刘叔的形象
4是个呼吁,算不上投诉,而且对此ZHT早有解释,家园版有相关判决案例在先,请自行翻阅。
那么只剩下2了,ZHT会很快给你答复。
回复 #17 coredump 的帖子
俺没形象的,早就不要了 ;P写一块就写一块吧,明白人看明白事
第三点的确是对Lisa的要求,不投诉我我都浑身不舒服,真的。 刘叔,好心你换个词啦,suggestion. advice都好,为什么一上来就一定要complain呢。我和移民局发函询问也是先inquiry再suggestion的。
回复 #19 熊猫阿三 的帖子
谢谢指点啦俺也是第一次投诉女版主呢
下次一定注意
下次我要最深情的凝望着对方,再用最温柔的声音说出那三个字:“投诉你!”
;P ;P ;P :yct_45 真热闹。。。 :Q :@ :P
回复 #22 mite 的帖子
;P ;P ;P 自嘲一下,本周投诉关键词::yct_24No. 1 LISA :yct_54
No.2 女 :yct_54
No. 3 版主 :yct_54
No. 4 谈天说地:yct_54
:yct_62 :yct_62 :yct_62
回复 #24 lisa2008 的帖子
你绝对赢了~~~ :yct_83 :yct_81 :yct_81 :yct_81:yct_83 :yct_83 :yct_83
回复 #26 lisa2008 的帖子
:good :good :good回复 #27 liuhuey 的帖子
:yct_82 :yct_82 :yct_82回复 #24 lisa2008 的帖子
刘叔是不是你请来的托啊?:lol :lol :lol Lisa最近很红啊!有一点同意楼上的看法哦!
:lol :lol :lol :lol :lol
投诉可爱的Lisa
我都于心不忍呢!
谁会这样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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