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当地的别样婚俗
可能我们对于在澳大利亚生活习俗的了解不是很多,但是当你留学到这里在澳洲生活你就会发现有很多的反常的现象在这里却被视为正常,比如同居问题,这居然也算是婚姻的一种。
在澳大利亚生活填写履历表时婚姻状况一栏常设五个选项:单身(SINGLE),已婚(MARRIED),离婚(DIVORCED),分居(SEPARATED),同居(DEFACTO),最后一项为同居或译为事实婚姻。英语又称LIVING TOGETHER. DEFACTO 源于拉丁语,意为虽不合法但已经既成事实。事实婚姻是澳大利亚婚俗中最引人注目的现象。既然可以作为某种婚姻状况郑重其事地填入政府印发的表格里,说明这种婚姻形式在澳大利亚是合法的,实际上正是如此。事实婚姻完全由配偶双方作主,无需履行任何法律程序或举行婚礼。配偶(SPOUSE)双方互称恋人、爱人、情人或相好(PARTNER,LOVER,OTHER HALF,BETTER HALF,STEADY,BOY FRIEND,GIRL FRIEND),根据不同的场合的需要或对此关系的不同看法而定。
澳大利亚留学生了解到,大部分同居者双方共同承担生活费用,包括房租、电费、煤气费、电话费、伙食费及子女抚养费等。在澳洲生活经济上各自处于完全独立地位。生活中形形色色的问题全靠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协商或谅解来解决。不同于法定夫妻有时顾及法律和义务的制约。如墨尔本某大酒店的经理与其恋人同居近20年并有一子。感情是他们生活在一起的唯一纽带。20年来相亲相爱始终像初识时那种感觉。关键在于结合后两人仍注意各自的仪表形象、检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不断在精神世界完善自己(WORK FOR ACCOMPLISHMETNS)。
他们认为随着年龄的增长双方虽仍需要对方的外在美,但似乎更注重对方不断丰富和升华的内心世界。
本文由澳洲EducationRen教育网整理(educationren.com) 其实是懒得结婚,这里办婚礼都是自己掏钱请大家来观礼然后请大家吃饭,大家都不送礼的,一般婚礼的规格就是上万起,太不划算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