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普及之五:187必须为雇主工作2年,而186不需要
本帖最后由 迷途未远 于 2-5-2015 12:25 编辑不久前有人发私信问我雇主担保186是否会被取消。如果是花钱造假的雇主担保,被人告发了,取消签证那是杆杆的,无论有没有干满2年,就算入了籍也可以取消。当然,取消国籍十分罕见,具体可参考我的原创文章:《普及帖之四:小孩出生如何移民入籍,及国籍法对入籍时间的规定及国籍的取消》:http://freeoz.org/ibbs/thread-1180798-1-1.html,第11个问题。
但是如果是真实的雇主的话,186,187是否可以不干满2年就走人?
答案是:186可以走人,但是187不可以。
首先,大家其实可以从移民局官网得到答案,在移民局网站关于186的描述,如果离职了,并没有会取消,但是,187在移民局官网上,则清楚的写明了有可能会取消。
186的请看:http://www.immi.gov.au/Visas/Pages/186.aspx
187的请看:http://www.immi.gov.au/Visas/Pages/187.aspx
分别打开后,请看“Visa holders”那块的“Your obligations”,就会发现两者的不同。
当然,如果是造假买的没有真实工作的还自己花钱打税的雇主担保,就跟有没有干满2年没有关系,基本上民不告,官不究;但民若告,那就呵呵了,干满多少年也会被取消。
那么移民法是否写得跟移民局官网一样呢?确实如此,以下是证据:
如上,根据移民法,有两种情况会被取消187,一是未在指定日期内开始雇佣关系,二是没有干满2年,且这两种情况都是因为187持有人没有做出真正的努力去开始或维持雇佣关系。移民法里只对187(regional sponsored employment visas)做出了如上限制,而186并没有相关的限制条款。
话说,大部分雇主担保都是花钱买的自己打税交养老金的。这种造假的雇主担保,基本上就是人家砧板上的肉,怎么剁都行。即便根据移民法186可以走人,也会因为造假而被雇主或中介纠缠而难以脱身。
★★★★★迷途未远原创签证普及系列文章列表★★★★★:
签证普及之一:澳洲移民监可以一人坐监全家续签 http://freeoz.org/ibbs/thread-117745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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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普及之三:489副申可做为887主申,且887副申无两年居住时间要求 http://freeoz.org/ibbs/thread-1179306-1-1.html
签证普及之四:小孩出生如何移民入籍,入籍时间的规定及国籍的取消:http://freeoz.org/ibbs/thread-1180798-1-1.html
签证普及之五:187必须为雇主工作2年,而186不需要:http://freeoz.org/ibbs/thread-1180800-1-1.html
签证普及之六:学位加分可与职业评估完全不相关:http://freeoz.org/ibbs/thread-1183702-1-1.html
签证普及之七:再论155以及移民监的问题:http://freeoz.org/ibbs/thread-1187612-1-1.html
签证普及之八:短登当天即可开始计算入籍时间:http://freeoz.org/ibbs/thread-1187637-1-1.html
签证普及之九:配偶即使不在申请里,仍必须体检:http://freeoz.org/ibbs/thread-1193411-1-1.html :good:good:good 非常赞同最后一段话 原来雇主担保大部分的都是自己打税交养老啊。。。我还是太天真了。。。 :loveliness:太感谢了!这个帖子对我们想走186出去的人很受用!楼主辛苦~~ 本帖最后由 mydream190 于 11-4-2015 18:49 编辑
。。。。。。。。。。 感觉雇主担保就是政府和中介合作赚移民的钱而已。
从职业来看,大部分雇主担保的职业就是各州担保的职业
从要求来看,和州担保基本一样吧
雇主担保其实就是一群苦逼的技术移民而已。 jimmyarch 发表于 2-2-2015 10:34
感觉雇主担保就是政府和中介合作赚移民的钱而已。
从职业来看,大部分雇主担保的职业就是各州担保的职业 ...
雇主担保是 雇主和中介合作赚移民的钱,澳洲政府跟这个一点关系也没有。而且移民局审核这个非常严格,拒签率相当高。 “根据移民法,有两种情况会被取消187,一是未在指定日期内开始雇佣关系,二是没有干满2年,且这两种情况都是因为187持有人没有做出真正的努力去开始或维持雇佣关系。”
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如果这两种情况不是因为187持有人不去真正努力或维护,而是因为雇主的原因造成上述两种情况,就不会被取消呢? OZ天堂 发表于 11-3-2016 06:41
“根据移民法,有两种情况会被取消187,一是未在指定日期内开始雇佣关系,二是没有干满2年,且这两种情况都 ...
那得看是什么原因。如果雇主跟移民局一口咬定是雇员自己的问题,那也蛋疼。 迷途未远 发表于 11-3-2016 21:25
那得看是什么原因。如果雇主跟移民局一口咬定是雇员自己的问题,那也蛋疼。
假如说是雇主的原因,比如经营原因裁员等,在未满2年的情况下把申请人给裁掉了,雇主也主动告知移民局。那申请人是不是就不会被取消签证了?
假如不会被取消签证,那申请人是不是可以离开雇主所在的城市,甚至是离开非偏远地区?
不好意思,这段时间LZ的朋友一直在纠结这个事情,不是来抬杠的,是来请教的。 OZ天堂 发表于 11-3-2016 22:57
假如说是雇主的原因,比如经营原因裁员等,在未满2年的情况下把申请人给裁掉了,雇主也主动告知移民局。 ...
一般来说,如果因为裁员的问题,雇主通常没有兴趣告诉移民局。
即使雇主告知移民局,移民局也不会立即取消187持有人的PR。可能会出现的情况是,移民局发信给187持有人,让TA去移民局见官,然后阐明原因。只要不是雇员自身原因,签证是不会取消的。最差的情况,移民局会给时间让187持有人去重新寻找相关的工作(并不需要重新申请187签证)
另外,187的visa conditions是Nil,并没有条款限制一定要在偏远地区工作和生活。 迷途未远 发表于 12-3-2016 00:24
一般来说,如果因为裁员的问题,雇主通常没有兴趣告诉移民局。
即使雇主告知移民局,移民局也不会立即取 ...
谢谢你的回复,很清楚了。 迷途未远 发表于 12-3-2016 00:24
一般来说,如果因为裁员的问题,雇主通常没有兴趣告诉移民局。
即使雇主告知移民局,移民局也不会立即取 ...
也非抬杠,假设如下情况,按上述解释:
如果昆州的187履约了一年之后,因为雇主解雇187持有人,导致未能做满两年,经与移民官沟通保留187的情况下,继续持187寻找下一份工作,工作区域可以不局限于偏远地区,布里斯班,甚至跨洲悉尼,墨尔本
以上假设成立么,谢谢 飞猪2020 发表于 14-3-2016 12:22
也非抬杠,假设如下情况,按上述解释:
如果昆州的187履约了一年之后,因为雇主解雇187持有人,导致未能 ...
这个可以成立。不过如果找到非偏远地区相关工作,可能需要跟签证官沟通,问是否可以。 迷途未远 发表于 15-3-2016 22:02
这个可以成立。不过如果找到非偏远地区相关工作,可能需要跟签证官沟通,问是否可以。
不过话说回头,187都已经做满一年了,甚至可以申请citizen,也就无所谓了,当日前提是已经在澳待满5年 飞猪2020 发表于 16-3-2016 12:39
不过话说回头,187都已经做满一年了,甚至可以申请citizen,也就无所谓了,当日前提是已经在澳待满5年
申请citizen只需要待满4年,不是5年 迷途请问如果187的主申请人在完成他的两年obligation之前就申请了189签证,期间并没有带之前申请187的配偶。那么是否他拿到189后,他配偶的187会因此被cancel,导致无PR签证了呢? Cynthia_巫小七 发表于 23-2-2017 23:44
迷途请问如果187的主申请人在完成他的两年obligation之前就申请了189签证,期间并没有带之前申请187的配偶 ...
带个副申又花不了多少钱,这种假设性的问题没有意义。 您好,请问如果187在第一年结束后,同时兼任两份工作是否被允许呢?担保雇主的工作不会离职,但是增加另外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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