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未远 发表于 17-1-2015 16:40:09

签证普及之二:190可在任意州居住,489可在任意偏远地区居住

本帖最后由 迷途未远 于 27-5-2016 11:08 编辑

★★★本文仅供不得已要到别的州工作和居住的人士参考,并非建议被担保人无视自己做过的承诺★★★
★★★阿德莱德某中介(X嘉)帮190持者人写信给州政府要求转到别的州,收取高达几千刀申请费,特此表示鄙视★★★

自从有州担保以来,有个问题一直争论不休:190持有人是否可以到担保州以外的州居住?或者干脆短登之后仍然回中国居住?答案是:Yes we can.

所有的州担保要求都会提到一条:承诺在190下签后的前两年要在本州居住。以NSW为例:

所以,大家就误以为,下了签后一定要在此州居住,否则会被州政府取消签证。这个观念是非常错误的。

首先,我们得从澳洲的政治体制说起。大家都知道,澳大利亚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在处理内部事务上,各州政府之间是相互独立的。而对于军事,外交和财政方面,则归联邦政府管辖。移民事务,显然是属于联邦政府事务,州政府自然是无权管辖的。因此,在签证的审核、批准或取消方面,只有联邦政府有这个权力,州政府对此完全没有权力。因此,如果190下签之后没有居住满2年,会被州政府取消签证,是完全错误的。

接下来,我们要了解一下,这个2年居住要求是个什么玩意。从上图可以看出,居住2年仅仅是一个commitment,是一种承诺。而从上图看到,承诺居住2年,仅仅是nomination requirements,是州政府提名的要求,意思是说,只要你承诺来住2年,就给你担保。实际上,州担保的2年居住要求,完全可以改成“承诺下签后在本州居住3年”,你要是承诺来居住3年,就给你担保。请注意一点,承诺居住几年,仅仅是州政府担保的要求,而不是联邦政府批签的要求!这两者是相互独立的。移民局在签证审核时,只关心你分数够不够,并不关心你是如何获得州政府担保的,也没有兴趣知道你是被哪个州政府担保的。

190持有者可以打开自己的下签信看看,会发现,190的visa conditions是Nil,并没有任何的限制条款。而且,你也不可能在下签信里看到担保你的州的州名。州担保,跟年龄或者学历加分一样,仅仅是一种加分相目而已。你达到了要求,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不居住2年,州政府无权取消PR,但是州政府是否可以向移民局举报,请求移民局取消PR呢?答案是:仅存在理论上的风险。根据移民法,如果提供不正确的信息或是提供假材料,确实是可以取消签证的,如下图:


在申请州担保时,需要做一个declaration,表明自己将来会去这个州居住。如果下签后并未去居住的话,某种程度来说,是在做假的declaration而骗取州担保。但是,这仅仅存在理论上的风险。州政府忙得很,根本没有兴趣去查每一个获得担保的人是否真的来到本州居住。一方面,从获得州担保到下签的时间本身就需要几个月,时间跨度和调查难度都大,另一方面,政府工作人员,你懂的,都是一杯茶一根烟一张报纸看半天的那种,州担保审理都忙不过来,哪还有精力管这个。再者,一个靠纳税人养的政府,仅仅因为没来本州居住就举报纳税人,要把TA赶出澳洲,这很难得到联邦政府的支持。事实上,目前并没有在网上看到过任何一个因为不在担保州居住而被取消PR的例子。

参考文章:Can you live in other states on a subclass 190 visa? http://australia-visa-solutions.com/2013/09/05/can-you-live-in-other-states-on-a-subclass-190-visa/

那么问题又来了,NSW的489可以到阿德莱德居住2年然后转成887吗?答案是:完全没有问题。

首先,NSW的489是否可以到阿德莱德居住而不被取消签证?这个其实跟190差不多,我就不再论证了。
那么,如果转887的时候是否会碰到障碍呢?答案是:完全符合移民法,必然会获签。

489下签时,移民局本身就没有限制在哪个偏远地区居住,那么,既然489不限制,那887就没理由去限制了。要知道,移民局仅仅希望489持有人转887时,有在偏远地区居住和工作,至于去哪个州的偏远地区,移民局根本没有兴趣。而且,489的下签信上并不会体现出某个州。审理887的签证官根本就不知道489持有人当时是被哪个州担保的。读者如果是持有489签证的,可以打开自己的下签信,一看便知,下签信上并没有担保州的信息。审理887的签证官仅仅要看你的居住地是否是偏远地区就可以了。

如果还不放心,可以参考移民法上的描述,里面也根本没有说明一定要在某州居住,而仅仅只要居住和工作在指定地区就可以了:





不遵守commitment是个道德问题。事实上,有不少190持有人曾打电话给移民局,询问是否可以到别的州工作居住,甚至有人露骨的问:如果去别的州工作,是否会被取消PR,移民局的回答是:这是个moral issue而已,移民局也无权取消PR。

★★★以上分析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操作建议,如果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迷途未远原创签证普及系列文章列表★★★★★:

签证普及之一:澳洲移民监可以一人坐监全家续签 http://freeoz.org/ibbs/thread-1177455-1-1.html
签证普及之二:190可在任意州居住,489可在任意偏远地区居住http://freeoz.org/ibbs/thread-1177658-1-1.html
签证普及之三:489副申可做为887主申,且887副申无两年居住时间要求 http://freeoz.org/ibbs/thread-1179306-1-1.html
签证普及之四:小孩出生如何移民入籍,入籍时间的规定及国籍的取消:http://freeoz.org/ibbs/thread-1180798-1-1.html
签证普及之五:187必须为雇主工作2年,而186不需要:http://freeoz.org/ibbs/thread-1180800-1-1.html
签证普及之六:学位加分可与职业评估完全不相关:http://freeoz.org/ibbs/thread-1183702-1-1.html
签证普及之七:再论155以及移民监的问题:http://freeoz.org/ibbs/thread-1187612-1-1.html
签证普及之八:短登当天即可开始计算入籍时间:http://freeoz.org/ibbs/thread-1187637-1-1.html
签证普及之九:配偶即使不在申请里,仍必须体检:http://freeoz.org/ibbs/thread-1193411-1-1.html

sophiegb 发表于 17-1-2015 18:07:10

迷途出品,必属精品

lucky2015 发表于 17-1-2015 18:50:07

分析的很精准:victory:

mydream190 发表于 17-1-2015 20:24:46

大神分析的太牛了,哈哈

Thinker 发表于 17-1-2015 20:42:55

呵呵commitment就是commitment 难道因为没有人管就不是commitment了?

迷途未远 发表于 17-1-2015 21:21:55

Thinker 发表于 17-1-2015 19:42
呵呵commitment就是commitment 难道因为没有人管就不是commitment了?

你说得没错,commitment仍然是commitment,关于你说的这点,我在文中清楚的说了,存在理论上的风险,并且也给出移民法上的描述了。
我在文章结尾也说明了“以上分析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操作建议,如果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我并不是建议大家这么做,而是因为看到某中介(X嘉)帮人转到别的州,仅仅只是写了封信给州政府申请release letter,就向人收几千刀澳币,觉得这些中介太过份,因此希望大家不要被中介骗钱,仅此而已。
如果申请人有不得已的原因想到别的州,建议自己写信给州政府申请,不要被中介骗钱。

迷途未远 发表于 17-1-2015 21:53:15

本帖最后由 迷途未远 于 17-1-2015 21:06 编辑

Can you live in other states on a state-sponsored visa? What is state-sponsorship?

This is one of the biggest issues in skilled migration, because many people mis-understand the reality of the regulations and visa conditions.

The fact is this: The subclass 190 state-sponsored visa is a ‘full Permanent Resident’ visa.

This means that you are given the status of ‘Australian Permanent Residence’.

The visa does not have conditions applied to it that are at all relevant to being state-sponsored. The visa label does not say what state sponsored (just like a PR visa label does not say the occupation used when applying).

The application is the APPLICATION.

Once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is granted, then you cannot be restricted to live or work in only one state.That would be against the idea of ‘Permanent Residence’ and having full rights in Australia.

Some visas have residential-location specific conditions. The subclass 489 provisional Pr, regional sponsored visa does have the condition that you must live and work in a regional area. What are regional areas of Australia? They are defined by Postcode and generally mean 1 hour drive outside the main cities, but Adelaide is included as a regional area.

But – the subclass 190 state-sponsorship visa does not have any such conditions.

Of course the sponsoring state would like you to live in the state.

But if you ask them directly about this issue – that’s right, ask the state directly about the issue, why not?! – then they will also inform you that it is not a legal condition, legal restriction or otherwise a Federal nor national law related to the entire issue.

The state is also not relevant when applying for citizenship.

The initial issues are one side — but the reality is that you need to apply for the visa to even obtain Permanent Residence

boat2004 发表于 17-1-2015 22:04:53

周围的朋友有:190到非担保州工作居住,489到非担保州的偏远地区工作居住。最好走之前和移民局写信沟通,说明理由。这边都比较人性化,一般都能通过的。不要把后面人的路给堵死了。

linallen 发表于 17-1-2015 23:01:12

思维清晰,结论可信。:good

nihaowohao 发表于 18-1-2015 00:03:44

本帖最后由 nihaowohao 于 18-1-2015 01:13 编辑

190由于就业原因到非担保州工作居住,走之前向移民局写信沟通,说明理由。基本全部得到了同意。因此完全没必要花费心思研究违背初衷的便道,更不能去做“理论上存在风险”、道德上留有缺憾的傻事。与中介更是八竿子打不着了。
这个帖子引经据典,下了一定的工夫。在此谢谢楼主分享。至于帖子是否具有实用性,我只能...呵呵了。

jssenny 发表于 18-1-2015 09:27:53

精品啊。。。。

nan8121 发表于 18-1-2015 11:09:22

精品精辟条理清晰!不愧是大神的帖子,mark了:lol

orchidhy 发表于 18-1-2015 13:33:43

正在为此事迷惑中,帖子太及时了,有理有据!!
感谢迷途!

laogeda 发表于 18-1-2015 15:11:57

真真真真是科普了,小白表示学习了,原以为主申必须在被提名的州到达要求的时间,副申随行等不需要。:zan:qiang:good

jonyin888 发表于 19-1-2015 08:22:19

赞,想给100分:congra

Serin 发表于 22-1-2015 07:55:22

这个问题以前论坛上讨论过,法律上州政府不能限定一个永居居民的居住地。不过州担保签证相当于申请人对州政府的一个承诺,所以没有不得已的情况应该尽量守诺。

abigmouth 发表于 24-1-2015 15:00:33

强贴留名!

lily777888 发表于 25-1-2015 02:48:00

西澳peel地区的489可以生活和工作在堪培拉?谢谢!

迷途未远 发表于 25-1-2015 07:48:20

本帖最后由 迷途未远 于 21-2-2018 18:12 编辑

lily777888 发表于 25-1-2015 01:48
西澳peel地区的489可以生活和工作在堪培拉?谢谢!

亲属担保489可以去堪掊拉,州担保489不可以去堪培拉~

★★★以上分析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操作建议,如果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vlogo2911 发表于 25-1-2015 15:05:19

谢谢迷途发强帖

guopxbb 发表于 26-1-2015 13:00:40

分析精准,感谢LZ的分享!

蘑菇头晶晶 发表于 5-2-2015 20:06:21

谢谢LZ,专业!精准!

liuliu2_2000 发表于 11-2-2015 12:49:39

nihaowohao 发表于 18-1-2015 01:03
190由于就业原因到非担保州工作居住,走之前向移民局写信沟通,说明理由。基本全部得到了同意。因此完全没 ...

不同的州不同,西澳和昆士兰好像比较严格,不同意就肯定引起关注,很麻烦的

sangwei 发表于 11-2-2015 13:14:47

楼主的分析理性,专业,非常好。不过既然是承诺,就要尽量遵守,如果没有做到,就要承担万一的风险。现在的情况是,这个风险看起来非常小。

catsgreen 发表于 11-2-2015 13:26:44

我也是NSW的190担保。悉尼房价太高了,好想去猫本。但我觉得,我既然做了承诺,我就要努力去遵守。要不怎么叫承诺呢。

hanzi1107 发表于 25-2-2015 11:57:47

谢谢楼主分享,好专业,谢谢。

hanzi1107 发表于 25-2-2015 11:59:00

liuliu2_2000 发表于 11-2-2015 13:49
不同的州不同,西澳和昆士兰好像比较严格,不同意就肯定引起关注,很麻烦的

我们拿的也是西澳190,本来想直接去SYD 呢,楼主为什么这么说,是有过这样的先例吗?

liuliu2_2000 发表于 9-3-2015 12:27:08

hanzi1107 发表于 25-2-2015 12:59
我们拿的也是西澳190,本来想直接去SYD 呢,楼主为什么这么说,是有过这样的先例吗?

有人写信问西澳和昆士兰,感觉回信挺严厉的,不过没听过真的追究得事例。

烟气烟碱含量 发表于 9-3-2015 22:31:41

Serin 发表于 22-1-2015 08:55
这个问题以前论坛上讨论过,法律上州政府不能限定一个永居居民的居住地。不过州担保签证相当于申请人对州政 ...

serin的每个帖子都是有营养的

Marn000000 发表于 12-3-2015 11:36:21

迷途未远 发表于 17-1-2015 22:21
你说得没错,commitment仍然是commitment,关于你说的这点,我在文中清楚的说了,存在理论上的风险,并且 ...

看了你的一些文章,引用专业知识来为大家答疑解惑,非常不错。你应该是一位正在读Graduate Certificate的学生或者刚刚入行的从业者。

的确这是一种承诺,但是如果这种最基本的承诺都不遵守,有悖于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现在大多数年轻人就是没有信仰,没有继承一些老祖宗留下来的优良的东西,这样的趋势是很不好的。

的确不遵守这种诺言,没有违反移民法的任何规定,但是州政府完全有权提起诉讼,所以如果不遵守承诺,签证也是完全有可能被取消的,不是违反移民法,而是Common Law。

的确,有些中介收费贵了一些,但也不能说他们没有付出相应的劳动,就好比有的中介一个189收500,有的收5000一样。每个公司运营的方式不同,收费不同。你应该知道,移民中介也可算作是一个“律师事务所”,有些有经验的移民代理完全有权按分钟来计费的。一封release letter看起来容易,但是一个雅思7分的人跟雅思5分的人写的效果会完全一样吗?有经验的移民代理和自己写内容会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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