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利津贴问题,请各位帮忙看下
事情的起因背景:这几天有几个问题困扰我,起因就是我查看了下我2011年在centrelink登记的账户;
当时是在centrelink登记 了一个用户名和密码 (如果有需要我再随时发给你吧),前天我登陆进去发现里面的欠款(OWE)一栏里
当时分6个月发给我的5000多澳元的baby bonus (2012年8月记为欠款) 和 3000多 Family Tax Benefit (2012年12月记为欠款)都被作为欠款了(就是说需要我还给人家)。
但奇怪的是当时我还申请了租房补贴,没有作为欠款记录,不清楚什么原因。
在baby bonus 一栏 就简单的说经过他们后期审查,我不符合居住条件,因此不符合领取条件,所以要被作为欠款偿还。
当时2011年我是以我名义申请这些福利的(当时工作人员还有系统都是说家庭中只有PR可以有资格申请,我老婆到现在还是309临时配偶签证,不能申请),
因此我才用自己名义申请的。申请完之后,在第一笔补贴发放前(2011年 11月2日发放第一笔补贴),而我2011年10月31日就回中国了。
此后老婆和宝宝又待了3个月才回中国。
我的理解:
我一直理解的是,baby bonus不管我们家庭成员是否离境,都可以全额发放; 而其他补贴是以宝宝离开境外之后3个月停发,起码宝宝在境内的3个月,是应该属于我们的补贴,宝宝离境之后发的补贴可能被要求返还。
但现在的结果是: 从第一笔发放的补贴开始就都被要求退回了(我推测是以我离境开始算扣款的,而不是以宝宝离境计算)
我的问题:
我们家庭的情况,到底怎样才能领取政府的补贴而不在1年后被认定无效要求返还呢?
a.2014年3月老婆带宝宝回去澳洲,并一直计划常驻;我只是在5月短期回去几个星期。届时在宝宝返回澳洲的情况下,目前系统中作为欠款的8900元是否可以被取消,也就是随着宝宝返回了,欠款就不需要返回了呢?
b. 如果确定了我家这种情况,由于我最近几年还不能常驻澳洲,而无法有效申请补贴,那2014年老婆和宝宝返回澳洲后,老婆也换成801配偶永居签证,那老婆是否有资格申请各项福利呢?
我不常驻,真的就不能以我名义申请补贴么(像目前这样,即使发放了,最后也会被要求返还)
:) 帮顶! 请了解情况的坛友帮忙回复下吧! 情况好复杂啊!:D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