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CS评估所需推荐信里面的工作周时数
之前参照一个老模板写好的推荐信,里面写的是"full time and permanent employee"。做完了公证之后上传前发现ACS提到了需要每周工作小时数,如果再搞一份重新公证确实麻烦,想了解下那么写是否可以,还是必须明确写出"40 hours per week"这样的信息。 ACS给出的模板中只写了fulltime就可以了 推荐信有机构能做公证?还是只是公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回复 #3 appleelppa 的帖子
公正与原件一致。回复 #2 SummitLegal 的帖子
多谢,又看了一遍果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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