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已经不是极端的个别现象,而他们或她们之间的幸福已经通过很多代人证实,这种幸福感是绵长而且排他的, 因此这群人才敢于走上街头,要求得到大家的认可.
反观乱伦,呈现在公众眼前的基本上就是一时间的不负责任, 纯粹追求感官上的刺激. 你们有没有看过或者听说过两个美国女性讲述她们亲身经历, 她们将这段经历和感受写成了小说, 一本叫<THE KISS> 另一本好像叫从空降落什么的, 当时她们都已成年,在自愿的情况下与父亲发生性关系, 但若干年后, 才敢走出来, 告诉大家自己有多受伤, 一辈子都生活在屈辱中, 我记得其中一位女性说:现在说出来, 不是为了控诉我的父亲, 我已经选择了宽恕, 并不代表我有多高尚, 而是只有宽恕才能放下我心里沉重的十字架, 我的父亲还在世, 我只想当众问问他, 为什么, 姐妹那么多, 为什么单单选中我?
这样惨烈的经历如何能以自由意志来美化?婚姻不是挑选萝卜白菜那么简单, 婚姻的合法性首先应该考虑这是一辈子的问题, 需要一类人用几辈子来证明其时效性.
如果乱伦的人能走出来,讲述他们这辈子选择乱伦是多么幸福, 那我会倾听, 会重新思考. 至于黑虫多次提到人兽恋, 你准备代表这兽来表达它的幸福感吗? 支持聊聊:lol 只要由虫子参加的同性恋话题的讨论,这个贴最后必乱。。。:lol :lol :lol 支持dcxg聊聊 :P
回复 #4 black_zerg 的帖子
乱伦的问题,我已经充分表达了我的观点, 即同性恋与乱伦天差地别, 乱伦并不体现和婚姻相关的自由意志, 顶多是对于异类性行为的一种尝试, 因此乱伦肯定不应该给与合法的婚姻. 这和你说的躲在哪里和谁恋都是自由,但肯定不会推动其婚姻的合法性是一个道理.第二关系婚姻与生育的关系, 我觉得再简单不过了, 你先去推动立法禁止丁克等不生育的行为, 同性恋比例有多大? 地球人口是在增加还是在减少?
第三关于兄妹关系, 我倒是认识一对父母再婚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兄妹, 成年后, 父母希望他们结婚,被双方坚决反对, 因为同一个屋檐下成长没有任何感觉. 这跟乱伦没有任何关系. 当细化了cello的论点后,我已经找到了和他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同时我也发现了他前后很多矛盾的地方,这个在论坛有了良好的交流环境后在和CELLO交流。
对于木头的选择性公正的做法,可以看出,他还是没有很客观地来谈问题,那就再等等了。。
[ 本帖最后由 我无聊 于 30-9-2012 15:00 编辑 ] 这是我回答其他人的,也放过来一起讨论。
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到,在讨论同性恋这个问题是,反对同性恋人士总是把男同性恋的实例来论证,而赞同同性恋的总是把女同性恋的实例来加强他们的论点....
而事实上人们对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的反应是不一致的,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有儿子的人家对同性恋的抗拒比有女孩子的家庭要强烈的多的原因了.
而澳洲的目前关于同性恋的法律也明确指出是针对男同性恋的. 而且condom已经存在很就了,为什么HIV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
如果想把控制HIV交给condom的话,那么,就像把控制孩子能否染上同性恋交给上帝一样可笑了.
回复 #9 我无聊 的帖子
你这种聊天的态度显得很无聊.回复 #10 black_zerg 的帖子
1,我认为幸福与否不是某几对人可以证实的,需要一定的群体用几代人去证实, 压制谈不上,但目前肯定不会同意乱伦婚姻合法.2我认为婚姻概念可以和生育分开, 目前看到的丁克的人数比同性恋多, 我觉得这属于个人自由, 远不到影响人类种群数量这样的地步.
3 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于性角色的形成有多大的影响, 至少目前我看到的资料不足以说服我同性恋是由此形成的. 或许对不同性行为的尝试有一定的影响,但不足以影响整个性取向. 我举的这个例子是想证明即便没有乱伦这顶帽子, 同屋生长的兄妹也很难产生正常的恋情, 用来驳斥你的观点:如果乱伦是无罪的,兄妹恋爱结婚再方便不过了.
回复 #11 我无聊 的帖子
我就是一个男孩子的母亲,如果他将来是同性恋, 我接受起来一点困难都没有. 这个态度在我第一次阅读虫子关于同性恋的帖子就表达清楚了.至于同性恋和艾滋病的关系,我觉得CELLO已经说得非常明白了. 如果你能证明同性恋就一定会染上艾滋病,那我坚决反同,否则问题的焦点应该是同性恋如何防治艾滋病而不是反同或挺同了.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30-9-2012 15:20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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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同性恋和艾滋病的关系,我觉得CELLO已经说得非常明白了. ...
主观愿望是好的,但具体到实际中就会出现很多偏差。 你可以放狗搜搜“同性恋和艾滋病的关系”就会有很多研究了的。
回复 #16 我无聊 的帖子
我仔细看了你给我的链接, 我觉得木头的回复清楚的表达了我的观点.回复 #18 xblues 的帖子
算了吧你,一个发高烧就紧张的要命,去医院查这查那的。 嘟嘟宝贝认为婚姻概念可以和生育分开 (也就是说婚姻法中有关孩子的部分应该全部删除,因为婚姻和生育两者没有必然联系。未婚妈妈,单身妈妈,father in law这些概念将全部不复存在。需要和嘟嘟宝贝确认这是否她本意).其他关于我论点的描述基本准确,上面这句不太赞同.我认为你过多的解读了我的观点, 我认为婚姻和生育可以分开,但不是必须分开.也就是说孩子是婚姻中的一部分,甚至是绝大多数婚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婚姻法中关于孩子的部分很有必要,但孩子不是婚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不是说没有孩子婚姻就无效.
回复 #23 xblues 的帖子
既然你喜欢到处贴,那我也跟随到处阐明:又来了,请记住,反对同性恋不等于歧视。同性恋有要求同性恋婚姻的诉求,这法律赋予一个自然人的权力,反对同性恋婚姻也是法律赋予每一个有如此意愿的自然人的权力。 It's moon festival, I don't want to see so many trouble makers. You guys really lost desc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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