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x0097 发表于 7-5-2012 23:45:54

插里大哥别激动,首先我在XXhomeland也只是普通网友,并无参与任何组织管理,也无多少兴趣,只是和大家一起玩。freeoz这个版主本来也只是一时兴起申请的,也差不多要下台了。其次我只是觉得你的这个提议现阶段对freeoz不是很适合,所以用了俄罗斯改革的比喻。现在看来可能不是很妥,先跟插里大哥说声得罪了。你可别记仇啊,还等着搞了枪证去你的长枪俱乐部呢:yct_6
:yct_6
原帖由 插里 于 7-5-2012 21:3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插里在这里只谈freeoz的事情,不会主动谈及你们的xxhomeland,请他们不要主动来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插里看在你的面子上暂时不还击。
:yct_6

插里 发表于 8-5-2012 00:07:04

回复 #84 NEWGAY 的帖子

你们说这么几句话就认为插里紧张了吗?
无非有人想说插里要买下freeoz,把freeoz私有化。
freeoz 真要卖,只要价钱合适,我是可以考虑买。花钱买东西很丢人吗?
真正丢人的是那些不想出钱,还想把freeoz据为己有的人。

xblues 发表于 8-5-2012 01:09:23

dcxg 发表于 8-5-2012 08:00:47

原帖由 黑眼睛blackeyes 于 8-5-2012 02:00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不太明白什么事情又须要谈到ozhomelanad,我已离开这里了,不想做任何发言,,,,,

祝freeoz有好的发展,祝同城聚会越办越好。。。。。。。。。

话不要说的那么死嘛
freeoz已经成功的剥夺了青山的领导权
让他们的制度建设就一去不复返了吧,所有人都可以回来,包括青山。

这个帖子根本就不需要回,危言耸听。
就插里搞的那个什么公社,到现在又要搞股份制,这种观点本身就是错乱。

chubbycat 发表于 8-5-2012 09:19:50

所有人都可以回来,不包括青山

Serin 发表于 8-5-2012 12:33:17

哪位大大来扫盲信托和基金啊?给个链接也好哇!:yct_52

大杨树 发表于 8-5-2012 12:38:20

为什么说ub违法?

只要是网站私有化或股份化的提案,无论是操作间里ZHT投票表决的提案,还是议事院里议事员投票表决的提案,网站技术员(尤其是网站域名管理员)须拒绝执行。
只要是网站私有化或股份化的提案,无论是操作间里ZHT投票表决的提案,还是议事院里议事员投票表决的提案,网站技术员(尤其是网站域名管理员)须拒绝执行。

ngo把论坛所有权限制为有限数目的会员,有私有化的嫌疑和倾向,我认为ub在特定条件下把持域名没有违法。

插里 发表于 8-5-2012 12:40:28

回复 #96 Serin 的帖子

委托给信托和基金,是要花钱的,估计freeoz没这个财力,委托给一个律师可能更便宜。

xblues 发表于 8-5-2012 14:00:42

dchun205 发表于 8-5-2012 16:05:45

怎么都行,别妨碍我看好贴

插里 发表于 8-5-2012 21:52:32

哥最近对GDP小有贡献:lol

xblues 发表于 8-5-2012 23:57:10

插里 发表于 9-5-2012 00:06:04

回复 #102 xblues 的帖子

哥要是买下来改成同志网,你愿不愿意0转让?

xblues 发表于 9-5-2012 00:11:37

插里 发表于 9-5-2012 00:34:06

回复 #104 xblues 的帖子

好,有一个0转让的拉。等我把他们都忽悠成0转让,freeoz就是同志们的了:lol

大杨树 发表于 9-5-2012 13:49:20

原帖由 插里 于 8-5-2012 23:34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好,有一个0转让的拉。等我把他们都忽悠成0转让,freeoz就是同志们的了:lol
哥,您要是组织个无线电俱乐部,我的贴子也0转让

插里 发表于 9-5-2012 14:01:24

回复 #106 大杨树 的帖子

呵呵,又有一个0转让,搞的哥都不好意思要了。:lol

插里 发表于 9-5-2012 21:46:47

插里再次呼吁:为了安全起见,不建议域名持有者同时兼任技术员!!!

mite 发表于 9-5-2012 23:10:52

我个人看法

== 论坛域名永远叫UB/CELLO报管; 他们的人品是挣来的

== NGO是狗屁 应该彻底摒弃

== 这么小的论坛 就是搞信息交友平台 不要肩负太重

珊一 发表于 10-5-2012 00:38:27

原帖由 插里 于 7-5-2012 21:24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想让我收购你手上的论坛股票?nodoor ,它一文不值。
你还是回你们的网站去吧,既然搞了私有网站,就花精力把它搞好,别再浪费时间在freeoz了。

您这话说得,整得0097象个骗您这位富豪的传销人物了,呵呵。

珊一 发表于 10-5-2012 00:40:03

原帖由 插里 于 7-5-2012 21:3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插里在这里只谈freeoz的事情,不会主动谈及你们的xxhomeland,请他们不要主动来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插里看在你的面子上暂时不还击。
原来还是个传销集团呢。

dcxg 发表于 10-5-2012 07:27:27

看来大家对插里有意见;P

插里 发表于 10-5-2012 09:41:22

回复 #112 dcxg 的帖子

对插里有意见可以提出来,呵呵,估计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不值一提。
因为插里手中即没有持有域名,也没有技术员权限,连进内版看内衣show的权利都没有。

wuyeqw 发表于 10-5-2012 09:48:34

回复 #113 插里 的帖子

哥,你起好早。。。
:ppb_70

插里 发表于 10-5-2012 09:56:30

回复 #114 wuyeqw 的帖子

MM,哥还没起呐,在被窝里发帖子。

chubbycat 发表于 10-5-2012 10:38:56

;P ;P ;P

大杨树 发表于 10-5-2012 11:11:08

原帖由 插里 于 9-5-2012 20:46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插里再次呼吁:为了安全起见,不建议域名持有者同时兼任技术员!!!
我认为你的建议是合理的,待论坛恢复了元气,同时有了合适人选时在讨论执行。
我建议那时候还是ub持有域名,因为技术员职务相对容易找到替代的人选。

chubbycat 发表于 10-5-2012 11:24:46

:support: ub持有域名

插里 发表于 10-5-2012 11:46:54

回复 #118 chubbycat 的帖子

肥猫,你怎么只说半句话呀?

还原事件的全部过程:
UB受重托持有域名,UB拒绝执行议事院决议,绝交交出域名,然后UB继续持有域名,然后......
所以肥猫要把话说完整,你懒得说,哥替你说:
“肥猫支持UB持有域名,肥猫支持UB拒绝交出域名,肥猫支持UB继续持有域名,肥猫支.....支.........:funk: ”

是不是应该这样说才全了?
别拍砖,说的不对,你重说,哥改正。

我爱猫眯 发表于 10-5-2012 11:48:31

肥猫支.....支......... 支........................................支

改老鼠了:lol :lol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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