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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故事还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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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7-2010 16:17: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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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一天

从性开始

  我们第一次见面就上了床。这一点也不惊讶,是他在一份gay报上登了个征友广告,而我回复了他的广告。  

  “男,白人,Gay,33, 寻找性伴,体验性的乐趣。”   

  正好,我也是33。   

  在电话中,他的声音充满活力。“我叫威克。你正是我想要找的那种人。” 他这样一说,我内心充满了期望,他会不会像画报上的美国帅哥呢?   

  我们约好是晚上八点钟,他准时到,并没有英俊到叫我马上心动;湿湿的头发贴在头上,瘦瘦的脸,一笑就露出洁白的牙齿,他穿的也不算是时髦,手里提着一个布包,进了我的屋子。当天是一九九三年一月二十七号,我完全没有意料他会那么随便的,那么不经意的走进了我的生命中。   

  我们在房间里对坐谈话谈了大概一个多小时,他突然问我想不想跟他玩。他问得很直率,毫不暧昧。性本就不应该是个肮脏的事,可是我在基督教的背景、中国传统的观念下长大,我的整个青少年期都因为自己的性趋向,浪费在自卑自贬自责的心境里,没有想到一个人可以是自然的,自豪的面对性。   

  我的脑子转了两秒钟,好,就玩吧!他拿出他带来的包,里面装了不少的玩具,他真是有备而来……   

  两个多小时之后,我们都精疲力尽了,他抱着我躺在一起。我从来不邀请人在我家过夜的,可是我一下子来了冲动,跟他说;“都已经半夜了,别走了,留下来吧!”   

  “不,在下大雨。一定要回去看看我的房子。”  

  我没法挽留他。要走,能让他不走吗?   

  没心鬼还是有心人?

  两个星期了,他也不给我多挂个电话,只留了一次言,向我推荐一部他刚看过的电影。我给他打的电话,他也没马上回复。算了,又是一个没心鬼!我也见识过不少这样的人,要学学控制自己的感情。   

  “我是故意要在那两星期里不跟你打电话,让你着急。”三个月之后,他终于不打自招供了出来。“其实第一天在你一开门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你了。我心里想我一定要让你爱上我。”他的自信也真厉害,真不要脸;可这时我们在一起已近三个月了,我听了也只可以一笑置之。他对,我是已经爱上他了。   

  在我们第二次见面的晚上,我们去了一家又吵又小的餐馆吃饭,谈了不少过往的经历和对未来的抱负。我们两个都是理想主义者,不很会安分守己。他的目标是环保,我的兴趣是文化。虽然我们有很多共同点,可是也有很大区别。我是中国人,出身在香港一个很平凡的家庭,好静,爱艺术。他是一个非常好运动,好冒险的人;他的出身却一直没有告诉过我。   

  在一起快两个月了,他终于邀请我去他家。我们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车,出了城,一直来到了近郊的一个产酒区。从入口到他的屋子还要开车走一个多公里的路。根本不是个住宅,这是个小山庄,房子外面总共有九十多英顷的荒山野岭,他的家就在山谷的一片树林当中。   

  “你是干什么的,可以有这样的一个地方?”我睁大眼睛问。   

  他的祖父曾经有一个药布工厂,后来卖了给另一家大公司,半个世纪之后,那公司的股票大涨,他们家的后裔也都成了小富翁。   

  可是他就不像一个富翁。他穿的,吃的,开的车,比我更省,更平实。有一次我们在一个廉价货店买到了一条四块钱的裤子,他乐得不成样子,“四块钱一条裤子,才四块钱!”   

  他不告诉我他的家境,我明白他的用意。我自己的朋友聊天说笑的时候都说要找一个有钱的男朋友。谁会要一个光图他的钱的人?威克当然不想。其实我那时也不要男朋友,我曾经有过一段非常不愉快的关系,维持了四年,有了BF只给我添烦恼。我们合得来是因为他在广告里写明只是要一个跟他玩的人,不是要找一个长相厮守的伴侣。我们从来没有给对方任何承诺、任何约束。可是这两个月里的快乐叫我们完全满足了,眼睛根本没有往别处看。   

  到底是什么时候爱上了他,我也说不出来。我们一个星期里三天在他家,四天在我家,不知不觉地我们形影不离了。   

  还有一点他跟我不一样:他好像没有一点惧怕,没有一点忌讳。有一天下午,我到他家看见他全裸的坐在草地上晒太阳,等我回过魂来,问他干啥什么都不穿,不怕给人家看见吗?  

  “给谁看见?最近的邻居也要隔开一个小树林。你也过来晒太阳吧!”  

  中国人对赤身露体特别敏感,我一辈子从来没有在屋子外全身上下脱光过。比起来,他天生就有上胸凹陷的遗传,绝对没有标准男性的体格,可是这一点都不影响他的自尊。我没有他的缺陷,却比他更怕,他倒是毫不经意地赤裸的躺在太阳下。   

  我把身上的衣服脱了,赤裸地坐在他旁边。   

  可没多久,我们俩急不及待地进了屋子里,有些事我们还是需要有私人空间的。   

  七个好月,七个坏月七个月就这样过去了,完全没有担心过以后的日子。   

  在我们认识头一天的那个狂风暴雨的晚上,我问过他,“你是不是感染者?”我住在三藩市十多年,亲睹艾滋进入人类世界、进入同志圈,问这样的问题在圈内人是非常自然的事。   

  “是的,1987年就查出来了。”   

  “哦!”   

  他大概在猜我心里想什么,“不要紧,我们没做任何危险的行为。”   

  “我知道,我不是怕这个。我是担心你。”   

  “没事的,我一直都很健康,连小小的伤风咳嗽都从来没有过。”他还对我保证他不会有事。   

  可是七个月后他就开始感觉疲累,开始发烧了。低烧,总不退。还有别的小毛病,消化不良,疲劳不振,视野里出现黑点。这些在开始时不以为然的症状是恶梦的开始。   

  医生说他是机会性感染,不用操心,用一些抗生素就可以了。我们还是照常计划,等他康复后会去纽约,去阿拉斯加,去世界上很多很多的地方。   

  他用的药量比平常的病人高一倍,用的时间比人家长两倍,可是他的病情却越来越严重。   

  为了方便看病,他也不想留在他的山庄里了,要搬进城。我本来住房子是跟别人合租的,不够我们两个人用,我们匆匆忙忙的找了一个房子,正式同居了。   

  这屋子虽然不是最理想,可是也足够我们的需要。现在想起来,我们最美好的回忆,大部分也是在这屋子里发生。   

  每一早上醒来,我就趴在他身上,跟他说,“I love you so much. 我好爱你啊!”以前我也跟别人说过我爱你,可是没有像这种从心窝底、从骨子里出来的感觉。唯一可以表达的言语,就是一句I love you so much。   

  我早上洗完澡后光着身子,他就会盯着我看,“呵呵,我终于有一个hunky (魁梧)的BF了!”   

  “少来,我哪里算是hunky?”   

  “来,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 他突然地叫我过去。   

  “什么秘密?”我认真地问。   

  “你知道吗?我爱你。”   

  这不是第一次给他骗了,我真笨。我又趴到他身上,“我也好爱你。”   

  他虽然已病重得难出门了,他对我的爱还是叫我惊讶。好多次晚上睡前的时候,他伸手过来摸我,我问他干什么。他做不了爱,艾滋已经摧毁了他的性欲。  

  “那不等于你没有需要啊!我要你快乐。”他的手没停下来,继续摸着我。这事我没跟别人提起过,怕难为情吧。可这也就是他叫我爱他爱得那么死心塌地的缘故。  

  我掀开了被,让他带我进入高潮。  

  没有希望又过了七个月,七个月内他一直病着。我们总以为他也会像很多的艾滋病人,好好坏坏,坏坏好好地延续着日子。他是从没有病过,可是这一病就一倒不起。   

  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一日星期一,我们准备当天复诊后,回他的山庄去住几天。   

  医生看了他,说,“我们已经用了最重的药,我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你要的话我们可以再加重药方,继续治疗下去……”言下之意,穷途末路。  

  “好,我明白。停药吧!再下去也没意思了.。”他跟医生的对话,叫我心里不寒而栗。  

  两个星期前,他就告诉我这情形不能再继续下去,一定要转变。那就是说他要是还不好的话,他也不愿意挽留整天半睡不起的生命。

  他这一说我哭了,我想不出别的话,就跟他提了一个要求,“过两个月就是你的生日,我们开一个庆祝会,叫你的家人都一道来,好吗?”他支吾以对地好像答应了我。可是我心里还是苦闷得要爆炸,我不会在他眼前露出半丝愁容。其实多傻,又不是他不知道我的心情。 

  我叫了一个好朋友去一家咖啡馆。我们坐在靠窗的桌子,面对着大街,我的泪水稀里哗啦地直下,管不了街上的人、店里的人的眼光了。“他的意思很明显了,假如两个星期后医生再没有好消息报告的话,他就想不活了……我只能叫他等到他生日。两个月,顶多两个月……”

  两个星期后,看完了医生,开车回他的山庄。一个多小时的路上没有一句话。这大概是最后一次我们一起上这条路吧!这大概是最后一次我们一起穿过这些田野园林吧!我黯黯地流着泪,蒙蒙糊糊地开着车。  

  三天后的一个中午,十二点半,他对我说,“我已经作好了决定,今天晚上就是了。我跟我哥早说好了,可是我等到现在才跟你说,我怕你接受不了。”

  他平静的一番话把我全身的血液冻结。今天晚上?我们不是说好两个月的吗?不可以。不行。我呢?我心里多少的话都说不出来,伏在他身上放声大哭了。

  “哭吧,我知道你一直都没有哼过声。”  

  我一直是一个头脑平静,尊重人权的人。我也了解他的个性倔强,再多说也没用。脑子啊,快转,说什么好呢?  

  “你走了,不会再有痛苦。可是我们活着的人可不一样。你可以不给你的家人最后一个机会跟你告别吗?二十四小时,我只要你多熬二十四小时,给我一天,让我通知他们。”

  他的家人大都在丹佛市,不在我们城里。这个要求他答应了,他不是不讲理。其实我心里只想着要把他多留一天。  

  我忙了一个下午,拨了一个又一个的电话,叫他的亲戚朋友马上赶来。忙也好,忙了我就没有太多的机会去想自己。我一心一意地要把他的最后一天安排得最美好。

  我一辈子也只有这一个一天。

  最后的一天第二天下午从一点钟开始,他的朋友家人陆续来了。我真不可能想象他们的心情,才二十四小时之前,他们才接到我的电话。  

  “威克决定了,明天晚上他要结束他的生命。你有可能马上赶过来吗?他想跟你再见一面。”  

  “噢,天哪!”大部分的反应都是立刻的绝望。他的兄弟姐妹都了解他,他做了的决定,没有人能改变他。我把他最近期的医疗报告简说一遍,短短的一个电话把这一个悲痛欲绝的消息通知了他的家人朋友。当时有一位帮威克管理遗产的律师,在我通知她以后,她把当天所有的工作和约会都全推掉,帮助我们尽量把威克的财物在当天晚上之前都分出去,以便少缴一点遗产税。威克的医生把他平常累积了几个月的一大盒子的安眠药全都送给了我们。根据国家定例,安眠药一次不能多买,怕病人会服用过量。威克的护士也开车来到他家门外,停在路边,预备有事随时进来帮忙。协助别人自杀违反美国联邦法律,在场医务人员会被吊销行业执照,甚至有入狱的可能。

  那天下午,威克家里来了十多个人,好像在开party一样。每人都只限三十分钟跟威克单独谈话。平常总是疲累不堪的他,谈了一整天话。他谈笑风生地鼓励别人要坚强;伤心的是我们,不是他。  

  大家在吃晚饭的时候,轮到我跟威克独处的时间了。  

  他说,“谢谢你为我忙了一整天。”

  “谢我什么,这些都是你的好朋友。我很高兴他们都能赶来。我们没有给他们任何时间做心理准备。”  

  我在他身边躺下,让他抱着我。

  “我还要跟你说一个非常秘密的事。”

  “是什么事?”  

  “I love you very much.”  

  我又上当了。“I love you too.”

  “我知道你是一个刚强的人,我不怕你会出什么事。可是我要你答应我你一定要再去找一个男朋友,不要一个人过日子。”

  我心里想不出什么话来说。泪水禁不住地流。他那天心里担忧的是他性格脆弱的哥哥可能会自寻短见,是我对他死心塌地、孤独地度过一生。他的担忧,应验了大半,他哥哥一直沉醉在酒精与毒品之中,我也真是一个人过了以后的十二年。

  “威克,我有一个要求。” 

  “什么?你说。”

  “你可以给我留下一段话吗?”

  “好,怎样留?”

  屋子里没有录音器材。我拿起床边的电话,往我们三藩市的家里打。我把话筒交给他。他就说了以下的一段留言。

  “Darling, I love you so much. 这一年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年,都是因为你。我为了要跟你有多一点的时间,才坚持到现在。就算我们最坏的日子,也不是太困难。你真是一个好人,我爱你。”

  我挂断了电话,从心里感激他,“谢谢你,威克。”

  我们静静地闭上眼睛,歇了一会。

  “时间差不多了吧!”他问。

  “嗯。”

  我走出房间,跟大家说威克快要睡了,请大家再进去给他一个最后的祝福吧。

  大伙人点着蜡烛进了他的房间,围在他床边,淡黄的烛光让那小房间显得特别温暖。有的人唱一首歌,有的人念一段诗,有的人作一个祷告,有的人说几句话,一个一个就把蜡烛留在房间里出去了。

  我爱你房间里只剩下我和威克的兄姐。他的哥哥早就把安眠药溶在开水里,医生也没说要用多少药量,我们也没有这样的经验。他拿出一管针具,一针筒一针筒地往点滴瓶内注射。

  这个哥哥跟威克从小一起长大,年龄相差一岁,手足情深。十年前因为这个哥哥吸毒,威克抢救了他,把他从丹佛市迁到三藩市。十年之后,居然也就是因为这个哥哥的吸毒经验,帮助威克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步。他哥哥后来跟我说:“我们小时候总是梦想我们两兄弟永远在一起,一起长大,一起到老,甚至一起进老人院,我们坐在轮椅上也可以打架。谁知道他会比我早走这么多。”  

  威克早就吩咐好,整个过程都不让我碰,怕我会沾上任何法律麻烦。他哥哥面无表情地一针一针把安眠药往点滴瓶的胶管里注射,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安眠药开始进到了威克的手臂里了,没有人知道需要多少分量,要过多长时间才见效,也没有人知道他会不会有任何不舒服的反应。

  我脱了衣服钻进被窝里,抱着他皮包骨的身体,探测着他的心跳。我的脸在他的肩膀上厮磨着,嘴唇吻着他的背,用身体感受他的温暖。威克跟我早说过,他最后的一个愿望就是死在我的怀抱里。

  他开始有气没力很小声地说:“我爱你。”

  “我知道,我也爱你。”

  不多会,他又说,“我爱你。”

  “我知道。”

  他呼吸了两口气后又说,“我爱你。”

  “我知道,我也爱你。”

  他的呼吸越来越短促了,“我爱你……”

  我抱紧他,“噢,威克!” 

  无论我回答什么,他还是不停的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我爱你……”

  会不会是安眠药的关系,我在猜想他的头脑可能糊涂了?

  “我爱你。我要你知道我这一生最后的一句话就是我爱你。让你再也不会怀疑我对你的心。”

  我没有怀疑。以后的十二年我再没有爱上另一个人。我已经被爱过了,已经被爱得淋漓尽致。

  回来

  他不再说话了,大家过来摸他的脉搏,听他的呼吸。他走了。整个过程不知道有多长,15分钟?一个小时?我的感觉是好像我已经度过了一生。

  我起来穿上衣服,不再哭了。当威克被殡仪馆的人抬走时,我心里很痛。我知道那只不过是一具尸体,只是威克的一个形体的代表。可是到底那个是我爱人的身体,我永远不会再见到他了。

  鸟鸣的时候,我醒来床边是空空的,心里感到好冷。我收拾好东西,回自己三藩市的家。一路上看见行人们嘻笑地逛街,我很气愤。有什么好高兴的?我的威克死了,你们还在笑什么?

  到了家,习惯地就去查听电话录音留言,有一个新信息。“Darling, I love

  you so much. 这一年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一年,都是因为你。我为了想跟你有多一点的时间,才坚持到现在……”

  我的腿支撑不了我身体的重量,整个人坐了在地上。这一两天里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我完全忘了威克给我录下的这一段话。他的声音还是那么有活力,就像我第一次跟他在电话中交谈一样,“你就是我要找的人。” 好像昨天不过是一场梦,他只是暂时离开我,我多等两个星期,他就会回来,回到我的身边。我等。

  多年后,作者从沮丧中重新振作,恢复了对做人的信心和对社会的热忱。我认识的他是一位随和开朗、有同情心和理解力的朋友。他和威克的故事发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美国,反映出同志们当时的困境。希望读者不仅拿它当一篇社会文献来看待,而且感受到其中的爱情、信念和勇气。—Silva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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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z + 50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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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5-7-2010 17:52:06 | 只看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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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5-7-2010 21:57:17 | 只看该作者
有点像报告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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