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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o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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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600万“同妻”无性之苦谁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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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14-2-2012 13:39:50 | 只看该作者

EX-GAY 脫離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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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GAY 脫離同性戀

脫離同性戀(或稱為去同性戀或出埃及運動,分別來源於英文單字ex-gay和exodus movement)是指希望通过勸導、祈禱或者其他方式改變同性戀者性傾向的運動或組織。 许多出埃及運動团体有基督教背景。
出埃及運動团体通常会自称同性戀輔導組織,因为他们相信同性恋者通过他们的辅导、勸導,在经过祈禱或其他方式的治疗之后,可以成功地轉變成爲異性戀者或者離棄同性戀。他们的理念通常包括:以基督教信仰為基礎,輔助在同性戀性傾向上掙扎的人士;為決定改變性傾向的同性戀者,提供幫助和輔導。
有一些出埃及運動的參與者会自稱為“前同性戀”,他们宣称:他们已经通过輔導、代禱服侍、舉辦支持小組等方式将性傾向从同性恋改变至異性戀。然而美国精神醫學協會指出“直至目前,未有足夠的科學研究顯示改變性傾向的治療安全或有效”.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 ... C%E6%80%A7%E6%88%80
http://en.wikipedia.org/wiki/Ex-gay_movement

脫離同性戀运动是一些个人和团体组织发起的一个改造同性恋者运动, 其目的是消除同性恋的欲望. 开发同性恋者的异性恋的欲望, 进而让同性恋者发展异性关系. EX-GAY 用来形容那些曾经自认为自己是同性恋的人, 经过改造以后, 变成了异性恋者. 这个名字产生于1980年
The ex-gay movement consists of people and organizations that seek to get people to refrain from entering or pursuing same-sex relationships, to eliminate homosexual desires, to develop heterosexual desires, or to enter into a heterosexual relationship. "Ex-gay" is a term used to describe persons who once considered themselves to be gay, lesbian or bisexual, but who no longer assert that identity. When the term was introduced to professional literature in 1980, E. Mansell Pattison defined it as describing a person who had "experienced a basic change in sexual orientation".[1]

然而大量的研究发现, 同性恋和的思维和社会行为都是正常而非病态的, 因此, 大多数脑健康专家不鼓励和反对这个活动, 并且说改变一个人的性取向会多同性恋个体产生极大的伤害.
A large body of research and mainstream scientific consensus indicates that being gay, lesbian or bisexual is compatible with normal mental health and social adjustment. Because of this, the major mental health professional organizations discourage and caution individuals against trying to change their sexual orientation from homosexual to heterosexual, and warn that attempting to do so can be harmful.[2][3]

2011年2月美国监察院向众议院提出: 大量科学研究证明性取向是天生而不可改变的.
During the DOMA Hearings, on February 23, 2011, the Attorney General of the United States wrote to the Speaker of the U.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indicating it is a growing scientific consensus that sexual orientation is an immutable characteristic.[4]

=========================================================

搜索以下 ex-gay , 可以查到很多网站, 很大一部分ex-gay都与宗教组织有关系. 虽然有大量事实证明ex-gay 是一项荒谬的参决人性的运动. 至今还有一些宗教人士鼓吹这个[改造同性恋]的运动, 还有很多无知的父母会把自己的儿女送去这些ex-gay去改造. ex-gay的改造不仅限于肉体(著名的电击反射,播放同性恋视频,再用电击打击有性反映的阴茎),还有精神上压迫

这类话题在一些影视作品都有反映, 我看过的就不止一部作品. 看到宗教人士对同性恋所作的迫害而让我忍不住流泪. 是自己今日, 这个运动还是没有被法律禁止, 而一些这类的组织鉴于舆论压力而转为秘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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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14-2-2012 13:42: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1 xblues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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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同妻, 就是这些ex-gay 运动的牺牲者吧. 西方的宗教不是推动这个ex-gay运动的主要原动力.
中国的ex-gay运动的原动力是, 社会舆论和同志的父母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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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14-2-2012 17:49: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blues 于 14-2-2012 13:42 发表
中国的同妻, 就是这些ex-gay 运动的牺牲者吧. 西方的宗教不是推动这个ex-gay运动的主要原动力.
中国的ex-gay运动的原动力是, 社会舆论和同志的父母家人!


别什么都抱怨社会,要抱怨的话,多着呢
我还抱怨我怎么不是高干子弟呢,有用吗?
还是从自身找原因比较好,内因才是决定因素
说白了就是道德底线low到没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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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14-2-2012 18:33: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3 dcxg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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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马第。 我不赞同同志找同妻
但是你这样完全怪就同志是借机解恨不是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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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14-2-2012 19:53: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blues 于 14-2-2012 18:33 发表
泥马第。 我不赞同同志找同妻
但是你这样完全怪就同志是借机解恨不是解决问题


为什么别国没这么严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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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14-2-2012 20:11:4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5 dcxg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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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我也问这个问题,我也恨这些同志这么做,不过也理解他们的难处。
我倒是有一些解释,可是不方便讲,现在的FreeOZ说话太不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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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15-2-2012 07:07: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6 xblues 的帖子

说来说去,是不是这个孝字给害的?
中国人之愚忠愚孝很严重啊
你也是其中之一啊
这就是父母给我们洗脑的缘故。

如果父母没事就上吊自杀之类的事,用在反抗侵略上面,中国人也不会有百年屈辱史啊
所以,中国人所谓的面子害的不但是自己,还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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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15-2-2012 07:08: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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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16-2-2012 02:46:0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7 dcxg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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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瞎猜,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不过,我也不能告诉你真事,这里分享,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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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楼主| 发表于 16-2-2012 03:03: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cxg 于 14-2-2012 19:53 发表


为什么别国没这么严重啊

除了国家,还有哪个国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最严重?
根据中国传统,同性恋不结婚是被所有人指责的大错,而冷淡自己的妻子不能满足妻子的性要求,在中国传统文化里面根本就没有任何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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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16-2-2012 18:34:52 | 只看该作者
我对什么同志比较反感呢?
经常看电视,比较扭捏,搔首弄姿的我实在受不了,接受不了。

生活中也遇到过gay,gay给我的感觉通常比较有修养,有礼貌。
我真的不歧视他们

我遇到过个年纪比较大的chinese,5,6十岁吧,虽然英文很local,跟一西人生活在一起,我猜他们是伴侣。

我觉得现在gay们活的挺滋润啊,除了没有法律的保护,其实这个社会并不是很歧视他们。
再说了,就歧视这事,是个中国人都能无时无刻的感觉到这是个客观存在,有的时候活好自己这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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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16-2-2012 19:08: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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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cxg 于 16-2-2012 17:34 发表
除了没有法律的保护,其实这个社会并不是很歧视他们。


这句话很自相矛盾啊,如果在法律上的歧视都不算是歧视,那么什么还算是歧视呢?你不是千千万万个同志中的一员,你所以不能够站在同志的鞋子里说话,你这样感受可以理解。

同志们的苦难是相当的深重啊,泥马第,为了让你了解和同妻睡觉的体验,你配合我做一个实验吧,好么?要你和一个男的睡一觉,你觉得怎么样?如果要你和这个男的天天睡觉,你觉得怎么样?要是让你不仅仅睡觉,还要和这个男的做爱做的事情,翻云覆雨,你觉得一下如何呢?如果你不反对的话,请你现在就去找一个男的实验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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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16-2-2012 19:16:16 | 只看该作者
对于同妻来说,显然是丈夫的错。什么顶不住家里的压力都是说辞而已,婚前靠骗,婚后靠瞒,我对这样的男人很无语。
能硬能日,还能生娃,莫非他都是靠吃伟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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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16-2-2012 19:24: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blues 于 16-2-2012 19:08 发表


这句话很自相矛盾啊,如果在法律上的歧视都不算是歧视,那么什么还算是歧视呢?你不是千千万万个同志中的一员,你所以不能够站在同志的鞋子里说话,你这样感受可以理解。

同志们的苦难是相当的深重啊,泥马第 ...


我都不知道哪个苦难更深重啊?
看来社会的歧视苦难更深重,然后为了逃避就去害别人。
我觉得是人的品性问题,跟社会关系不大。
如果gay去转移这种苦难,我觉得gay没什么好同情的,我更同情的是同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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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16-2-2012 19:25:53 | 只看该作者
不要把责任都推给社会,这年头剩男剩女多了,HOLD住不结婚的人那么多,法律不承认同性恋婚姻,但可没给同性恋定罪。
保持单身,跟自己喜欢的人交往,不要害人。
就算别人指责不了他们,同妻们至少有指责他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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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16-2-2012 20:40:30 | 只看该作者
我是赞成同性婚姻的,因为我觉得一个人爱跟谁睡觉是他自己的权利,而且也影响不到什么社会风气。不可能因为有了同性婚姻,异性恋们纷纷由直转弯。
不过同妻是另一码事,她们是受害者。自然给予人类的最原始的幸福,她们享受不到,而且限于中国的传统道德,她们出去找男人,比起他们老公出去找男人更加不可能。说老实话,如果同妻的老公发现老婆出轨,家暴估计还是免不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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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楼主| 发表于 17-2-2012 02:44: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xyou 于 16-2-2012 20:40 发表
我是赞成同性婚姻的,因为我觉得一个人爱跟谁睡觉是他自己的权利,而且也影响不到什么社会风气。不可能因为有了同性婚姻,异性恋们纷纷由直转弯。
不过同妻是另一码事,她们是受害者。自然给予人类的最原始的幸福, ...

就是啊,如果中国社会能正视这个问题,转换观念,立法承认和保护同性婚姻或者同性伴侣关系,这些悲剧会少很多。
这些欺骗异性结婚的男女同志们固然可恶,但是更可恶的是这个陈旧落后的社会观念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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