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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bang1974    时间: 3-7-2011 03:03
标题: 关闭
鉴于此贴引来的不必要的争吵攻击和漫骂,我决定关闭。希望大家能保持一颗平和的心。

[ 本帖最后由 chibang1974 于 15-7-2011 12:59 编辑 ]
作者: daxiao    时间: 3-7-2011 10:30
标题: 回复 #1 chibang1974 的帖子
不会比你让自己未成年的女儿和一成年异性恋男性单独出去更紧张.

[ 本帖最后由 daxiao 于 3-7-2011 09:33 编辑 ]
作者: daxiao    时间: 3-7-2011 10:43
LZ在混淆人品和性取向.
同性恋就一定是恋童癖?异性恋一定不会?我相信恋童癖在异性恋中所占的比例绝不比同性恋少.
又或者说,你认为孩子被异性恋猥亵好过被同性恋猥亵?
作者: KALALA    时间: 3-7-2011 13:30
人品端正就好,管他同性异性.
作者: laurel_dyf    时间: 3-7-2011 13:31
我也不介意
人品才是最关键的
作者: smart    时间: 3-7-2011 13:45
同意阿,人品端正的同性恋可以接受的阿
作者: xblues    时间: 3-7-2011 13:4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问问题没问题,不过你把红豆搬进来,说明你自己本身对这个问题就有偏向性。不用管别人怎么回答了,你自己先把想法摆出来,让我批你!
作者: evergreen    时间: 3-7-2011 13:53
按LZ的说法同性恋人士和你的孩子接触有问题,那么异性恋人士和你的孩子亲密接触就没问题了吗?LZ能做个说明吗??
作者: liebling    时间: 3-7-2011 14:12
楼主将恋童癖和同性恋划上等号显得很无知。现实生活中幼女被异性恋恋童癖性侵的事件每天都有发生,楼主怎么不担心自己孩子和异性恋接触呢?
作者: ryan88    时间: 4-7-2011 14:09
撇开恋童癖,我回答楼主,我不愿意我孩子接触。但是这个是个人的民主自由,我无法强迫任何人。但是如果我孩子是这样,我只能选择跟他划清界限。 怎么样,够清楚么。

法理上,我认为不干涉别人的同性恋合法。

个人上,我不想跟这方面人接触。

另外,合法的东西很多,澳洲妓女也合法,也是正当职业,那如果你妈做妓女呢。如果你觉得我在骂你,那恭喜你,至少你还明白法律同传统价值观之间的关系。还不至于无药可救。

[ 本帖最后由 ryan88 于 4-7-2011 13:10 编辑 ]
作者: Tstraying    时间: 4-7-2011 14:27
按照你的例子,如果是红豆邀请谁家未成年的儿子出去,无论孩子的双亲是同性恋者还是异性恋者,恐怕都会心存担忧。但同理,若是自己女儿和一个因猥亵女童入狱的男性出去,只怕父母的担忧不会更少。单以性取向取人,是很无知,很不理性的的一种行为。在这个世界上,以同性为性爱对象的人是比例上占少数,绝对数量上决不少数的群体。在这个群体中有各式各样的人,好的坏的。对方喜欢的是同性还是异性,仅仅是他自己个人的事情。在没有伤害其他人的情况下,这种行为本身该受任何法律,道德上的谴责。仅仅因为和大多数人的生活方式不一样,便把一个群体排除在社会主流之外,是何等冷酷且残忍的事情啊~

身为非异性恋者,就lz的问题而言,我想说我不会介意自己的孩子和异性恋接触,只要对方人品好就好~
作者: evergreen    时间: 4-7-2011 22:30
原帖由 ryan88 于 4-7-2011 13:09 发表
撇开恋童癖,我回答楼主,我不愿意我孩子接触。但是这个是个人的民主自由,我无法强迫任何人。但是如果我孩子是这样,我只能选择跟他划清界限。 怎么样,够清楚么。

法理上,我认为不干涉别人的同性恋合法。

个 ...

你的观点很清楚,在此不必多说了。
但你举的例子实在是生搬硬套,滑稽可笑,有常识的人都懂得同性恋可不是一种职业,是吧?
作者: choz    时间: 5-7-2011 01:40
原帖由 ryan88 于 4-7-2011 13:09 发表
撇开恋童癖,我回答楼主,我不愿意我孩子接触。但是这个是个人的民主自由,我无法强迫任何人。但是如果我孩子是这样,我只能选择跟他划清界限。 怎么样,够清楚么。

法理上,我认为不干涉别人的同性恋合法。

个 ...

很显然你对待同性恋是戴着有色眼镜的,而且要让你克服这一偏见很难。
不过我还是想问问你,如果你预先知道某人是同性恋,你当然很容易和他/她划分界限。但是如果哪天你的一个多年好友告诉你他/她其实一直喜欢的是同性的时候,你是否能果断地和其划分界限不再往来呢?
还有同志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对人类社会也一样做出巨大贡献。当你得知动听的小天鹅舞曲在作者柴可夫斯基是同性恋者,电脑的原型图灵机的发明者图灵也是一名同性恋者的时候,你是否可以毅然决定不再听这段音乐,不再用电脑上网呢?当你得知澳洲政府的几个部长是公开的同志的时候,你是否会认为这个政府道德败坏而对这个政府失去信心了呢?
你真的认为你可以和同性恋者完全隔绝老死不相往来吗?要知道,当你在日常生活中公开发表对同性恋者的偏见言论的时候,你已经伤害了你身边的隐藏的同性恋亲人和朋友们。
作者: ryan88    时间: 5-7-2011 09:20
原帖由 choz 于 5-7-2011 00:40 发表

很显然你对待同性恋是戴着有色眼镜的,而且要让你克服这一偏见很难。
不过我还是想问问你,如果你预先知道某人是同性恋,你当然很容易和他/她划分界限。但是如果哪天你的一个多年好友告诉你他/她其实一直喜欢的是 ...


你对待妓女也有有色眼镜,你知道她们对社会的贡献么?

法律上,我非常支持同性恋合法。如果提供针筒给吸毒者一样。压抑是没有办法的。
科学,宗教上,我不能完全否认没有天生同性恋,但是应该  倡导!! 孩子有 正确的!! 性趋向
而不是  1)任意放任自由   2)倡导孩子同性恋
作者: 蓝山夜妖    时间: 5-7-2011 11:25
如果性取向能够通过“倡导”改变,这个世界早就和谐了。。。医学界普遍承认同性恋不是疾病,不可治疗。反过来说,如果你的孩子是异性恋,接触同性恋也无法改变他的性取向。
作者: evergreen    时间: 5-7-2011 11:54
原帖由 ryan88 于 5-7-2011 08:20 发表


你对待妓女也有有色眼镜,你知道她们对社会的贡献么?

法律上,我非常支持同性恋合法。如果提供针筒给吸毒者一样。压抑是没有办法的。
科学,宗教上,我不能完全否认没有天生同性恋,但是应该  倡导!! 孩子 ...

把同性恋和妓女相提并论,难道不是有色眼镜?
作者: hueofwind    时间: 5-7-2011 15:31
原帖由 evergreen 于 5-7-2011 10:54 发表

把同性恋和妓女相提并论,难道不是有色眼镜?

同性恋和妓女性质根本不一样啊,一个是有先天因素,一个完全是后天选择。
如果一定要选择类似的,我觉得同性恋更接近于左撇子或者残疾人士,因为这些都是后天的少数派,和道德无关。只是类比,不代表同性恋就是残疾人。
作者: Dreamhouse    时间: 5-7-2011 15:55
儿子班上最可爱的家长就是一个同性恋者

我们都喜欢他的热心与热情

有时,哪一个家长没有去field trip
他都会帮那些家长的孩子拍照.

只要人品好,哪一国人?什么人?都无所谓.
作者: evergreen    时间: 5-7-2011 23:30
标题: 回复 #17 hueofwind 的帖子
把同性恋比作左撇子很贴切。
作者: choz    时间: 6-7-2011 00:51
原帖由 ryan88 于 5-7-2011 08:20 发表


你对待妓女也有有色眼镜,你知道她们对社会的贡献么?

法律上,我非常支持同性恋合法。如果提供针筒给吸毒者一样。压抑是没有办法的。
科学,宗教上,我不能完全否认没有天生同性恋,但是应该  倡导!! 孩子 ...

我说了妓女什么了吗?你就给我扣上这么一顶莫名其妙的大帽子。真是哭笑不得。
既然提到妓女,虽然妓女和同性恋不属于同一性质的东西,但是对我来讲,只要是本本分分做人的妓女一样是应该受到尊重的。有些妓女因为家境所迫,在我看来比那些道貌岸然的贪官污吏要高尚许多!
我之所以认为你是戴有色眼镜看待同性恋完全是因为你企图和同性恋完全划清界限的坚决态度。而且我问你的一些问题,你也刻意回避了:

如果你预先知道某人是同性恋,你当然很容易和他/她划分界限。但是如果哪天你的一个多年好友告诉你他/她其实一直喜欢的是同性的时候,你是否能果断地和其划分界限不再往来呢?
还有同志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对人类社会也一样做出巨大贡献。当你得知动听的小天鹅舞曲在作者柴可夫斯基是同性恋者,电脑的原型图灵机的发明者图灵也是一名同性恋者的时候,你是否可以毅然决定不再听这段音乐,不再用电脑上网呢?当你得知澳洲政府的几个部长是公开的同志的时候,你是否会认为这个政府道德败坏而对这个政府失去信心了呢?


你甚至拿同性恋和吸毒相比较,难道你不知道吸毒者是以摧毁身体健康为代价的吗?同性恋者完全刻意和异性恋者一样健健康康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他们和吸毒者到底在哪点上相似了?再请问既然是“吸毒者”发明了图灵机理论从而有了电脑,你又那么厌恶吸毒者,为什么不直接把“吸毒者”发明的电脑砸了呢?

不过你虽然对同性恋者带有偏见,但是你仍然承认不应该歧视同性恋者,这点还是很值得我尊敬的。
作者: ryan88    时间: 6-7-2011 10:29
如果你预先知道某人是同性恋,你当然很容易和他/她划分界限。但是如果哪天你的一个多年好友告诉你他/她其实一直喜欢的是同性的时候,你是否能果断地和其划分界限不再往来呢?

我没有不回答您的问题,如果是我,我会断然跟这个人来往,我认为这没有什么问题,这个完全是个人选择。难道我就不能选不吃辣? 我认为传统价值观念,也一样有这庞大的市场,而我是这个市场的忠实顾客。

还有同志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对人类社会也一样做出巨大贡献。当你得知动听的小天鹅舞曲在作者柴可夫斯基是同性恋者,电脑的原型图灵机的发明者图灵也是一名同性恋者的时候,你是否可以毅然决定不再听这段音乐,不再用电脑上网呢?当你得知澳洲政府的几个部长是公开的同志的时候,你是否会认为这个政府道德败坏而对这个政府失去信心了呢?
我不否认同性恋的贡献,但是我也在担心同性恋对异性恋的影响。这本身没有冲突。 当同性恋在争取自己的生存空间的时候不可能避免的会对异性恋,双性恋照成影响。 至于你说同性恋发明的歌,那就不听,这个很好笑同幼稚。 外国反中人士,不会不买中国货,估计全世界只有中国粪青会因为反日而砸自己同胞的日本车。

希望把同性恋,与异姓恋一起成为“正确”的性趋向,归纳为“传统”价值观的一部分不是不可能,而是之少现在还不现实。特别对于华人来说。

至于同性恋会不会对“身心”照成影响。。。。我真的没有足够的知识来解答,但我觉得会的。因为你要接受社会对你的指指点点,你说能不会么。当然,你可以说这个是社会把“正常人”变成不正常。除了同性恋,这个世界有太多人,太多事在挑战着传统价值观,结果如何无人可知。

[ 本帖最后由 ryan88 于 6-7-2011 09:39 编辑 ]
作者: Yok    时间: 6-7-2011 11:24
原帖由 chibang1974 于 3-7-2011 02:03 发表
最近吕丽萍似乎成了论坛老鼠,大家一片喊打声。我和很想请大家说说,你是否会禁止或介意同性恋人士密切接触你的未成年孩子呢?比如红豆邀请你儿子一起外出你是什么态度呢?我比较想有孩子的同学真实的想法,至于那些 ...


如果陳冠希肩上掛著佳能單反邀請你女兒外出呢

[ 本帖最后由 Yok 于 6-7-2011 10:27 编辑 ]
作者: xblues    时间: 6-7-2011 11: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ryan88 于 6-7-2011 09:29 发表
希望把同性恋,与异姓恋一起成为“正确”的性趋向,归纳为“传统”价值观的一部分不是不可能,而是之少现在还不现实。特别对于华人来说。


为什么异性恋就是正确的,而同性恋就不正确了呢?

传统的价值观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为什么华人就那么特殊啊?
作者: ryan88    时间: 6-7-2011 21:11
原帖由 xblues 于 6-7-2011 10:54 发表


为什么异性恋就是正确的,而同性恋就不正确了呢?

传统的价值观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为什么华人就那么特殊啊?


1夫1妻正常,还是3P,4P,5P正常?
什么是传统价值观?传统价值观就是人类的经验累积,和道德共识。

当然,我没说一定没有这一天,同性恋就好像吃咸,吃辣,吃甜可以共存一样可以跟跟异性恋共存而“绝无冲突”。
但至少,现在,2011年,不可否认,同性恋还是处在挑战传统价值观。您在争取法律认可同性恋的本身不正说明这点么?
作者: daxiao    时间: 7-7-2011 11:36
标题: 回复 #24 ryan88 的帖子
一夫一妻做为唯一的合法婚姻只是近百年才出现在中国的好不好,这之前中国的传统价值观是一夫一妻多妾(就是你说的3P,4P,5P)  ,还有男女授受不亲,三从四德,君臣父子,父母之命,父母在不远行......
挑战?好呀,不破不立.先挑战后立法,当年一夫一妻制也是这么走过来的,同性婚姻也一样,只是时间早晚罢了.

[ 本帖最后由 daxiao 于 7-7-2011 10:37 编辑 ]
作者: cello    时间: 7-7-2011 14:34
看了ryan88和同志们的辩论,首先大家都否认同性恋目前在几乎任何的社会都没有得到广泛认可和平等地位的事实。可是在这个基础上,我没看明白ryan88到底是因为这个事实所以认为同性恋是道德上低人一等的,还是说不应该低人一等,只是被社会现实不公平的看低一等?我感觉开始ryan88流露出是认为即使合法,他也认为这在他个人的道德观看来是不道德的,可是后来的辩论,好像又在躲避自己这个观点,转而陈述社会现实是很多人歧视同性恋这一点,所以令人有点疑惑。

至于妓女职业,这个比喻也是比较含糊的。我认为妓女这个职业本身没有什么道德问题,当然这是我个人的道德观而已。但是一个职业并不是光看是否“道德”就决定了大家是否愿意做。这本来就是一个只适合很少人的职业,就像运动员一样,有些人没有能力做,有些人有能力但可能会有其他自己认为更适合的选择。另外,妓女除了是一个被一些人认为不道德的职业外,还客观的是一个社会地位比较低下的职业。就好像淘大粪的,也许很多人觉得那是一个挺道德的职业,但也是一个地位不高的职业,如果你对一个并不歧视淘大粪的人说你或者你爸妈是淘大粪的,我觉得同样可以构成侮辱。所以10楼那个说法是不地道的。

至于同性恋是否可选择这一点,我觉得其实都没有太大关系。就算有些同性恋是后天的,或“可纠正”的,这也是人的自由权利啊。如果有人使用这个不违法,不伤害别人的自由权利,我看不出什么理由就不让自己的孩子单单因为这一点就不和这个人交往。事实上即使左撇子也是可以“纠正“的,在中国多数左撇子都还是用右手写字,而且左手写得不灵光,右撇子也一样可以反过来锻炼成左撇,如果说其中有一种是邪恶的,那么都可以被改正。可是问题在于这个“邪恶”来自哪里呢?是真实的社会危害性,还是某些人对异己就要迫害的强迫症?如果不具危害性,哪怕原来是异性恋,为什么就无权变成同性恋呢?为什么同性恋的合法性必须以天然和无法“纠正”为依据,而不是以人的天赋平等和自由权利为依据?ryan88说的“传统”和“道德”是现实社会的客观情况,但是当客观的传统和基于自由平等的价值观冲突的时候,我想我们当然需要承认有这个传统的现实,但是这完全不是我们应该遵循传统而不去质问这个传统的合理以及合法性的理由。
作者: ryan88    时间: 8-7-2011 09:57
原帖由 cello 于 7-7-2011 13:34 发表
看了ryan88和同志们的辩论,首先大家都否认同性恋目前在几乎任何的社会都没有得到广泛认可和平等地位的事实。可是在这个基础上,我没看明白ryan88到底是因为这个事实所以认为同性恋是道德上低人一等的,还是说不应该 ...


朋友,简单一句,你在否认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

我认为不能歧视同性恋,同性恋合法,但另一方面,我自己不会,也不希望孩子接触同性恋的道理一样。
我没说同性恋就是黑,或赤,只是不想被同性恋影响。 okie?!!!我还鼓励建立同性恋学校,既然同性恋觉得自己没有道德,生理的问题,为合不聚在一起,也有个照应。并建立非同性恋学校适应我们这些“保守”的家长,让大家各有选择。

本来这里就是民主社会。
作者: Dark    时间: 8-7-2011 11:44
原帖由 ryan88 于 4-7-2011 13:09 发表
撇开恋童癖,我回答楼主,我不愿意我孩子接触。但是这个是个人的民主自由,我无法强迫任何人。但是如果我孩子是这样,我只能选择跟他划清界限。 怎么样,够清楚么。

法理上,我认为不干涉别人的同性恋合法。

个 ...


看到这句:‘但是如果我孩子是这样,我只能选择跟他划清界限。’,真让人感到悲凉啊。 为人父母的,可以如此轻易的说出跟子女划清界限,太冷漠,也很残忍。不管她/他的性取向如何,我为你的子女感到遗憾。


顺便说下,性工作也是工作,请各位放尊重点。
作者: Dark    时间: 8-7-2011 11:59
我认为不能歧视那些素食主义者/极限运动爱好者/有政治立场者。。。,但另一方面,我自己不会,也不希望孩子接触他们的道理一样。
我没非素食主义者/极限运动爱好者/有政治立场者。。。就是黑,或赤,只是不想被他们影响。 okie?!!!我还鼓励建立素食主义者/极限运动爱好者/有政治立场者。。。学校,既然他们觉得自己没有道德,生理的问题,为合不聚在一起,也有个照应。并建立非素食主义者/非极限运动爱好者/非有政治立场者。。。学校,适应我们这些“保守”的家长,让大家各有选择。

本来这里就是民主社会。


这样的民主社会真的是你想要的?
作者: yearshappy    时间: 8-7-2011 12:05
同性恋与否不是考虑因素,人品是

生活中有同性恋朋友,风趣乐观,是个可以传染快乐的人
作者: ryan88    时间: 8-7-2011 13:50
原帖由 Dark 于 8-7-2011 10:44 发表


看到这句:‘但是如果我孩子是这样,我只能选择跟他划清界限。’,真让人感到悲凉啊。 为人父母的,可以如此轻易的说出跟子女划清界限,太冷漠,也很残忍。不管她/他的性取向如何,我为你的子女感到遗憾。


...

尊重,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上,如果在两方都无法妥协的基础上,民主的最终结果就是分道扬镳个走个的路。一点都不残忍。这是为自己的选择而付出的代价。真正的残忍是强迫别人做出选择,所以在这方面中西文化还是有分别的。
作者: cello    时间: 8-7-2011 14:02
原帖由 ryan88 于 8-7-2011 12:20 发表

尊重,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上,如果在两方都无法妥协的基础上,民主的最终结果就是分道扬镳个走个的路。一点都不残忍。这是为自己的选择而付出的代价。真正的残忍是强迫别人做出选择,所以在这方面中西文化还是有 ...

不完全同意。如果别人趋向和你不同,也不是不尊重你啊?哪怕在取向这点妥协不了,别人又不需要你妥协你的性取向和他/她进行性行为,别人只是和你比如同在一个地方工作,学习,如果是你的子女则是保持子女关系而已。如果用政治民主来类比,比如你非常讨厌工党,是不是必须成立一个学校审查政治倾向拒绝工党及其支持者才叫民主社会呢?我想你讨厌工党是你的个人选择和自由,这本身不构成歧视,但是如果必须审查隔离,那就有点歧视意味了。
作者: ryan88    时间: 8-7-2011 16:28
那你剥夺了我走的权利。
也剥夺了我让我孩子转学的权利。

另外,同性恋也没有在脸上贴着标签,我是同性恋。当他没有宣传同性恋和在公共场合表现出任何我认为他挑战传统的举动,那么这样的同性恋,和这样的环境,还是“安全”的。
如同学校可能有伊斯兰的学生,但是如果占的比率太多,或者甚至有意无意宣传这样的教义,那我觉得就不适合我的家庭了。

这不是歧视,而是不适合我。 更何况,民主国家,你搞你的就好了,何必在乎别人的眼光。
作者: Yok    时间: 8-7-2011 16:33
原帖由 ryan88 于 8-7-2011 08:57 发表


朋友,简单一句,你在否认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

我认为不能歧视同性恋,同性恋合法,但另一方面,我自己不会,也不希望孩子接触同性恋的道理一样。
我没说同性恋就是黑,或赤,只是不想被同性恋影响。 ...


既然近朱者赤,近胖者肥,那你会不会怕孩子变胖,不希望他跟接触胖子,并且应该建立胖子学校?
作者: cello    时间: 8-7-2011 16:44
原帖由 ryan88 于 8-7-2011 14:58 发表
那你剥夺了我走的权利。
也剥夺了我让我孩子转学的权利。

另外,同性恋也没有在脸上贴着标签,我是同性恋。当他没有宣传同性恋和在公共场合表现出任何我认为他挑战传统的举动,那么这样的同性恋,和这样的环境, ...

我剥夺不了你的权利啊,但是如果满大街都是工党支持者,你觉得恶心,难道要把他们都关起来只允许在局部区域活动才不剥夺你的不恶心权利?简单说别人只要不违法可以有权在任何公众地方,你有选择去不同的公众地方或私人地方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要求别人不去某个公众地方的自由。如果你要求某个学校或公司不能录用同性恋者,那么就可能侵犯了别人的合法权利。当然你有权自己选择暂时还没有同性恋者的公众地方或呆在可以确保没有同性恋者的私人地方,但是只要你同意他们同样有同等的权利去和你分享任何这些公众场所就可以了,你有权躲,但无权要求划出禁区“井水不犯河水”。
作者: Dark    时间: 8-7-2011 16:51
原帖由 ryan88 于 4-7-2011 13:09 发表
撇开恋童癖,我回答楼主,我不愿意我孩子接触。但是这个是个人的民主自由,我无法强迫任何人。但是如果我孩子是这样,我只能选择跟他划清界限。 怎么样,够清楚么。
尊重,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上,如果在两方都无法妥协的基础上,民主的最终结果就是分道扬镳个走个的路。一点都不残忍。这是为自己的选择而付出的代价。真正的残忍是强迫别人做出选择,所以在这方面中西文化还是有 ...


没兴趣跟你讨论民主政治。

但一个因为子女是同性恋就要与他们‘划清界限’、‘分道扬镳’的父母,我真的不知道他适不适合为人父母。做这样父母的子女会不会太可怜呢?  
不管怎么样,祝你和你的子女好运。真心希望你的子女在成长过程中不要遇到什么意外,不要有任何差池,更不要违背你的意愿,因为一个不小心,就要被你这个父亲/母亲抛弃了。也劝你一句,对外界先不说,单就对你的子女,还是多一点爱与包容吧。
作者: katsura    时间: 8-7-2011 16:53
原帖由 ryan88 于 8-7-2011 15:28 发表
那你剥夺了我走的权利。
也剥夺了我让我孩子转学的权利。

另外,同性恋也没有在脸上贴着标签,我是同性恋。当他没有宣传同性恋和在公共场合表现出任何我认为他挑战传统的举动,那么这样的同性恋,和这样的环境, ...


Then you should get the bloody out, instead of forcing schools to ban Islamic students. it is YOUR problem, not theirs.
作者: choz    时间: 24-7-2011 14:29
原帖由 ryan88 于 8-7-2011 15:28 发表
那你剥夺了我走的权利。
也剥夺了我让我孩子转学的权利。

另外,同性恋也没有在脸上贴着标签,我是同性恋。当他没有宣传同性恋和在公共场合表现出任何我认为他挑战传统的举动,那么这样的同性恋,和这样的环境, ...

你当然有自己走的权利,但是你没有赶别人走的权利。
如果你想周围的同性恋者完全消失,建议你移民伊斯兰国家,因为这些国家的同性恋者们都“被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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