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根据谭博政府正在考虑的一项提案,最高收入者每存入[size=+0]1[size=+0]元养老金,将需要多缴[size=+0]10c[size=+0]的税,每年最多将损失[size=+0]3000[size=+0]元。
然而,年薪仅[size=+0]3[size=+0]万元的工作者每年可以额外获得[size=+0]450[size=+0]元的养老金缴款,而处于[size=+0]5[size=+0]万[size=+0]7980[size=+0]元中值收入水平的澳人每年可以节省[size=+0]145[size=+0]元。
谭博政府正在考虑按照边际税率减掉[size=+0]20c[size=+0]的标准来对养老金缴款征税。这恰好呼应了亨利税务审查以及德勤([size=+0]Deloitte[size=+0])近期模型的提议。
年收入在[size=+0]3.7[size=+0]万元以下的人目前每存入[size=+0]1[size=+0]元的养老金就要缴纳[size=+0]15c[size=+0]的税,但改革之后,他们的养老金缴款将免税。
而在天平的另一端,最高收入者的养老金缴款,每[size=+0]1[size=+0]元都将额外征收[size=+0]10c[size=+0]的税。也就是说,是由最高的边际税率(不包括[size=+0]Medicare[size=+0]税和赤字税)[size=+0]45c[size=+0]扣掉[size=+0]20c[size=+0],即[size=+0]25c[size=+0]。
而目前,[size=+0]15c[size=+0]的税率适用于所有人的养老金缴款。
对年收入介于[size=+0]8[size=+0]万元到[size=+0]18[size=+0]万元的人,新的税率将为[size=+0]17%[size=+0]。也就是说,年收入[size=+0]18[size=+0]万元的人需要为全年[size=+0]7600[size=+0]元的养老金缴款(为了计算方便,在此采用[size=+0]10%[size=+0]的养老公积金扣缴比率,而非实际使用的[size=+0]9.5%[size=+0])支付[size=+0]1292[size=+0]元的税,相比目前高出[size=+0]150[size=+0]元。
格拉坦研究所([size=+0]Grattan Institute[size=+0])所长戴利([size=+0]John Daley[size=+0])认为,如果政府的目的是要减少人们对老年金的依赖,那么这个变化就过于轻微了。
那是因为即使低收入者每年能够往养老金里多存两三百元,他们也无法在退休后自给自足到不必依赖老年金。
此外,这笔钱很有可能会被养老基金的收费吃掉。“如果每年只是多存个[size=+0]150[size=+0]元,那么你真的要过上很多很多年才能看到差别。”他说。
“讽刺的是,这意味着那些处于收入阶梯[size=+0]80%[size=+0]到[size=+0]90%[size=+0]的人,也就是那些年收入[size=+0]9[size=+0]万到[size=+0]10[size=+0]万的人,获得优惠变少了。”戴利说。
“但有望脱离对老年金依赖的,恰恰就是这些人。”
戴利表示,没有任何公共政策上的依据支持纳税人继续在养老金上资助那些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脱离对老年金依赖的人。
更好的做法是对退休者征收[size=+0]15%[size=+0]的养老金税,或者把每年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size=+0]3[size=+0]万元养老金缴款限额降低。
“如果你真的想要针对税惠,就把限额降低,”他说,“那些每年能存入[size=+0]3[size=+0]万养老金的人不太可能去领老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