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星1832 发表于 17-8-2015 08:47
@ArBen
mason00 发表于 17-8-2015 09:21
每次都让Arben来帮你说出心里话。。。
周星星1832 发表于 17-8-2015 08:47
@ArBen
mason00 发表于 17-8-2015 09:21
每次都让Arben来帮你说出心里话。。。
ArBen 发表于 17-8-2015 10:55
叫哥干哈 哥很幸福滴
语之玫瑰 发表于 17-8-2015 11:06
当两个人不再相爱而是相互折磨的时候,离婚对彼此都是解脱,换一种身份也许真得能够做朋友
所以嘛男人和女 ...
ArBen 发表于 17-8-2015 12:13
只可意会 不可言传
周星星1832 发表于 17-8-2015 12:14
先離婚是必须的
ArBen 发表于 17-8-2015 13:45
渣 渣 渣男
语之玫瑰 发表于 17-8-2015 14:35
不用刻意准备好伐?~
这就是人生
周星星1832 发表于 17-8-2015 14:36
未雨绸缪哦
現在不流行婚前财产公正吗
语之玫瑰 发表于 17-8-2015 16:42
无所谓,他的东西我不要,我的东西他也别想拿走
两清就可以了
不过我估计要和他一辈子纠缠下去了...分 ...
ArBen 发表于 17-8-2015 18:08
Too earlier to tell
语之玫瑰 发表于 17-8-2015 16:42
无所谓,他的东西我不要,我的东西他也别想拿走
两清就可以了
不过我估计要和他一辈子纠缠下去了...分 ...
语之玫瑰 发表于 17-8-2015 11:06
当两个人不再相爱而是相互折磨的时候,离婚对彼此都是解脱,换一种身份也许真得能够做朋友
所以嘛男人和女 ...
语之玫瑰 发表于 17-8-2015 16:42
无所谓,他的东西我不要,我的东西他也别想拿走
两清就可以了
不过我估计要和他一辈子纠缠下去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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