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alphabeta 于 4-3-2010 15:26 发表
屏蔽他多少帖子了?那么多人身攻击的帖子,连警告一次都不用?
既然在非水区刷版不用受惩罚,甚至连警告都没有,可以放任自流,那我也学会了
原帖由 alphabeta 于 4-3-2010 15:26 发表
屏蔽他多少帖子了?那么多人身攻击的帖子,连警告一次都不用?
既然在非水区刷版不用受惩罚,甚至连警告都没有,可以放任自流,那我也学会了
原帖由 alphabeta 于 4-3-2010 16:26 发表
请告诉我它在哪里被警告了:
http://www.freeoz.org/bbs/thread-855851-4-1.html
请告诉我“有时候”是指什么时候,非水区是指哪些区,“也并不违规”,谢谢!
原帖由 qian403 于 2010/3/4 16:33 发表
1. 你的投诉贴53楼,青山编辑并警告。
2. 我不是版主,没有义务也没有获得授权来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我用一个陈述句说话,并特指不是针对你的这个投诉贴,你来质问我,是否有选择性失明的可能?
3. 你的投诉很乱,看不懂你的投诉对象,前面问你,你没有回答,请问原因。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010/3/4 17:11 发表
说实话,我觉得那位同学还是有点可爱的,我感觉他那个人身攻击也是比较轻微的,所以我都没操作,青山同学操作的, 而且他被青山口头警告人身攻击之后,就没有类似言论了,所以,我真是没觉得有处理的必要。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010/3/4 17:23 发表
127和128楼,青山都处理了(没有在警告帖登记,所以我称之为口头警告):
http://www.freeoz.org/bbs/viewth ... id=15348#pid2651069
我说他的“可爱”,是给大家提供了一些批判的依据,并非赞同他的观点,简单野蛮地封禁不同观点的并不利于大家辩论。
你所报告的帖子我都看了,我觉得没有到处理的程度,我就不会处理。
青山 威望 +1 人身攻击。 27-2-2010 19:34
原帖由 alphabeta 于 4-3-2010 15:26 发表
屏蔽他多少帖子了?那么多人身攻击的帖子,连警告一次都不用?
既然在非水区刷版不用受惩罚,甚至连警告都没有,可以放任自流,那我也学会了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010/3/4 17:34 发表
行,alphabeta看来不好忽悠,我来帮青山登记一下吧,不过这些都是同一话题导致的警告,就算一次吧。
警告之后再有人身攻击言论,就要封禁了。
原帖由 alphabeta 于 4-3-2010 17:40 发表
青山就从来没去登记过,怀疑他都不知道有那个帖子存在。你也不是第一个帮他登记的,有我呢:
http://www.freeoz.org/bbs/viewth ... id=14454#pid2627382
原帖由 青山 于 2010/3/4 17:48 发表
版主处理网友的帖子,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尺度。我很少公告警告一个网友,除非我认为真的有必要。一般都是口头警告。
不过基本法和版主条例并没有规定,口头警告不算警告。
原帖由 alphabeta 于 4-3-2010 18:20 发表
“首先”部分请ub解释。如果是真的,相信咕噜看了会很高兴,也包括我。但我的疑问是,累积三次警告后封禁的规矩似乎是指全站内的?这和具体版主有什么关系?否则那是不是每个人在每个版犯两次事都没事?但看目前的警告记录里,好像没有标明“所在版面”这一项?
标粗这句是指作为版主没有义务,也无须向全体论坛用户公布其对某个id的警告是吗?相关信息的公开是否会影响版主的工作?如果不会,为什么不公开?版主履行职责时,更像是公安,还是国安?
原帖由 ubuntuhk 于 4-3-2010 18:30 发表
这一点我和青山理解不同,在警告帖登记的目的,一是为了让被警告人清楚知道自己被警告了,另外一个也是为了透明执法,同时也让别的版主知道这个ID被警告过,累计3次警告,一般而言是要封禁至少一日的(同时警告计数清零)。
原则上,所有警告和封禁处分都要公告(不过现在spam太多了,有些spam id的封禁记录只在后台保留了,有时候没有登记出来)。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2010/3/4 18:30 发表
基本上我对这事是看开了
封禁一周咱有zhe马甲
永久封禁咱有zhe马甲
要是封了ip咱也就不翻蔷了
最让人恶心的是
他骂人吧
你还没法骂他
幸好俺家做生物制品的
就算被咬了也没啥后遗症
顶多疼两下
原帖由 青山 于 2010/3/4 18:33 发表
第一,目前的规则没有这样的规定。
第二,内版曾经讨论过是否要每个操作都公告备案,当时我的观点是反对。因为这对版主的工作量提升很大,结果就是可警告可不警告的,版主就不去警告了。
事实上,在我做版主的时候,公开警告都是当作最后通牒来使用的。
原帖由 alphabeta 于 4-3-2010 18:41 发表
第一,规则写得很清楚了,各人理解不同而已。
第二,你的反对有任何事实作为依据么?你是否统计过在警告(其他)帖中每周有多少警告量?凭什么得出“对版主的工作量提升很大”的结论的?
第三,目前你的事实上的做法,我个人认为并不规范。
另外,你对我的回复里,我看到太多模棱两可和执行上的随意性,对此我无语,所以不再回复。
再另外,ub提到的spam问题其实和这里讨论的不是一回事,那个是如何登记警告(商业广告)帖时才要讨论的问题。
原帖由 青山 于 4-3-2010 18:33 发表
第一,目前的规则没有这样的规定。
第二,内版曾经讨论过是否要每个操作都公告备案,当时我的观点是反对。因为这对版主的工作量提升很大,结果就是可警告可不警告的,版主就不去警告了。
事实上,在我做版主的 ...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4-3-2010 18:51 发表
骗人
大刀砍下来眼都没眨一下
86楼
http://www.freeoz.biz/bbs/thread-842652-3-13.html###
原帖由 alphabeta 于 4-3-2010 19:15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viewthread.php?tid=887223
请教ub,这么明显的刷帖行为,为什么不警告?
原帖由 ubuntuhk 于 4-3-2010 19:03 发表
我得去翻查一下讨论记录,我一直记得因为人身攻击或不当言论而被警告以上的操作是需要登记的,否则不会被视为正式警告。
要登记封禁spam id的工作量是比较大,而且系统后台有封禁记录,所以大家是同意这种封禁 ...
4.6,版主拥有封禁、甚至删除ID的权利,具体规定为:
4.6.1,对于普通违规的ID,经过三次警告后,即可封禁ID最多一周时间处理;
4.6.2,对于人身攻击、谩骂的ID,可视情节轻重,直接封禁ID最多一周时间处理;
4.6.3,对于在非信息版恶意发布明显的商业广告,可以直接永久封禁或删除ID处理;
4.6.4,封禁ID后,若注册马甲继续违规,或ID解禁后,依然不改的,须及时向ZHT反映,根据网站有关规定,由ZHT作出进一步惩处,直至由 ZHT授权或由ZHT直接删除ID或封禁IP地址段处理;
4.6.5,版主或其他管理人员在执行第(4.6.1)、(4.6.2)、(4.6.3)类操作时,须在建设家园版的相应贴子里根据一定格式登记说明,该格式为:ID、处罚理由、处罚方式,再附上完整的原文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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