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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嘟嘟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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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广东省关于境外生孩子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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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30-6-2009 15:57:1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坚持不交罚款,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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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30-6-2009 16:02:21 | 只看该作者
不同地方有不同的办法,从开除公职到强拆民房,到劳动改造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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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30-6-2009 16:26:24 | 只看该作者
事实是政策顾头不顾腚,在非洲老黑努力把广州变成殖民地的今天,这个新政策真正造成的是特定部分社会资源不再支持中国籍香港身份证孩子,转而支持非洲国籍黑孩子,彻底沦为黑人殖民地。

可能去罚非洲黑人超生么,不可能的,那帮家伙严格来说处于难民和倒爷之间,烂命一条。

典型的宁与洋人不予家奴。牺牲国民利益结养不熟黑人之欢。

因为这年头经济危机,白人正在转向贸易保护减少和中国贸易往来,只有非洲老黑拼命涌向天朝。

很快会被公众发现政策能造成的真正结果,事情会很大条。

可想而知香港社会会怎么想,原本他们养在大陆的新生人口,教育费用被抢了一大半,将来素质可知,对社会的心态也成疑,平白给香港添乱。

我们很迫切需要很多非洲藉孩子归化入籍改造人种么?

请注意,这很恰巧,是从广州发出的广东计生新政策

[ 本帖最后由 diegolin 于 30-6-2009 15: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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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30-6-2009 16:40: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3 diegolin 的帖子

其实LZ发的是佛山禅城区的计生政策.... (虽然是两隔壁)

参见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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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30-6-2009 16:50:28 | 只看该作者


这种试探信号要坚决揭露并且回击。

谁都知道广佛是一体连片规划的,佛山并了南海,下一步就是被广州并掉,佛山说成广州也基本命中。

仔细想了一下,天朝抢尸体部队的确需要非洲血统杂交来归化改造一下,抢尸纪律部队,换个人种,对老百姓下手才能完全不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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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30-6-2009 17:08:34 | 只看该作者
看来要想带小的回国前,还得自己先入澳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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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30-6-2009 19:58:25 | 只看该作者
如果父母一方是澳籍,一方是中国籍,是不是还要罚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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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30-6-2009 22:15: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30-6-2009 12:42 PM 发表
那是以前,现在的新政策是要罚的,我朋友生了个美国公民回国了,根本就没打算上什么中国户口,还是被计生的家伙找上来要罚款


是你朋友太张扬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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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30-6-2009 22:21: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aurel_dyf 于 30-6-2009 18:58 发表
如果父母一方是澳籍,一方是中国籍,是不是还要罚款啊?


天朝衙门只对付屁民,是没胆子因为这种人道事件,直接面对澳使领馆以及澳媒的,通常理解,外籍人士家属怀孕期间遇上这种危及生命安全的惨祸,可以搞紧急的人道主义移民申请

[ 本帖最后由 diegolin 于 30-6-2009 21: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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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楼主| 发表于 30-6-2009 22:56: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7 laurel_dyf 的帖子

好像不用,这也是我想的唯一可以解决问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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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楼主| 发表于 30-6-2009 23:02: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8 MacroJ 的帖子

这跟张扬好像没什么关系,我一个朋友就是做计生工作的,她告诉我如果抓到一个超生的,她们街道办就可以奖十万,在这种鼓励下,只要你居住在固定地方,是不可能不被计生工作人员发现的,发现后你被骚扰的程度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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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30-6-2009 23:03:06 | 只看该作者
收了的罚款都用在什么方向呢?
看来,超生小孩还没成人,就已经开始为祖国做贡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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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30-6-2009 23:04:21 | 只看该作者
感觉如果要罚超生的外籍小孩的话,有点儿像乱收费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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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30-6-2009 23:36:26 | 只看该作者
道理上真是说不通的,孩子是外籍,回国读书看病都要贵不少,这还算占用社会资源?但事实上,个人感觉分析国内的法规、政策用处不大,在OZ抓住法律条文就可以得理不饶人地去质疑政府部门,国内政府部门不管有错没错,都是按有利于官方的方法行事的。即使咱这些平民动用澳府澳媒一时吵赢了,日后还是后患无穷,别想在国内好好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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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1-7-2009 02:45:18 | 只看该作者
外籍成年人有屁的麻烦,你太高估后清天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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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1-7-2009 20:30:35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特色的“法制”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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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1-7-2009 23:30:24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30-6-2009 22:02 发表
这跟张扬好像没什么关系,我一个朋友就是做计生工作的,她告诉我如果抓到一个超生的,她们街道办就可以奖十万,在这种鼓励下,只要你居住在固定地方,是不可能不被计生工作人员发现的,发现后你被骚扰的程度就可想而 ...

是真的耶,原来我们单位的工会主席和办公室一个女孩搞婚外情
那个女的怀孕了,计生办的把她送去做手术
结果这个女的偷跑了出来,和工会主席私奔了
我们的计生办历时半年跑遍他们两个可能去的地方
最后在广州找到他们,押送回来,愣是把八个月的胎儿做掉了!!!
是不是听着就很恐怖?
如果没有利益驱使,谁会费那么大的劲干这伤天害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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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7-2009 00:55: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7 yisheng_honger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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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7-2009 12:29:02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看到这个女的被两个女人夹着进了手术室,神情很木然
相信这件事对于她一定会影响一生

而这个男人,收到的惩罚:就是不再做工会主席,而上了工地

实际上,这个家伙才是冷血
她老婆是我们医院的,她女儿放学时被大货车上掉落的货物砸到头部
脑子都出来了一点!!在我科里抢救了半个多月才活过来
她妈妈不吃不喝在一旁照顾,可是这个男人却始终不出现

就这样的渣子居然是工会主席,居然有两个女人为她付出一生,真是瞎了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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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7-2009 12:57:29 | 只看该作者
他这一炮实在是大家都受益呀。

在中国是这样的,一个大单位出了超生的事情,是全体承担责任的。
Maybe ,他这一炮,会造成百万级别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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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7-2009 13:02:27 | 只看该作者
欲收之费,何患无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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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7-2009 14:18:24 | 只看该作者
真搞不懂这么不靠谱的政策怎么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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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7-2009 14:30:03 | 只看该作者
不明白楼上几位说的保护非洲兄弟的地方,如何保护非洲兄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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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7-2009 14:38:5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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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7-2009 20:11:05 | 只看该作者
我问了下厦门这边的计生办,说是一方外籍,一方中国国籍的,在中国国内生小孩,不管要不要中国国籍户口都要办准生证.想生第二胎,怀孕之前要通知计生办,等他们审核,满足条件审核通过才可以生,否则罚款十几万,至于要满足什么条件他们没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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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7-2009 22:39:3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essie_he8021 于 2-7-2009 19:11 发表
我问了下厦门这边的计生办,说是一方外籍,一方中国国籍的,在中国国内生小孩,不管要不要中国国籍户口都要办准生证.想生第二胎,怀孕之前要通知计生办,等他们审核,满足条件审核通过才可以生,否则罚款十几万,于要满足什么条件他们没有说

满足什么条件?送钱或挨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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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3-7-2009 02:47: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7 yisheng_honger 的帖子

这是哪个年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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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4-7-2009 17:4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7 Smallcup 的帖子

不用申请676签证,这里有大使馆的哦,哈哈


不是说澳洲有1000个间谍的嘛,说不定可以干这个事情。


天朝神通广大的,到了哪里也躲不过如来的发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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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4-7-2009 18:25: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ufumin1832 于 29-6-2009 17:06 发表
俺个人认为,这个规定漏洞百出,而且必须参照其他相关法律一起看。

尤其是国籍法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那位搞计生的工作人员就是根据这条法律解释的。

而 ...


   虽然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但是小孩已经取得澳洲国籍,那么孩子就不是中国籍了(按照国籍法规定)。。。。。  如果在港澳生小孩,还可以模糊地说港澳也属于中国。。。。。
计生办简直是莫名其妙。。。。 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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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4-7-2009 18:26: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ilvialex 于 2009/7/3 01:47 发表
这是哪个年代的事?


我所知的一例:今年初,怀孕9个月被计生办架到医院做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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