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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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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 Freeoz 的朋友和 lilycat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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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17-2-2009 02:35: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ohn-weixin 于 16-2-2009 19:16 发表
你好,我就是lilycat阿姨提到的那位伙计,叫John....因为有越多的不事实的情况牵涉到我,所以我想说几句,并澄清lilycat阿姨所说的几件事:
1.我是学cookery专业,每周不是presentation就是testing,还得工作。跟我同 ...



John,你还记得我吗?记得去年九月份刚到悉尼的时候,在旅馆门口敲门,就是你给我开的门:) 不知道最近消防警报还误触发吗?哈哈,很怀念啊。希望你的学业顺利,对你无辜卷入一场纠纷表示深切sorry! 有些事情该澄清就得澄清,客观事实重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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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17-2-2009 04:20:05 | 只看该作者
事实越辩越明,是不是好老板大家自有判断,希望以后这种误会越来越少,希望楼主尽快把网站的图片更新,那可是门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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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17-2-2009 10:52:53 | 只看该作者
老板是不是好老板,店是不是好店, 我不知道。既然lilycat女士花大力气来complain这家店,我想店的不足是可能是存在的。

但是,个人更鄙视这种隐瞒事实,甚至编造谎言的投诉。如果lilycat女士能解释这一点,这个事件才算圆满解决了。

否则,这是不是也是鬼佬“永远不会明白的”一种“中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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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17-2-2009 11:17:2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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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17-2-2009 11:18:0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1 joanalau 的帖子

Hello, 我曾经在lodge工作过~~  旅馆的网址是www.carnarvonlodge.com
BTW, 欢迎来到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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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17-2-2009 11:19: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2 maokk2005 的帖子

哈哈,我想你应该不会再去了吧,因为据我个人推测,你很可能已经去过了哟~~~~马甲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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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17-2-2009 14:56:04 | 只看该作者

几点体会

Lilicat女士有权谈自己的看法,但一定要全面如实地说明情况,否则就会误导网友。以我在去年3--4月在 Lodge 居住的经验,可以谈几点体会:
    第一,悉尼的宾馆住宿费用我感觉在全世界来讲属于非常贵的,大概比伦敦和牛津的还贵些。我当时也是比较了好几个旅馆,最后才选定你们这里。应该说以地段、安全程度来讲,你们价格是最低的;
    第二,按周住宿费用与不足一周按天计算付费,差价是很大的。这是事实,国外都这样,可能国内刚去的同胞不好理解。你给她已经优惠了那么多,Lilicat女士内心应该是感谢的,不过没有说出来而已;
    第三,就房间的设施来讲,如果将房费由外币换算成人民币,与国内等价的宾馆设施比较,确实差距很大。Lilicat女士对房间设施有意见是可以理解的。就此而言,中国的宾馆我认为在全世界来讲都是最好的,当然大部分宾馆的服务需要改进。但在外国,这种价格这种设施是普遍正常的,这一点刚出国的同胞也要理解。
    总之,还是要相互理解,把事实和道理说明就行了,大家是会有客观正确的判断的。你一向对同胞友好,热心帮助住宿的同胞,大家是会记住的。像你给我好些帮助,我们现在也成了朋友。希望你生意越来越好、朋友越来越多!
   
    董和平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   副会长   
国际宪法学协会     理  事
中国西北政法大学   宪法学教授 / 国际交流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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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天空 + 20 说的很棒。
ubuntuhk + 20 谢谢分享,客观公正的意见比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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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17-2-2009 15:01: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1 wx888 的帖子

LS官好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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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17-2-2009 15:09: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wx888 于 17-2-2009 14:56 发表
Lilicat女士有权谈自己的看法,但一定要全面如实地说明情况,否则就会误导网友。以我在去年3--4月在 Lodge 居住的经验,可以谈几点体会:
    第一,悉尼的宾馆住宿费用我感觉在全世界来讲属于非常贵的,大概比伦敦 ...

后面的名片,看得出来是专家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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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17-2-2009 15:11: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2 甲马 的帖子

在FreeOZ大家都是平等的,希望这里能给大家提供一个交流互助的空间,我们允许各种声音存在,但也希望大家在对人对事发表评论时,尽量客观,大家心里都有杆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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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17-2-2009 15:16: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elinayang2000 于 17-2-2009 11:19 发表
哈哈,我想你应该不会再去了吧,因为据我个人推测,你很可能已经去过了哟~~~~马甲同学!


马甲?
谁?
我?
你去问问zht就知道我是不是什么马甲了。
你以为谁都跟你一爱好呢?
现不现啊你?
我一穷人,大车店都住不起,何况你们那么高级的旅馆了,咱到哪里都是风餐露宿。

[ 本帖最后由 maokk2005 于 17-2-2009 15: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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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10 收起 理由
ubuntuhk + 10 哈哈,我证明mao同学不是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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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17-2-2009 15:17:04 | 只看该作者
我原本不打算去楼主的旅馆。
但是现在那里是我的短登的第一选择。我不是马甲,不是枪手,我是一个有自己独立大脑和思考能力的移友。
至于要喷的,要骂的,请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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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17-2-2009 15:42: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wx888 于 17-2-2009 14:56 发表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   副会长   
国际宪法学协会     理  事
中国西北政法大学   宪法学教授 / 国际交流中心主任


久仰久仰 幸会幸会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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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17-2-2009 16:22: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1 wx888 的帖子

wx888的个人信息 http://freeoz.org/forum/space.php?action=viewpro&uid=51194
UID:        51194
注册日期:        13-2-2009
上次访问:        16-2-2009 17:24
最后发表:        17-2-2009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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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17-2-2009 16:43:54 | 只看该作者
和平和平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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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17-2-2009 17:45:36 | 只看该作者
哎~退一步海阔天空嘛,理解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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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17-2-2009 18:24:02 | 只看该作者


有亮点!此帖还有得搞!搬凳子看大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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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17-2-2009 19:24:49 | 只看该作者
其实稍微混些freeoz的明眼人都看得出,里面谁是些马甲在那里兴风作浪的-----那些喜欢用马甲的人是最擅长攻击别人用马甲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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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17-2-2009 22:12:13 | 只看该作者
最好有人出来总结一下,看吵架贴太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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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17-2-2009 23:43: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oskey 于 17-2-2009 02:35 发表



John,你还记得我吗?记得去年九月份刚到悉尼的时候,在旅馆门口敲门,就是你给我开的门:) 不知道最近消防警报还误触发吗?哈哈,很怀念啊。希望你的学业顺利,对你无辜卷入一场纠纷表示深切sorry! 有些事情该 ...

呵呵,说起消防警报,我也经历了,据说是某个房间有人洗澡温度太高了,当时下得赶快跑下来,两辆消防车来了告诉我们啥时没有,我还跟着消防员上去敲门也没敲开,第一次经历消防警报,呵呵,不过我去年在那里住了两个多月,印象中没有这么个小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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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18-2-2009 00:36:22 | 只看该作者
马甲一大堆

[ 本帖最后由 自然 于 18-2-2009 00: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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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18-2-2009 07:58:24 | 只看该作者
看过,飘过,这个酒店到底好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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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18-2-2009 08:28:49 | 只看该作者
我看晕了

10#和6#就是一个人嘛,怎么那样说话咧,晕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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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18-2-2009 08:42:17 | 只看该作者
来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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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18-2-2009 09:56:09 | 只看该作者
归根结底, 问题还是在于不了解澳洲的情况和习惯。 如果就严格按照合同来执行, 白纸黑字的, 说什么就是什么, 不要改来改去的,都没什么问题。  恐怕也就是在华人店才有讲价的说法,中国人太没有严格履行合约的意识了。老外的店,谁给你讲价啊, 即使觉得价格高了,你自己答应签字后, 就应该承担这不太大的差价。
我不是马甲。只是路过顺便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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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18-2-2009 11:37:49 | 只看该作者

shameful lady

unbeliev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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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18-2-2009 12:43:40 | 只看该作者
个人一点浅见:厚德载物,和气生财,商家无论有多少道理,也要检查自己的问题,遵循:客户是上帝,客户永远是对的原则,何况作为一个旅店,它还需承担相应的道德责任,有责任让你的客户满意,让你的客户温暖,宾至如归呀。也许你每天接待许多的客户,不能察觉自己的一些小小的问题,而客户可能因为这些小问题弄得如坐针毡,快乐指数受到一定的影响,可作为商家却不能指责客人,只能是宽厚待人,包容一切,严于律己。我只是实话实说,我们都要做客人的,而我现在正是商家,以上我提出的,我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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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七 + 1 我不同意。 不管是卖家买家,不说服务如何 ...
ritz + 20 我很赞同!商家对客户人参公鸡的我还第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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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18-2-2009 13:00:15 | 只看该作者
这帖子马甲满天飞。没有借鉴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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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18-2-2009 13:00: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alend 于 18-2-2009 09:43 发表
个人一点浅见:厚德载物,和气生财,商家无论有多少道理,也要检查自己的问题,遵循:客户是上帝,客户永远是对的原则,何况作为一个旅店,它还需承担相应的道德责任,有责任让你的客户满意,让你的客户温暖,宾至如 ...


我个人觉得还是要看对象吧,客人永远是对的也有个限度,不至于我进店拿东西不付钱也是对的
双方觉得有问题最好还是按照条款合同办事,个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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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18-2-2009 13:32:58 | 只看该作者
技术员能不能把帖子里的马甲亮一下?看一下ip应该就知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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