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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爱在初秋墨尔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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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7 02:42: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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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初秋墨尔本 (图)                   
        来源: 湘莲子 于 07-04-04 07:06:57 [档案] [博客] [旧帖] [转至博客] [给我悄悄话]        
                     
       


常常在悉尼的大街上看到从墨尔本来的汽车,留下的印象是那车牌上的那一句"THE
PLACE TO BE",而我心里总是半信半疑:REALLY? 可能是它的位置离悉尼不远也不
近,从来没有要去看看的心动,更别说行动了。基本的想法是尽量先游远的地方,
以后再来墨尔本。因此对墨尔本的认识非常肤浅,只知道那是澳洲的时装中心;只
知道那的市区是四四方方的,象北美许许多多的城市一样,太乏味;只知道那里有
澳洲著名的几所大学。而印象最深的还是JEFF KENNETT,因为他当州长时公开和悉
尼叫板,而且效果显著,吸引了不少大公司搬迁到墨尔本。 自他以后,我对维州的事就不太关心了。

然而,人生往往就像一叶浮萍,随波逐流,自己无法掌握方向,无法把持速度。这
不,那汹涌的潮水就在这初秋时刻,将我一下冲到了墨尔本。

步出机场,已是子夜时分。清凉的空气袭来,使我顿时清醒了许多,而那一丝到达
目的地的兴奋也令我将一天的疲劳忘得一干二净。提了车,上了高速,吹起了口哨,
就向市区开来。这些年来的生活,就像那厨房的调味品,充满了酸甜苦辣;这些年,曾经沐浴过绚丽的阳光和轻柔的微风,也经历过狂风暴雨和电闪雷鸣的洗礼;这些年
自己一直像那飘零的风筝,忽左忽右,忽上忽下,忽浮忽沉。蓝天常常对我说:你
没有根,所以不停地飘。我回答说:我喜欢飘,所以不需要根。

此时,就在这墨尔本漆黑的午夜,在高速公路上狂飞的我,心中泛起了一股暖流。
那是因为我知道自己还是那么的不在乎世俗的眼光,内心之中仍然保持对美好的向
往和未来的追求,还有那不计前因后果,追求如雾如幻海市蜃楼的勇气,还有那坚
信自己所做出选择的执著。 此时的我,在晚风的吹拂下,有点醉了。

墨尔本的秋天,有时明媚,有时灿烂,总是默默温情;墨尔本的秋天,有时阴沉,
有时寒冷,仍然是默默温情。

我喜欢墨尔本的城市生活,因为很多地方徒步可及。只要走几步,拐两个弯,就到
了大街,到处都是酒吧和咖啡厅。这种生活方式应该是全澳第一的了;我喜欢墨尔
本那干净的市容,让人觉得这是个文明的城市;我喜欢大街上有轨电车,汽车,自
行车和行人演奏的交响乐,觉得那是一副多么协调的油画,尽管我还不太习惯沿路
的那蜘蛛网似的电线网。

我喜欢墨尔本的咖啡厅,当我等你的时候,百无聊赖的时候,我喜欢到那狭小的,
拥挤的咖啡厅里坐下,看着窗外行驶的汽车和路人,品尝著那浓郁而苦涩的咖啡,
觉得人生绚丽而多彩,咖啡也醉人。我喜欢和你一起进餐,喜欢看着你吃面条的神
情,那才是真正的秀色可餐。

我喜欢一边走一边听你讲笑话,虽然有时我并没有露出微笑,因为心花是不形于色,笑在心中的。我喜欢和你一起流连商店,尤其喜欢看你专心致志,忘我地挑选鞋
子的时候。这就是那张在墙上等待了我那么多年,安静地呈现在我眼前的那副画,
那副将成为我日后的安慰与幸福的那份美丽。

我喜欢和你挽手走在大街上,迎著夕阳,回头看地上我们那长长的影子。我问,喜
欢阳光吗?你说,你喜欢朝阳,因为那朝气蓬勃。我说,我更喜欢夕阳,因为夕阳如血,那是凄美。我喜欢和你挽手走在寂静的小巷里,远处点点路灯,一切都是那么地朦胧,浪漫。你说,如此沉默,不开心?我说,我陶醉了,我要好好去感受此时的心情,我要好好呤听你的和我的心跳,我要将这份感觉永存心中。

我喜欢在开车的时候和你十指紧扣,一起去操纵变速杆,因为那才是真正的共同进
退。你说,你这算教我开车吗?我说,那当然,开车也要讲感觉,现在就先让你尝
尝变速的感觉。我喜欢在墨尔本的大街上开车,因为说好了在交通灯前左拐,来到跟
前的时候你却说应该右拐,常常使我狼狈不堪。我说,你分得清东南西北吗?你说,
从前可以的,现在。。。我说,那我作你的指南针吧。

我喜欢在墨尔本开车,尤其是在快速转弯之后,前面的街道突然出现隔离带的时候,
往往使我有点不知所措,但又要马上反应,做出选择。墨尔本的岔道太多了,但很
刺激。我还是喜欢在墨尔本开车,尤其是和电车并肩前行的时候,我们之间的距离
是那么的近,可以近距离好好欣赏这外形刚毅,铿锵铁骨的墨尔本铁牛。

我喜欢在雅纳河边的公园里散步,看着静静的河水,看着溜狗的人们,看着河边的
长凳,看着草地上的秋千,看着山丘上的那棵大松树,还有那树梢上的一轮明月。
当时的月亮是如此明而大,挂在天上,我仿佛看见了嫦娥和那桂花树。花好月圆,
此情此景,正如:月上树梢头,人约黄昏后。 我喜欢听你讲你的故事,因为每个人
的故事都是精彩的,与众不同的。 你说你喜欢唠叨,我说那我有福气了,因为我是
一个喜欢听故事的人。

我喜欢你对亲人的那种强烈的爱,因为敢爱的人也会被爱,敢爱的人也敢恨。我又
说,敢恨只是第一步,恨完之后要宽容,要原谅。原谅并不是忘却,忘却是背叛了
过去。 当你懂得如何去原谅一个你恨过的人的时候,你会有一种很美妙的感觉,那
是胜利者才有的感觉,那是一种升华。心态也有很多层次,懂得原谅,就不再后悔,
那么你又上了一大台阶。我接着又说,你这次去,一定要带上一瓶好红酒,到那去
坐一坐,哪怕就是那半分钟。请你一定相信,你不会后悔的。人活在世上,要对得起
别人,也要对得起自己,希望你扬起勇气之帆,我会为你祈祷。恨就像扎在心中的一
根小刺,它会常常提醒你它的存在。而只有当你原谅的时候,你也同时将那刺拔
了出来。此时,你会有一种超然的坦然。我真心地希望你能把这话听进去,然后付
诸行动。

我喜欢听你讲工作中发生的故事,因为那带有浓郁的生活气息。我也喜欢你对工作
的那份执着,那种不论做哪一行,尽管可能是权宜之计的执着和认真。今天的点滴
经历,就是你明日巨大的财富。有那么一天,当你坐在夕阳下回忆往事的时候,当
你想到打工的那一刻,你会轻轻地发出舒心的微笑,因为你曾经尝试过。 我喜欢你
的温柔和爱抚。我说,我喜欢水做的女人,连她的灵魂也要是水做的。你说,那我
以后多喝水。

我喜欢在灯下将你的手拿在手上,慢慢张开,仔细地去看你的手纹。我说,想不到
你的感情线是如此的清晰简单,但感觉上好像你挺多情的。 你说,多情和专一并不
相抵。我点头,同感,共鸣。我喜欢用手轻轻地穿过你那柔软的黑发。我说,我一
直喜欢长头发的姑娘,因为在我的眼里,那是温柔。

我喜欢吃你做的菜,其实吃也能吃出一种升华的感觉。因为那已经超出了果腹的范
畴,当我细嚼的时候,我知道,其实我吃的是你的温情,你的伶悯。

我喜欢在灯下和你促膝谈心,聊聊人生,理想, 聊聊历史,诗词。后来,你问,什
么时候注意我地呀?我说,你一上来的时候就注意到了,觉得这妞好特别。你又问,
那什么时候对我有好感? 我说,我也说不清,潜移默化中是很难找到清晰的分水岭。接着我问,那你是什么时候注意到我地?你说我像云,捉摸不定;你说我像梦,忽远又忽近;你说我像迷,总是看不清。我说,我是表面冷淡的人,只有遇上真正喜
欢的人,才会慢慢加温。我喜欢那种不爱就不爱,要爱就爱得死去活来的感觉。

我接着又说,网络不象人们常说的那样虚拟。我以为,网络才是真实的,比现实还
要真实。一个人在网络上吹牛装蒜,现实中也是那么回事。网络也是人生舞台,有
人装好人,有人演坏人,有演员,也有观众,还有评论。表面的好人你要特别小心,
因为你没有戒心;而表面不太好的人别太担心,因为你心中已有戒心。

我喜欢周日漫步在墨尔本的悉尼大道,尤其喜欢路过ST AMBROSE教堂时,瞧瞧他们
那的露天礼拜,听听那悦耳的诗经。当听到JESUS CRUCIFIED的一句,心灵颤抖。天
那,GOD HAS OPENED MANY DOORS TO GET TO THIS STAGE, BUT I KNOW THAT I WILL
ONLY GET THROUGH IF IT IS HIS WILL。 我喜欢和你聊聊圣经里的故事,其中之一
就是那个由SAUL到PAUL的故事。你说你也去过,但不太相信。我说,没有关系,这玩
意不能强求,一定要顺其自然。信不信,没关系,但做人要有良知。也许,就在那不
经意之时,一颗种子已经轻轻地播放在你的心头。假如你是一座神圣的教堂,我的
爱情就是一根长青藤,沿着墙壁顽固地把你攀缠。假如你是有钱的徒步旅人,我愿
做一个劫路的大山盗。我向你跑过去,抢劫吗?不!我向你献上我的心。

我还特别喜欢你后院的那堵墙,那堵经历了多少春秋,经历多少风雨的墙,那堵已
经开了裂的墙。唉,沧桑的美才能打动我的心,令人难忘。我喜欢站在那小院子里
抬头凝望蓝天,而那小小的一块蓝天却给了我无限的想象。小中见大,我心满意足
了。我喜欢那条短短的花园小径,那里充满了温馨和情调,就是那轻轻的几步,却
走出了一种心境。

我喜欢你将剥开的龙眼轻轻地送入我的嘴里。你说,这清火。我无言,难道世上真
有缘分?我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切,因为我担心上帝会用另一只手将它拿走。从前
陌生的你却又是如此地熟悉。我喜欢机场大厅分离的时刻。你说,再呆一会儿吧,
就这样反反复复一直到最后的广播。离起飞还乘10分钟了,不得不走了,虽然我知
道,离别是为了重逢,可是我仍然揪心。我强装笑脸,向你道别,让那眼泪在心中
流淌。

初秋的墨尔本是多么的迷人,我被你彻底折服了。喜欢你的理由太多太多了,而且
不得不同意,你是“THE PLACE TO BE"。墨尔本,请你等着,我们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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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4-2007 08:01:30 | 只看该作者
有想去MEL的冲动。正是初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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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4-2007 09:02: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singingbird 的帖子

Lots of FB dudes are in MEL, except fish in S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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