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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el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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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VS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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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楼主| 发表于 29-9-2012 01:53: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29-9-2012 00:20 发表
说点题外话,人类本身就是没意义的。所以我一直认为让这些空虚的人生有一个意义是好事情。

你那套就是chaotic good,单干一点问题没有。如果你要用这一套去影响法律或社会规则,只能给社会个体带来更多困扰。等到 ...


更多的自由自然会有更多的“困扰”,比如政治自由也是如此。但人类的进步就在于自由的进步,安全的自由,获取物质的自由,权利的自由。。。

你这个观点我尊重,但是我更倾向于看实际情况,看看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和地区的幸福程度和同性婚姻不合法的幸福程度比到底如何,再看看同性恋有罪的国家的幸福程度如何。

[ 本帖最后由 cello 于 29-9-2012 00: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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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9-9-2012 01:58: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29-9-2012 00:50 发表
说点题外话,人类本身就是没意义的。所以我一直认为让这些空虚的人生有一个意义是好事情。

你那套就是chaotic good,单干一点问题没有。如果你要用这一套去影响法律或社会规则,只能给社会个体带来更多困扰。等到人类价值观被破坏殆尽,也就是人类社会自我灭绝的时候到了。这些人以为自己在追求真理公正,实际上只是把人类价值体系的基石一块块打破,搞到自己没有任何生存意义为止


黑虫说的很对,就像为什么叫礼拜天,就是礼拜的当天,礼拜一就是礼拜过后第一天,以此类推,但是日本不是,是星象日,也可以。但是你在澳洲推行肯定不行,这样就乱了。

这个社会是基督子民组成的社会,就是我一再说,为何我们由强变弱,新足迹由弱变强,就是人家抓对了受众,牛人呢为何莫汉要下台,搞不下去了,由挺同变成反同,他们管理层也在思考。

在什么位子做什么事情,我不做版主前准签后很少来,做了就经常来,现在我们第一步是把坛子搞起来,是不是允许牛人公然挖墙,这个由mason他们去考虑,我前段时间想的太多不好。

坛子搞好了下个问题是华人如何争取平权,这个同性恋的事情要看,问题是虫子说要与华人切割,那么我们坛子牺牲这么大是不是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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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9-9-2012 02:00:10 | 只看该作者
澳洲法律赋予每个人的平等权利,这个不是争论的焦点,但是,反对同性恋婚姻简单地认为是反对同性恋平权,由此得出“歧视同性恋”的结论也是错误的认识,如果这样的话,最近在国会,有98为议员投了反对票,如果这是“歧视”的行为的话,那么舆论就会逼使他们辞职,这个例子最近已经发生过了。

对同性恋的行为表示理解,但是不支持同性恋的行为,也是个人的权利。原因已经说过很多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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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9-9-2012 02:05: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29-9-2012 00:53 发表


更多的自由自然会有更多的“困扰”,比如政治自由也是如此。但人类的进步就在于自由的进步,安全的自由,获取物质的自由,权利的自由。。。

你这个观点我尊重,但是我更倾向于看实际情况,看看同性婚姻合法的 ...


看看freeoz你和UB力推的所谓自由是个什么结果,就是大家都烦了,最后吵架散伙,现在重整成了集权制。同性恋问题也是一样,这帮人不停的折腾,拼命的强调自己和异性恋的不同,迟早会造成越来越多的社会冲突,引火烧身。 当然我不管他们烧不烧,我就是烦这些gay要去影响小孩子,鼓励人家‘出柜’,鼓励别人多尝试,楞说同性性行为和正常性行为一个地位。自己本来就是反自然的,还非要强迫别人接受这个是正常的。

[ 本帖最后由 black_zerg 于 29-9-2012 01: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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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9-9-2012 02:08:25 | 只看该作者
何为歧视:

在公车上,如果有一个人满身臭汗坐在你旁边的座位上是,你让他走开远离你,这是一种歧视的行为。如果你选择自己离开,这就不能被称做是“歧视”或者是”白手套“,如果用这种“满身臭汗”的例子去教育孩子学会尊重他人更应该是一个值得赞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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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9-9-2012 02:10: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29-9-2012 00:51 发表

我没有说天主教之前和伊斯兰没有斗争,只是说,没有任何宗教,或任何教派,或任何人的理解,有资格作为社会的道德价值存在。但每个宗教,教派,个人的道德体系对整个社会的道德体系都有贡献。可是如果把某个观点强加给全社会,那这不是现代社会能够容忍的。只有政教合一的社会能够这样,而这种社会无论是天主教还是伊斯兰还是无神论教,都创造过杀戮异端的人间惨剧。


我作为学习宗教学的在告诉你

不是现代社会不杀,非洲继续在杀,苏丹是伊斯兰教,南苏丹是基督教,现在还在相互驱离,前几年还在杀。

不杀的地方是因为已经稳定了,杀了1200年版图划得差不多了

其他宗教被杀光了,从北印度到西域36佛国再到陕西,佛教哪里去了,男教徒被割JJ,女教徒【佛教是禁欲的】当肉便器放在路边帐篷里,羌族作为佛教民族,基本被杀绝了。

东南亚也是像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

其他宗教如袄教。整个被杀没了。

一旦出现空缺2大教会立马去抢,车臣是伊斯兰教,一开始俄罗斯为何宽容当时东正教还不行,还在喊宗教自由

现在俄罗斯有73%信仰基督教了,那就不好意思,车臣必须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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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楼主| 发表于 29-9-2012 02:13: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9-9-2012 00:30 发表
澳洲法律赋予每个人的平等权利,这个不是争论的焦点,但是,反对同性恋婚姻简单地认为是反对同性恋平权,由此得出“歧视同性恋”的结论也是错误的认识,如果这样的话,最近在国会,有98为议员投了反对票,如果这是“ ...

你这个观点我完全赞成。我在1楼就说了,反对同性恋不是歧视,但是反对同性恋平权是歧视。以宗教原因反对同性恋可以理解也可以尊重,但是以自己宗教信仰的道德体系来代替社会普遍道德,则必须警惕。

现实的情况议员代表民众,民众有很大比例的基督徒,议员害怕失去基督徒的选票这个因素很大,这点是现实,但这个现实并没有什么证明反对同性婚姻道德优越的地方。社会的进步,往往表现在对道德体系里面不损他人的原始教条的遗弃,用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契约来取代古老的宗教教条。但这不是一夜之间就能发生的事情。妇女平权,黑人平权,都进行了几十上百年,其实也都还在进行中。

还有鹰版说的华人平权也是,不过这不影响同性恋是否应该平权。虫子的平权如果造成了两者的冲突,那是虫子的个人问题,而不是说同性恋平权是华人平权的障碍。恰恰相反,在澳洲政坛,保守势力就是同时反对少数民族平权和同性恋平权的,用选票支持同性恋平权,也恰恰支持了华人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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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9-9-2012 02:17: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29-9-2012 01:05 发表


看看freeoz你和UB力推的所谓自由是个什么结果,就是大家都烦了,最后吵架散伙,现在重整成了集权制。同性恋问题也是一样,这帮人不停的折腾,拼命的强调自己和异性恋的不同,迟早会造成越来越多的社会冲突,引火烧身。 当然我不管他们烧不烧,我就是烦这些gay要去影响小孩子,鼓励人家‘出柜’,鼓励别人多尝试,楞说同性性行为和正常性行为一个地位。自己本来就是反自然的,还非要强迫别人接受这个是正常的。


千万要打住啊,不能尝试,会的艾滋病的,太多这样的例子了。

说到乱伦,很多人批评黑虫,是不对的

每个人都有恋母情结,都有恋父情节,是教育反复的教育让我们不敢去偷母亲的胸罩和内裤,教育给了我们羞耻感。

乱伦每个民族和国家标准是不同的

极端的说古埃及法老谱系,就是父女,母子,兄妹,姐弟结婚,没见法老残疾啊,古埃及文明度世界第一

埃及艳后和他弟弟先做的夫妻,他们的母亲也是和父亲是兄妹,埃及艳后很聪明吧,搞定凯撒,很漂亮吧。

再说不极端的,中国以前表兄妹结婚的很多,还记得“ 黄藤酒,红酥手”吗?就是这样,中国人数量很多长得我个人觉得还是中国美女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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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9-9-2012 02:18: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7 cello 的帖子

“反对同性恋平权”,能不能给一些具体的例子,比如。。。。。

这样可以集中要点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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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9-9-2012 02:21:18 | 只看该作者

聊了半天我才明白cello的这个‘平权’是什么意思,

你是认为因为有同性恋的存在,应该允许同性间婚姻是这个意思么? 那请问能否允许血亲之间的婚姻?  能否允许三个人的婚姻?

如果你认为不适合,能说明一下理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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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9-9-2012 02:23:45 | 只看该作者
打个岔

各位发现没有,一旦理性平和的讨论问题,就事论事

牛人的就不见了,他们喜欢对着人说

比如我说雅瑶冬月,你来free发帖是不是不符合同业竞止啊

按道理她应该解释一下,balabala,意思肯定就是不是,因为很多牛人的也来啊,看见站长在别人论坛发主题帖,作为站长解释下很好

但是她不是上来说我只发了6000帖没资格说她,马上就对人不对事了

我去看牛人辩论那里是辩论就是人身攻击,要是不许针对个人,估计要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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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楼主| 发表于 29-9-2012 02:26: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29-9-2012 00:35 发表


看看freeoz你和UB力推的所谓自由是个什么结果,就是大家都烦了,最后吵架散伙,现在重整成了集权制。同性恋问题也是一样,这帮人不停的折腾,拼命的强调自己和异性恋的不同,迟早会造成越来越多的社会冲突,引火 ...

大家烦的恰不是自由而是不公正。不过这个不想跑题太远。

同性恋有自然的这是科学事实,我不排除有非自然的,但这也是个体自由权利。如果一个人选择了非自然的gay而更幸福,没有理由去反对。而对于自然的,压制自然当然是压制幸福。

至于小孩子心智不全错误选择,这点不会因为同性婚姻合法而变化。担心小孩心智不全错误选择的,合法但未必有益的东西多了去了。可是按照你这个以小孩为借口的观点,似乎必须要同性恋有罪化(不一定是犯罪,但至少是道德错误)才能避免小孩“误入歧途”。也就是说,以保护儿童为理由,可以justify各种打压无害他人的少数派行为,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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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_zerg + 20 请看下我70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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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楼主| 发表于 29-9-2012 02:28: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29-9-2012 00:51 发表
你是认为因为有同性恋的存在,应该允许同性间婚姻是这个意思么? 那请问能否允许血亲之间的婚姻?  能否允许三个人的婚姻?

如果你认为不适合,能说明一下理由么?

这个问题我没有足够的能力去回答。个人不反对这种婚姻权利,但是血亲的婚姻生育是有害的,我不知道怎么样去合法地允许婚姻而防止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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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9-9-2012 02:29:43 | 只看该作者
继续说乱伦

比如辈分这东西就是很中国特色

在中国乱伦范围比较大

侄子和婶子,老公公和媳妇,女婿和丈母娘,弟弟和嫂子,老师和学生,舅妈和外甥,姨婆和侄孙【注意由于辈分问题姨婆有时候比侄孙要小】

小龙女和杨过就是乱伦,所以我们看老师的片子那个开心啊,就是因为我们觉得这是违反人伦,有犯罪感

其实以上皆无血缘关系

但是大多数人也不敢实际去尝试,为什么就是教育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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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_zerg + 20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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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9-9-2012 02:30: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2 cello 的帖子

《至于小孩子心智不全错误选择,这点不会因为同性婚姻合法而变化。》
后半句我不赞同。同性恋是“错误的选择”的说法也不恰当。

但是同性婚姻合法会无形中去鼓励这种同性的结合。

[ 本帖最后由 我无聊 于 29-9-2012 01: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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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_zerg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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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楼主| 发表于 29-9-2012 02:33: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9-9-2012 00:48 发表
“反对同性恋平权”,能不能给一些具体的例子,比如。。。。。

这样可以集中要点来思考。

比如反对给予同性恋结婚的权利,反对在相同情况下雇佣同性恋等等。。

我认为反对同性恋的人,依然应该同意给予同性恋结婚的权利。比如我反对染头发,染皮肤,纹身等等,但是我坚决维护这些权利。前提是这些是不危害他人和社会的,那么就应该是不可剥夺的个人自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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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9-9-2012 02:33: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29-9-2012 01:28 发表

这个问题我没有足够的能力去回答。个人不反对这种婚姻权利,但是血亲的婚姻生育是有害的,我不知道怎么样去合法地允许婚姻而防止生育。


所以才说跟cello争论不出个什么东西来。 如果是木头,肯定会顾左右而言他,那我就可以好好的调侃他一下。反同大业,我看还是要靠基督教。我以后有了孩子就要送教会学校。

不过cello你仔细想一下应该就会赞同这个:如果真的平权了,肯定会有更多的同性恋出现。

[ 本帖最后由 black_zerg 于 29-9-2012 01: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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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9-9-2012 02:34: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29-9-2012 01:28 发表

这个问题我没有足够的能力去回答。个人不反对这种婚姻权利,但是血亲的婚姻生育是有害的,我不知道怎么样去合法地允许婚姻而防止生育。


这个主要不是遗传是人伦问题,我都举了例子了,这种事情畸形可能性没有宣传那么大,主要就是吓你,吓得不敢干。

同性恋婚姻也在于此,危害在于人伦。

你想他们有了家庭,可不可以领养孩子,要是可以的话,虫子和老K,我只是举个例子啊,领养个男孩,按照澳洲14岁以下都可以,比如9岁,天天鸡奸怎么办?

如果是5岁的,孩子多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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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楼主| 发表于 29-9-2012 02:38: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鹰扬天下 于 29-9-2012 00:59 发表
继续说乱伦

比如辈分这东西就是很中国特色

在中国乱伦范围比较大

侄子和婶子,老公公和媳妇,女婿和丈母娘,弟弟和嫂子,老师和学生,舅妈和外甥,姨婆和侄孙【注意由于辈分问题姨婆有时候比侄孙要小】

...

乱伦在社会上的问题自然很多,姑且抛开不论单单就理想状况即没有危害别人,参与者完全自愿 (事实上乱伦往往有隐形或显性逼迫)的情况,这种情况说生育后代健康理想那么是运气。因为没有基因是完美的,近亲繁殖导致的基因单调,如果运气在某些时候尚无大恙,但遇到新的疾病就会出现大问题。所以这些问题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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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9-9-2012 02:38:48 | 只看该作者
比如为什么单身不可以收养异性,就是这样

即便是家庭,养父侵害养女的,为什么比继父侵犯继女的少

原因是侵犯小女孩很容易,问题是怎么收场

养母一般也不会告发自己的丈夫,但是亲生母亲就会告发继父

血浓于水

同性恋本身不能生育要是赋予他们领养资格,那些养子女怎么办?

如果双性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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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楼主| 发表于 29-9-2012 02:39: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鹰扬天下 于 29-9-2012 01:04 发表


这个主要不是遗传是人伦问题,我都举了例子了,这种事情畸形可能性没有宣传那么大,主要就是吓你,吓得不敢干。

同性恋婚姻也在于此,危害在于人伦。

你想他们有了家庭,可不可以领养孩子,要是可以的话, ...

你怎么不假设异性夫妇领养小孩一对男女,互相乱伦强奸怎么办?这个假设可真够歹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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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9-9-2012 02:40: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29-9-2012 01:33 发表

比如反对给予同性恋结婚的权利,反对在相同情况下雇佣同性恋等等。。

...


后半句没有异议,前半句我开始有些困惑。

在你76楼里明确表示同意我的观点,现在又认为反对给予同性恋结婚的权利就是反对同性恋平权,由此得出是歧视的观点。

或者你的意思是同性恋结婚和同性恋结婚合法化是2个概念?

[ 本帖最后由 我无聊 于 29-9-2012 01: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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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9-9-2012 02:41:19 | 只看该作者
太晚了,明天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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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9-9-2012 02:42:40 | 只看该作者
虫子自己说的很清楚

现在同性恋同居没问题没人管,争取婚姻就是为了领养孩子

本来我无所谓,因为我还没想多,觉得就是多张纸没问题,看了这句我就反对了,

那些无助的孩子怎么办?
社会要投入多少人力物力去保护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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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9-9-2012 02:46:0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29-9-2012 01:39 发表

你怎么不假设异性夫妇领养小孩一对男女,互相乱伦强奸怎么办?这个假设可真够歹毒的


这个几率比较低,异性恋的男方具有独占性,养父侵害养女本来就远远比养母侵害养子多很多。

所以自从废除了教会的独享收养权后这类问题一直困扰

凡是收养养女长得漂亮的,超过12岁后,家访会密集到每周1次,这花了多少人力物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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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9-9-2012 02:46: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29-9-2012 01:39 发表

你怎么不假设异性夫妇领养小孩一对男女,互相乱伦强奸怎么办?这个假设可真够歹毒的


所以我支持恢复教会的独立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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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楼主| 发表于 29-9-2012 02:47: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鹰扬天下 于 29-9-2012 01:08 发表
比如为什么单身不可以收养异性,就是这样

即便是家庭,养父侵害养女的,为什么比继父侵犯继女的少

原因是侵犯小女孩很容易,问题是怎么收场

养母一般也不会告发自己的丈夫,但是亲生母亲就会告发继父

血 ...

这个问题,退一步可以要求同性恋只能领养异性小孩,或经过各种必要的认证。但不应该成为同性婚姻不成立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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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9-9-2012 02:49:26 | 只看该作者
你有空可以看看收养法

女孩超过12岁后规定的那个详细

为何要规定你的亲生子女必须每个都大于5岁?

后来我知道了,原来在小学可以单独做调查问卷,这个我还看过,其中就有性侵犯,你的亲生孩子小,不知道会说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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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发表于 29-9-2012 02:51: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ello 于 29-9-2012 01:47 发表

这个问题,退一步可以要求同性恋只能领养异性小孩,或经过各种必要的认证。但不应该成为同性婚姻不成立的理由。


要是同性恋中间有一个是双性恋怎么办?

各种认证就要各种人才,即便如此,同性恋又有平权怎么办?

你看看虫子提供的图片,收养同性的多于异性啊,可怕在这里,他们是有意为之还是一时兴起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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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发表于 29-9-2012 02:52:51 | 只看该作者
黑虫说的对啊,这事只能指望基督教了

和无神论的说半天都说不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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