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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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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5-5-2012 17:55: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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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见

1. 论坛公有制度; 域名给予大家信任的 人品自己挣出来的 UB CELLO

2. 不符合论坛现实的ZHT 议院取消。
   可以保留名称 但是ZHT和议员 应该是(1) 有出勤的 (2) 有人望的 (3) 斑竹 担任。 可以建立考核的机制。

3. 论坛要建立符合论坛现实的公有制度 要考虑我们在搞论坛 交流平台
    不追求 所谓的民主体制的 国家式的 投票制度。 譬如搞了7个ZHT 30几个议员。 而很多人到后面 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

4. 论坛人气最重要。 写手最重要。 斑竹最重要。
  
5. NGO到底需要不需要 有益处吗 有必要吗? 等论坛一天有5千帖子了; PO有10个人来竞选了。 再考虑。
   NGO需要所有捐款人的80%投票同意才可以考虑。

6. 论坛的法制不是管理队伍漫天飞; 应该尽量少封人 少处罚。

7. 意见太难统一 可以考虑 站长组阁。 ”多党“选举站长。

[ 本帖最后由 mite 于 25-5-2012 17: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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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4威望 +110 收起 理由
侯大业 + 20 脑子被X踢了吧
我无聊 + 20 我很赞同!
abmm + 50 我很赞同!
black_zerg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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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5-5-2012 17:56:3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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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5-5-2012 18:00:01 | 只看该作者
http://www.hioz.net/ibbs/thread-1021436-1-1.html

你看这里 搞了30几个议员
问题大家都有事情
这个论坛不能成为人家的”拖累“

重要的事情 根本不清楚 没有跟整个过程
怎么议员投票 很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所以目前的议员资格太不符合论坛的实际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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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5-5-2012 18:16:17 | 只看该作者

论坛的法制不是管理队伍漫天飞; 应该尽量少封人 少处罚。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很赞同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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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5-5-2012 18:20:0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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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5-5-2012 18:33:39 | 只看该作者
我怎么觉得老麦和虫子成了莫逆之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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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5-5-2012 18:37:09 | 只看该作者
快来看,老迈和虫子打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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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5-5-2012 18:41:3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一辈子的事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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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5-5-2012 18:45:42 | 只看该作者
是撞头 难道是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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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5-5-2012 20:01:4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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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5-5-2012 20:22:0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其实本来的制度大方向没有问题,议事院代表网友拥有freeoz,选择zht执政,然后zht安排版主。这种架构避免了小集团掌控freeoz。当然细节上比如如何调动积极性是个需要考虑的事。

和你这个站长什么的区别就在于你这个站长的来源问题。zht由议事院选举,议事院由网友票选,所以理论上可以说freeoz公有制属于全体freeoz网友。 你这个东西一搞,似乎变成了freeoz实际上属于当前的管理团队。而且站长组阁之后,被更换的选择性会极其微小,最后恐怕会成终生制。

其实议事院又不是执政的,没理由要求人家特别勤劳,他是论坛所有者。 版主不高兴是因为感觉白打工。你搞站长制度,我看迟早会被版主们瓜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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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5-5-2012 20:42:27 | 只看该作者
域名给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域名持有人,是否可以身兼多职?

比如兼职技术员,站长,ZHT,财务,版主,PO或者以后即将出现的种种新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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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5-5-2012 20:47:34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最重要的是不管什么都是有人说,没人干。
说说挺简单,问题是谁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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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5-5-2012 21:07:3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mite 于 25-5-2012 17:20 发表



少 不是说ZERO



那正好把老麦封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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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5-5-2012 22:51:15 | 只看该作者
要先考虑下版主垄断论坛资源、会员资源而迫使论坛走向私有化的可能。
域名以及论坛其它的重要有形、无形资源应该归版主、管理层之外的第三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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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5-5-2012 23:11: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iamond168 于 25-5-2012 21:51 发表
要先考虑下版主垄断论坛资源、会员资源而迫使论坛走向私有化的可能。
域名以及论坛其它的重要有形、无形资源应该归版主、管理层之外的第三方管理。


我很好奇,因为没做过网站,不知道版主怎么能垄断论坛资源和会员资源啊?不都是在网络上注册的吗?信息不都是归freeoz吗?再说,freeoz也不知道网友的真实身份吧。

难道你的意思是,版主通过freeoz这个平台,搜集到网友的真实身份和资料,然后做有利于自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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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5-5-2012 23:29: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iamond168 于 25-5-2012 21:51 发表
要先考虑下版主垄断论坛资源、会员资源而迫使论坛走向私有化的可能。
域名以及论坛其它的重要有形、无形资源应该归版主、管理层之外的第三方管理。



可以让肥猫保管域名

1. 人品被信任
2. 在美国 和澳洲无瓜葛
3. 长期在本论坛玩耍 短期走不了 (不知道他老婆何须人 不管 呵呵)
4. 据我知道的 最大论坛捐款人


这样UB CELLO可以参与建设论坛 而没有其他“杂音”。


私有 还是公有; 最关键 尤其目前是要有人气。
否则公有了 但是一套制度不符合论坛现实 没有人了 公有又怎么样

我倒是觉得关键不在这里
关键是怎么让能干的人 能在这样长期出力 有动力和热情
不是用“康生”“李德”式的操作所谓的公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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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black_zerg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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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5-5-2012 23:31:41 | 只看该作者
多说一句 UB CELLO保管域名 阻击论坛被“劫持” 被攻击。 论坛历史上几次。
没有他们 等于没有论坛
他们保管域名多年 没有问题 很稳定


怎么不稳定 是那个一人选PO的拿论坛命运当儿戏的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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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6-5-2012 01:19:28 | 只看该作者
老mite你为什么不能站出来呢?  当ZHT,推动一下现在的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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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6-5-2012 01:29:30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怎么弄法。 你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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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6-5-2012 08:44:4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NGO的事情上既然有着么大的分歧,那么停了也就停了。但是之前发展起来的制度只能改进不宜全推翻。你想以前搞制度的人品智商都没什么话说。实事求是地说,而几个版主跑掉那是你们内部吵架,难道有个站长就能不吵架,就能八面玲珑了?  几百个网友选出来的议事院有人不服气,如果由几个版主决定大小事务,难道大家就都服气都赞‘民主’了?

别好的时候大家志向高远,坏的时候马上互相埋怨。现在也不算僵局,无为而治就很好。第一我觉得虫子应该回来做版主么。还有以前那些版主应该都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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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6-5-2012 08:55:33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其实我觉得freeoz搞成捐款人所有的股份制就很好。捐款人加版主算是freeoz的所有者,股份不可转让。这样就好了,也不会造成垄断,因为谁要加入的话,捐款就行了。否则‘freeoz‘属于谁这个问题, 实在让人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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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6-5-2012 14:34: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2 black_zerg 的帖子

你和查理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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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7-5-2012 22:43:4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 abmm 的帖子

我的意思是: 如果一个论坛过于依赖几个大版块,这几个大版块成为了论坛人气、内容的主导,那么当这几个版块的召集人与论坛发生矛盾时,如果无法得出让双方都满意的结果,就很可能分裂。这种垄断状态下的分裂是对论坛的打击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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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7-5-2012 22:46:35 | 只看该作者
只有在百花齐放的状态下,少数版块的分离才不会对论坛人气造成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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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7-5-2012 22:51:53 | 只看该作者
在将来版主制的状态下,版主与会员的关系将更加紧密,版主对本版会员的影响力会更大,每个版都有可能深深打上版主的个人烙印,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版主的离开有可能会有一批会员跟随。如果本论坛的内容非常丰富,能做到百花齐放,那么这种分裂造成的损害就会少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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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8-5-2012 01:59:40 | 只看该作者
不懂议政。我就多写点帖子,多回复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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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8-5-2012 20:14: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ily2221 于 27-5-2012 21:25 发表
域名不能给一个人管理,应该几个没有直接关系的人共同管理。
如果,我说是如果,现在域名的持有人宣布论坛归他自己所有,这在法律上是合法的,论坛里的人有什么办法阻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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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8-5-2012 21:17: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ily2221 于 27-5-2012 21:25 发表
域名不能给一个人管理,应该几个没有直接关系的人共同管理。
如果,我说是如果,现在域名的持有人宣布论坛归他自己所有,这在法律上是合法的,论坛里的人有什么办法阻止吗?


域名重要,但网友更重要。  没有网友支持的网站只是一个空架子而已,是一个死坛。 看下"澳洲足迹"就会明白。 如果,我说是如果,这个网站的域名给了lily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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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6威望 +230 收起 理由
路人乙 + 10 你太有才了!
嘟嘟宝贝 + 50 你太有才了!
Dreamhouse + 50 我很赞同!
abmm + 50 我很赞同!
KYLIE2008 + 20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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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8-5-2012 21:25:17 | 只看该作者
上贴,图片发错了,不能更改。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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