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版块
≡ 澳洲生活区 ≡
生活百科
安家乐居
家有儿女
美食天地
开心购物
车行天下
工作学习
投资创业
税务理财
英语交流
签证登陆
签证申请
登陆前后
澳洲同城
悉尼
墨尔本
珀斯
布里斯班
堪培拉
阿德莱德
兴趣爱好
旅游户外
音乐影视
我爱摄影
数码天地
其他爱好
墨友书屋
≡ 信息交流区 ≡
情感天空
心情感悟
男人靠边站
征婚交友
邻居同人
小编精选
≡ 站务区 ≡
家园建设
广告服务
招聘求职
商业服务
私人广告
最近浏览
我的收藏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1:47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我现在没工夫去找帖子。是谁谁心里很清楚。当时只要在内版的人都清楚。
使用道具 举报
原帖由 我爱猫眯 于 26-4-2012 11:39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还木有被封干净啊
查看全部评分
原帖由 Port_1433 于 26-4-2012 09:53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梦姐,没有马甲,不要刷墙啊。。。万一你的IP段被封了,UB都有可能上不来啊。。。
原帖由 melbourner1978 于 26-4-2012 11:53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
原帖由 Dreamhouse 于 26-4-2012 11:55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这也立法了??????????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26-4-2012 11:14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你问我为什么?我还问你为什么呢?真正负责的管理员在管理的时候,是谁拿一些细节技术问题大做文章的challenge,是谁支撑了那些想把这个公园变成公厕的人们的勇气。 说后来的管理员不代表广大论坛网友的利益,那段 ...
原帖由 Port_1433 于 26-4-2012 11:26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俺得手了。。。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2:02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至于第二段,是否偏帮,证据我不怕公开并要求公开,无奈请求无效。所以我很鄙夷这种一方面不愿意公开说亮话,一方面又拿着所谓机密说事的行为。况且我和你说的所谓BC都是朋友,虽然我不可能对BC所有行为都赞同。BC之间你离间成功,但请不要继续这种挑拨离间的行为。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2:05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我明示cello和雅瑶互为马甲,请管理员同时封我现在的IP地址段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2:06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规则里规定,符合条件,也要zht集体认定才可以。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1:36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你为何不支持全面公开?其实现在内版已经不存在了。FreeOZ解密已经在选择性地公开。为什么到现在你不支持全面公开内版呢?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2:02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出于礼貌,请你先回答了我的问题再去反问。 不过顺便回答一下你的问题也未尝不可。我去challenge不规范的管理,如果有错请指出,没有错,这种修正便是有利于论坛制度和论坛的。至于后半句有诽谤和人身攻击一些人 ...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26-4-2012 12:38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我的问其实回答了你上面的问题了。 原来A和B还都是你朋友,而当A和B一方变成语言暴力的施害方而另一方变成受害方,你所做的只是不断的要受害方宽容和原谅施害方。真要是双方都是你朋友,I do feel sorry for some ...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26-4-2012 11:22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潘多拉的盒子从什么时候打开的,准确的说就是当前这届议事院成立之时。迅速修改基本法,出台什么保密条款,议事员补选只能在管理员中进行,到现在的封IP,全部都是恶法,而促成这一系列恶法产生的,就是你青山,拉 ...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3:43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这确实是毁谤,因为在只有矛盾发生而没有语言暴力之前,你这个挑拨离间者就针对斑竹之间的建议和批评的合法言论进行涉嫌非法的恶意嘲讽,导致了后来的“语言暴力”。另外我对语言暴力本身一向持反对的态度,而不是像你说的只要求一方原谅一方,这个也有大量的帖子可以证实。 至于你说的转帖没有注明的事件,我是在很久以后才收到第一个投诉,而且第一时间通知了作者,作者立即对转载部分予以注明而且从此之后此作者在含有转载部分的帖子也都有所注明。同时我也承认作者除了文字转载还有附加劳动的其它加工,这种情况下取消过其他斑竹设的精华文章。我不认为我的处理不恰当,反而质疑那些早就知道有转载未注明问题却不提醒的人的用心。至于有整合,有引用的帖子对于转载部分没有注明转载这种行为,我觉得可以批评,但冠以“剽窃”是不准确的,而事先发现了不提醒,却收起来事后用以攻击,这种行为更令人不齿。 只是这些讨论和我原来问的问题都没有联系。为什么管理行为显著增加,处罚的人急剧增多,你却坚持妄言出现问题是“没有管理”而不是“管理不当”?我认为这是根本的歪曲事实,也是对事实上有从事管理活动的管理员的错误指控。而我认为,在没有仔细研究过成本和收益就急忙通过这种非常容易误伤的法案,是“管理不当”的一种升级,和之前的管理不当一样,会进一步损害论坛的利益。在管理违规言论方面,论坛一直有法规管理也一直在管理,这个法案除了增加很多人的抵触情绪以外,还可能被恶意利用导致论坛用户流失,而受益方面一方面不能减少违规言论产生的原因,另一方面在消灭已经发生的违规言论上,相比以前仅仅是管理员操作可能简化了一点而已。用这么大的对论坛用户的代价,来换取管理员操作上的便捷,这不得不令我质疑管理员是更看重论坛利益,还是自己的利益。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FreeOZ论坛
GMT+11, 24-2-2025 07:37 , Processed in 0.062822 second(s), 52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