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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州港男贩毒洗钱获刑14年 被指为毒品「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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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16 12:20: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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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一位曾在Doncaster公寓中运行着数百万元犯罪项目的毒贩已经被判入狱14年。
  日前,在维州郡法院上,27岁的Manus Fan被判了刑。陪审团认定,这名男子贩卖可卡因、海洛因及冰毒,且把犯罪所得用于洗钱的罪名成立。
  法庭文件显示,这位香港男子在三个住处监管着他的毒品帝国。其中,有两处位于Carlton,还有一处位于Doncaster Hill,后者则为主要根据地。
  澳洲联邦警局(Australian Federal Police)突击了Manus Fan的一处Carlton住址,发现了一大批的毒品,其街头价值超过了2500万。
  法官卡莫迪(John Carmody)表示,Manus Fan所扮演的角色便是毒品的“监护人”。
  2014年6月5日,警方的监控捕捉到了Manus Fan将装有31.4万现金的Coles袋子交到了一个未知团体的手上。
  距此后一天,警方搜查了Manus Fan的住宅,发现了74万,其中有近50万被打包成捆。
  卡莫迪指出,自2013年搬入维州后,Manus Fan就一直没有在从事合法的工作。
  《先驱太阳报》获悉,这名香港男子需要服刑11年才有资格获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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