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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杀母因愤怒非自卫 华青或从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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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2016 07:37: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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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04| 17:20| 来源:澳洲新快网| 编辑:杨淑娜

阿得雷德华裔青年李伟(Wei Li,音译)误杀母亲的罪名成立后,他的辩护律师昨天提出了缓刑的申请。 不过法官凯莉(Trish Kelly)指出,将以李伟杀母是出于愤怒而非自卫为基础进行量刑,这意味着她对李伟的量刑将从重。

李伟的律师赫加迪(Michael Hegarty)表示,李伟的母亲、受害人田梅(Emma Mae Tien)致力于为儿子创造光明的前途,而刑期太长会对李伟的前途造成影响。

赫加迪称李伟杀母是“长期生活在机能不全的家庭里并最终爆发,在犯了一个微小而短暂的错误后,(田梅)她死了。如果李伟受到长期的惩罚,并无法从事她希望他所做的事情,那么她的死从某种意义上讲毫无意义,她的努力也落了空。”

赫加迪还称在田梅被杀的事件中,她自己也扮演了重要角色,按照过去的类似案件,应该考虑判处李伟缓刑。

不过凯利法官显然没有被说服,并称她认为李伟误杀母亲田梅是因为被激怒而不是为了自卫。

按照南澳的法律,误杀的最高量刑是终身监禁,但与谋杀不同的是,误杀没有强制的最低不得假释期。而且早前也有防卫过当致死的罪犯被判缓刑的案例。

赫加迪称在李伟的案子涉及控制欲强的母亲,文化差异、压力以及唯唯诺诺的孩子,“心理报告指出,李伟长年遭母亲虐待,极度的压力和虐待累积成了家庭暴力。”他还称李伟从10岁离开中国的祖父母到阿得雷德和父母共同生活起,就“从未处于正常的生活状态”,而且因为母亲要依赖他当翻译,所以他受环境所迫学英语,“随着时间的推移,母子关系越来越相互依赖,他母亲在澳生活所经历的艰难通过他传递出来。”

赫加迪称,李伟“按母亲希望及渴望的方式做事”,包括学习多种语言以及弹奏多种乐器,但“从来都不够好”,“他母亲将他视为废物”,“她希望他能成为外交官或律师,但澳洲国立大学(ANU)没有录取他,虽然(国立大学的)心理学专业录取了他,但这不够好。虽然阿得雷德大学的法学院录取了他,但还是不够好。她希望他上国立大学,这是她希望他攀上的高峰,但他失败了,她很失望。”

凯莉法官认为,李伟在案发后在中国滞留的时间长达3年,这在考量他作案后的悔意非常重要。

此案将在两周后开庭,听取其他的量刑建议。

《今日阿德雷德》/本报记者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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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2-2016 08:03: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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