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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3】要求撤销青山对我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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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17-4-2012 13:10: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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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申述有几点:
第一,我没有人参公鸡。人参公鸡是什么,我的理解是用脏话骂人,或是诽谤他人。我没有骂人,这点不用说吧。我的发言没有一个脏字。如果说我诽谤他,那么我想后面的那些帖子证明了我的话没有诽谤。
第二,如果说我恶意嘲讽,这个罪名在古代是不是属于大不敬啊?我对此表示抗议。我那句话哪里大不敬了?
第三,执法的错误。自己处理自己的案件,不懂避嫌。我都已经解释好几次了。一定要避嫌。你不能又是立法,又是警察,又是法官,还是原告啊。这个要是还有人不明白的我也没话说了。
第四,法律程序有误。警告我也要让我知道我被警告啊。是不是要等下次枪毙我的时候才来告诉我以前被警告了所以这次被枪毙了?

综合以上几点请裁决这次的警告无效。如果需要复审请撤销这次的警告,然后由他人重新判决。

这个申述需要青山之外的人来裁决。如果青山再进来做二判我就只能说这个论坛的规矩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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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17-4-2012 13:13: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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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17-4-2012 13:26:4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戴套强奸不算!你还有什么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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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17-4-2012 13:30:1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我已经解释过了。对于你对其他管理人员的恶意嘲讽,我有权处罚。

至于你的发言是否人身攻击和恶意嘲讽,你可以提案要求裁决。

二审是要zht提案表决。我一个人可负责不了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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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17-4-2012 14:42:34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哈哈哈。。。。。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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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天下有山 + 20 恭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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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17-4-2012 17:10:58 | 只看该作者
有山兄,您就从了吧。爽也爽过了,大家就洗洗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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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17-4-2012 21:11:1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爽这个字很容易让网友想到性交行为,属于不雅语言,禁,封ipidiq250天。
原帖由 7宝 于 17-4-2012 16:10 发表
有山兄,您就从了吧。爽也爽过了,大家就洗洗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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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17-4-2012 23:04:24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对单个ZHT判罚不服,可以申请ZHT集体表决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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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威望 +1 收起 理由
melbourner1978 + 1 你太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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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8-4-2012 04:42: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7宝 于 17-4-2012 16:10 发表
有山兄,您就从了吧。爽也爽过了,大家就洗洗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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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18-4-2012 04:43:31 | 只看该作者
封7宝2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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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18-4-2012 14:48:33 | 只看该作者
既然几位猪头都知道程序,那么请执行啊。
不要光说话不办事,免得又被人说是吃白饭黑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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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4-2012 09:21:34 | 只看该作者
立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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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4-2012 09:23:15 |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青山比太祖还牛?没人敢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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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4-2012 09:45:00 | 只看该作者
你这算是正式提案么?如果是,我可以给你转进去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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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0-4-2012 10:34:07 | 只看该作者
你以为呢?
是不是我投诉不算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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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4-2012 11:05: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17-4-2012 12:10 发表
我的申述有几点:
第一,我没有人参公鸡。人参公鸡是什么,我的理解是用脏话骂人,或是诽谤他人。我没有骂人,这点不用说吧。我的发言没有一个脏字。如果说我诽谤他,那么我想后面的那些帖子证明了我的话没有诽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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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4-2012 13:09:12 | 只看该作者
反对

涉案的帖子在这里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1017816-2-1.html
#45

有两部分违规。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17-4-2012 07:54 发表
但是我现在知道了这方面你资质比较愚钝,我放弃了。


这个人身攻击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17-4-2012 07:54 发表
自己去看吧。你们十几二十个人都吃白饭,我没空提点后生仔。


这个恶意嘲讽

我所进行的处理是屏蔽帖子加警告一次。

首先,由于贴主恶意嘲讽的对象基本上涵盖了管理团队。因此,这个是无法回避的。所以我认为我有权进行处理。

另外我认为对人身攻击和恶意嘲讽的认定是恰当的。所以我反对撤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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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4-2012 14:20:15 | 只看该作者
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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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4-2012 17:39:31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原处罚合理,反对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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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6-4-2012 14:17:50 | 只看该作者
投票结束。
青山、Ray和Windy、四香油饼三票反对
清风不写字、老刘缺席投票

提案未通过,转提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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