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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hopeith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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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真实的经历,希望路过的,尤其是留学生都能看看,相信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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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1-7-2009 11:11: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ihopeithink 于 21-7-2009 10:00 发表
如果你将来读research了, 就会明白,真的真的和你没太大关系,也许你将来扬名立万了,学校会议你为荣,要是你平凡了,咱们的区别就是我是授课型硕士,你是授课型学士,That‘s it.
其实我读完授课型硕士后最大的感 ...

基本上1年的MA by coursework加上1年半的MA by research相当与国内2年半的硕士研究生。
前1年学习基础课程,后1年半跟老板进项目出Paper。难度略低于国内211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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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楼主| 发表于 21-7-2009 11:15: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0 ihopeithink 的帖子

其实已经扯远了,一些话是我在澳洲两年对周围的事的感受,不会都对,人与人的价值观是不一样的,好比:我觉的买LV就是浪费钱,但是我朋友就觉得物超所值,没有什么错对。我说主要说的是LEVEL4这个事,给大家提个醒。
至于别的,怎么说那,“钱是你家的,有钱难买你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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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2-7-2009 10:19:07 | 只看该作者
人的想法看法不同的,谢谢lz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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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2-7-2009 12:03:58 | 只看该作者
以前有一阵澳洲白人自己觉得不应该搞种族歧视,但要封住别人的嘴说签证时搞歧视,然后就想出这个level的主意,按给的所有国家或地区人的签证入境与出境来评的,即这个国家有入境记录的,签证到期未出境的比率越高,level级别越高,这出是我们国家属于四级的原因。澳门香港台湾人持有的护照跟我们大陆的不一样,他们也没啥黑民的,所以level级别就很低。没办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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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3-7-2009 16:15:4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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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事实,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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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楼主| 发表于 4-8-2009 02:12:45 | 只看该作者
nnd, 上星期去parramata终于这该死的条款去掉,给我分的移民官是个亚洲的老太太,不知道哪里的移民,说的英语不老地道的,态度是尤其的差,问我什么时候graduate.我问她是说我的完成课程的时间那,还是我的毕业典礼?她很是不耐烦的说,当然毕业典礼了。给的银行证明说我钱这么少不够,我惊异的说不会吧,她老眼昏花,居然少看一个0,整个interview耗费我将近三个小时,什么都问了,就怕我是漏网之鱼。最后貌似仍不太甘心的给我了个短期旅游签,我最后问,可以申请485了吗?她说这个是另个部门的事,不归我们管。我当时就是想赶紧离开。今天早晨去city移民局问,人家一看电脑,说可以,一共就2分钟。真想抽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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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4-8-2009 03:05:47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大陆是level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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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4-8-2009 11:56:55 | 只看该作者
可以看出国内中介很不负责

Level4是留学申请一开始就必须灌输给申请人的一个概念,为什么留学前要至少6个月的存款或者留学贷款?就是因为Level 4

Level4不是一种歧视 而是一种国家对风险的控制 我不是帮澳洲政府说话 就是中国政府对朝鲜人申请签证也是百般审查的

中国的Level 4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大量假材料造成的,这是移民局对AL定义的一个重要风险标准

也许你会说 为什么中国一开始就是Level 4?从来没有给过Level 1?

那是因为最初根本没有AL,也就是不分级的,一段时间后,政府发现难以控制,不知道用什么尺度去核实,如果都很宽松,大量假材料就会被通过,如果都很严格,对所有人申请周期将大大变长。为了管理,只能分国家划分AL分级审理。综合了各方面的风险因素(逾期滞留——这个是有数据的,签证到期了没有离境信息就知道是逾期滞留了,这一点上,中国人虽然比例不高,但绝对数很高,没办法人多;假材料——大量假材料,也许比例有限,但again,绝对数很高,等等)中国在所有学生签证上都被划归为AL4。

但其实,去年,移民局已经对部分中国申请的AL进行了调整。比如,570,574 Research(研究型硕士或博士)在去年9月后都调整到了AL3,而印度则由于大量假材料被从AL3调整到了AL4。

总之,AL虽是个人无法左右的,但个人的行为将对今后的申请人产生影响。所谓“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10000个人严格守法,比不过100个人逾期滞留、超时打工、材料造假。反之,一个只有300个留学生的生源国(比如 芬兰?),即便同样是1%的违规率,却只有3个人…绝对数上就不会引起政府重视。毕竟,澳洲只有两千万人口,对中国这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不加任何入境限制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符合澳洲国家利益的。

[ 本帖最后由 TtiGeR 于 4-8-2009 10: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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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4-8-2009 14:14:27 | 只看该作者
楼主既然因为我在aobo是版主不愿意在aobo和我讨论,那就来这里吧,我不是版主,你总不会觉得被欺负了吧


下述引用

那么大人了,不要动不动就那么冲动,开始说要揍我,现在又赌气,我们用事实说话。

你平白无故的要去waive8534当然需要理由,但如果申请GSM就不需要理由了。

移民局的原文是,
Applicants with a "No Further Stay" Condition attached to their Student Visa can apply to have the "No Further Stay" Condition 8534 waived if they have completed the course for which their Student Visa was granted and have made an application for an onshore GSM visa. The waiver application is at the front of the new application form, Form 1276.

移民局不会因为任何理由拒绝GSM申请人waive 8534,只要满足了“学生签证课程已完成”+“申请了GSM签证”的条件。这就是我反复强调的原因,因为你被柜台签证官忽悠了。

移民局为什么把8534 waiver的申请直接上在技术移民申请表上,而不是要求申请人按标准conditoin waiver流程处理?移民局为什么在waiver申请的地方不要求填写任何理由?因为技术移民申请本身就是移民局认可的看可以waive8534的理由。

你或许说,那为什么移民局不直接改8534条款,允许申请人申请GSM签证呢?法律原因,变更condition一定要修改法律,流程很复杂。既然可以用在申请表放waiver section的方法绕开问题,移民局就懒得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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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楼主| 发表于 4-8-2009 14:24:44 | 只看该作者
天那,又看到你了,气消了,好都是成年人,我为我说的关于嘴巴子的话道歉。
我写的就是我的真实经历,没有什么个人目的,我以前很少发贴的。
放过我吧,please,哈哈
我现在反正可以申请485了,雅思也过了(3个7,一个6),8534与我无关了,这个话题到此结束吧?

[ 本帖最后由 ihopeithink 于 4-8-2009 13: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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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4-8-2009 14:28:04 | 只看该作者
TtiGeR是个好TZ,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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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4-8-2009 14:38: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ihopeithink 于 4-8-2009 13:24 发表
天那,又看到你了,气消了,好都是成年人,我为我说的关于嘴巴子的话道歉。
我写的就是我的真实经历,没有什么个人目的,我以前很少发贴的。
放过我吧,please,哈哈
我现在反正可以申请485了,雅思也过了(3个7, ...


我明白你的心情,你很郁闷,好心提醒大家,大家(我和aobo坛主)却说你是错的。

但你真的是没有弄明白,你被六七个柜台签证官糊弄了,所以我们不希望其他人也同样被误导了。(多数柜台移民官,也就一年四五万年薪,受过短期培训,除了经常处理的,很多东西都不懂,稍微特殊一点的,就搞不清楚,但他们向来是“从严”,宁可错杀,不可放过)

如果你真的仔细读了这个贴子http://www.aobo.com.au/thread-146806-1-1.html
认真仔细看了图中红框部分的文字,仔细念念,仔细读读,你就会明白,只要符合Onshore GSM申请条件,移民局是不会拒绝这个waiver申请的(否则,既不问你waive 8534的理由,又让你填个那么长的1276不是神经病么)。

anyway,bless u 祝你早日拿到PR

[ 本帖最后由 TtiGeR 于 4-8-2009 13: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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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4-8-2009 14:38: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njwdj 于 4-8-2009 13:28 发表
TtiGeR是个好TZ,经验丰富


  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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