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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梨女教师被购物车砸伤 状告市府获赔2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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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7-2015 12:24: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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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2011年6月6日,卡普瑞克(Despina Cavric)带着儿子和女孩在雪梨北岸Northbridge Plaza买完一个星期要用的杂货和纸尿裤,推着购物车走向商场边上的停车场。
  意外的是,购物车撞到路面上的一个凹坑,猛然侧翻。卡普瑞克爲了保护坐在购物车内的女儿,还有走在她身边的三岁儿子,被购物车砸到。
  这次事件使得当时为高中教师、有三个儿女的卡普瑞克颈部、左肩、背部、左臀、左腿和膝盖持续疼痛,于是她起诉Willoughby市府失职。
  经过长期的拉锯战,上周五,一个法庭勒令Willoughby市府向卡普瑞克赔偿285,915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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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州地区法庭去年4月的庭审获悉,购物车砸在卡普瑞克身上后,导致她无法行走,也无法做家务活。
  卡普瑞克表示,她身上的疼痛也导致她和丈夫关系紧张,她对孩子也越来越没耐心,因无法抱女儿而难过。由于这次事故,卡普瑞克的工作生活都受到极大的影响。
  除了膝盖外,X射线没有显示她身体的其他部位受伤,不过一位骨科医生诊断称她软组织受伤。
  在去年的审讯中,法官埃尔卡伊姆(Michael Elkaim)发现,市府不知道购物车撞上的凹坑存在风险。他还发现,停车场是一段公用道路,意味着市府是受民事责任法保护的公路管理部门,因此卡普瑞克的索赔无效。
  不过在上周五,新州上诉法院(NSW Court of Appeal)指出,没有足够的证据显示该停车场属于公用道路。
  法院获悉,市府证明停车场属于公用道路的证据是,人们从一条街道到另一条街道时,会经过那个停车场。
  法院认为市府提供的证据不足,要求市府向卡普瑞克赔偿损失,并且支付起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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