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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经] 非法经营,判一年半,这个结果对客户来说算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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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3-2012 11:40: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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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人投资塞班房产欲领绿卡移民被骗2011年07月28日 05:06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钟国华字号:T|T0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
信息时报讯 (记者 蔡胜龙 通讯员 潘东 钟国华) 13人欲通过投资美国海外属地的房产“曲线移民”,没想到在交了中介费后才发现中介所承诺的美国“绿卡”领取无期,于是报案。近日,涉案的移民中介邹某因无证经营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刑。

邹某今年44岁,大学文化。据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6月至2009年8月,邹某化名“邹茗”,在天河区天河路某大厦租下一处办公室,宣称可通过投资移民,代理申请美国“绿卡”(永久居留权)。

邹某自称为美国海外属地“北马联邦”塞班市的政府经济、旅游副代表,“北马联邦”经济、旅游大使私人助理等,对外宣称美国政府将于2009年6月1日收回对该联邦的自治管理权,届时所有合法投资商都可留下居住经商,并有资格申请美国“绿卡”。随后,13名受骗者通过邹某,每人向“北马联邦”一个真实合法的公寓项目“亚洲花园”投资了10万美元,这笔款项直接交给了该项目老板。邹某则收取了大笔中介费、办证费等。

其后,13名受骗人获取了“北马联邦”塞班的居留权(俗称“白卡”)。然而,就在等着通过“白卡”转“美国绿卡”时,13人却发现,2009年9月美国政府联邦宣布收回“北马联邦”后“白卡”立即失效,所有“白卡”持有人都要转为“E2”签证(即投资者签证)。该签证规定,持有人须每年在“北马”属地停留180天以上,且要获得美国“绿卡”仍须按一般程序申请。

由此一来,13名受骗者成为美国居民遥遥无期。随后,受骗者找到“亚洲花园”项目老板要求退回各自的10万美元投资款。经协商,该项目老板同意每人退还9万美元,其中先退给各人4.5万美元,以后每月退还1250美元,至2012年12月返清。

2010年1月15日,邹某被抓获归案。法院认定,其通过非法经营收取12万元人民币,一审判决其犯非法经营罪,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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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3-2012 22:06:41 | 只看该作者
有钱人也敢骗,活的不耐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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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3-2012 19:57:08 | 只看该作者

其通过非法经营收取12万元人民币?

确定是人民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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