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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买红妹有让你不幸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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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nping
时间:
11-12-2010 10:59
标题:
买红妹有让你不幸福的权利
南都娱乐周刊
2010年12月09日10:17
人人都有幸福的权利,甚至,有些人也有让别人不幸福的权利。比如买红妹作为不如孙楠名气大的明星、离婚后的女人,以及群众眼中的弱势女人,似乎在某种眼光下,她有权利让离开自己还比自己幸福快乐的孙楠,变得看上去不那么幸福。
此前的贾静雯跟孙志浩争女儿,大戏上演,观众无数,观众大多对个人处境不顾,而只是集中看人家的“冤家纠纷”,细节越多,观众的眼睛越是亮的。如果要探究这种明星争夺子女的关注,有一种倾向是不变的,就是大家愿意将同情的目光投向女性。没有人能把孩子从女人身边扯走。当然,你也可以说父亲同样也是血脉相连的人,但母亲对孩子的天然依赖和保护,是与生俱来的,这要比父爱更神圣和不可剥夺一点,这谁都应该承认。
两个人分手,一般总是复杂原因纠结的结果,但不管事情真实原因是什么,两个人当着孩子的面撕破脸,这都不是个完满的结果。更有买红妹博客上未曾删掉的两人亲密合影,大家更有理由相信,面对曾经的感情有人想统统抹掉(孙楠已经有了新的家庭,忘却过去当然也是必然之事),有人却不曾忘却。有新闻说孙楠并非要抢孩子,而是要合理地探望孩子,就此买红妹却不同意,关机、消失,一副拒绝的面孔,买红妹大概就此以为自己拥有让别人不幸福的权利,至少是让对方看上去没那么幸福、痛快。
除却法律上的设定和判定,群众和作为母亲的买红妹,都仿佛有理由让孙楠继续看不到孩子,再看看孙楠儿女的可爱照片,更有理由相信此时孙楠的心是备受折磨的。在世俗眼光看来,这几乎是一种注定的“报应”,每当类似“孙楠潘蔚高尔夫球场秀恩爱”的新闻出来一次,大家就有理由让不那么美满的买红妹得逞一次,同情的眼光就会倾斜,此时,事实、法律、宣判等等都不再重要,因为世俗的审判就是这样。
新闻标题从“买红妹孙楠甜蜜时刻”、“孙楠与女儿感人瞬间”、“孙楠甜吻买红妹”到“孙楠潘蔚出行”、“孙楠潘蔚在机场”,大家不知道事情原由,但在人们眼中孙楠至少是始乱终弃的代言人,当初和如今的幸福指数有多高,人们对之的谴责和看不到孩子的幸灾乐祸就有多凛冽。作为男人,他选择了他要选择的,但同时也要承受那些必然要承受的,得到的同时也要懂得这一切的代价。以此来看,将曾经的感情如今的纠纷诉讼法律,看上去有点不够爷们儿,作为男人,你得首先让女人顺心,打官司即便赢了,让你曾经的女人痛心难过,你就是胜利者了吗?
作者:
苏丝红
时间:
11-12-2010 12:42
"让你曾经的女人痛心难过,你就是胜利者了吗?"
还是有人以此为荣的。否则哪来那么多对女人的利用和家庭冷暴力?
作者:
oceania
时间:
11-12-2010 14:24
孙楠有问题吗?我看有问题的是买买提
作者:
oceania
时间:
11-12-2010 14:27
女人也是人,别动不动就拿出女人的哀怨,在男女平等的问题上,你们从来不女人,但在某些问题上,以女人弱势作为卖点,
还有什么是不能卖的?
问题就一个,作为父亲也有看看孩子的权利,你不给他看,他起诉你, 有问题吗?一点问题都没有!
女人?! sh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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