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OZ论坛

标题: 投诉U版不能公正执法 [打印本页]

作者: 刘叔    时间: 24-3-2010 20:28
标题: 投诉U版不能公正执法
1) ubuntuhk 威望 +1 违规内容 24-3-2010 18:26
http://www.freeoz.org/bbs/redire ... 523&ptid=884076

2) ubuntuhk 威望 +1 违规内容 24-3-2010 18:26
http://www.freeoz.org/bbs/redire ... 551&ptid=884076

3) ubuntuhk 威望 +1 整理帖子,请理解! 24-3-2010 18:27
http://www.freeoz.org/bbs/redire ... 570&ptid=884076

4) ubuntuhk 威望 +1 整理帖子,请理解! 24-3-2010 18:39
http://www.freeoz.org/bbs/redire ... 607&ptid=884076

5) ubuntuhk 威望 +1 整理帖子,请理解。给个面子,大家都消停一 ... 24-3-2010 18:59
http://www.freeoz.org/bbs/redire ... 619&ptid=884076

6) ubuntuhk 威望 +1 整理帖子,请理解。给个面子,大家都消停一 ... 24-3-2010 18:59
http://www.freeoz.org/bbs/redire ... 667&ptid=884076

7) ubuntuhk 威望 +1 整理帖子,请理解。给个面子,大家都消停一 ... 24-3-2010 18:59
http://www.freeoz.org/bbs/redire ... 683&ptid=884076

8) ubuntuhk 威望 +1 stop, please. 24-3-2010 19:03
http://www.freeoz.org/bbs/redire ... 710&ptid=884076

从“违规”到“整理”,再到“给个面子”,最后到“please”..............

我认为,U版在此次一连串事件中,忙于应付众多问责,承担着相当的压力,其公正和冷静处理论坛事务的能力有所下降。

想对U版说:你好话说尽,充当和事佬试图调和各方,非但不能化解矛盾,反而会破坏管理者中立、公正的形象。

我要求:公布以上违规言论,对牵涉的ID,严格按照论坛法规进行处理。
作者: liwus    时间: 24-3-2010 20:30
又有热闹看了。。。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4-3-2010 20:31
刘叔投诉我不怕,他是讲理的

不过我回避,你就耐心一点,等其他管理团队成员来给你答复
作者: 西皮二黄    时间: 24-3-2010 20:32
可怜的UB
作者: y2kgo    时间: 24-3-2010 20:34
哦,又有热闹看
赶快搬小凳子占位置
省得一会又被锁了~
刘叔挖的坑就是质量的保证

作者: 青山    时间: 24-3-2010 20:35
貌似这都是规则允许的,版主自己掌控范围内的行为。投诉什么呢?
作者: 刘叔    时间: 24-3-2010 20:38
标题: 回复 #3 ubuntuhk 的帖子
.
老实点,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作者: 刘叔    时间: 24-3-2010 20:47
标题: 回复 #6 青山 的帖子
.
执法不公,包庇纵容!

为了论坛眼下一时的和谐,埋藏了未来祸害的种子,简直太过分了!

著名的伊索寓言里有主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偷窃的少年犯被当场捉住,犯缚了双手,被牵到刽子手那里。疼爱孩子的母亲跟在后面,捶胸恸哭。儿子回转身来,说要对她说句心里话。母亲走近去,想不到却被儿子一口把耳朵咬了下来。母亲骂儿子大不孝,犯了罪还不够,又把母亲的耳朵咬下来。那少年犯说:“假如我初次犯偷了同学的写字板拿去给你的时候,你打了我,那我何至于胆子越来越大,被牵去处死呢!”

这个故事所讲的道理,现代管理学中有专门的论述,是关于领导的艺术。(预知详情,请听下回分解)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24-3-2010 20:56

快点亮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4-3-2010 20:59
标题: 回复 #8 刘叔 的帖子
这个罪名太大了,我得辩解一下,否则我得成了祸害FreeOZ的罪魁祸首

现在我只要是看到够格判定为人身攻击的帖子,我都会尽快处理,避免事态恶化。

但是不够格人身攻击的挑衅帖,我会尽量屏蔽,同时对双方多做沟通(比如通过PM),希望双方停止互相挑衅,如果多次劝解无效的,我会警告。

暂时看来,劝解还算有效,但我保留警告继续挑衅者的可能性。
作者: klux    时间: 24-3-2010 21:01
刘叔也来了啊
刚才咕噜还惦记你的词典呢
作者: michaelchin    时间: 24-3-2010 21:22
到底是啥呀?
作者: terrygogo    时间: 24-3-2010 21:33
UB好可怜。大家都不容易,不过是网上娱乐的事情,笑笑闹闹就过去了吧。
作者: xblues    时间: 24-3-2010 21:3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搬个板凳坐着看
作者: 兜兜里有糖    时间: 24-3-2010 21:40
没大看明白,刘叔针对的。。。是哪个ID呀?
作者: terrygogo    时间: 24-3-2010 21:45
感觉UB是个好人。不愿意伤大家面子。

建议UB家领导出马,从此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看你们这帮网上小混混谁还敢掀起滔天大浪。
作者: 刘叔    时间: 24-3-2010 22:58
原帖由 兜兜里有糖 于 24-3-2010 20:40 发表
没大看明白,刘叔针对的。。。是哪个ID呀?

非也非也,我并非针对某个具体的ID

你看看我列出来,U版的八次连续操作,是不是越看越

我就要求秉公执法,不要和谐劝架。
作者: 兜兜里有糖    时间: 24-3-2010 23:54
标题: 回复 #17 刘叔 的帖子
昂。。。
兜兜没开出来U版有啥不对头的。。。
我也不是否定你呀,我就是没看懂
我头晕了
飘走飘走。。。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25-3-2010 00:49
可怜的UB
作者: Hardthinking    时间: 25-3-2010 01:18
管理者不能依靠恩德来博取民心。无论是清官还是贪官,我个人都会保持警惕。
作者: Hardthinking    时间: 25-3-2010 01:19
上面是从制度角度来看
作者: mite    时间: 25-3-2010 02:26
论坛就像沙龙 俱乐部

不是法院, 公司

这个道理大家要明白

UB不是老板 不是董事长 是论坛的版主之一
作者: Hardthinking    时间: 25-3-2010 02:49
从功能还原角度来看,版主具有封杀大权,因此即便是俱乐部沙龙版主也起到了导向作用。或许应该谈谈FreeOZ的文化是如何的,怎么与其他文化区分开来?这个我一直比较糊涂。
作者: 青山    时间: 25-3-2010 07:42
不是文化有什么差异,而是体制有根本性的差异。FreeOZ的管理团队是选举产生。你如果能得到多数同学的信任,下届大选你就可以进入议事院。作为议事员可以参选zht,在zht参选报名人数不足的情况下,议事员也会轮值zht。现在就是3名正式zht,两名议事员轮值的zht。

原帖由 Hardthinking 于 25-3-2010 02:49 发表
从功能还原角度来看,版主具有封杀大权,因此即便是俱乐部沙龙版主也起到了导向作用。或许应该谈谈FreeOZ的文化是如何的,怎么与其他文化区分开来?这个我一直比较糊涂。

作者: 刘叔    时间: 25-3-2010 21:02
呵呵,看到U版扬言要发飙,一乐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5-3-2010 19:17 发表
最近好多同学反应FreeOZ的管理团队太软,还特别提及UB。

在此,UB要声明一下,现在开始,UB要用尽手里的版主权利,对任何人身攻击言论严格执法,只要发现人身攻击言论,不管谁先谁后,一律警告处理。(第三次警告 ...


又想到,我这帖子其实应该投诉的,是整个管理团队。

1) 相关规定灵活度太大,主观管理成分较重,受处罚不服没受处罚的,直接导致了开骂、处罚后,产生大规模的投诉及辩论活动;

2) 没有对U版进行有效的团队支持,老丐除外,青山只参加辩论算是看热闹的。U版在家园板块以外执法,ZHT也可以,但是没人出手;

3) 缺乏应对群众性事件的措施,所有的投诉还是靠投票来决定,非常时候当有非常之手段,低效率的民主,是战火蔓延的原因之一;
作者: NEWGAY    时间: 25-3-2010 21:05
标题: 回复 #25 刘叔 的帖子
除非有暴乱能让大多数议事员悍然投票,将权利下发给个人才可以
作者: 格美    时间: 25-3-2010 21:37
这次吵架太复杂了,恁没搞清楚   

还是到刘叔的帖子来坐坐 。
作者: terrygogo    时间: 25-3-2010 21:42
原帖由 格美 于 25-3-2010 21:37 发表
这次吵架太复杂了,恁没搞清楚   

还是到刘叔的帖子来坐坐 。


别说你没有弄清楚,我一直围观都完全糊涂了。

开始A和B吵,然后A又和C吵,然后C又和D吵,后来D又和A吵。接着E,F,G,H。。。都加进来吵。
我本来还尝试着画点线路图,后来发现,妈呀,我画的就是一团乱麻啊。
作者: 格美    时间: 25-3-2010 21:48
逗了一圈,搞清楚一点, U 版 快体力不支啦
作者: 笑傲江湖    时间: 25-3-2010 21:54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MillerYang    时间: 25-3-2010 23:55
UB快累坏了。。。说实话,能耐心花时间去跟水帮的帖子已经不容易了。。。起码我没这个耐心
作者: 笑傲江湖    时间: 26-3-2010 09:43
标题: 我这么温情的帖子也被封了。。。
老虎发淫威了,谁摸的屁股?


我是想说:

FreeOz定的规矩很粗。执法人员有绝对的尺度衡量权。老子当家老子说了算。连公平都是他说了算。

封这个帖子就是个例子,说某个敏感组织和ZF的不是我一个,我只是认为FreeOz跟他们没什么区别。。。。

如果这个帖子还是违法,请沟通,手下留贴。
作者: liwus    时间: 26-3-2010 09:48
ubuntuhk  威望 +1  违规言论,警告一次。  25-3-2010 23:42

哈哈哈。。。我顶!UB已经在向我的偶像行列大步迈进了。。
作者: stellahie    时间: 26-3-2010 09:52
标题: 回复 #32 笑傲江湖 的帖子
FreeOz定的规矩很粗。执法人员有绝对的尺度衡量权。老子当家老子说了算。连公平都是他说了算。
- 欢迎一起完善FreeOZ规章制度,所有网友都有提案的权利
- 《基本法》是FreeOZ唯一的尺度
- 谁是老子?这里谁都有当家的权利
- 他?谁又是他?

封这个帖子就是个例子,说某个敏感组织和ZF的不是我一个,我只是认为FreeOz跟他们没什么区别。。。。
- 如对帖子有任何异议,请使用报告功能通知有关版主

如果这个帖子还是违法,请沟通,手下留贴。
- 沟通中
作者: 笑傲江湖    时间: 26-3-2010 11:52
原帖由 stellahie 于 26-3-2010 09:52 发表
FreeOz定的规矩很粗。执法人员有绝对的尺度衡量权。老子当家老子说了算。连公平都是他说了算。
- 欢迎一起完善FreeOZ规章制度,所有网友都有提案的权利
- 《基本法》是FreeOZ唯一的尺度
- 谁是老子?这里谁都有当 ...


- 谁是老子?这里谁都有当家的权利 - 老子是指有权人员, 那我要当回家,实行我的权利撕撕你的贴
- 他?谁又是他?- 指老子

还是不明白为什么封帖?这,就算攻击管理团队了?还不是封我贴的人说了算嘛。。。

我想澄清的是,我这就是一种观点。没有攻击任何人和管理团队。我没有本意,剩下的就是强加给我的。。。

就事论事,有异议可以讨论。简单封帖,并不说明英明果断。
权利在你手里,想封就封,我无力阻挡。不过总不能打了我一顿还让我说舒服吧。。。我委屈着呢。。。
作者: 笑傲江湖    时间: 26-3-2010 12:02
标题: 声明
本土匪虽然委屈,但不值得土匪头子们为此操心。把你们的每一份热情何精力都用到FreeOz的革命事业里去吧。我就不在着给你们添乱了。阿咋咋地。

祝大家愉快!

我去别处搅和去了。。。




欢迎光临 FreeOZ论坛 (https://www.freeoz.org/bbs/)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