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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万维争鸣:“爱国”阿Q欢庆CNN“道歉信” [打印本页]

作者: rlai    时间: 10-5-2008 02:18
标题: 万维争鸣:“爱国”阿Q欢庆CNN“道歉信”
万维争鸣:“爱国”阿Q欢庆CNN“道歉信”
万维读者网    2008-05-08 23:59:55

万维读者网记者傅芮岚评论文章:从纽约到北京,从唐人街到中南海,有一个胜利的消息在传扬:“CNN道歉了!”于是,举国上下、寰宇内外的“爱国”同志们无不欢声雷动地庆祝“我们终于胜利了!”山谷回音、大地轰鸣:胜利了!胜利了!

长城内外,互联网上,激情跃跃,口水滔滔,欲与阿Q试比高!一代“爱国”青年在“爱国”美容院女老板的带领下,通过状告CNN、索赔13亿的方式,逼迫CNN写下“道歉信”,终于扫平了埋藏在心头多年的压抑,精神上,我们终于胜利了!

可是,但凡读得懂英文的中国人,都会明白,这CNN的“道歉信”不过是一封法律事务的联络通知(Memo),只是向美容院女老板的代理律师致信说明,陷入争议的CNN主持人卡费提(Cafferty)先生,已经在与比尔(Bill Press)的访谈中,表达了一种遗憾之情:“很遗憾一些中国华人和在美华人好像我侮辱了他们,这从来不是我的本意,我很Sorry”。

在这封寄给代理状告CNN的纽约律师的信中,CNN的代表只是通知并帮原告律师澄清一件事,那就是CNN主持人卡费提(Cafferty)已经表达过相关的“遗憾”之情。至于CNN本身的态度,这封信里根本没有提及。当然,所有学过英语的人都知道“Sorry”和“Apology”的不同(Apology才是真正的道歉之意)。

然而,偏偏有继承阿Q遗志,将精神胜利法进行到底的原告律师,将这封信称之为“大获全胜”,称之为官方的“公函的正式的道歉信”,并试图为自己状告CNN这件“堂吉诃德战风车”的竞争爱国眼球无聊行为,能够顺利下台阶做准备。以己之愚,再愚中国大众。

然而,偏偏有唯恐天下不乱的中国人民日报驻联合国记者,立即向国内发出这篇愚民色彩浓厚的文章“纽约华人告CNN案初胜:CNN终道歉,代理律师遭遇危机”,称CNN终于道歉了,状告CNN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成果,根本不提及“Sorry”和“Apology”的不同,以英语和汉语之间的语言界限再行愚民之实,为这起轰动华人世界的“状告CNN,索赔13亿美金”的丑闻能够顺利下台阶做好准备。

要是有人认为,人民日报驻联合国记者不懂英文、偏听偏信,那就大错特错了,这群精英中的精英自爱国运动一来,基本上都跟服了“爱国牌”福寿膏一样,唯爱国的原教旨是从,哪里还在意英文“Sorry”和“Apology”的不同?况且,他们在国内还有数以亿计的爱国阿Q们嗷嗷待愚,等着这纽约传来的精神胜利***,举杯庆贺呢。

不过说起来,状告CNN的美容院女老板、纽约爱国律师还都是我们XXXXXXX的徒子徒孙,想当年(2001),中美撞机,飞行员XX牺牲,举国愤怒,比现在CNN评论员骂两句中国政府,可是严重的多。在群情振奋,要拿美军侦察机飞行员换命之际,高瞻远瞩的XXXXX,就是以美国政府的一声 “Sorry”,赶紧自我解套、下了台阶,放走了美军侦察机和情报人员,成为我国历史上著名的“精神胜利法”外交大捷。

现在,满天下的爱国阿Q们在纽约律师、人民日报记者的精神胜利愚民之下,恐怕会像过足爱国鸦片瘾一样,敲着得胜鼓,搬师还朝,还不忘来句唱段:我手执钢鞭将你打,帝国主义都是纸老虎。

(本文仅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

[ 本帖最后由 mite 于 11-5-2008 12:43 编辑 ]
作者: sydney    时间: 11-5-2008 13:40
道歉有很多种,听澳洲广播英语中SORRY就是道歉的意思,有什么错误呢.又一个FLG

[ 本帖最后由 sydney 于 11-5-2008 12:43 编辑 ]
作者: mite    时间: 11-5-2008 13:42
(本文仅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
作者: 无极    时间: 11-5-2008 13:56
好一个洋买办,中国人做啥都是错的。
作者: mite    时间: 11-5-2008 13:58
傅芮岚是洋买办?
作者: 无极    时间: 11-5-2008 14:00
是的。

应该是什么?
作者: 无极    时间: 11-5-2008 14:02
最近的文章好像都是这个人写的。
作者: mite    时间: 11-5-2008 14:08
《南方周未》一对台湾父女:以作为中国人而羞愧不已
发信站:天益社区(http://bbs.tecn.cn),版面:天益大水库
本文链接:http://bbs.tecn.cn/viewthread.php?tid=273890

《南方周未》一对台湾父女:以作为中国人而羞愧不已



《南方周未》

---台湾父女对答

爸爸:
  我昨天差点被人家打!
  五一放假,我在青岛机场候机时,看到一个老太太一人占据四张椅子,而同时很多人没有位子,就拿起相机咔嚓一下。一个女的马上挡在我面前骂我,问我为什么要拍老太太。不一会儿人群聚拢上来。一个男人用手推我,逼问同样的问题,更多的人开始骂起来。我说我并无恶意,但没有人听我解释。一旁有人说:“那你为什么不去拍快乐的小孩子?你是什么人?你干嘛乱拍,你不是中国人!你怎么这么毫无羞耻!”顿时我明白了,他们以为我是C/N/N(China Negative News),生怕老太太睡觉的照片就去C/N/N。
  后来,机场工作人员劝我删去了照片,人群安静了一些,这时那个老太太起来了,走到我面前大骂,人群再次围过来,又开始骂,“你到底是什么人种,为什么要破坏中国形象?为什么不把好的事情报道出去,你是嫉妒我们奥林匹克吧!?滚出去!道歉!”
  我说了对不起,他们说不够大声,开始为期起来戳我手臂,扯我背包,我再次看着老太太愤怒的眼睛,说“对-不-起”之后,我从人群爬出去,活着。
  我记得回答了很多次“我是中国人!”
  (上海 郭采君 服装设计师)

女儿:
  你没错,在椅子上睡觉就不对,不对就没什么家丑不外扬的问题。报道坏事就是为了督正,没什么“反对中国”、“破坏中国形象”的问题。这些人错误更大,因为没有人出来讲公道话,没人说:“她没错”。他们使你在做中国人的时候,也要做出很大的牺牲与自我说服,也要联想到中国曾经是如何痛苦,而不是快乐地做个中国人。
  一个缺乏捍卫真理之勇气的民族,不能真正捍卫她自己。
  对不起,我要你做个中国人。
  (台北 郭冠英 作家)
作者: 无极    时间: 11-5-2008 14:12
过了极限就是自虐。
作者: 无极    时间: 11-5-2008 14:13
大家可以搜索一下“傅芮岚”,原来那些文章都出自于一人之手。
作者: 无极    时间: 11-5-2008 14:15
愤青还能承认自己国家的缺点,洋买办只会讲西方的全是好的。
作者: 穿梭者    时间: 11-5-2008 14:19
阿赖是“傅芮岚”的粉丝?
作者: 无极    时间: 11-5-2008 14:21
或许傅芮岚不是一个人,是一个团队。
作者: mite    时间: 11-5-2008 14:29
[转贴]我为什么不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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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bbs.tecn.cn/viewthread.php?tid=273999

(本文仅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
作者: 四天晒网    时间: 11-5-2008 15:31
原帖由 mite 于 11-5-2008 13:29 发表
[转贴]我为什么不爱“国”
发信站:天益社区(http://bbs.tecn.cn),版面:天益大水库
本文链接:http://bbs.tecn.cn/viewthread.php?tid=273999

(本文仅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


里面胡适先生这话说得太好了!

3.争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争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因为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胡适

作者: mite    时间: 11-5-2008 21:04
致CNN:再不痛哭流涕捶胸顿足地道歉是要出人命的
发信站:天益社区(http://bbs.tecn.cn),版面:杂文天地
本文链接:http://bbs.tecn.cn/viewthread.php?tid=273973

  
作者: lanxuan0552    时间: 11-5-2008 22:18
原帖由 无极 于 11-5-2008 13:15 发表
愤青还能承认自己国家的缺点,洋买办只会讲西方的全是好的。


你什么时候见所谓的愤青出来承认过自己国家的缺点了?往往在承认缺点的同时,还会在下面加上几句"没办法,国家的国情如此嘛!""现在不是比以前好多了嘛!总得看到进步的一面嘛!"
"人多了就是如此,众口难调呀!"所谓自娱娱人者,不过如此!
若不是你口中的所谓"洋买办",恐怕得仗着心中所谓的爱国之情要横行天下了,君不见那韩国愤青如何表达他的爱国热情的?所以,"洋买办"也算是应运而生吧!
作者: 无极    时间: 11-5-2008 23:52
别小瞧了洋买办,是要误国害民的。
作者: xblues    时间: 12-5-2008 00: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唯一不喜欢的是国人仇视不同的声音。每个人都有自己做事的自由,都有自己的道理,互相不妨爱,要爱国的就爱国,要卖国的就卖国。都有道理,都有自由。只是辩论和争论的时候需要讲究一点文明礼貌,不管是文辩还是武斗。大家都注意一些文明礼貌就好。观点可以不同,但是教养是不分国界信仰的,教养是人人都需要有的。

[ 本帖最后由 xblues 于 11-5-2008 21:12 编辑 ]
作者: milanmengxiang    时间: 12-5-2008 14:34
致最近辛勤地在这里晃荡的无极:
有些事情不用再尽心尽力地辩解了,很多事实,人人都看的很清楚,何必呢?
不同的意见是很正常的,不过,你致力于同一切不同声音辩论而忽视一些最基本的事实,我不知道你是确实处在逆反的年龄,还是,在这里发贴就是你的工作.否则你日日晃荡于此,若我是你的老板,我会翻脸;若你自己是老板,你自己都会对自己翻脸.
老是用HJ,洋买办之类的称呼来攻击有不同看法的人,这种当年在文革毁灭同胞的卑鄙伎俩,除了证明自己的无知外,只让人看到你阴暗的心理.
如果你仅仅是个未经历社会冷暖,还在父母怀抱的少年(似乎和你之前帖子里对自己的描述不符).我只能对你说,多去体验下社会,多踏踏实实的做事(读书),多多关爱身边的人,对自己,对社会负起责任来,这,才是真正的爱国.空谈和口水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作者: june6    时间: 12-5-2008 16:19
道歉信这件事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阿q们在自娱自乐。
作者: 无极    时间: 12-5-2008 19:43
原帖由 milanmengxiang 于 12-5-2008 11:34 发表
致最近辛勤地在这里晃荡的无极:
有些事情不用再尽心尽力地辩解了,很多事实,人人都看的很清楚,何必呢?
不同的意见是很正常的,不过,你致力于同一切不同声音辩论而忽视一些最基本的事实,我不知道你是确实处在逆反的年龄,还是,在这里发贴就是你的工作.否则你日日晃荡于此,若我是你的老板,我会翻脸;若你自己是老板,你自己都会对自己翻脸.
老是用HJ,洋买办之类的称呼来攻击有不同看法的人,这种当年在文革毁灭同胞的卑鄙伎俩,除了证明自己的无知外,只让人看到你阴暗的心理.
如果你仅仅是个未经历社会冷暖,还在父母怀抱的少年(似乎和你之前帖子里对自己的描述不符).我只能对你说,多去体验下社会,多踏踏实实的做事(读书),多多关爱身边的人,对自己,对社会负起责任来,这,才是真正的爱国.空谈和口水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摆事实,讲道理,什么叫空谈。

尽力纠正错误观点就是对社会负责。

我问你,拿别人叫愤青,你也给自己取个名吧,"洋买办"不行,应该叫什么?

[ 本帖最后由 无极 于 12-5-2008 16:45 编辑 ]
作者: lanxuan0552    时间: 13-5-2008 21:14
所谓的"摆事实,讲道理."
事实在哪?道理在哪?
一家之言,可谓事实乎?可成道理乎?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3:03
原帖由 lanxuan0552 于 13-5-2008 18:14 发表
所谓的"摆事实,讲道理."
事实在哪?道理在哪?
一家之言,可谓事实乎?可成道理乎?


今天继续。

我从5岁开始收听美国,英国,前苏联,台湾等的中文广播,几乎每日睡前必听,(当然一开始是跟着父亲被动听的,开始的几年就是听着玩,什么也不懂),在那个时代,能听到国内所不可能接触到的东西,好玩,有趣,而且兴奋。

从国外广播中,能提前知道哪位高层领导逝世,也能提前获悉中国高层的内部人事调动,以及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当那些最终证明都是事实时,真的是对那些媒体崇拜至极,原来真理和自由,早已在这个世界存在,而且只在西方存在。随着年龄的不断增大,渐渐有了自己的独立分析判断能力。

始终有个难以明白的问题在我脑中浮现,这些西方国家(主要指美英)是我们真正的朋友吗?是真诚希望我们中国富强吗?那他们为什么会发生鸦片战争,要抢夺我们国家的资源和财宝,要殖民化中国?在他们统治的那个年代,我们中国人有人权吗?“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警示牌竟然挂在我们自己的国家中,这就是中国人所拥有的人权吗?

从此,收听这些国外广播时,我会开动脑筋想一想。长期以来,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西方媒体的对于一些客观存在的报道(如战争,高层人事调动等)的可信度很高,而对于他们所刻意传播的政治理念,基本都是他们所定义的标准,可信度不高,要分辨着听。好比一个高明的骗子,说的10件事中有9件是真的,但剩下的一件假的就可能让你家破人亡。

中国政府和西方政府(美英),到底哪个是希望中国富强?如果我们每个人的答案不同,也就意味着,我们的政治理念不太可能相同。

一家之言,听者自清。

接着来回答lanxuan0552的提问:

所谓的"摆事实,讲道理."
事实在哪?道理在哪?
。。。事实都摆在那,在你心中,道理也放在那,你没看到?。。。

一家之言,可谓事实乎?可成道理乎?
。。。当然,我说的都是一家之言,你讲的,也只能是一家之言。。。

[ 本帖最后由 无极 于 14-5-2008 10:11 编辑 ]
作者: milanmengxiang    时间: 14-5-2008 13:44
这就是您的"事实和道理"?
     您拿一百多年前的西方和现在的中国来比较,这样的比较有意义吗?世界是不断发展的,现在的发展更是日新月异.形势早已大大变化.你要这样比,为何不把中世纪的欧洲,一片蛮荒时的美国和我们的现在比,你还可以感叹下"我们就是生活在天堂"呢,有意义吗?
     还是那句话,对于好的制度,好的体制我们不该用更包容的态度去吸收,借鉴吗?整天沉浸在这种比较而得出的"还是我们的HX社会好"的良好自我感觉里,对我们国家的发展有益吗?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3:50
"我们就是生活在天堂"别强加上去,好么?

"还是我们的HX社会好"没说过呀,拜托你了。

对于好的制度,好的体制我们不该用更包容的态度去吸收,借鉴吗?
。。。要借鉴的。。。

怎么回事呀,贤弟。

PS: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你说的对。但每个国家的动机和目的没有变呀。

[ 本帖最后由 无极 于 14-5-2008 10:58 编辑 ]
作者: 穿梭者    时间: 14-5-2008 14:05
原帖由 milanmengxiang 于 12-5-2008 13:34 发表
致最近辛勤地在这里晃荡的无极:
有些事情不用再尽心尽力地辩解了,很多事实,人人都看的很清楚,何必呢?
不同的意见是很正常的,不过,你致力于同一切不同声音辩论而忽视一些最基本的事实,我不知道你是确实处在逆反的年 ...

真正辛勤地在这里晃荡的是阿赖,而且从来不参与讨论,就知道转帖。跟机器似的,实在令人佩服。
作者: qian403    时间: 14-5-2008 14:12
无极辛苦了!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4:14
原帖由 milanmengxiang 于 14-5-2008 10:44 发表
这就是您的"事实和道理"?
     您拿一百多年前的西方和现在的中国来比较,这样的比较有意义吗?世界是不断发展的,现在的发展更是日新月异.形势早已大大变化.你要这样比,为何不把中世纪的欧洲,一片蛮荒时的美国和我们的 ...


在谈点新的,你认为美国入侵伊拉克,主要目的是什么?
作者: milanmengxiang    时间: 14-5-2008 14:46
世上没有人是完人,同样的,没有人说过国外就一定好,他们每做的每一个决定都正确.
对于伊拉克战争,我也不赞同,但你了解多少现在和以前的伊拉克?
就事论事,如果是我,我宁愿生活在有CNN等诸多声音的地方,也不愿天天年年只听一种声音.人各有志,谈不上谁对谁错.但如果有人每每用HJ,洋买办之类的话来攻击不同意见者,那就是他个人的人品问题.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4:51
原帖由 milanmengxiang 于 14-5-2008 11:46 发表 世上没有人是完人,同样的,没有人说过国外就一定好,他们每做的每一个决定都正确.
对于伊拉克战争,我也不赞同,但你了解多少现在和以前的伊拉克?
就事论事,如果是我,我宁愿生活在有CNN等诸多声音的地方,也不愿天天年年只听一种声音.人各有志,谈不上谁对谁错.但如果有人每每用HJ,洋买办之类的话来攻击不同意见者,那就是他个人的人品问题.


洋买办是针对“傅芮岚”那一类人,他们可以称别人“愤青阿Q”,“洋买办”这个称呼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客气的了。他们是被包养的一批人,都没看出来吗?

[ 本帖最后由 无极 于 14-5-2008 11:55 编辑 ]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4:52
什么时候让我听听你对西方不满的声音?
作者: milanmengxiang    时间: 14-5-2008 14:59
不管他是不是,他说的很多都是实情,有人给我们挑刺,那是好事.中国人一点都不比别人笨,但是反思和包容的能力很差,就喜欢听好话.如果我们多反思,多宽容不同的观点,我们早就发展的更快了.
我生活在这里,对中国有一定的了解,亲身经历就有发言权.我对国外不了解,不了解就没有发言权,如果我有机会去,一定有不满的地方,到时如果有机会再告诉你.
每个社会都不是尽善尽美的,都有不足之处,有批评,才有进步.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5:03
原帖由 milanmengxiang 于 14-5-2008 11:59 发表 不管他是不是,他说的很多都是实情,有人给我们挑刺,那是好事.中国人一点都不比别人笨,但是反思和包容的能力很差,就喜欢听好话.如果我们多反思,多宽容不同的观点,我们早就发展的更快了.
我生活在这里,对中国有一定的了解,亲身经历就有发言权.我对国外不了解,不了解就没有发言权,如果我有机会去,一定有不满的地方,到时如果有机会再告诉你.
每个社会都不是尽善尽美的,都有不足之处,有批评,才有进步.


不同意你说的“中国人反思和包容的能力很差”。“丑陋的中国人”大多数中国人能接受,说明了这个问题。

反过来说,西方人的包容能力强在哪,我没看到。
作者: milanmengxiang    时间: 14-5-2008 15:11
“丑陋的中国人”国人能接受吗?柏老先生差点被口水淹死你难道没看到?如果"大多数中国人能接受",为何到了今天,他老人家所列举的许多,在今天的中国,依然空前见惯?
  且不说西方人的包容能力强不强?如果你足够自信,做什么都要下意识地和西方作个比较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难道如果"西方人的包容能力不强",我们就应该去狭隘到底??
不想多说了,很多事,要自己去经历.您有您的观点也是好事,就自己去社会里体会吧,祝好运!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5:18
原帖由 milanmengxiang 于 14-5-2008 12:11 发表 “丑陋的中国人”国人能接受吗?柏老先生差点被口水淹死你难道没看到?如果"大多数中国人能接受",为何到了今天,他老人家所列举的许多,在今天的中国,依然空前见惯?
  且不说西方人的包容能力强不强?如果你足够自信,做什么都要下意识地和西方作个比较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难道如果"西方人的包容能力不强",我们就应该去狭隘到底??
不想多说了,很多事,要自己去经历.您有您的观点也是好事,就自己去社会里体会吧,祝好运!


口水是有的,但那是一开始,平静下来以后,大多数中国人是接受并反省的,否则中国还能到处买到这本书?

至于中国人什么时候能改掉一些陋习,肯定要到中国社会发展到哪个阶段了。

到底是中国人接受西方的观念多,还是反之,要认真品味一下。
作者: ryan88    时间: 14-5-2008 15:24
标题: 回复 #24 无极 的帖子
问题是,中国人也没几个希望中国强。

牛皮吹来吹去,到最后无非是希望自己富,自己家强,至于别人(喂!老兄,那个也是中国人啊!!) 哪还管得了这么多,自己富了再说。

而且偏偏有人秉持一种,“就算强奸,俺也要给“自己人”强奸,语言,文化,体位,方式都融合,被强奸也可以舒服一点。” 这种人绝对不少,对这样的人,我无话可说,毕竟他们有选择的权利。 不过您不富,您不强,您没得埋怨。 今天你不关心政治,莫怪他日政治不关心你。 当然,这个政治是正确的政治,是开放的声音,不是人云亦云。

了解了以上,不难明白为何国富民穷,为何中国爱国人士如此“Powerful”,可以让CNN"低头” 却不可以令到国内数以千计的同胞摆脱贫困。 不对!! 我要更正我的观点,真正困扰他们的不是贫穷,是被 边缘化。 当你高歌中国的神奇发展速度的时候,他们是碍眼的,影响视听的黑点。 哎~~~~

不知我这一席话,会不会给戴上“洋买办”的高帽。

[ 本帖最后由 ryan88 于 14-5-2008 14:28 编辑 ]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5:26
原帖由 ryan88 于 14-5-2008 12:24 发表
问题是,中国人也没几个希望中国强。


这个前提我就不同意。当然洋买办可能是这么想的。因为他们认为入他籍了,就与中国彻底没有关系了。

[ 本帖最后由 无极 于 14-5-2008 12:27 编辑 ]
作者: ryan88    时间: 14-5-2008 15:26
标题: 回复 #32 无极 的帖子
放心,到我拿到澳洲pr的时候,我会大批特批澳洲的是是非非。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5:28
原帖由 ryan88 于 14-5-2008 12:26 发表
放心,到我拿到澳洲pr的时候,我会大批特批澳洲的是是非非。


等你,要客观地评,千万不要搞全盘否定。
作者: lanxuan0552    时间: 14-5-2008 15:55
原帖由 无极 于 14-5-2008 14:03 发表


不同意你说的“中国人反思和包容的能力很差”。“丑陋的中国人”大多数中国人能接受,说明了这个问题。

反过来说,西方人的包容能力强在哪,我没看到。


西方的包容能力在于:你可以堂而皇之的在他的土地上,挥舞着别国的国旗来示威抗议!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5:59
原帖由 lanxuan0552 于 14-5-2008 12:55 发表


西方的包容能力在于:你可以堂而皇之的在他的土地上,挥舞着别国的国旗来示威抗议!


这是在法律允许下,兄弟。

在法律允许下,在中国你也可以做你想做的事。

[ 本帖最后由 无极 于 14-5-2008 13:03 编辑 ]
作者: lanxuan0552    时间: 14-5-2008 16:02
原帖由 无极 于 14-5-2008 13:51 发表


洋买办是针对“傅芮岚”那一类人,他们可以称别人“愤青阿Q”,“洋买办”这个称呼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客气的了。他们是被包养的一批人,都没看出来吗?


所以说,在您的头脑里,他们既然可以如此称呼,你也可以随便给他们扣帽子.
第一,且不说他们说"愤青"说"阿Q",跟您那"HJ""洋买办"比起来简直是小乌见大乌,而且,他们又没指您,您又何必急着往自己头上扣呢?
第二,按你的说法,他们不该如此乱称呼别人,那您也承认他们这样说是错的,既然知道别人错了,您为何又要跟他们一样呢?那岂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

还有一点,致无极先生:
您拿几十年前的西方媒体来说事,谓之曰有政治倾向,并做失实报道.那请问,今天您在中国所听所见的媒体报道,您那自称"经常反省并独立思考"的头脑,又作何感想呢?
作者: lanxuan0552    时间: 14-5-2008 16:04
原帖由 无极 于 14-5-2008 14:59 发表


这是在法律允许下,兄弟。

在法律允许下,在中国你也做你想做的事。


无极兄,您也太过天真了吧!
在中国,不说早前,单说今年五月一日长假吧,您也不用费神去找其他国家的国旗了,拉上几个热血青年,带着自己国家的国旗,去游行示威看看!
看我们还能不能在这里闲聊!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6:11
原帖由 lanxuan0552 于 14-5-2008 13:02 发表 所以说,在您的头脑里,他们既然可以如此称呼,你也可以随便给他们扣帽子.
第一,且不说他们说"愤青"说"阿Q",跟您那"HJ""洋买办"比起来简直是小乌见大乌,而且,他们又没指您,您又何必急着往自己头上扣呢?
第二,按你的说法,他们不该如此乱称呼别人,那您也承认他们这样说是错的,既然知道别人错了,您为何又要跟他们一样呢?那岂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

还有一点,致无极先生:
您拿几十年前的西方媒体来说事,谓之曰有政治倾向,并做失实报道.那请问,今天您在中国所听所见的媒体报道,您那自称"经常反省并独立思考"的头脑,又作何感想呢?


要不管这些人叫“洋愤”?称呼无所谓错与对,这只是一种称呼,别出脏话就行。愤青就愤青,阿Q就有骂人的成分。

你说我拿几十年前的西方媒体来说事,这是错误理解,几十年来我是坚持不懈地在听,当然,如今可以更方便地从网上浏览了。

中国媒体自由度大大增强了,你没注意么。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6:12
原帖由 lanxuan0552 于 14-5-2008 13:04 发表


无极兄,您也太过天真了吧!
在中国,不说早前,单说今年五月一日长假吧,您也不用费神去找其他国家的国旗了,拉上几个热血青年,带着自己国家的国旗,去游行示威看看!
看我们还能不能在这里闲聊!


错,只要经过ZF批准,你也可以上街游行。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6:14
我觉得一些人可能是年纪小的关系,对许多事不了解。
作者: milanmengxiang    时间: 14-5-2008 16:25
无极,别的不说,根据我的判断,你绝对没有二十五岁以上.
不用多辩解了,很多细节的东西,是扮不来的.
当然,这个没有百分百的准确的,不过,你的心理年龄,确实在二十五岁以下.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6:28
原帖由 milanmengxiang 于 14-5-2008 13:25 发表
无极,别的不说,根据我的判断,你绝对没有二十五岁以上.
不用多辩解了,很多细节的东西,是扮不来的.
当然,这个没有百分百的准确的,不过,你的心理年龄,确实在二十五岁以下.


你比我小10岁以上是可以肯定的,呵呵。

不过我倒希望自己能更年轻些。
作者: ryan88    时间: 14-5-2008 16:44
标题: 回复 #48 milanmengxiang 的帖子
老兄,真没分了,明天再给你加

不过一点小小的改变,心理年龄25岁以下其实很好的,鬼佬的心理年龄都很年轻,中国的“小老头”们心理年龄都很老。

我没有资格评论那位老兄的年龄,但可以肯定的是,你可以保持您的观点与处世态度,但是你永远都不可能改变西方价值观(可能我自己也不了解西方价值观,为了保证文字的准确性,那就姑且加三个字“我眼中”的西方价值观。)  你也会觉得西方主流思维与你格格不入。 当然你可以选择留在中国,我也相信你不会缺乏追随者。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6:53
原帖由 ryan88 于 14-5-2008 13:44 发表 你也会觉得西方主流思维与你格格不入。 当然你可以选择留在中国,我也相信你不会缺乏追随者。


没有格格不入,只是听多了,想得比一般人多而且深而已。(注意,只是自吹自擂哦)

留不留在中国,与我的理念没有关系。

关键是保留一份独立判断的能力。

[ 本帖最后由 无极 于 14-5-2008 13:54 编辑 ]
作者: ryan88    时间: 14-5-2008 16:57
西方法律的基本是建立在  种族,宗教,年龄,性别,国籍....平等的基础上。 中国的法律是建立在不可动摇当权者政权的基础上。

两者差了10万8千里,所以你不是心理年龄小,而是政治思维模糊不清。 这个可能是选择性模糊(例如官方发言人,以他们的学历,经历,不可能不分是非,不过他们食君之禄,担君之忧),又可能茫茫然模糊,(没有吃过李子的滋味,又怎样评论那味道到底是酸,是甜) 毕竟就算是2008年的今天,可以出国的少数,可以不跟团自己游得更是少数,可以不扎中国人堆听听别的宗教,种族,国籍,年龄对同一件事的评价的更是少数中的少数。 BBC也才是在今年才静悄悄的开放的。 所以不是你的稚嫩,而是环境使然。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7:04
原帖由 ryan88 于 14-5-2008 13:57 发表
西方法律的基本是建立在  种族,宗教,年龄,性别,国籍....平等的基础上。 中国的法律是建立在不可动摇当权者政权的基础上。


好了,这是你认为的。
作者: qian403    时间: 14-5-2008 17:05
同意52楼说的中国法律建立在。。。基础上的论断。。。
BUT,纠正一小点:是中国ZF颁布的法律,不是中国的法律。。。。。。法律是会变的,政权交替会变,政权内部也会变,再过若干年,还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法律呢。。。。。。

PS
国!=D!=ZF 怎么还是有人分不清楚啊???晕死。。。。

if 国==D==ZF 那么在澳洲,尤其是入了澳籍的TZ,我问问你们是爱哪个党呢?工党?自由党?你们说你爱澳洲并且爱国=爱D,那么你是爱自由党==》那么你现在不爱澳洲because澳洲是工党执政;你爱工党==》那么你过去不爱澳洲because过去澳洲是自由党执政。既然无论你选则爱哪个党都能推论出你不爱澳洲来,那么根据党=国的原理,你可以回去了,别在澳洲了。。。

这个国家,党,政府的关系怎么就理不顺呢???我就纳闷了。。。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7:08
哪国的法律是建立在动摇当权者政权的基础上,我宰了他。
作者: ryan88    时间: 14-5-2008 17:38
司法本来就是应该独立的,只能说明您对西方太不了解了
作者: naughtybaby    时间: 14-5-2008 17:43
如果对西方法律了解不够, 少谈的好
如果对中国法律目前进程了解不多, 也少谈法律的好

有精力多关心下地震吧, 捐款账户也都出来了
作者: qian403    时间: 14-5-2008 17:44
原帖由 ryan88 于 14-5-2008 16:38 发表
司法本来就是应该独立的,只能说明您对西方太不了解了



司法应该是独立的,只是目前而言全球范围,还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府做到完完全全独立。
西方比中国好的地方就是在于它的法律相对独立了很多很多了。
所以compare一下的话,就是中国的没有独立,西方独立了,但是深入进去的话,西方的法律还是有不少细节是盘根错节的呢。
退一步讲,法是法,做判决的是人,这人,就容易卷到政治里跟ZF拉上关系的。。。只是西方好些而已。
作者: qian403    时间: 14-5-2008 17:49
司法应该是独立的,只是目前而言全球范围,还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府做到完完全全独立。
西方比中国好的地方就是在于它的法律相对独立了很多很多了。
所以compare一下的话,就是中国的没有独立,西方独立了,但是深入进去的话,西方的法律还是有不少细节是盘根错节的呢。
退一步讲,法是法,做判决的是人,这人,就容易卷到政治里跟ZF拉上关系的。。。只是西方好些而已。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7:55
原帖由 ryan88 于 14-5-2008 14:38 发表
司法本来就是应该独立的,只能说明您对西方太不了解了


美国讲三权分立,司法立法行政。在司法这一权上,最高法院的法官大人们不是选举的,是总统点名,一上任就终身制,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7:57
说到底,法律都是统治阶级设立的。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4-5-2008 18:12
原帖由 无极 于 14-5-2008 16:55 发表


美国讲三权分立,司法立法行政。在司法这一权上,最高法院的法官大人们不是选举的,是总统点名,一上任就终身制,


推荐大家看看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这本书再来互相切磋
http://www.tianyabook.com/zhexue/lusa/index.html

国内商务印书馆有印刷,上海福州路书城对面有售。

PS:关于司法权的章节:http://www.tianyabook.com/zhexue/lusa/009.htm

[ 本帖最后由 coredump 于 14-5-2008 17:14 编辑 ]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8:14
标题: 回复 #62 coredump 的帖子
你直接公布答案就行。
作者: naughtybaby    时间: 14-5-2008 18:16
原帖由 naughtybaby 于 14-5-2008 16:43 发表
如果对西方法律了解不够, 少谈的好
如果对中国法律目前进程了解不多, 也少谈法律的好

有精力多关心下地震吧, 捐款账户也都出来了


看来得说具体点, 这个是回复56楼
作者: qian403    时间: 14-5-2008 18:17
原帖由 无极 于 14-5-2008 16:57 发表
说到底,法律都是统治阶级设立的。



这话要是有人再不懂,就直接回炉再造吧。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8:19
标题: 回复 #62 coredump 的帖子
美国司法有联邦和州两个体系之分。联邦法官是总统提名,参议院通过,终身任职。可州法官呢,各州宪法自有规定。以北方新英格兰为主,有十几个州是类似联邦的体制,法官职位由现任州长提名,州议会通过。还有三十几个州,却更为民主,州法官同州长和议员们一样,是全民选举产生的,定期改选。得克萨斯州就是这样选举法官的州。
作者: qian403    时间: 14-5-2008 18:24
回66楼:

你说那个 r谁谁谁,阿,现在能懂了嘛?
作者: naughtybaby    时间: 14-5-2008 18:28
我丝毫不想掩饰我对司法独立的喜爱和支持!!!  但这不代表司法独立性在其他国家机器下就不被干扰,虽然程度上不同, 尤其是行政法令颁布. 澳洲近年这类case很多.司法独立的国家, 法官权力很大, 司法解释上其实是有空间操作的. 有兴趣的可以找找澳洲最高法院6个***官\对裁断权的activism 的辩论. 还是那句话, 就像我之前对民主的态度, 我坚决支持, 但得一样看到其不足.

[ 本帖最后由 naughtybaby 于 14-5-2008 17:34 编辑 ]
作者: lanxuan0552    时间: 14-5-2008 18:29
原帖由 无极 于 14-5-2008 15:12 发表


错,只要经过ZF批准,你也可以上街游行。


哈,我还以为你不知道呢,原来你也知道在游行前要加上"只要经zf批准"这个条件!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8:32
原帖由 lanxuan0552 于 14-5-2008 15:29 发表


哈,我还以为你不知道呢,原来你也知道在游行前要加上"只要经zf批准"这个条件!


如果美国zf不批准,那中国人在美国的奥运和反ZD游行就是非法的,我不会支持。

你是才知道吧。
作者: milanmengxiang    时间: 14-5-2008 18:33
西方的司法体系,岂是一两段话讲的清楚的?那两位小朋友,不要五十步笑百步了,要有兴趣,就踏踏实实地去研究一下.才是正道.不要懒得连点击一下都不干,还要人帮你贴出来.
很多书,有条件有时间最好去看英文原版,翻译过来很多语境就不一样了.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8:35
原帖由 milanmengxiang 于 14-5-2008 15:33 发表
西方的司法体系,岂是一两段话讲的清楚的?那两位小朋友,不要五十步笑百步了,要有兴趣,就踏踏实实地去研究一下.才是正道.不要懒得连点击一下都不干,还要人帮你贴出来.
很多书,有条件有时间最好去看英文原版,翻译过来很 ...


反省下自己吧。
作者: naughtybaby    时间: 14-5-2008 18:36
标题: 回复 #71 milanmengxiang 的帖子
不知道您说的小朋友是否是我. 我一直在研究澳中法律比较, 您呢?
作者: milanmengxiang    时间: 14-5-2008 18:37
原帖由 naughtybaby 于 14-5-2008 17:28 发表
我丝毫不想掩饰我对司法独立的喜爱和支持!!!  但这不代表司法独立性在其他国家机器下就不被干扰,虽然程度上不同, 尤其是行政法令颁布. 澳洲近年这类case很多.司法独立的国家, 法官权力很大, 司法解释上其实是有空间操 ...

一切制度都要以人来执行,这是肯定的,关键在于各方互相独立,互相制约,这个在制度上就最大程度的祢补了人性上的弱点所可能带来的不公平和暗箱操作.当然,任何制度都有它的不足,但是,只要有一个公开,透明的环境,就可以不断地根据形势来修正它所出现的问题.
作者: qian403    时间: 14-5-2008 18:39
原帖由 无极 于 14-5-2008 17:32 发表


如果美国zf不批准,那中国人在美国的奥运和反ZD游行就是非法的,我不会支持。

你是才知道吧。



好像他是刚刚知道的,西方社会,游行集会一样要ZF批的,不批是非法,虽然偶尔游行什么的没有批而且警察也不管,但是并不代表就是合法的,无极你原谅他吧......
作者: naughtybaby    时间: 14-5-2008 18:41
原帖由 milanmengxiang 于 14-5-2008 17:37 发表

一切制度都要以人来执行,这是肯定的,关键在于各方互相独立,互相制约,这个在制度上就最大程度的祢补了人性上的弱点所可能带来的不公平和暗箱操作.当然,任何制度都有它的不足,但是,只要有一个公开,透明的环境,就可以 ...


没错, 问题是, 这个民众期待的公开,透明的环境在慢慢变得不公开不透明. 而在它的生成期, 也一样留有很多其他不该有的痕迹.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8:42
原帖由 milanmengxiang 于 14-5-2008 15:37 发表

一切制度都要以人来执行,这是肯定的,关键在于各方互相独立,互相制约,这个在制度上就最大程度的祢补了人性上的弱点所可能带来的不公平和暗箱操作.当然,任何制度都有它的不足,但是,只要有一个公开,透明的环境,就可以 ...


中国人是不会全盘否定美国的,请美国放心。
作者: milanmengxiang    时间: 14-5-2008 18:42
原帖由 naughtybaby 于 14-5-2008 17:36 发表
不知道您说的小朋友是否是我. 我一直在研究澳中法律比较, 您呢?


不是的,是无极和qian403,我不知道他们的实际年龄,但是我觉得他们的心理年龄不是很成熟.很有天涯上盛行的抓人话尾子论战的架势.
我之前有自修过一段法律,对英美法系的发展比较有兴趣.但是我了解的太少,只是个大概而已.所以也很希望有机会能够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交流下.
但是这两位仁兄对于西方制度的理解,我是不敢苟同的.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8:43
原帖由 milanmengxiang 于 14-5-2008 15:42 发表


不是的,是无极和qian403,我不知道他们的实际年龄,但是我觉得他们的心理年龄不是很成熟.很有天涯上盛行的抓人话尾子论战的架势.
我之前有自修过一段法律,对英美法系的发展比较有兴趣.但是我了解的太少,只是个大概 ...


有多少顶帽子,你尽管套吧。
作者: qian403    时间: 14-5-2008 18:44
原帖由 milanmengxiang 于 14-5-2008 17:37 发表

一切制度都要以人来执行,这是肯定的,关键在于各方互相独立,互相制约,这个在制度上就最大程度的祢补了人性上的弱点所可能带来的不公平和暗箱操作.当然,任何制度都有它的不足,但是,只要有一个公开,透明的环境,就可以 ...



这个同意,但是再完美的体系和制度都是有空子钻的,所以没有任何一个体系制度是完好的一成不变的.东西方一样,西方也在不断修正法律和制度的.您说是吧?呵呵.
BTW:对您动不动就小孩子啦之类的言论表示遗憾.您的思维还建立在国内哪种倚老卖老,论资排辈的理念里,且不说上面那楼的是否真的是小孩子,单就您的口气,您就还没懂西方这种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小又怎么了?周瑜18岁挂帅,怕是没您厉害,惭愧惭愧,我无知了.您很适合国内的生活,可以领导一批您眼里的'小孩子',想干啥干啥.
作者: qian403    时间: 14-5-2008 18:45
原帖由 milanmengxiang 于 14-5-2008 17:33 发表
西方的司法体系,岂是一两段话讲的清楚的?那两位小朋友,不要五十步笑百步了,要有兴趣,就踏踏实实地去研究一下.才是正道.不要懒得连点击一下都不干,还要人帮你贴出来.
很多书,有条件有时间最好去看英文原版,翻译过来很 ...



BTW:对您动不动就小孩子啦之类的言论表示遗憾.您的思维还建立在国内哪种倚老卖老,论资排辈的理念里,且不说上面那楼的是否真的是小孩子,单就您的口气,您就还没懂西方这种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小又怎么了?周瑜18岁挂帅,怕是没您厉害,惭愧惭愧,我无知了.您很适合国内的生活,可以领导一批您眼里的'小孩子',想干啥干啥.
作者: milanmengxiang    时间: 14-5-2008 18:46
原帖由 无极 于 14-5-2008 17:42 发表


中国人是不会全盘否定美国的,请美国放心。


对您这样不知所云的话,我真是无语了.......
作者: qian403    时间: 14-5-2008 18:50
原帖由 milanmengxiang 于 14-5-2008 17:42 发表


不是的,是无极和qian403,我不知道他们的实际年龄,但是我觉得他们的心理年龄不是很成熟.很有天涯上盛行的抓人话尾子论战的架势.
我之前有自修过一段法律,对英美法系的发展比较有兴趣.但是我了解的太少,只是个大概 ...



请问在辩论中,难道不可以引用对方的一些话吗?呵呵.
您修法律,您该知道法庭上控辩双方是经常进行您所谓的"抓话尾子论战"的哦.....
我一个对法律没有研究的人都知道这个,您怎么就不知道呢?
另外,就事论事,当然是要对方说什么然后我根据对方说的来回答喽.驴唇不对马嘴可不好吧?
再有,既然是辩论,就不要怕被'抓话尾子'.说了话要负责.一个人在辩论的时候对自己说的都不负责,怕人抓'话尾子',你说这样的人还有啥资格去辩论呢?
好好研究法律,向您学习!~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8:50
原帖由 milanmengxiang 于 14-5-2008 15:46 发表


对您这样不知所云的话,我真是无语了.......


其实你早该无语了,就是有些不死心。
作者: milanmengxiang    时间: 14-5-2008 18:50
原帖由 qian403 于 14-5-2008 17:45 发表



BTW:对您动不动就小孩子啦之类的言论表示遗憾.您的思维还建立在国内哪种倚老卖老,论资排辈的理念里,且不说上面那楼的是否真的是小孩子,单就您的口气,您就还没懂西方这种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小又怎么了?周瑜18岁 ...


谢谢,争论这种问题无益拉.很多事情要靠自己去体会.
在浩瀚世界里,我自认为是很无知的,我也希望自己能够以包容的态度去接受不同的见解.
您如果回国内工作几年,一定会有我那样的感受,前提是您别麻木了,呵呵
BTW:我倒是希望别人说我是小孩子呢,呵呵,青春无限好啊.........
祝好........
作者: 无极    时间: 14-5-2008 18:54
原帖由 milanmengxiang 于 14-5-2008 15:50 发表
我倒是希望别人说我是小孩子呢,呵呵,青春无限好啊.........


小孩子,青春无限好,努力学习,别虚度光阴。

[ 本帖最后由 无极 于 14-5-2008 15:58 编辑 ]
作者: milanmengxiang    时间: 14-5-2008 18:58
原帖由 naughtybaby 于 14-5-2008 17:41 发表


没错, 问题是, 这个民众期待的公开,透明的环境在慢慢变得不公开不透明. 而在它的生成期, 也一样留有很多其他不该有的痕迹.

  您指的是澳洲的环境吗?愿闻其详.
作者: qian403    时间: 14-5-2008 18:59
原帖由 milanmengxiang 于 14-5-2008 17:50 发表


谢谢,争论这种问题无益拉.很多事情要靠自己去体会.
在浩瀚世界里,我自认为是很无知的,我也希望自己能够以包容的态度去接受不同的见解.
您如果回国内工作几年,一定会有我那样的感受,前提是您别麻木了,呵呵
BTW ...


谢谢.也祝您好哈.
另外,我在国内工作了数年了,出来后对比一下两边,想明白了不少事.呵呵.
不知道您是否两边都待过了? 如果没有,建议您还是出来几年再去体会.
不过据我了解,如果在这边,您在辩论的时候说:"你这小孩..."类似的话,是可以被视为岐视的哦...
其实我感觉,我们包括无极在内并无根本的矛盾冲突哈.看的问题也一样,只是对尺度把握不同罢了..
祝您安康.
作者: qian403    时间: 14-5-2008 19:00
原帖由 milanmengxiang 于 14-5-2008 17:58 发表

  您指的是澳洲的环境吗?愿闻其详.



刚发完帖子,看来您真的是一直在国内待着了.呵呵.
我在国内工作了数年,在这里也待了段时间了.
有些东西真的是出来了才明白滴.
作者: milanmengxiang    时间: 14-5-2008 19:06
原帖由 qian403 于 14-5-2008 18:00 发表



刚发完帖子,看来您真的是一直在国内待着了.呵呵.
我在国内工作了数年,在这里也待了段时间了.
有些东西真的是出来了才明白滴.


呵呵,当然,没有设身处地地去体会,永远没有最真实的感受,在此多谢您的指教了.
看问题的角度人人不同,可能根据环境,人文,身边人的影响.........都有.所以各人的心态也不一样吧
我从来也没有觉得"外面的月亮更圆........"之类的,只是觉得人性在不同民族不同国家间都是有一些共性的,如何在制度和人性中找到它的最佳平衡点.倒是值得探讨的.很遗憾,国内经济大大发展了,在这方面感觉却没有什么进步,所以颇有些失望.
作者: milanmengxiang    时间: 14-5-2008 19:14
人文的东西,很多我感觉的到,但说不明白,我不知道各位有没有看过一篇<一个清华学生在香港留学所受的心灵震撼>.这篇文章的某些章节对人心底的刻画,真是入木三分.
作者: naughtybaby    时间: 14-5-2008 19:22
原帖由 milanmengxiang 于 14-5-2008 17:58 发表

  您指的是澳洲的环境吗?愿闻其详.


不是,我指的是澳洲的司法环境. common law里头比较好, 因为有先前大量的case做基础, 不过法官的activism在案子裁决上,尤其是没有类似case的情况下,  是有较大空间的, 参看Kirby(最高法官)的文章. 这个主要是由于司法解释的不同所造成. 这也是很多有钱人或者明星, 在美国等肯花重金请大律师的原因. 判决可能完全不同.  澳zf出台statute就不同了, 澳宪法里规定某些条款给zf立法权尤其在经济领域. 但近年zf颁布法令越来越多,基于宪法这些条款所给出的司法解释和延伸也让法官和律师有质疑:出台的原因是为了达到zf目的.  另外补充一点, 澳洲不是三权分立, 是两权分立, 立法和执法一体, 司法独立. 另外, 在英美法系历史上, 为什么王座法庭之后, 会出现衡平法庭? 因为归根到底一样是统治阶级, 但衡平法的很多法律基础,还是基于王座判例.
作者: milanmengxiang    时间: 14-5-2008 20:23
原帖由 naughtybaby 于 14-5-2008 18:22 发表


不是,我指的是澳洲的司法环境. common law里头比较好, 因为有先前大量的case做基础, 不过法官的activism在案子裁决上,尤其是没有类似case的情况下,  是有较大空间的, 参看Kirby(最高法官)的文章. 这个主要是由于 ...


呵呵,十分感谢您的分享!
澳洲的法律环境之前我是丝毫不了解的,基于您说的这些情况,澳洲似乎给予政府过多的行政权力,导致司法平衡的重心向政府一方倾斜了.美国在这方面的制度可能要更加均衡一些,美国人在意识里对政府的质疑已经深入人心(你甚至可以常常从好莱坞的影视剧中看到这个有趣的心态).所以在担心政府拥有太多权力而会滥用权力的情况下,美国法律对政府的权力运用设置了大量的限制,当年新奥尔良的那场飚风灾难,就是因为联邦政府,州政府受制于行政程序上的刻板,无法第一时间全力投入到救灾工作中去,这可能是法制社会在实际实践中所表现出的局限性之一吧.
至于司法解释,我想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中国的司法解释多吧,在大陆法系下,对成文法倒是更需要司法解释去填充文字表述的空间.至于您说的重金聘请大律师,律师团,也主要是力图在执法的各个程序间寻找一些漏洞来试图推翻整个CASE,远有米兰达规则,近有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这也代表了英美法系的一个方向:就是”宁可错放一千,也不愿冤枉一个好人.”呵呵,我的理解正确吗?
很多是我个人的浅薄之见,可能有很多并不正确,请指教.
作者: milanmengxiang    时间: 14-5-2008 20:39
至于您说的王座法庭和衡平法庭,我了解的很少.但我想,基于特别是英国王权和法治发展和变化(我个人觉得英国司法体系在英美法系的起源和发展中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的几百年的不断演变中,更多的是一种"互相制约,均衡"而演化成的这个局面吧.这个论述展开恐怕就长了,也不是我能诠释的.至于"统治阶级"的表述,我想应该是我们政治课本的一种说法.国外的统治阶级演变的到今天,已经和我们政治书的解释大相径庭了吧?呵呵
我觉得西方政治体系的形成,就是刻意弱化"人"的主观意识,强化"制度"的作用,着重于各阶层"相互"间的"均衡和制约"来达到最大限度的公平(当然,绝对公平是不存在的).您觉得呢?
作者: 穿梭者    时间: 14-5-2008 21:05
呵呵,目前讨论的气氛还不错嘛
作者: coredump    时间: 14-5-2008 21:38
原帖由 穿梭者 于 14-5-2008 20:05 发表
呵呵,目前讨论的气氛还不错嘛


是呀,可能是大家互相间都发现对方也是和自己一样的好筒子了,只是看问题的视角和侧重点不同罢了。

就像一个小孩子走路不小心摔了一跤,妈妈马上心疼的去安抚哭鼻子的小孩,爸爸却严厉的叱责希望小孩子长点记性,爸爸和妈妈的做法表面上看截然相反,但是他们爱孩子的心都是一样的。

ALL OF YOU
作者: mite    时间: 14-5-2008 22:56
不为君王唱赞歌,只为苍生说人话
发信站:天益社区(http://bbs.tecn.cn),版面:杂文天地
本文链接:http://bbs.tecn.cn/viewthread.php?tid=274222


我还记得,在那篇访谈里,柏杨忆起自己当年被关在军法处的看守所里的一件事:监狱外面就是农田,他常能听到那些种田的老农们,指指点点点向别人介绍说:“里面关的都是老天真,他们梦想什么民主!”所以,他最后出版的一本书就叫《天真是一种动力》。现在看来,他们当年的牺牲和努力并没有白费,台湾终究还是走上了一条崭新的有希望的道路。我有时也会想,就连饱经忧患的柏杨都能在80岁之后继续保有天真,相信未来,比他小50多岁的我,有什么理由不能呢?

作者: mite    时间: 14-5-2008 22:58
只为君王唱赞歌,喜向苍生说鬼话
发信站:天益社区(http://bbs.tecn.cn),版面:杂文天地
本文链接:http://bbs.tecn.cn/viewthread.php?tid=274495
作者: formatc    时间: 17-5-2008 02:45
说点表面现象吧,如果这里一切都这么合理,那些circular quay 附近挡住opera house的时尚高层apartment是怎么在悉尼几乎全体民众的反对声中建起来的?

政治,从来都是一样黑暗的吧~~~
作者: lanxuan0552    时间: 17-5-2008 14:50
在没有吃过葡萄的情况下,刚吃了第一颗葡萄,是酸的;嘴里酸味犹存,去吃第二颗葡萄,如果不是甜得发腻的情况下,基本感觉还是酸的.于是乎,就得出一个看似合理的结论:"原来所有葡萄都是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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