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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解孟子第七篇下尽心章句下 30 【二】31【一】 [打印本页]

作者: 东方圣人    时间: 16-10-2024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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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讲座:https://www.youtube.com/watch?v= ... aR_lIV&index=15



相关文案:主话题:《孟子》第七篇(下)尽心章句下
第三十章之、——【二】
(续)——孟先生到各地传教讲学,有一次被邀请方待为上宾而安排其住宿于高级宾馆。那宾馆里有职业搞破鞋之妓女对上宾诱导施骗,馆主要求妓女们不要把孟先生当作捕获之对象。婊子们当中有人问馆主:“单身男性旅客都有等同于奸夫嫖娼之心意乃只不过平时在表面上顺从公序良俗而隐藏其纵欲之兽品吧?”
馆主反问:“你以为孟先生止宿于此之来意是为了男女私通搞破鞋吗?”
那婊子说:“衣冠楚楚之道貌岸然者几乎都违背公序良俗之做人标准。专家学者服劳役于究办恶果之责任而设立各项法律条文,却对过往之恶因不追查,对到来之恶因也不抗拒。明为正人君子却苟且随便下榻至色情场所便是自以为是而心存阻塞刺激和诱惑之意念于假想自己是金刚不坏之身,结果被奴家用谄媚之手段劈开其兽品主子之外表而使其内里之畜性遭受畜品奴才兽性之欺凌及征服便是完成由恶因到恶果之报应了。”

客观因果关系乃从观念到行动到习惯到本性到毛病或疾病到灾祸之恶果,其中恶因之征兆乃现于观念、行动、习惯等小事情。
——(完)

主话题:《孟子》第七篇(下)尽心章句下
第三十一章之、——【一】
解析:孟子曰:“人皆(普遍)有(通“友”)所不忍(加害),达(显贵)之于(对)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为(通“伪”:虚假),达之于其所为,义也。人能(通“胎”:元始,根源)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穿逾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受尔(通“迩”:靠近)汝之实(财物,物资),无所往而不为义(仪)也。士未可以言而言,是以言餂(tiǎn:取,诱取)之也,可以言而不言,是以不言餂之也,是皆穿逾之类也。”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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