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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开校办企业董事长外逃11年被捕 贪污超1亿 [打印本页]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15-5-2017 09:04
标题: 南开校办企业董事长外逃11年被捕 贪污超1亿
  5月13日,天津媒体刊发了通讯《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工作综述》,综述中提到,“今年5月1日,将外逃11年的南开大学允公集团原董事长杨育麟成功缉捕。”
  2007年,天津南开允公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杨育麟因严重违纪,被南开大学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开除党籍处分。杨育麟在2006年3月接受调查期间外逃。
  犯罪嫌疑人杨育麟10年前被开除党籍
  接受调查期间外逃
  据南开大学新闻网2007年2月报道: 天津南开允公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杨育麟因严重违纪,被南开大学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开除党籍处分。
  截至目前的调查发现,杨育麟在任职期间,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超越职权,隐瞒资金真实用途,多次擅自决定将南开允公集团有限公司的巨额资金用于与该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单位和个人,致使大量资金流失无法收回,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此外,杨育麟还蓄意伪造会计凭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了严重的失职、渎职及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错误,特别是在组织对其进行调查期间长期隐匿,拒不配合,影响极其恶劣。
  据《第一财经日报》2007年2月6日报道:此前的2006年6月,南开大学党委曾向学校中高层通报了允公集团出现重大资金漏洞情况。据当时的通报,该事件涉及资金4亿元,其中1.1亿资金被杨育麟贪污、挪用,另外3亿元债务问题乃杨担任总裁期间管理失误所致。该案重点嫌疑人杨育麟在2006年3月接受调查期间外逃,至今未有消息。
  杨育麟曾是南开外语系一名普通教师,1995年杨开始担任交通银行南开分理处主任。1997年,允公集团成立,校方选中杨育麟担任总经理。
  2007年,南开大学一位高层表示:“在杨外逃以前,南开曾请了北京一个事务所审计,审计所的人说没见过这么混乱的账目。因为没法对账,能落实的有1亿多,但审计理出的大概3亿~4亿元左右。”
  人民日报也曾在2008年3月25日报道了此案。在一篇《高校反腐:让“净土”回归圣洁》的稿件中写到, “南开大学,其下属南开允公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杨育麟,也在任职期间多次擅自决定将公司巨额资金用于与该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单位和个人,致使大量资金流失无法收回。”
  杨育麟案发后,教育部明确要求:大学领导干部离职须审计经济责任。从2007年起,教育部直属高校领导干部离职前,必须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交接内容,说明任期内财务收支及有关重要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经济指标的真实性及变化情况;各类资产的安全、完整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和经济事项决定的程序和效果情况;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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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发化工厂搬迁
  南开大学曝四亿资金黑洞
  允公集团,系南开大学1997年创办的校办企业,是集科、工、贸服务于一体的企业集团。和当时兴办的众多高校校办企业一样,允公集团一度被寄予为学校解决资金困难的重任。然而,由于杨育麟在任职期间,多次擅自决定将允公集团巨额资金用于与该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单位和个人,致使大量资金流失无法收回。
  据《第一财经日报》2007年2月6日报道:案发是源于允公集团旗下的化工厂拆迁。杨育麟在担任总裁时,因学生公寓紧张,且化工厂属于污染企业,便打算将化工厂搬迁,在原址上兴建学生公寓。南开大学拿出7500万元用于拆迁、重建和安置工人。但是,杨育麟只把原来的老厂房拆掉,并未安排新厂建设和大部分工人的安置,引起化工厂工人的强烈不满。2005年,工人向教育部举报。
  不久,教育部连同中纪委督办此案。2005年12月29日,南开大学对允公集团进行调整,杨育麟被撤换。2005年12月29日,南开大学将杨育麟撤职,3个月后,杨育麟外逃。
  杨育麟外逃之前,南开大学曾请人审计允公集团账目,据审计人员称,“从没见过这么混乱的账目”,因为没法对账,能落实的有1亿多,但审计出的大概3亿至4亿元。
  加强国际追逃追赃
  释放虽远必追的强烈信号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工作综述》中提到,2015年3月28日,将潜逃老挝的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原局长庞顺喜、天津港保税区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安慧民押解回国,取得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天网”行动的首个战果。今年5月1日,将外逃11年的南开大学允公集团原董事长杨育麟成功缉捕。两年来,我市先后从14个国家和地区成功追回54名外逃人员,释放了“天涯海角、虽远必追”的强烈信号,同时实现外逃人员“零”增长。
  “追逃追赃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部分,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必须不惜一切代价,把外逃人员追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的一席话,充分表明市委对腐败分子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
  我市在全国率先成立由省级党委书记亲自挂帅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纪检、组织、审判、检察、公安、金融、银行、外事等部门参加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按照“一案一档、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要求,逐案成立由局级干部牵头,专门力量负责的追逃工作组;加强出入(境)证照审批管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断绝腐败分子“一逃了之”的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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