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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外籍华人须向公安登记 否则拘留罚款 [打印本页]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3-7-2016 04:25
标题: 外籍华人须向公安登记 否则拘留罚款
外籍华人须向公安登记 否则拘留罚款
www.creaders.net | 2016-07-02 08:54:28  法广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外籍华人回国必须在24小时内去公安局登记,否则可能受到拘留和罚款。这是中国人民网广西频道7月1日发布的消息。拘留期限5-15天,罚款金额每天500元。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民警在南宁华侨联合会表示,外籍华人回国如不到公安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公安机关将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当事人可能被拘留5-15天,并按每天500元缴纳罚款,总额不超过1万元。

  这个规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该管理法规定,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的,应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旅馆应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的信息
作者: avant    时间: 3-7-2016 13:05
这个绝对是种族歧视哦
作者: davis555    时间: 3-7-2016 16:50
是典型的歧视
作者: avant    时间: 3-7-2016 19:35
制定这一条东西的家伙肯定在意淫骆家辉要是再去祖坟祭拜同时留宿亲戚家里就需要去派出所登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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