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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维州将修订50余性犯罪法律 儿童色情法迎大整改 [打印本页]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7-6-2016 13:35
标题: 维州将修订50余性犯罪法律 儿童色情法迎大整改
(本报讯)50多项与性犯罪相关的法律将迎来大修订。其中的一项修改举措将意味着,在儿童面前,于诸如Snapchat等手机应用上共享照片的人士可被指控猥亵。 据《时代报》报导,相关的改革旨在回应维州政府的一项审查,其指出,维州的性犯罪法律复杂、不一致、不明确,在未能让罪犯绳之以法的情况下,会给受害者带来进一步伤害。
周二,维州政府宣布了修订讯息,旨在排解人们对2007年改革力度不足的担忧。
作为六年重整的一部分,最终的调整将包括以下方面:
引入散布和获取儿童虐待资料的新罪行,这两项的最高刑罚为10年监禁;
将性侵入16岁以下儿童罪行的最高刑罚从10年提至15年监禁;
更好地保护有精神疾病或认知障碍的人士;
将“虐待儿童材料”取代“儿童色情”,以体现“由材料所引起的伤害”;
调整性奴役和乱伦罪行,使其变得较不复杂。
总检察长帕库拉(Martin Pakula?)表示,当前的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不可行,且会导致再审和上诉。
“修订将会让我们的法律更清晰、更易于理解,为参与刑事审判的陪审团提供帮助。这是维州性犯罪法律的全面改革,旨在保护维州人的安全。”
据了解,在儿童面前犯下的猥亵行为罪只有在儿童真正出现在罪犯面前时才适用。但是,依据新的调整,通过网络犯下的相关罪行也将适用。使用Snapchat、Skype或其他在线视频聊天应用进行犯罪的人士也会受到指控。
将“儿童色情”取代为“儿童虐待材料”是为了让维州与联邦法律看齐。澳洲联邦警局发现,“色情”一词可能会合法化受害儿童图像和视频的观看及制作。
这也意味着,遭受虐待的儿童图像会被列为儿童虐待材料,无论相关罪行是否也涉及性行为。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改变是自1995年儿童色情法引入后的重大调整。
“散布儿童虐待材料”这一新罪行将适用于有意发布材料的人士,而现行法律并没有将上传文件至共享网站、电邮帐户,或聊天室视为犯罪行为。
“获取儿童虐待材料”将适用于有意观看相关材料的人士,覆盖Snapchat等手机应用。
“怂恿儿童从事性活动”的罪行在会比“性诱导”更为广泛,适用于那些通过强迫儿童寻求或获取性刺激的成年人。
作者: sssddw 时间: 11-6-2016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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