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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带队非法捕捞销售鲍鱼 墨越裔男获刑罚 [打印本页]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13-4-2016 08:22
标题: 带队非法捕捞销售鲍鱼 墨越裔男获刑罚
(本报讯)一个非法鲍鱼贩卖团伙的领头受到了刑法。有关当局认为,此次刑罚的时长在非法偷猎鲍鱼案件中创下了新记录。 周二,维州郡法院法官认定Van Nguyen为鲍鱼偷猎者的头目,其被指在Warrnambool附近潜水,买下同伴收获的鲍鱼,且将其在墨尔本西郊出售。
54岁的Van Nguyen来自Cairnlea,育有4名女儿。他已经被法院判处两年零八个月的徒刑,在保释前必须服满16个月。
今年,维州法院处理了2个团伙。算上Van Nguyen,已有13人遭到了惩罚。2个月前,另一个头目,Phong Hoai Thuy Nguyen因为在St Albans杂货店外销售非法捕捞的海鲜被判处了2年有期徒刑。
法官Sue Pullen于周二表示,在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间,渔业工作人员目睹Van Nguyen 45次在海滩上收捕鲍鱼,19次从其他潜水者那里购买鲍鱼。
调查人员声称,在Van Nguyen于黑市上交易前,他们共看到其捕获了500只鲍鱼和超过500升的其他软体动物。
《时代报》获悉,鲍鱼在一些亚洲国家被视为一道美味佳肴。在维州,鲍鱼的非法出售价为55元/公斤,而其商业价格为130元/公斤。
法庭获悉,Van Nguyen与其他潜水员以为,观察他们的调查人员会认为他们是在进行商业运作,因其在潜水、捕捉和打包上富有效率。一开始,这些潜水者以每车4或5人的形式出动。由于后来的监管限制渔民每车只能装载10只鲍鱼后,他们改为了车队的形式。
法官告诉Van Nguyen,“经常捕捞鲍鱼和鱼类,但并非用于自己消费,而是用作销售。这种做法引起了担忧。以小组的形式运作是系统性违规行为。你们每周会出现在潜水地点数次,目的是为了在黑市上进行商业交易。”
据了解,Van Nguyen已经承认了贩卖商业数量鲍鱼、使用犯罪所得财物、私自贩卖海鲜的指控。
不仅如此,这名男子还有前科,曾因为非法偷猎坐过牢。
另悉,Van Nguyen还被勒令偿还2万1235元,其小车、潜水装备也遭到了扣押。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13-4-2016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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