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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冠夫姓歧视妇女 联合国要求日本修法 [打印本页]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9-3-2016 07:35
标题: 冠夫姓歧视妇女 联合国要求日本修法
  日本夫妻结婚后,按照日本民法规定,妻子必须从夫姓,不过联合国7日举行的反妇女歧视委员会上,指出该规定「强制女性冠夫姓」,要求日本应该修法。
  日本《共同社》报导,联合国反妇女歧视委员会7日的会议上,除了慰安妇的议题外,还举出日本多项妇女歧视规定应修改,其中还点名妻子强制从夫姓。不过从夫性的的规定,在去年12月日本最高法院就曾做出判决,认定民法中禁止妻子别姓、须从夫姓是符合宪法,但联合国仍认为日本这项规定有妇女歧视,应进行修法。
  另外日本法律规定,离婚后的6个月内禁止再婚,也被联合国认定有问题。该规定在去年12月日本最高法院也判定是超过100天的规定属于违宪,日本内阁今日也提出修法,将离婚后再婚的禁止时间降低为100天,如果能提出离婚时未怀孕则可免去100天的限定。但联合国认为应全面解除再婚的限制。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9-3-2016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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