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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涉及新移民买房,福利,TRN和打钱的几个关键问题还请各位赐教 [打印本页]

作者: lzboycn    时间: 2-1-2015 20:53
标题: 涉及新移民买房,福利,TRN和打钱的几个关键问题还请各位赐教
之前看了大家的帖子,还是有些问题想向大家请教一下,先说说我们的情况,刚短登回来,没有申请TRN,没有申请medicare,但是开了户,转了些钱,给银行留的海外地址,而且试验证明,银行已经按照海外居民10%利息税。但是下面就是最大的挑战,因为我们打算先购买一个房产,自助半年这样可以既可以申请补贴,同时还可以满足如下贴里面提到的,6年内如果出售按照自住房征税的问题。
http://prod.freeoz.org/ibbs/foru ... digest%26digest%3D1


我们计划在悉尼买个off the plan terrace,大概2015年中title,我们的孩子也刚好在2015年中出生,到时候计划在2016年初,我太太,小孩跟她爸在一年内先去住个半年,这样刚好可以申请15000的补贴,之后再出租,现在需要跟大家讨论的问题是:
1、如果我们需要申请孩子的福利,那么必须要申请TRN号码提供给centrelink,按照@MICHELLE07的提示,父母双方提供TRN号码,因为老婆不工作,老公也不提供海外收入,提交一下non-lodgement advice就可以。这个里面唯一需要担心的是,因为房子是自己的,我们又只提交non-lodgement advice,那么centrelink会不会觉得奇怪,你有地方住,但是却不申请租房补贴,我的想法是centrelink应该不会管,你不申请租房补贴就算了,管你住那里,说不定你还是住朋友那里那。(这一点还需要有实际经验的朋友给出意见!~谢谢)

另外那么按照我的理解从申请TRN号码开始的一刻起,你就会被ATO订上,这个时候也就需要开始注意转账和打钱被税问题了(因为你为了减税会提供TRN号码给银行,自然ATO也会知道)。

2、因为我们还不知道大概时候正式长凳,所以老婆带着孩子大概半年后,就会回来,加上现在孩子的福利不多,要去申请福利需要TRN,如果我老婆孩子只是呆6个月,我老婆也不工作,福利太少也不要了,索性不申请TRN,这样可以吗?去申请房屋补贴的时候,应该不需要提供TRN吧,我个人认为认定首套自住房的条件就是房屋没有出租,全新的,这些在房屋合同里面都有,跟ATO应该没有关系吧。但是问题是,当出租之后,是否一定需要申请TRN?看之前帖子,@MICHELLE07的说法,因为有从澳洲的收入,就必须申请,是这样吗?

3、涉及到很多人都关心的打钱和纳税的问题,感觉重点就是是否是税务居民的问题,那么按照我之前说的,短登了没有申请TRN,我的想法是就算了我买了房,只要在出租之前,我都不需要申请TRN和申报税,因为我只有付出(利息等,将来可以算到Capital Gain/loss里面),根本没有回报。但是一旦出租就需要申请TRN,因为产生收入,对吧?那么也就是说在申请TRN之前,你怎么买房和打钱,ATO应该都不会管,对吗?
4、关于打钱的问题,基本上大家都是建议,长凳TRN之后(被ATO盯上),让父母转账(赠送这种方案),那么如果是自己国内的账户打到澳洲老婆的账户这种行吗?
5、关于大家提到的HSBC的卓越理财,有实际经验的朋友,可否分享一下到底是否也会被ATO还是可以绕过ATO。

谢谢大家!~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2-1-2015 20:59
很简单的事情。。。你搞的超级复杂。。。

申请一个税号。。。

报不报税是根据你有没有收入。。跟你申不申请税号没什么关系。。


作者: lzboycn    时间: 2-1-2015 21:05
@周星星1832,我之前看过你另外一个帖子,关于打钱的问题,那么我的问题就是好问题。如果不申请TRN,我就不算是纳税居民,当然理论上我怎么打钱都不管,难道不是吗?现在我希望跟大家讨论的重点也是怎样合理避税,至少解决不必要的麻烦,至少很多人现在其实都不知道,短登根本就不应该申请TRN和medicare,我在这里讨论也是为了帮助那些跟我有一样疑问的人。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2-1-2015 21:08
lzboycn 发表于 2-1-2015 21:05
@周星星1832,我之前看过你另外一个帖子,关于打钱的问题,那么我的问题就是好问题。如果不申请TRN,我就不 ...

重点是交不交税。。以及避税。。和你申不申请税号没关系。。。

你是不是纳税居民也和你申请不申请税号没关系。。。

申请税号不影响这一切
作者: lymmd    时间: 2-1-2015 21:27
本帖最后由 lymmd 于 2-1-2015 21:30 编辑

“我太太,小孩和她爸”,这个是什么关系。
太太是指奶奶,外婆之类的地方称呼吗?
作者: lzboycn    时间: 3-1-2015 00:01
太太是我老婆啊,就是我老婆带上小孩和小孩外公三个人的意思。
作者: jc2602    时间: 3-1-2015 01:23
楼主有个说法有点问题,你有自住房却不申请租房补贴?这本身就不能申请租房补贴,顾名思义租房补贴是给有小孩的家庭租房住并提供租房合同给centlink他们按租金和家庭收入来支付比例的租房补贴。买房补贴是在买房时办理或者后期申请的,如果自住房settle后没有住满半年就用于投资一旦发现政府有权收回补贴。。。
作者: jc2602    时间: 3-1-2015 01:23
楼主有个说法有点问题,你有自住房却不申请租房补贴?这本身就不能申请租房补贴,顾名思义租房补贴是给有小孩的家庭租房住并提供租房合同给centlink他们按租金和家庭收入来支付比例的租房补贴。买房补贴是在买房时办理或者后期申请的,如果自住房settle后没有住满半年就用于投资一旦发现政府有权收回补贴。。。
作者: jc2602    时间: 3-1-2015 01:31
还有申请tfn和是伐税务居民也没有直接关系吧,你申请后没有澳洲收入也没有海外收入也很正常流浪汉呗,当然你有海外收入不报税局也不可能专门为了你得case到海外来追查你的。。。但你在本地有账户有存款没有tfn就按最高税率扣利息税。。。我看不出tfn对楼主有任何影响
作者: jc2602    时间: 3-1-2015 01:37
自住房只要是报税时没有报投资收入的那一套就算自住房了。。。
作者: jc2602    时间: 3-1-2015 01:37
自住房只要是报税时没有报投资收入的那一套就算自住房了。。。
作者: lzboycn    时间: 3-1-2015 02:04
jc2602 发表于 3-1-2015 01:23
楼主有个说法有点问题,你有自住房却不申请租房补贴?这本身就不能申请租房补贴,顾名思义租房补贴是给有小 ...

谢谢,但是按照悉尼的政府网站,在新房子settle一年内连续入住半年就可以了啊(请看下面的链接),而且按照我上面的帖子的说法,在自住房里面入住半年之后,你再出租,六年里面出售,还是按照自住房纳税啊。
http://www.osr.nsw.gov.au/grants/fhog
(网站里面并没有说需要一直住,但是必须连续6个月就可以了哦)
作者: lzboycn    时间: 3-1-2015 02:13
jc2602 发表于 3-1-2015 01:31
还有申请tfn和是伐税务居民也没有直接关系吧,你申请后没有澳洲收入也没有海外收入也很正常流浪汉呗,当然 ...

这个地方实际操作我里面也写了,有账户,但是你可以通知银行用海外地址和海外电话号码,这样按照非纳税居民进行操作,按照我现在实际操作,银行的确也是收了10%作为利息。

另外,我这里为啥关心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想跟大家聊聊大家都关心的海外款项转账到澳洲,ATO追查税的问题,按照我的理解,我没有TRN,只是短登了,就是按照非纳税居民算,那么转钱理论上ATO应该不理。但是一旦申请了TRN就不同了吧。如果我说的有问题,也请指正。

另外如果钱从香港比如HSBC 卓越理财到澳洲HSBC,CITI global transfer 到澳洲的CITI,还会受ATO调查和追税吗?
所谓的追税是不是自己到自己的账户,如果是自己的到老婆的账户,两个人都有PR,这样也会查?
作者: lzboycn    时间: 3-1-2015 02:17
之前大家似乎都是建议钱从国内转,然后是父母转最好。

那么如果是香港转,看到版主说似乎很麻烦,是具体什么麻烦?(ATO查的更加厉害?)
就我所说,如果在香港不是地下钱庄,而是正规的HSBC 卓越理财到澳洲HSBC 卓越理财,或者CITI到澳洲CITI,请有实际操作经验的朋友建议,谢谢/
作者: jc2602    时间: 3-1-2015 05:18
lzboycn 发表于 3-1-2015 02:04
谢谢,但是按照悉尼的政府网站,在新房子settle一年内连续入住半年就可以了啊(请看下面的链接),而且按 ...

如果是自住房出售就不存在纳什么税了譬如投资房的capital gain,但说6年内出售的自住转投资房可以免交capital gain这个说法表示怀疑。。。
作者: 资料盒    时间: 10-1-2015 14:36
jc2602 发表于 3-1-2015 05:18
如果是自住房出售就不存在纳什么税了譬如投资房的capital gain,但说6年内出售的自住转投资房可以免交cap ...

纳税人可以将唯一居所,指定为主要居所而符合六年免征cgt的条件. (有条件限制)
作者: lzboycn    时间: 10-1-2015 14:55
资料盒 发表于 10-1-2015 14:36
纳税人可以将唯一居所,指定为主要居所而符合六年免征cgt的条件. (有条件限制)

请问条件限制是什么啊?谢谢/因为我记得之前看过帖子,就是这个六年时间只有一次机会,不能累计,不能重复算。
作者: 资料盒    时间: 14-2-2015 11:39
lzboycn 发表于 10-1-2015 14:55
请问条件限制是什么啊?谢谢/因为我记得之前看过帖子,就是这个六年时间只有一次机会,不能累计,不能重 ...


额,这个问题有点大了。一般而言,一个纳税人在同一时间段里面,只有一个自住房。当然有例外的,比如说买了一个房子,还没有搬过去,就会产生一个gap,两边都可以作为自住房。您是想问这个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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