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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5岁以下残障年金领取者 违反规定将失福利金 [打印本页]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9-10-2014 07:39
标题: 35岁以下残障年金领取者 违反规定将失福利金


  (本报讯)联邦政府针对35岁以下的残障年金领取者推出了新的严格规定,如果他们未能遵守这些规定,福利金就会被停发或取消。

  福利权团体周三针对上周参议院通过的福利金改革公布了一项分析。分析显示,自从澳洲在上世纪初首向残障人士提供社会保障援助以来,领取残障年金的人将首次遵守一个强硬的合规制度。

  政府还打算把一个本就十分严厉的处罚制度变得更加强硬,其“加强求职者合规框架草案”正在接受一个参议院委员会的审议。

  国民福利维权联盟(National Welfare Rights Network)主席奥哈罗兰(Maree O'Halloran)表示:“新的求职者合规安排现在将适用于残障人士。如果他们不参加就业面试,不接受强制性协议或者不参与强制性活动,他们的给付就将被暂停或取消。”

  12个月内第三次违规的人,残障年金将被取消。他们将被迫按照更加严格的2012年残障人士申请表要求,重新提出申请,这将使他们更加难以获得残障年金。

  社会服务部公布的消息披露,将近一半的残障年金领取者健康审查——这也是2014-2015财年的预算案措施——显示为精神疾病或心理疾病。参议院评估听证会披露,48%,或1万3350人的主要残疾是精神或心理方面的问题。

  社会服务部长安德鲁斯(Kevin Andrews)的一名女发言人证实,参与计划必须包括强制性的、以求职为重点的活动。

  该名女发言人称:“由于姬拉蒂领导的工党在2012年7月修改了法律,艾伯特政府可以在2014年7月开始推行这项措施。”

  “工党立法规定,有能力每周工作至少8小时的35岁以下残障年金领取者都必须参与就业计划。然而,就业计划中却没有包含任何强制性活动。”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9-10-2014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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