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cello 于 25-4-2012 10:28 发表
看到这样的提案被通过我很惊愕,我不知道是应该继续推动我的建议好,还是建议异见人士去使用所有可能的ip地址尤其一切公共场所和代理服务器。我就可以用我单位的电脑让过万人上不了freeoz,通过这个决议的人,对free ...
原帖由 stellahie 于 25-4-2012 10:49 发表
我印象中连spam我们都极少封禁IP/IP地址段的,而且有过一次误操作之后技术员更谨慎了。我花时间翻了下记录找到了那个帖子:在家里Freeoz怎么上不去啊?
请各位议事员考虑下这种可能性,个人认为为了处理疑似马甲多 ...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25-4-2012 10:55 AM 发表
这玩意儿跟大国的核武器似的,有了就一定会用么?除了美国用过两个,世界上再没人用过,但不用并不代表就不应该有。
封禁ip是法之重器,不能轻易动用,但作为执法者应有这项工具以保证论坛执法应有的权威和有效。 ...
3.7.10, 所有提案,一旦ZHT表决通过并对外正式发布,即视为FreeOZ管理委员会(ZHT)的集体决定,但是议事院有权推翻ZHT表决通过的提案。
4.7.9,同一议题的提案成立后,欲将其推翻,须至少1个月后才可再次联署,再提交到议事院表决。若是欲修改已成立的提案,则不受此限制,即可随时提交修正案。成功撤案的提案及联署失败的提案,欲重新联署提案,也须至少1个月后才可进行。
五、处罚的方式
freeoz共设6个处罚级别,根据违规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级别的处罚。分别是
* 第一级:警告,可同时修改或删除违规内容,,对帖子进行屏蔽、沉底、锁贴、删除等操作
* 第二级:禁止发言3天修正:严重警告,可同时修改或删除违规内容,对帖子进行屏蔽、沉底、锁贴、删除等操作
* 第三级:禁止发言7天修正:禁止发言1天,可同时修改或删除违规内容,对帖子进行屏蔽、沉底、锁贴、删除等操作
* 第四级:禁止发言30天,同时如处罚对象为管理人员(指所有具有进入管理版面权限的人),提出撤销其管理职务处罚议案,交由ZHT或议事院(根据规定的表决机构而定)表决修正:禁止发言7天
* 第五级:永久禁止发言修正:禁止发言30天
* 附加级:ZHT集体决定的其他处罚方式,包括封禁IP,或IP地址段 (本级别处罚仅应用于一个ID遭到处罚后,继续使用马甲违规的情况。)
当ZHT集体认为某ID(以下简称B)为另一ID(以下简称A)的马甲,且B被用于继续A的违规行为时,按以下不同情况做出不同处理方式:
如果A和B的IP地址相同,则直接封禁该IP,或IP地址段;(从同一IP地址访问FreeOZ的多个ID,无论背后是否同一人,在进行违规判定的时候均视为马甲)
如果A和B的IP地址不同,B明示或暗示自己是A的马甲,且A明示或暗示B是自己的马甲, 或技术员用其他手段证明A和B互为马甲的, 则同时封禁A和B的IP,或IP地址段;
如果A和B的IP地址不同,B明示或暗示自己是A的马甲,但A没有明示或暗示B是自己的马甲, 技术员也无法证明A和B互为马甲的, 则封禁B的IP,或IP地址段;
IP封禁的时间长度,以原ID受处罚级别为起点,按逐级递增原则计算。即A违规被封禁3天,马甲B继续违规,则B(或A,B双方)将被封禁IP或IP地址段7天修正:禁止发言365天
原帖由 青山 于 25-4-2012 10:11 发表
请问有多少互联网服务不用封禁IP的方式避免违规行为?
不用说论坛,即便商业性的网络游戏,如果持续违规,都可能被封禁IP.那还是对付费的用户。
几乎所有的互联网服务系统都有封禁IP的功能。为什么到了FreeOZ就 ...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00:07 发表
正式投诉青山的”友邦惊诧”是对我骂人不带脏字的恶意嘲讽,请版主和zhu依法受理该投诉,务必记得以被攻击方的感受为准则的标准和对管理层律己不违法从严要求的原则。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00:07 发表
正式投诉青山的”友邦惊诧”是对我骂人不带脏字的恶意嘲讽,请版主和zhu依法受理该投诉,务必记得以被攻击方的感受为准则的标准和对管理层律己不违法从严要求的原则。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00:07 发表
正式投诉青山的”友邦惊诧”是对我骂人不带脏字的恶意嘲讽,请版主和zhu依法受理该投诉,务必记得以被攻击方的感受为准则的标准和对管理层律己不违法从严要求的原则。
原帖由 雅瑶冬月 于 25-4-2012 23:47 发表
请青山明确告知,我如何可以在最短时间内触发处罚中的封IP地址的条款?
我真心希望成为第一个被封的人,何等光荣。
不要让我去试探那条红条,第一,我是真的忙,第二,我读书少,粗起来真的很不好看。
或者, ...
原帖由 四香油饼 于 26-4-2012 00:02 发表
我看了一下上下文:
几乎所有的互联网服务系统都有封禁IP的功能。为什么到了FreeOZ就要“友邦惊诧”?
引用:
原帖由 cello 于 25-4-2012 10:28 发表
看到这样的提案被通过我很惊愕,我不知道是应该 ...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00:45 发表
什么叫统一标准?没有脏话,没有恶性语言,但是有含义的敌意就处理是什么依据?我当时的理解是某人说的以被攻击人感受为准,所以我默认这是程序合法的。所以此例请务必尊重被恶意嘲讽人的主观感受。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09:56 发表
显然“友邦”是一个嘲讽的贬义词,指的是名义上为友,实际以中国人民为敌,肆意侵害中国人民利益的外部势力。
我一向以freeoz为精神家园,而且freeoz称所有用户为主人,我正是以主人之一的责任感在这个帖子回复,提醒这个提案将可能造成被恶意利用导致大片ip不能访问freeoz的危机,惊诧于有些人竟然能够为了一己不被批评之利,如此牺牲论坛的核心利益。而青山使用“友邦”对我嘲讽,首先否定了我是freeoz一员的合法地位,而且还把我定位在了freeoz利益的对立面,这点我感到非常遗憾,对这种管理人员骂人不带脏字的恶意嘲讽,希望能及时警告防微杜渐,从而维护管理团队严格依法,尊重用户和维护用户基本权利的形象。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0:14 发表
且不说我认不认同你说的所谓双重标准,更不说我才知道原来不是按照投诉人的感受来判定攻击成立原来那些微不足道的批评都算作是攻击,我只说"友邦惊诧"这个引用,尤其用"友邦"去嘲讽一个论坛内部用户,是非常不恰当的。 ...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0:14 发表
且不说我认不认同你说的所谓双重标准,更不说我才知道原来不是按照投诉人的感受来判定攻击成立原来那些微不足道的批评都算作是攻击,我只说"友邦惊诧"这个引用,尤其用"友邦"去嘲讽一个论坛内部用户,是非常不恰当的。 ...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0:30 发表
见原文
日本帝国主义的兵队强占了辽吉,炮轰机关,他们不惊诧;阻断铁路,追炸客车,捕禁官吏,枪毙人民,他们不惊诧。中国国民党治下的连年内战,空前水灾,卖儿救穷,砍头示众,秘密杀戮,电刑逼供,他们也不 ...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1:04 发表
那么你来回答我问ray的问题,他们是谁?是侵害国人的人的利益的外人还是国人的一分子?鲁迅对他们以“友邦”相称是不是嘲讽?你对一个论坛自身的成员同样嘲讽,其恶意程度是不是超过了鲁迅对于外人?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1:16 发表
请不要回避我的问题。
如果mk骂草尼马,能不能说mk其实强调他愤怒情绪使用的语气助词,不是攻击谁,更不是要蓄谋强奸谁呢?这个解释其实在日常常识也能解释通,但是论坛制度规定,符合攻击了,就是要处罚,对吧 ...
原帖由 gx0097 于 26-4-2012 11:19 发表
最近发生这么多事,怎么没见几个议事员出来说说话? 都闷在后面干啥呢?网友选你们出啦就是当摆设的啊?青山,这些议事员是不是你的马甲啊? 只是摆设?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1:41 发表
你还在回避我的问题。这个是脏字所以能够处理这点我很赞同。所以说处理不处理,不在mk是不是重点在于强调感情,更不是有没有强奸的倾向,而是有没有违规。
你这个“友邦”,不在于你强调的是不是惊诧的标准,而 ...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1:45 发表
等等。“友邦”确实包含批评的成分,但是是否包含侮辱的成分呢?恶意嘲讽的关键在于,有侮辱的成分。
“友邦”即使用在这里,也是对某些人双重标准的一种批评,而不是人身侮辱。
不知道你是否能分清这其中的明 ...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1:15 发表
等等。“友邦”确实包含批评的成分,但是是否包含侮辱的成分呢?恶意嘲讽的关键在于,有侮辱的成分。
“友邦”即使用在这里,也是对某些人双重标准的一种批评,而不是人身侮辱。
不知道你是否能分清这其中的明 ...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1:52 发表
基本法有说必须侮辱才算恶意嘲讽吗?退一步说,你把为维护论坛利益谏言的论坛成员说成侵害内部利益的外帮,能不能算是人格上的侮辱呢?也许你我对于什么是论坛利益有分歧,这可以文明讨论,但是按照制度这样把论坛网友定义为侵害论坛利益的外部力量这就过界了,你认同否?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26-4-2012 11:35 发表
回答:
我只是小时候读过这篇文章,具体内容记不大清了,而且鲁迅是否在嘲讽,每个人,每个时代的判断都是不同的,你不是要我翻出当年的参考书找个所谓的“标准答案”给你吧?
不同情境下,同样的词语有不同的恶意 ...
原帖由 青山 于 26-4-2012 11:30 发表
我长期执法的标准,主要就是根据是否有侮辱性质来区分。到目前为止,FreeOZ也没有建立起更明确的标准。你如果对我的执法标准有异议,可以请zht裁决。
另外,我对你的人格侮辱的定义无法认同。如果按照你这个标准, ...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26-4-2012 12:05 发表
回答:
我只是小时候读过这篇文章,具体内容记不大清了,而且鲁迅是否在嘲讽,每个人,每个时代的判断都是不同的,你不是要我翻出当年的参考书找个所谓的“标准答案”给你吧?
不同情境下,同样的词语有不同的恶意 ...
原帖由 四香油饼 于 26-4-2012 14:06 发表
我查了一下有关规定,如果是复核(推翻)这个提案的话,需要等1个月以后:
4.7.9,同一议题的提案成立后,欲将其推翻,须至少1个月后才可再次联署,再提交到议事院表决。若是欲修改已成立的提案,则不受此限制,即 ...
原帖由 四香油饼 于 26-4-2012 14:06 发表
我查了一下有关规定,如果是复核(推翻)这个提案的话,需要等1个月以后:
4.7.9,同一议题的提案成立后,欲将其推翻,须至少1个月后才可再次联署,再提交到议事院表决。若是欲修改已成立的提案,则不受此限制,即可随时提交修正案。成功撤案的提案及联署失败的提案,欲重新联署提案,也须至少1个月后才可进行。
如欲尽快改变,建议改为修改议案,只修改其中一部分。
原帖由 cello 于 26-4-2012 12:09 发表
我能不能理解为ray反对的依据是你认为鲁迅是使用“友邦”来称呼对方的时候,没有嘲讽,而是确确实实认为那些是朋友?
然后,你认为把论坛成员当作外部的“友邦”,这样的用法不是比原文更进一步。
请正面回答 ...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26-4-2012 14:09 发表
我能不能理解为ray反对的依据是你认为鲁迅是使用“友邦”来称呼对方的时候,没有嘲讽,而是确确实实认为那些是朋友?
不能
你认为把论坛成员当作外部的“友邦”,这样的用法不是比原文更进一步。
不知道(说了我 ...
原帖由 四香油饼 于 26-4-2012 14:06 发表
我查了一下有关规定,如果是复核(推翻)这个提案的话,需要等1个月以后:
4.7.9,同一议题的提案成立后,欲将其推翻,须至少1个月后才可再次联署,再提交到议事院表决。若是欲修改已成立的提案,则不受此限制,即 ...
原帖由 青山 于 25-4-2012 10:41 发表 [img]http://2f[/img]
请问有多少互联网服务不用封禁IP的方式避免违规行为?
不用说论坛,即便商业性的网络游戏,如果持续违规,都可能被封禁IP.那还是对付费的用户。
几乎所有的互联网服务系统都有封禁IP的功能。为什么到了FreeOZ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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