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eseeker 发表于 2-10-2011 04:18:56

175保持身份问题

175刚刚准签。1年内打算短登激活签证,只呆1到2周旅游。
但是长登因为个人原因是打算等到这张签证的最后一天才做。

查了DIAC的网页,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照我的计划,如果在这张签证到期前的最后一天长登。由于没有住满两年,所以我是不可以申请再一个5年的Resident Return Visa了。不过这次长登后我只要不再离境,就可以一直在澳洲合法居住直到4年满后申请入籍。

这样理解是否正确?请教大家,谢谢。

西澳海豚 发表于 2-10-2011 12:30:48

## 如果在这张签证到期前的最后一天长登。由于没有住满两年,所以我是不可以申请再一个5年的Resident Return Visa了。
**是,不過可以請三個月的RRV

## 不过这次长登后我只要不再离境,就可以一直在澳洲合法居住直到4年满后申请入籍。
**可以隨時離境,申請三個月RRV。

Fireseeker 发表于 2-10-2011 13:51:14

回复 #2 西澳瓶鼻海豚 的帖子

清楚了,谢谢你!

xiva 发表于 8-10-2011 11:24:22

哇,请问176, 州政府担保的呢?我超级不善于找这种条款在哪个地方。
也可以赖到最后一天入境,然后在入境以后的前五年里面在这个州累计待两年就好了吗?
最好能提供个原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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