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zbird 发表于 29-1-2010 11:44:40

原帖由 刘叔 于 29-1-2010 11:0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鸟版有没有完整看过那段26分钟的视频?我是完整看过的。

其实那个记者在开始用脚丈量鲨鱼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这是鲸鲨。所以极板说“央视的记者无知的问加工厂老板:这么大的鲨鱼(一条鲸鲨!)都是渔民捕捞上来的吗?”,这个“无知”怎么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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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2010 11:07

从坏的角度去想,你可以认为记者是在装B——很明显这头鲸鲨是被(故意)捕捞上来的嘛,但是鲨鱼背上无伤,可见不是被追杀的。至于它自投罗网以后,渔民是否该放生,这和加工厂老板无关,至少看得到的证据是不能证明有关的。
从好的角度去想,就像西方售烟酒的时候会问是否到法定年龄,只要得到肯定的答复,而无论购物者看上去多么年轻,问询的职责已经做到了。至于记者是否应该说上两句保护珍稀动物的话,说了固然好,不说也并不就是“无知”、“愚昧”。

大家关于“无知”吵来吵去,仿佛无知是很可耻的一件事。我看这也没什么嘛,我就很无知,谢谢大家让我长见识了哈!

所谓的无知不仅仅限于对物种的识别方面,还在于对有关保护方面的了解程度等方面。不管记者知不知道这个鱼的名字叫“鲸鲨”,对方也可能告诉她。无知的判断标准只在于是否叫的出名字吗?叫的出名字就不再是无知了吗?不管记者是不是在装B,如果她知道这个是保护动物,也知道鲸鲨在最近是受到关注的物种,而还让节目这么进行下去的话,那的确不是无知,那就是明知不合适而放任了。恐怕这个问题远比无知更严重吧?
这个问题不是是不是提到两句保护珍稀动物的问题,而是对已经成为事实的违法活动进行宣传的问题。保护物种不是简单的对故意捕杀的限制,而是也包括对贸易的等方面的限制。
“第二十二条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鲸鲨本不是在国家保护动物名录上的物种,但是可以被视为保护物种,具体情况可以参考以下论述:

“ 王亚民 博士,世界自然保护同盟鲨鱼专家组委员,1991年~2006年在农业部渔业局等部门从事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近日,鲸鲨被捕杀、收购的消息屡屡见诸报端。从新闻图片中我们看到,体型巨大、重达数吨的鲸鲨在水产市场被工人用巨大的钢锯锯成一截一截,引来人们驻足围观并啧啧称奇。

捕杀、收购和销售鲸鲨是违法行为

  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捕杀、收购和销售鲸鲨其实是违法行为。

  目前确定动物是否濒危的系统分别是IUCN(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等级、CITES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系统和中国保护动物名录。其中CITES和中国保护动物名录都是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分属国际法和国内法调整范围。凡是我国加入的公约,作为国际法,我们都要遵守。虽然属于软骨鱼类的鲨鱼在中国还没有列入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但地方保护名录有列入,如广东的鲸鲨就是地方保护动物。CITES附录系统中有3种鲨鱼被列入保护附录II,分别是鲸鲨、姥鲨和大白鲨。其他列入《IUCN红色名录》濒危物种等级的鲨鱼物种也在中国有分布。在《2004年IUCN红色名录》中,短尾真鲨东亚亚种、噬人鲨、姥鲨(世界范围内)、半锯鲨、鲸鲨和尖犁头鳐这5种鲨鱼和1种鳐被划分为易危物种,姥鲨(北太平洋种群)为濒危物种,黑鳍基齿鲨为极危物种。

  另外,按照CITES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列入CITES附录I和CITES附录II的濒危动物,分别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1级和2级管理。而鲸鲨、姥鲨、大白鲨被列入附录II,应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2级管理。

  不过,由于鲸鲨列入名录时间较短,且只在互联网上公布查询,尚没列入我国动物保护名单,很多人甚至包括一些渔政执法人员,不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鲨鱼濒危状态和国际公约,不能正确处理这些行为,造成了人们对捕捉到的鲸鱼、鲸鲨等一些海洋大型生物抱一种猎奇心理,没意识到违法问题,或者即使意识到违法,由于处理不到位,一些渔民和贸易商在利益面前便抱侥幸心理,希望逃脱法律制裁。同时公众也没有引起足够的警觉。 ”

也许你要说了,人家没准有这个批准呢?且不说这个推论在逻辑上的合理性。就说如果有这个批准,但是这个节目的目的是宣传推广,在宣传推广的时候都不提到需要获得批准的事情,那如何让别人知道以后也要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要去获得批准?没提到,本身就是个失职。而如果真有这个批准,那么按照常理的回答,应该是他们加工这些是有批准合法的,而不应该回答成这个不是故意捕捉的。而且针对海洋动物的保护,这点尤其重要,因为很多海洋动物都不是故意去捕捉到的。简单点儿说,钓鱼谁能保证钓上来的就是自己想要的那种鱼?而撒网也是一样的道理,谁能保证只有自己想要的鱼能进网?就算你真的故意去捉鲸鲨,也未必想抓就能能抓到。对这些动物的保护,关键就在于对这些误入渔网的鱼如何处理。而现在的这个处理方法,恰恰就是保护所针对的处理方法。

另外,就算这个行为真的不算违法的话,但是既然是受到国际保护和关注的物种,那么是否仍旧应该如此的宣传?这样的宣传是否就不允许有人提出异议?就算没有违法,那也是有不受法律制裁的权利,而并非没有不被人异议的特权吧?

无知并不可耻,但是也并不光荣。

[ 本帖最后由 ozbird 于 29-1-2010 11:56 编辑 ]

刘叔 发表于 29-1-2010 11:51:43

回复 #181 ozbird 的帖子

“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说到点子上了。

谢谢鸟版指正。:good

ozbird 发表于 29-1-2010 12:06:53

原帖由 刘叔 于 29-1-2010 11:51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说到点子上了。

谢谢鸟版指正。:good

鲸鲨作为“等同”国家保护动物的国际保护动物,而并非直接列入保护动物名录的,这点确实容易引起争议,不过避免引起争议的话题出现,我想应该也是节目制作人应该考虑的问题吧?
不过不管如何考虑,如果不作为保护物种,其实连问一下大鲸鲨的身世都没必要,而作为保护物种,则问了也没用。

说句题外话,现在国内的保护动物名录本身就是有点儿不太合理,而且名录提出很多年了,很多动物的保护状况发生了变化,但是名录仍然没有大的调整。这个等同算是个很好的补充,不过仍旧远不完善。比如说最近几年国内发现了几个新的鸟种,有些是世界上的首次发现,有些是中国的首次发现,而上次中国发现世界上的新鸟种,还是解放前的事情了。而这些鸟种虽然非常有保护价值,但是却无法及时得到保护名录的保护。相比之下,澳洲的保护动物名录完善很多,而执行的也比较好。澳洲很多捕捞和狩猎活动之所以能实行,也是靠的这些法规做的保障。不过虽然澳新的有关法律通常比国内更完善一些,但是也是相对的,针对澳新一些法律的异议也是不断存在的。比如说新西兰有关鱼翅的政策是除了大白鲨这样受到严格保护的鲨鱼之外,其他鲨鱼如果死亡,则可以割鱼翅使用。而一些保护组织则正在设法引起新西兰对鱼翅方面的重视。且不说这些组织的提议是否合理,但是至少如我上面说的,即便不是违法的,也不等于就不允许人们提出异议,而法规也可能根据这些作出调整。怎么保护先放在一边,如果连说都不让让说,恐怕是不太合适吧?而再看这个帖子中,反对人家说的,又有几个是真的好好了解情况的?

[ 本帖最后由 ozbird 于 29-1-2010 12:36 编辑 ]

extreme 发表于 29-1-2010 13:10:44

谢谢老刘截图。

对比我在前面贴的磨房他们在海里拍的鲸鲨,和片子里躺在加工厂地板上的鲸鲨,确实无语啊
http://img.freeoz.org/bbs/attachments/month_1001/20100125_86f9d4e062f23a702695g4I5EyJg95sO.jpg

http://img.freeoz.org/bbs/attachments/month_1001/20100129_e390885dc43261e7df94k1ltnUMyvrzG.jpg

extreme 发表于 29-1-2010 13:15:44

原帖由 wzleegee 于 29-1-2010 00:10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请告诉大家什么叫无知,是你知道而别人不知道或者你觉得应该这么样而别人并没有这么样,就会显出你的智慧和对方的愚昧吗?你真搞笑。

要是觉得我说的不对,请拿出证据来。光是这样说,一点都不Make Sense。

不过也谢谢你的提醒,过于感情化,确实会降低可信度,要真正做到客观,是不容易的。

高寿财 发表于 29-1-2010 13:24:08

原帖由 extreme 于 29-1-2010 13:10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老刘截图。

对比我在前面贴的磨房他们在海里拍的鲸鲨,和片子里躺在加工厂地板上的鲸鲨,确实无语啊
http://img.freeoz.org/bbs/attachments/month_1001/20100125_86f9d4e062f23a702695g4I5EyJg95sO.jpg

...

MS鲨鱼肉不好吃。
那些鲨鱼,
是不是把鳍和翅砍掉,
然后就扔掉了?
:ppb_44

mk82 发表于 29-1-2010 13:32:57

原帖由 刘叔 于 29/1/2010 11:51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说到点子上了。

谢谢鸟版指正。:good
文学城前天还有新闻, 渔民又抓了条大的。 说是在外海被渔网缠着好几天了,发现时候已经没了力气,就给抓回来卖了10万多。
这种被渔网困住的在澳洲肯定就是全力解救,弄不好还要送到SEA WORLD找专家观察几天,等完全好了才会放走。 同时也会上当天的新闻。 

extreme 发表于 29-1-2010 13:33:25

谢谢鸟版的专业和耐心,让我们学到了很多知识。

也要谢谢各位持反对意见的网友,正是有你们的发言,才让我们知道有这么多人反对,其实我想持不同意见的人应该还有很多,只不过他们不愿意表明自己的态度,而正是有你们,让我们有机会去找资料来反驳,而这个过程,就是一个普及、影响、教育的过程,希望摇摆不定的人看了,能够站到我们这边来;而反对的看了,能够认真考虑反省一下。

有好心的网友给我发消息,说有人身攻击,是不是要处理一下,我回复说,不就是骂几句嘛,没什么大不了的。争论急了,骂几句娘,也很正常,不骂出来,老是憋着,会憋出毛病的。当然老是骂娘,就是素质问题了。在这个帖子里争来争去的,都是热血青年,这样的议题,与人无涉,与己无关,吵的面红耳赤的,都是凭着一腔热血,言语上稍微冲动一点,也在情理中。

extreme 发表于 29-1-2010 13:36:02

回复 #187 mk82 的帖子

所以说不只是人喜欢移民到澳洲,要是动物有知的话,他们也会移民到澳洲的。

刘叔 发表于 29-1-2010 15:26:23

回复 #188 extreme 的帖子

极板开始感谢CCTV感谢MTV了?

别这么急着谢幕,咱们再深入讨论讨论哈。

如果电视画面中没有出现那头鲸鲨,后面没有出现那种大大的天九翅,那些待加工的鲨鱼中也没有鲸鲨、姥鲨、大白鲨、短尾真鲨东亚亚种、噬人鲨、半锯鲨、黑鳍基齿鲨等等保护品种,你会怎么看待这个节目?依然还是觉得“一个国家电视台,居然愚昧如此,无话可说了”?

:oil :oil :oil

hoopoos 发表于 29-1-2010 16:00:51

人是杂食的,所以也吃鱼,吃肉,但是要考虑这些动物的种群数量,数量巨大或者人工饲养的,但吃无妨。数量已经比较稀少的,当然不应该捕食。

总之,还是境界问题,人要是还停留在吃穿住等等物质享受的层次上,是不值得尊重的。有的时候我想想历史上一些天才人物自杀的自杀,发疯的发疯,说不定就是因为看到人类的愚昧和丑恶,悲愤之下走了绝路。

ozbird 发表于 29-1-2010 16:10:03

总有人说这个是东西方文化的矛盾。但是不竭泽而渔其实是老祖宗留给自己的财富,自己忘了老祖宗的教诲,反而蛮夷们更循序咱们老祖宗的做法,这个算不到东西方文化冲突上,倒是更觉得愧对老祖宗了。放下这个片子中出现了珍稀品种不说。世界上鲨鱼数量是减少趋势,而片中多次提到了现在鱼翅行业规模很大,竞争激烈,好几次都无利可图差点干不下去了,这就已经有竭泽而渔的趋势了。在这个事实的前提下,不提保护而单提鱼翅致富,本就值得非议。虽然和出现了珍稀品种相比不至于“愚昧如此”但是至少还是有说说的必要的。不过既然片子中出现了珍稀物种,那也没有什么假如的。非要假如,还不如假如现在鲨鱼的数量在逐渐回升,现在鱼翅贸易非常惨淡呢。打个比方,一个人杀了人然后被判刑,能假如这个人没杀人然后是不是会同样被判刑吗?

[ 本帖最后由 ozbird 于 29-1-2010 16:12 编辑 ]

gamesover 发表于 29-1-2010 16:31:49

本来不想说话了,实在看不过眼

因为节目中出现了杀害保护动物的行为=所以整个节目是恶意=主持编导是脑残的=鲨鱼加工致富是应该棒杀的?

我反对各种原因的屠戮保护动物行为,但更反对以此为藉口别有用心加以渲染宣传祸及无辜的人和事

你们这样做,和TG因为互联网出现了一条淫秽信息要关闭整个互联网;因为youtube有了几条TG看不过眼的视频而河蟹youtube有什么区别?你们当初在大陆的时候享受TG的这种强暴还不够吗?为什么现在用在别人身上是何等的冠冕堂皇?

加工鲸鲨是错,但鲨鱼加工致富本身何错之有?并不是每一条鲨鱼都是保护动物,ok?

还有上面几位老是宣传吃素吃斋的同学,我尊重你的个人选择;但我目前尚无觉得这种行为有更加高尚的外衣袈裟,也更不觉得以此就有更为崇高的道德制高点来指责我等吃肉的芸芸众生。你可以腹诽杯葛我吃肉,只要我合法地吃肉,有何不可?哪怕是鲨鱼肉(捕鲨人肯定是知道什么鲨鱼可以捕,什么鲨鱼不可以捕,请大家不要怀疑他们的智商,否则也不会有针对保护级珍贵鲨鱼的偷猎行为,问题是相关措施政策如何落实实施?对于大多数消费者,藏羚羊肉和一般的山羊肉吃到嘴里难道有大不同?难道你无法区别藏羚羊肉所以羊肉就不能吃了?矫枉过正,过犹不及,有人这样做的话连本来一丝对于你们的敬畏和尊重都荡然不存)

[ 本帖最后由 gamesover 于 29-1-2010 16:39 编辑 ]

gamesover 发表于 29-1-2010 16:50:14

原帖由 ozbird 于 29-1-2010 16:10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总有人说这个是东西方文化的矛盾。但是不竭泽而渔其实是老祖宗留给自己的财富,自己忘了老祖宗的教诲,反而蛮夷们更循序咱们老祖宗的做法,这个算不到东西方文化冲突上,倒是更觉得愧对老祖宗了。放下这个片子中出现 ...
吃肉吃鲨鱼肉是存在了千百年来就有的行为,保护鲸鲨保护受国际国内野生动物条例保护的鲨鱼并无问题,你们将问题扩大到所有的鲨鱼种群上就是矫枉过正!首先,目前的鲨鱼种群从并无灭群灭族的问题,涸泽而渔是另外的问题,不管什么动物植物自然资源,都有涸泽而渔的问题,ok?如何在现有技术上综合利用致富更是另外的一个问题,你到处搅合在一起我不觉得对问题本身以及你们所执拗的问题有任何的解决和帮助

你声嘶力竭地怒吼指责吃鲨鱼肉的人,为什么不跳出问题本身看问题?首先吃天九翅的人会因为你们的指责而翻然悔悟?不会的;其次吃普通鱼翅的大多数人只会反感,普通鱼翅并不为政府所静止,包括澳洲美国政府在内,不管从法律还是道德上。

与其这样做,不如投入时间精力想一想如果真的有一天可以鲨鱼养殖以满足人民的一部分口舌之欲,不但保护的问题解决了,涸泽而渔的问题也迎刃而解

刘叔 发表于 29-1-2010 17:07:46

原帖由 hoopoos 于 29-1-2010 15:00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总之,还是境界问题,人要是还停留在吃穿住等等物质享受的层次上,是不值得尊重的

其实,都是面子问题,少数人害怕境界被看低而不敢正视自己的物欲,是不值得提倡的

[ 本帖最后由 刘叔 于 29-1-2010 16:11 编辑 ]

刘叔 发表于 29-1-2010 17:45:08

回复 #192 ozbird 的帖子

关于这个假设,实在是很有必要。

仅就楼主极版的发言来说,第一贴就下了这个定论:宣传鲨鱼产业的CCAV是愚昧的。言下之意,鲨鱼产业和吃鱼翅都是非常错误的。

接下来的辩论,到#32,楼主说“我就是觉得割掉鱼翅然后放回海里的做法过于残忍”,#34“你会觉得把这样的生物的鳍锯掉,是一种犯罪,是愚昧”。这是从人性和审美角度的论述,而非法律角度。

一直到#41,在反驳GAMEOVER“那些是可食用的鲨鱼”观点的时候,楼主才第一次提出了“鲸鲨”。然后大家都看到了,抓住“鲸鲨”这一中心点,你和极板不断发力,列出了数个有力的论据,才最终证明CCAV的无知和愚昧。所以我认为,这个事好比一个人先被判刑,在服刑期间控方到处搜集证据才证明他确实杀了人。

此外,你们愈是白纸黑字的说明关于鲸鲨的产业都是非法,也愈是清楚的衬托出,吃某些鲨鱼的鱼翅其实是合法的。

你们对于野生动物的热爱,和其他人对于合法享用美味的热爱,以及本人对于吵架抬杠的热爱,毫无区别。不过,过于热爱,以至于狂热和偏执,带着有色眼镜到处给人判刑,那可就不妙了!

[ 本帖最后由 刘叔 于 29-1-2010 21:58 编辑 ]

extreme 发表于 29-1-2010 18:06:00

我看你们都说得差不多了,都做总结陈词了呢,没想到又来了,咳

lisa2008 发表于 29-1-2010 18:10:19

我是被刘叔这条小广告(http://www.freeoz.org/bbs/viewthread.php?tid=880403&page=1&fromuid=36239#pid2566892)给骗来看总结的 :yct_53

extreme 发表于 29-1-2010 18:15:50

原帖由 lisa2008 于 29-1-2010 18:10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是被刘叔这条小广告(http://www.freeoz.org/bbs/viewthread.php?tid=880403&page=1&fromuid=36239#pid2566892)给骗来看总结的 :yct_53

我说怎么又来了,原来还有人做小广告。等我歇息歇息再写。

大家不用急啊,要发言的慢慢来,我最反对锁贴删贴,如果没有特殊原因,这个帖子是不会锁的。

[ 本帖最后由 extreme 于 29-1-2010 18:17 编辑 ]

lisa2008 发表于 29-1-2010 18:38:05

回复 #199 extreme 的帖子

:heihei :oil :oil

lisa2008 发表于 29-1-2010 18:39:39

回复 #199 extreme 的帖子

何止做小广告啊,还不定期的自己顶帖子玩 :ppb_50

ozbird 发表于 29-1-2010 18:58:01

原帖由 extreme 于 29-1-2010 18:15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怎么又来了,原来还有人做小广告。等我歇息歇息再写。

大家不用急啊,要发言的慢慢来,我最反对锁贴删贴,如果没有特殊原因,这个帖子是不会锁的。

来了挺好,如果按咱们自己的思路,只能是合乎逻辑的一点点分析,而对于各种错误的推理,靠咱们自己是想不出来的,只能靠他们写出来咱们才能有所针对的进行分析。只希望他们提出点儿新东西,别来回来去就还是那点儿事儿就行了。

extreme 发表于 29-1-2010 20:16:48

原帖由 gamesover 于 25-1-2010 15:25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现时鱼翅主要来自并未濒危的蓝鲨及青鲨,故不会对整体鲨鱼构成重大的生存威胁。

驳斥一下gamesover的观点。

你说的蓝鲨和青鲨其实是一回事。


俗名: 大青鲨
  拉丁名: Prionace glauca(Linnaeus)
  英文名:great blue shark,ground shark,blue whaler, blue shark
  分类:脊椎动物门、软骨鱼纲、真鲨目、真鲨科、大青鲨属

人类影响
大青鲨是目前世界上被捕杀最多的鲨鱼品种。据估计,每年有1000—2000万大青鲨个体遭渔网之灾。其肉、肝可熏制、腌制或制成鱼粉后可食用,但利用率不高;鲨皮可用于皮革制品;鳍可熬制鱼翅汤;鲨肝可用于提炼鱼肝油。

大青鲨被列入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或稱IUCN紅色名錄)近危物种(NT, Near Threatened)

可见人类的大量捕杀,已经对大青鲨产生了巨大威胁。中国已经成为世界最大奢侈品消费国,在这片依然贫瘠的土地上涌现的大量无所畏惧。无所不能的暴发户,已经对这个世界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照这个趋势发展下去,我敢断言,离吃光大青鲨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 本帖最后由 extreme 于 29-1-2010 20:18 编辑 ]

extreme 发表于 29-1-2010 20:26:02

回复 #193 gamesover 的帖子

另外你说:捕鲨人肯定是知道什么鲨鱼可以捕,什么鲨鱼不可以捕,请大家不要怀疑他们的智商,否则也不会有针对保护级珍贵鲨鱼的偷猎行为,问题是相关措施政策如何落实实施?

我可以告诉你,你太不了解中国国情了,只要有这个需求在,越是珍惜,越是有人去捕,这也是为什么要倡导“不吃鱼翅”这个活动的原因,只有没人吃了,才能真正保护。

gamesover 发表于 29-1-2010 20:57:04

原帖由 extreme 于 29-1-2010 20:26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另外你说:捕鲨人肯定是知道什么鲨鱼可以捕,什么鲨鱼不可以捕,请大家不要怀疑他们的智商,否则也不会有针对保护级珍贵鲨鱼的偷猎行为,问题是相关措施政策如何落实实施?

我可以告诉你,你太不了解中国国情了, ...
我是因为太了解中国国情了,所以告诉你越提倡不吃九天翅就越没用;试问几个人吃得起九天翅?你的提倡对普通老百姓根本没用,一般人谁吃得起一万块钱一道菜?吃得起的人,你这种提倡无异于变相的广告对他们;对于他们来讲你的提倡根本没用;TG还反腐倡廉呢!

再说一遍,强烈反对对鱼翅在内的鲨鱼一刀切行为

alphakv 发表于 29-1-2010 21:13:13

提倡怎么会没用呢? 只要有越多的人接受不吃鱼翅的倡议,吃的人就越少,受到的社会压力也越大, 稀有鲨鱼的数目可以得到一定的回升。
   何必一定要吃鱼翅呢,你也可以换些别的吃嘛,何必对珍惜物种赶尽杀绝呢。。。吃完了,就没有了,再也不会有了,懂么?

gamesover 发表于 29-1-2010 21:13:46

原帖由 extreme 于 29-1-2010 20:16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驳斥一下gamesover的观点。

你说的蓝鲨和青鲨其实是一回事。

98974
俗名: 大青鲨
  拉丁名: Prionace glauca(Linnaeus)
  英文名:great blue shark,ground shark,blue whaler, blue shark
   ...
谢谢你的信息,再说一遍,我不是和你辩论某一种鲨鱼是否可以吃,应该属于保护动物;我反对的是你们这种一刀切,仇视所有吃鲨鱼肉的行为;更有甚者,居然有人从道德上否则所有吃肉的人;如果这样子,那我只好说请你们自己光合作用去!

你越给出某些种类的鲨鱼是濒危或者近危,愈加证明存在其他非危类的鲨鱼!验证了刘叔的话!更何况濒危近危灭绝都是不同的,禁止捕捞和限制捕捞也不同;这个不是我要说的重点

哪种自然资源不加限制的滥用滥捕都是不对的,但是这决不是说从此对这些资源就要避而远之,绝不许碰;你们是读书人,做人不要偏激这点道理应该懂,虽然我是没有文化和文盲了点

alphakv 发表于 29-1-2010 21:19:25

嘛, 一刀切的确是会“滥杀无辜”啦, 但是通常见效最快,也没有给人钻空子的机会,为了以最快最有效的方式去保护,只能希望大家能够接受。 一刀切并非是永久性的,也是事态紧急,不得已而为之,会损害不份人的利益,但主要的结果是好的。

[ 本帖最后由 alphakv 于 29-1-2010 21:25 编辑 ]

gamesover 发表于 29-1-2010 21:57:23

原帖由 alphakv 于 29-1-2010 21:13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提倡怎么会没用呢? 只要有越多的人接受不吃鱼翅的倡议,吃的人就越少,受到的社会压力也越大, 稀有鲨鱼的数目可以得到一定的回升。
   何必一定要吃鱼翅呢,你也可以换些别的吃嘛,何必对珍惜物种赶尽杀绝呢。。。 ...
提倡不吃九天翅,我举双手双脚赞成;虽然实际效果甚微,小日本就没吊全地球的号召;反腐倡廉叫了这么多年,现在只贪几百万的我们都亲切得称呼他们为“清官”;这个扯远了

但提倡禁止吃鲨鱼,我第一个跳出来反对;对于我们从小靠海长大的人来说,鲨鱼和带鱼,黄鱼,乌贼一样,都是成千上万种普通鱼类的一种,既不会刻意去吃也不会刻意不去吃;就像你今天吃大白菜,明天吃胡萝卜一样,都是平常菜;为什么突然之间不能吃了?开鲨鱼加工厂致富也是好事,为何禁止?

澳大利亚吃袋鼠,加拿大可以吃野鹿我一样觉得不可思议,我家附近袋鼠和野鹿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当宠物还来不急,居然在异国他乡有人大块朵颐

我理解他们,也请你们理解普通鲨鱼肉其实和带鱼一样,没啥了不起的普通鱼类而已

alphakv 发表于 29-1-2010 22:30:59

能不能这样理解,如果提倡不吃九天翅,珍贵的鲨鱼还是会被捕杀,总有人能找借口。小日本就是钻了协议的空子 (说禁止捕食鲸鱼,没说不能捕杀做科研用啊的借口), 但是如果说禁止捕杀鲨鱼, 那就没借口可找了。那么保护珍贵的鲨鱼才能更有效的被落实。
红袋鼠在澳洲的数量是”能够被确定“很多的,本来就是这里最适合生长的 (所以你家门口是找不到的),就好像熊猫适合在中国一样 (在澳洲你也是找不到的)。 但是红袋鼠的生育能力远超熊猫, 目前数量已属于超标了,澳洲政府为保证生态平衡(也不能太多),允许适量杀一些。
如果哪天珍贵的鲨鱼数量变多,超标了,为保证生态平衡,那也可以杀掉点,但是现在你得尽全力保护它们,哪怕损害了一点你的利益。为了可持续发展。

[ 本帖最后由 alphakv 于 29-1-2010 22: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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