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母移民子女平衡的公证问题。期盼高人进来指点迷津。
我姐姐在澳洲已经入籍,现在想给父母办父母移民,家中就我和我姐两个孩子。去本地公正处公正的时候,公正员只肯公正我和我姐是我父母的子女,而拒绝公正我和我姐是我父母的全部子女,理由是没有这个格式。而父母移民中子女平衡测试,就需要公证书中“以上子女系其全部子女”这一句。这该怎么办?有没有其他途径直接或者间接地证明这一项呢?请求高人指点迷津。谢谢!1:其中有一个网友回复我:是有机会出乱子,但既然book3没有要求,你又何必自寻烦恼。站在公证处的角度,他们不会去调查你父母是否有超生或私生,所以他们不写上那句是合理的。你在填写申请表时,需要罗列出你父母所生的子女,估计移民局就是根据这个来判断你们的子女平衡。所有资料如实作答就行了,根据本子(book3)办事,不用太担心,澳洲政府是假设你是诚实的。
这个网友指的BOOK3是什么意思?在哪可以看到里面的内容.
2:我找中介,中介也给我介绍说需要子女公证,但公证处说没有这样的公证,我只做了我父母的出生公证和我姐和我的出生公证,还有一份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我们和我姐夫的公证.还有我父母的结婚公证,和我们大家的无刑公证.请问大侠有谁知道这个子女公证到底需不需要做?如何做,格式是怎么样的?
[ 本帖最后由 iopmn 于 7-3-2009 16:41 编辑 ]
别的不是特别清楚.
booklet 3很容易找到:http://www.immi.gov.au/allforms/booklets/1129.pdf 也在烦恼这个问题 本帖最后由 lf-wxh 于 3-1-2014 05:29 编辑
既然独生可以用政府颁发的独生子女证做公证,照此推理,两个子女是否可以去父母所在地的政府或街道开一个证明,证明如下两项:1、你父母现在的婚姻系第一次婚姻;2、仅生你和姐姐(或兄弟妹妹)两个子女。然后去公证处证明这封信是真实的。自己瞎想的,可以试试,公证花不了几个钱。
独生子女证丢失政府补办很麻烦,主要是怕你冒领独生子女费(退休老人都有这笔钱),两个子女的证明,我想会很好开的,去街道,村委会,父母工作单位都应该不会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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