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TPA 的工作经验算法???
本帖最后由 feathersky 于 8-10-2016 16:20 编辑各位大师您好我想请问关于TRA 的工作经验算法是关于第二步骤的Job Ready Employment
申请想请问如果在还没有申请第一步骤时就已经有相关工作经验累积并有获取Pay Slip 且每周达满20小时(边读书边工作)
那这样在申请第二步骤的Job Ready Employment 就可以算是满足条件了吗?
还是必须要在成功申请第一步骤Provisional Skills Assessment 后才开始起算 第二步骤的相关工作经验小时累积呢? ? ?
並附上之前爬文的連結:[转帖]TRA的Deeming Dates已被取消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351491-1-1.html
(出处: FreeOZ论坛)
在此小妹非常感谢各位 前辈的回覆 你所附链接的信息过旧,是职业还算分的年代,6-7年前的事吧....
JRP需你跟雇主在TRA注册要做这个program后才开始计算时间,你所述的,就职业评估的角度,应不算。
但移民加分的角度,只要是拿到文凭以后的工作经验,应可以算。
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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