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新闻】谋杀分居妻子,富商无期徒刑(更新中文新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本帖最后由 y12345678 于 18-1-2016 12:54 编辑《1月18日,感谢101楼猫儿不笨同学更新,国内报道》
澳大利亚籍男子谋杀中国籍妻子 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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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分居妻子,富商无期徒刑
2016-1-17 17:04|
1月17日讯2015年12月,随着上海市一中院法槌落定,澳大利亚籍男子赵言因谋杀中国籍妻子孙红,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凶手是外籍华人,被害人是中国公民,作案地点位于国外,案发后嫌疑人又逃回国内——这样一起管辖权案错综复杂的案件,涉案人横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如何突破不同国家之间的法治壁垒,才能让公正得以彰显?
当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被公安部指定管辖该案后,面对澳洲警方几乎已经破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的情况,为何还需重启二次侦查,足迹遍及悉尼、珀斯、沈阳等地,几乎重新将案件证据重新办理一次?
这是上海办理的首例外国公民在国外侵害我国公民的案件。这些问题,都曾是摆在上海警方面前的现实困境,没有先例可循。
创新,破局,成功办理此案,使犯罪嫌疑人在国内接受审判——上海警方开启了国际警务协作应对跨境刑事案件的又一篇章。
在国门越来越开放的今天,中国人积极拥抱世界的同时,也必然伴随跨国犯罪的增加,有些问题前所未有。面对这样的课题,上海警方不断探索国际警务协作新的模式。这样的不断突破,也将成为保护中国公民在海外合法权益的必由之路。
最可疑的人拥有最完美的不在场证据
2010年9月30日,一场突如其来的凶杀案让澳大利亚珀斯这一宁静平和的城市哗然。当晚,辽宁沈阳籍女子孙红和她的母亲康洁倒在租住的房屋 前,孙红身亡,康洁因头部撞击成了植物人。社区较为偏远,周边监控设施有限。现场能够采集的证据,只有邻居家安装的监控拍到一部可疑车辆,还有一名目击者 在暮色中看到的凶手侧影。
根据调查,澳大利亚警方拼贴出案发经过:当晚19时30分,孙红驾车和母亲回到住处,准备随后去接女儿。就在母亲下车时,一辆停在不远处的车忽 然逼近堵住去路,一名披着长发、皮肤漆黑、身形看似男性的人举起鱼枪向康洁发射。康洁躲过一劫,鱼枪射进邻居家空关的房屋内。凶手随即拿出一把铁锤,敲击 康洁头部,致其倒地不醒。接着行凶者又朝坐在车内的孙红走来,举起铁锤敲开车窗玻璃,拽开车门,掏出一把刀连续刺杀孙红,孙红当即倒在血泊中。行凶者驾驶 着可疑车辆消失在监控视频里。
经过法医鉴定,孙红中刀身亡,康洁陷入昏迷,经抢救后送回沈阳家中,至今未醒。曾连续登上“世界最佳居住城市”的珀斯发生这样的恶性案件,让当地不少居民感到惶恐。案发社区里一些华人居民在接受完警方调查后,甚至连夜收拾行李飞回国内。
根据唯一的目击者对行凶者外形和使用鱼枪行凶的描述,澳大利亚警方曾怀疑过可能是当地土著渔民作案。然而进一步调查,“土著渔民”又仿佛凭空消失,再未出现。
针对孙红社会关系的调查也显示,她在当地的生活十分简单。2008年,孙红与丈夫、已入籍澳大利亚的赵言结婚,随后来到珀斯,生下女儿,母亲康洁来到当地照料。孙红没有在当地工作过,也没有谁曾与她结怨。
不过,警方调取孙红的资料时发现:结婚还不到两年的孙红已向丈夫提起离婚诉讼,当地法院也已受理。
赵言是国人眼中某类移民澳大利亚的“典型”——他父母在国内开设企业,家庭富裕,仅在珀斯的房产就价值千万人民币。入籍澳大利亚后,赵言几乎从不工作,依然过着逍遥富足的生活。
作为日常消遣,赵言的一大爱好是潜水。警方也在他家里发现鱼枪等物品,这与目击者的证言不谋而合。
赵言很可能就是凶手?当地警方虽然做出了判断,然而进一步的调查却如同被浇了一盆冷水:2010年9月10日,赵言持澳大利亚护照出境,回到沈阳,此后再无入境澳大利亚的记录。中国警方寻找赵言时似也证实了这一点——他的确人在沈阳。
还有比这更完美的不在场证据吗?
高速交警“灵光乍现”留下“逆转点”
会不会是雇凶杀人?“土著渔民”是不是赵言花钱雇来的杀手?当地警方在排除其他嫌疑后,仍未放弃赵言这一重要线索。
疑点很快出现:赵言曾于2010年9月4日在悉尼华文报纸《澳洲新报》上刊登招聘司机的广告,要求由悉尼横跨澳大利亚到珀斯。既然当时他已启程回国,此后再也未入境澳大利亚,为什么要在自己不在期间雇人横跨澳大利亚?
这时,一张由澳大利亚高速交警部门传送到珀斯刑事部门的照片改变了整个局面——凶手很可能就是赵言本人!
案发不久,一辆孤独前行的车出现在珀斯前往悉尼的公路上,车上坐着两名沉默的华裔男子。当地高速交警觉得车辆可疑,将车辆拦下对两人分别盘查: 其中一名男子是另一名男子雇来的司机,从悉尼到达珀斯,当时正在珀斯返回悉尼的路上。驾车横跨澳洲大陆旅行的情况并不是没有先例,交警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情 况。
在此后与中国警方的接触中,其中一名交警回忆,当时始终觉得持有“岳某中国护照”的男子“有些不对”,为保险起见,他几乎是“灵光乍现”地调用警车顶部的执法记录仪,拍下了这名男子清晰的正面照。
经过比对,照片中的人和赵言几乎一模一样。很快,警方查出案发后几天的出境记录里,也有一名男子留下的清晰照片,与赵言十分相似。
这名出境男子留下的信息是辽宁沈阳籍的岳某,系赵言同乡。出入境记录显示,岳某于2010年9月23日入境澳大利亚,10月3日离境回到中国,时间正好是案发期间!
经过与中国警方合作进一步侦查,岳某与赵言是好友,在赵言的婚礼上担任过伴郎。而两人证件照片上的面貌,的确相似。
至此,真相浮出水面:因不满妻子离婚分割财产等因素,赵言决定杀害孙红。他事先准备好鱼枪、铁锤和刀等作案工具,随后刊登招聘广告找来司机宋峰。
2010年9月10日,赵言持自己的澳大利亚护照回国,在沈阳找到证件照片与自己神似的岳某借护照。
9月23日,赵言持岳某护照出境,来到悉尼。
9月24日,赵言联系宋峰,由悉尼驾车到达珀斯。
9月28日,赵言又用虚假身份购买一辆二手白色三菱轿车。
9月30日,化装后的赵言带着凶器,驾驶三菱轿车守候在妻子租住的房子外。19时30分,赵言作案。随后将三菱轿车丢弃,连夜让宋峰驾车送自己到悉尼。
10月3日,赵言回国,从此未再入境澳大利亚。
为什么由上海来侦办
2011年8月,澳大利亚警方在调查告一段落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向我国公安部通报此案,并要求司法 协助。随后,公安部着手牵头协调侦办此案,并将滞留在沈阳的赵言捉拿归案。充分协商后,澳大利亚警方同意将此案移交中国警方。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和 被害人皆出生于中国,且犯罪嫌疑人在国内落网,让犯罪嫌疑人在国内伏法,更有利于还被害人公道。
2012年12月20日,公安部将此案指定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管辖,由刑侦总队三支队承办。这也是上海公安侦办的首例外国公民在国外侵害我国公民案件。
为什么是上海?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定》第17条规定:“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 案件,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考虑到上海公安刑侦部门具有较丰富的涉外案件办理经验,公安部决定将该案指定上海管辖。
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公安部此举别有深意:“上海是改革开放的前沿,与海外联系频繁,各类跨国活动多,既有加强国际警务合作的需求,也有创新突破的能力。”
“自1995年3月成立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上海联络处以来,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充分利用这一渠道,与国外警方合作,侦办了一大批重大 跨国境案件,为保护海外华人的合法利益作出了不懈努力。”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副总队长钱海军告诉记者,上海近年来成功侦办、审理、宣判了“陈丹蕾美国故 意杀人案”、“林炳松法国故意杀人案”、“肖真在新西兰故意伤害案”等跨国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理念,的确有助于这一案件在关键时刻“创新破局”。
“量刑承诺”破合作僵局
真要让中国警方接手此案,澳大利亚方面给出前提——必须先做出“量刑承诺”。
记者从法律界人士处获悉,赵言的行为如果在国内,将有很大的可能被依法判处死刑。但赵言加入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已取消死刑。出于“本国公民保护原则”和“国际警务合作惯例”,澳方表示只有在中国作出不执行死刑的承诺下,才能向中国进一步提供该案的证据材料。
查阅2006年签署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记者发现并无对刑事司法协助中量刑承诺、程序流程的明确约定。据 法律界人士介绍,这将是今后国际警务协作需要解决的问题:“量刑由法院作出,但需要警务协作的案件往往还在公安部门侦办阶段。案件的情节尚未完全确认,如 何量刑谁来承诺?”
然而时间不等人。此时距离中澳双方约定移交案件的时间还有不到一年,一旦超时,中国警方只能以涉嫌“偷越国(边)境罪”抓捕赵言,处以一年以下拘役,这显然与澳大利亚警方认定的犯罪事实不符。
“僵局”压力之下,上海公安刑侦总队三支队接手案件。侦查员仔细研究了澳大利亚法律,并与澳大利亚大使馆警务联络官及时沟通案情。在充分了解澳 方对量刑承诺的具体要求和接受方式后,上海市公安局商请市检察院、市高院提前介入,达成共识,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通过我国司法部向澳大利亚提出“根据 上海历年来启动国际司法合作程序的案件判例,上海会启动此案侦查,作出不执行死刑承诺”的意见。
国际警务协作中,只有双方达成一致,才能进入司法程序。2013年3月,中澳刑事司法协助正式启动。
“这是一次创新破局!”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上海公安在处理这起案件时的做法,为我国今后与其他国家开展刑事司法协助中如何作出量刑承诺提供了 新的工作模式。在他们看来,随着中外交往越来越频繁,如何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让中国公民在海外合法权益得到最大化的合理保护,上海公安做了一次成功的探 索。
他想看《圣经》,家里竟寄来《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赵言刚落网时,曾亲口承认罪行。然而面对上海民警的提审,赵言始终未再松口提及案情。但他并不介意一遍遍讲述两段婚姻的“不幸”。
孙红是赵言的第二任妻子,两人的父亲曾是同事,相亲后确定恋爱关系。没过多久,两人于2008年4月结婚。
但旖旎的风光、富足的生活和女儿的诞生,都未让这个家庭继续幸福。2009年开始,夫妻频生龃龉,争吵不断,双方家长的加入又让矛盾升级。 2010年初,孙红聘请律师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搬离赵言位于珀斯的豪宅。当地法院随即告知赵言,将依法冻结他在澳洲的财产,直到法院判决双方离 婚、财产分割后方能解冻。
与前妻爽快签字离婚不同,赵言发现孙红的律师竟然在搜集两人婚姻期间自己种种行为的证据,这些证据显然不利。出于对妇女儿童的保护,澳大利亚法律在婚姻诉讼判决中本就“偏向”女方,如律师搜集的证据被法官认可,那离婚后赵言的大部分财产很可能将归孙红所有。
在旁观者看来,赵言两段失败的婚姻中,女方并非主因。赵言对金钱的重视、对周围人的苛刻,在警方展开外围调查时得到佐证。妻子身亡后,潜逃中国 的赵言交往了新的女友,还曾到越南旅游。赵言归案后,上海警方辗转找到他在国内交往过的女友辨认作为证据的照片,没想到这名女子竟拉着民警哭诉了两小时。 女子告诉侦查员,她曾在赵言家人开的公司上班,为赵言怀孕后流产的当天下午公司居然就要求其上班:“流产有什么啦?”她还曾借给赵言两万元,赵言答应归 还,然而赵言被抓后,他的家人断然拒绝了还钱要求。最让她难堪的是,赵言被警方带走后,竟有多名女子找上门要她“交人”,不堪其扰的她只得避走外地。而将 护照借给赵言的岳某,案发后曾联系赵言的家人,却被劈头盖脸骂了一顿:“你冒出来干什么?”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赵言在看守所提出希望家人寄本《圣经》以示忏悔,结果家人给他寄来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二次侦办确认嫌疑人行为
在外行人看来,案件情况已基本清楚,澳大利亚警方也已提供证据,只要将赵言送上法庭即可。然而国际警务合作涉及到不同法律体系的对接,每一步都必须慎之又慎。
在公安部授权下,上海警方迅速与珀斯警方对接,两百多页英文案卷摆上案头,翻译成中文长达三十多万字。
翻开这些用不同颜色标注的厚厚案卷和破案笔记,承办该案的民警潘枫说:“新刑诉法颁布后,我国对于刑事案件的证据要求更加严格,国外的许多证据和结论如何与我国法律程序相匹配,有些甚至必须重新取证制作,才能在我国法庭上凸现证据的充分性、完整性以及可展性等。”
比如被不少人视作“铁证”的DNA鉴定意见,澳大利亚提供的证据采取模板不同,认证标准不同,结论也不同:“中国的DNA鉴定意见会明确‘是’ 还是‘不是’,但澳大利亚的报告会表述为‘有百亿分之一的可能性不是’。”潘枫说,虽然按照目前地球70亿人口规模,这“百亿分之一”的可能性就意味着不 可能再找出第二个人,但送上法庭的证据,必须是符合我国法律要求的格式,因此侦查员一方面对澳方提供的鉴定报告翻译、认定,另一方面再次采集证据,重新鉴 定:“既要得到澳大利亚的认可,也要成为国内法庭的合法证据。”
澳方提供的证人口供,按照我国法律同样难成“呈堂证供”。据承办民警王翔介绍,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民警在录取口供时,由民警提出简明扼要的问 题,具体证词由当事人诉说并签字确认; 而澳大利亚警方采集口供的方式则相反,警察将提出大量繁而具体的问题,当事人只需回答“是”或者“否”。
两种口供方式的利弊,在法律学界一直有争议:“问得非常详细,有人担心警方诱供;由当事人自主口述,主观倾向则会相对明显。”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两种方式并没有谁更好的论断,但口供作为证据,格式需要符合当地法律规定。
这也意味着上海警方既不能直接将澳大利亚警方的口供呈递法庭,更不可能按照内容“转变”格式,只能重新采集口供。
在澳大利亚警方提供的十几名从澳大利亚回国的华人的联系方式之外,侦查员梳理出多名证人,一一重访。“沈阳、辽阳、大连、武汉……单辽宁省几乎 跑了大半。”潘枫回忆,在重新采集证据的同时,一些新证据也被找到。警方搜查赵言位于沈阳的居住地,找到他假冒岳某赴澳洲作案后入境时穿的衣服。澳洲警方 提供的高速公路照片和出境照片,经赵言十余名亲友辨认,除其家人称“不认识”、“不像”之外,其余皆确认照片中就是赵言。
虽然赵言翻供拒认,但上海警方面对“零口供”的压力调整办案重点,转变“口供为王”的既定思路,从细节着手,将该案所有证据环环相扣,形成案卷十一册、证据光盘五十四张,牢牢锁定赵言的犯罪事实。
历时5年,赵言终于得到法律的制裁。
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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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翻译原文》
新闻来源
Wealthy businessman jailed for life over estranged wife's murder
https://au.news.yahoo.com/thewest/wa/a/30473384/murder-mystery-solved/
夫妻二人合影 孙丹(左),赵诺(右)
一位出生于中国的澳大利亚商人,持假护照入境澳大利亚,杀害了分居妻子。中方根据西澳警方提供的证据,对其起诉,判无期徒刑。
2010年九月,赵诺在西澳大利亚的balga区杀害了孙丹,但他逃脱死刑。因为中澳司法机关达成协议,中方承诺不判处死刑。
西澳人日报周末版独家采访西澳警察重案组,还原了赵诺精心策划谋杀妻子孙丹(音)的全过程。赵诺,现年36岁。受害人,孙丹,受害时年仅27岁。二人有一两岁的女儿。赵诺先(由上海)飞抵悉尼,然后开车来到西澳。他埋伏于妻子屋外,袭击了岳母康杰慎(音),然后持利器杀害了妻子孙丹。
赵某随后驱车开会新南威尔士,离开了澳大利亚,以躲避警方的追踪。
中澳双方经过5年的通力合作,本周赵某终于在上海法院(译者注:此案似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定罪。
目前中澳双方并无司法引渡协议,但若受害者或罪犯涉及中国公民的话,中国当局将会对案犯进行起诉。
澳大利亚籍被告人赵诺故意杀人一案于2014年开审,本周三位主审法官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诺无期徒刑。赵诺的罪名包括谋杀妻子孙丹,和意图谋杀当年53岁的岳母康杰慎。
公诉人形容赵诺的行为实属丧心病狂,像执行死刑一般对受害人进行袭击,是受了金钱、权力以及贪婪影响。
赵某还涉入亚洲性生意。
受害人父亲孙嘉宇(音)告诉警方,赵诺毁了他的家庭,真凶伏法令他欣慰。
赵孙二人的女儿现由一个新家庭照顾,但仍然与祖父保持联系。
警方封锁了位于balga区的罪案现场
受害人康杰慎登机飞往中国
铁锤--赵诺所用凶器
今晚电视看到的,鬼子讲的名字根本听不懂
只好翻出网页翻译一下 为什么要杀她呢? 西澳电工 发表于 3-1-2016 11:19
为什么要杀她呢?
报纸上写的是因为她离婚分了一半家产 最近看到PERTH一个微信公众号帮这个人洗地,厚颜无耻的很。 这富商的背景已经被扒出来了,官二代,皆是朝中有人,亲戚具体职位不记得了,有个亲戚是公安厅厅长 有中文新闻出来了,参见一楼。 借护照海关都没发现:L 可惜这小子不能死刑 为啥要在中国判呢,又不让判死刑,这样的家境背景,关不了几天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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