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国内卖房-->汇款到OZ-->ATO查税问题
先介绍下背景:2014年1月拿到一家3口PR,4月份短登,在悉尼和墨尔本各呆了短短一周,开了lg的联邦银行的帐户,其他税号啥的都没开。
2015年初卖掉国内的房子(lg婚前跟父母共有),准备给lp在国内也开一个oz银行的帐户(可能选ANZ或NAB),然后换汇后转到夫妻二人的oz帐户中。
现在的问题是:
1.因为换汇额度的问题,如果找除了父母之外的亲友换汇后转到我和lp的帐户,
(1)长登以后ATO是否会要求提供我和这些亲友的关系证明?
(2)如果是舅舅、表弟这种亲戚,都在上海市但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怎样证明我们的亲属关系?
(3)如果提供不出我和亲友的关系证明怎么办?按理说我在卖国内房子之前连oz税号都还没开,ATO是否有权对我国内卖的房征税呢?
(4)由于个人购汇和汇款年度5W刀的限制,需要通过多个人多个银行操作,那么房产交易过程中的首付和贷款打到谁的账户比较合适?比方说先集中打到lg的帐户,再分批转到各购汇人的账户,保留转账凭证;还是先集中打到lg父亲或母亲的账户,再分批转账购汇呢?哪种更稳妥。产权是lg和父母每个人1/3的。
2.由于我的房子是满五年唯一普通住房,所以按照国家规定作为卖家方面:营业税免征,个税免征。只有买家需要交契税。那么以后ATO如果要我提供卖房的纳税证明,我应该提供什么呢?
3.为了使房价在普通住房范围内在购房合同上稍稍做低了房价,做低的部分作为装修补偿款由下家直接转帐给我们,这部分房款是无法体现在购房合同和发票上的。这部分钱有什么隐患?怎样应对ATO可能的质疑?是否可以拿与下家签订的装修补偿款合同去做公证?
想得太复杂了。 TimeSpace 发表于 5-1-2015 10:06
想得太复杂了。
请问高人:如何做才简单呢?每次汇5万刀不会被查税吗? 同问,过来人都怎么操作的?好需要一个总结帖:Q 同样关心此类问题,帮顶 楼主貌似考虑复杂了,只要你在国内走的是合法途径(不是地下钱庄),都可以放心大胆了。
房子买房的时候一般都有发票吧,最关键的证据保留。
jimmyking 发表于 14-1-2015 22:44
楼主貌似考虑复杂了,只要你在国内走的是合法途径(不是地下钱庄),都可以放心大胆了。
房子买房的时候 ...
肯定不走地下钱庄,但关键点有两个:
1.出售的房产我本人只占1/3,余下归父母
2.由于是满五唯一,所以对于卖家我而言是无税的,但是ATO会不会认为你在中国不交税不等于对我土澳不交税呢?以前听说过ATO会要求缴纳两国差额税率的说法的。 我看到你的问题,和我现在的情况如出一辙,比如国内的房子唯一免税,卖掉的话,汇款到OZ,会不会被ATO征税?LZ后来怎么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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