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出生地与户口本上的出生不一样怎么办?
我家宝宝是在天津市宁河县医院出生的,出生医学证明上面的出生地肯定开的是医院地址(天津市),而我给小孩上户口的地方是我老婆家里,唐山市路南区。问题出现了,给小孩办护照的时候,出入境的人说,这种情况办不了护照,两个地址不一样,要回去派出所改,回到派出所户籍处,被告知这个唐山市路南区是根据母亲的户口地址一直,是改不了的系统自动生成的。一个是天津市,一个市唐山市市,这样的情况办不了护照也办不了出生公证?把老百姓撂下一边,推来推去的,请问有没有这样的情况。该如何是好。有同样经历的人麻烦分享下经验,该如何处理?急火攻心呀,想打那些政府部门的人。 办护照还需要出生医学证明吗?我这边直接拿户口本和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就行了。 据说是新政策,哎,都是为难老百姓。 据说是新政策,哎,都是为难老百姓。 哎,不关是出入境不能办护照,公证处也不能办公证,两个完全不一样的部门都反应说不行,难道每个地方政策不一样?占山为王? 哎,不关是出入境不能办护照,公证处也不能办公证,两个完全不一样的部门都反应说不行,难道每个地方政策不一样?占山为王? 所以说要移民…… 本帖最后由 doreadme 于 3-9-2014 10:44 编辑
前几年也听说过楼主这样的情况,难办的原因听说主要是针对孩子超生(到异地生,孩子户口分挂父亲和母亲户口本,还有挂在爷爷奶奶户头上...而出现的种种户口和出生异地)的情况,对这些特定时期特定法规,没有不行有了肯定会有不方便,好坏咱不去置评,看如何解决才是重要的。
楼主的情况应该不是,那你问问当地公安分局级(孩子的户口随母亲的话,就是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上级),问他们,你这种情况,除了拿上你和老公两个人的户口本 + 身份证 + 小孩子的出生证明外,还需要什么? 有的还需要母亲户口所在地的妇幼医院加盖出生专用章(这个是母亲有了计生指标后生孩子给盖的章), 提供一个思路,仅供参考。 公证处拿表格,去派出所填写签字盖章,回公证处,就给你出 birth certificate了, 护照号你要求就会放在上面。
LZ不要考虑太复杂,自己吓自己 谢谢各位的建议,今天终于得到一个好消息,户籍处的派出所说,居然可以改了,说请示上级领导,专门开了会,特批,说从来没有碰到这样的情况,我应该高兴不?难道这是恩赐?总之,改好了。说老实话,还是不信我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情况。
我们那地方办护照一定要出生医学证明,出入境要求的,找领导也是这么说,可能真的是新政策吧,只是提醒各位,做好这样的思想准备,如果有不一样的,赶紧改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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