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情故事
本帖最后由 MICHELLE07 于 2-8-2013 21:58 编辑"网络文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个贬义词.如果问起兴趣爱好,可以说"读书",但网络文学就别提了,登不得大雅之堂.
其实网上确实也有精彩的东西.
当时追着看《后宫·甄嬛传》的时候觉得文字和情节很有水准,一共7大部看得欲罢不能. 后来拍成了电视剧,"果然是极好的."
还有<山楂树之恋>,我承认我看掉泪了....电影却少了很多原著的韵味. 艾米发在网上的小说全找出来看过,<三人行>也很好.
下面这篇是<我和我的经济适用男>的作者写的另一新作.佟丽雅没有把何小君演到位. 小说很好看.
第一章
我的户籍是上海,但实际出生在内地的一个小城,父母在同一个工厂工作,整个厂都是从上海内迁过来的,生产重型机械。
工厂很大,大部分技术类职工都是上海人,带着自己的家属和全部家当举家而来。厂里有生活区,幼儿园,小学,甚至自己的菜场,许多人的一生都是在那里度过,很长的一条路贯穿厂区南北,路面被大型卡车压得平直,两边随处可见锈成黄黑色的巨大铁块,路口竖一块牌子,406厂一路。
数千人的大厂,除了随厂内迁过来的那些人之外,剩余的工人大部分的都是从附近城镇里召来的,过去务农,后来务工,所以清一式的黑瘦,憨厚乐天,上下班穿同样的工作服,面目模糊,很难分辨。
在这样的环境里,父亲就更显得鹤立鸡群,他是随着内迁而来的唯一的大学生,浙大毕业之后被大手一挥,支援内地,直接落到了这个地方。
厂里没有人不记得他,常志柳郁郁不得志,常志柳性格偏激,常志柳愤世嫉俗,常志柳注定从云里跌到泥里,而且一辈子都要在泥里。
我们一家三口住简陋的小宿舍,吊灯昏黄,窄□仄,墙角的木制书橱里堆满了书籍,厚薄纷杂,翻开来多是复杂的图形和数字。因为常年不见阳光,很多内页都已经发黄,凑近了可以闻到一股霉气。
父亲带着它们来到这个地方的时候一定满怀凌云壮志,但是后来他发现自己来到的是一片流沙海,更可怕的是,他还没有能力走出去,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里一日日沉没下去,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消失,最后没顶。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和母亲结婚,她只有小学学历,娘家是那个小城城郊的农户,年轻的时候长得好,在那个年代能够在几千人的大厂里脱颖而出,嫁给唯一的城里来的大学生,我想她一定是骄傲过的,但她很快就发现这个决定的错得有多离谱。
家里的气氛是阴郁的,这种不快乐从父亲身上不停歇地散发出来,感染到每一个角落,然后在我出生之后变本加厉。
童年的时候我甚至不敢与他同在一个屋里待着,害怕他突然爆发的怒气,还有憎恶的眼神。我书读得不错,但他从未露出满意之色,看着我的成绩单沉默,然后丢回我面前转身离开。
作为一个孩子,在对一切能够取悦父亲的方法绝望之后,我开始逃避与他的相处。所幸母亲天性很乐观,一个人承担所有家务,对我温柔照顾,她文化不高,喜欢坐在我书桌边默默看着我写字,冬天攒下鸡蛋与红糖一起炖了端过来,看着我喝的时候喉头滚动,接过空碗的时候微笑。
再后来父亲回城无望,开始酗酒,喝醉以后眼神阴沉,操起手边任何一样东西丢向我们,最可怕的一次是过年,母亲在厨房用圆铁勺做蛋饺皮,他在屋里独自喝酒,酒瓶空了,叫我进去,我正埋头搅肉馅,没有听见,抬头看到父亲双目血红,空的酒瓶从三尺外砸过来,当胸一记。
妈妈扔下铁勺跑过来挡在我们之间,我扭头跑出去,屋外冰天雪地,胸口痛得发闷,跑出大门的时候风像刀一样割过肌肤,十数步之后又扭头跑回去,正看到他们扭做一团,母亲瘦小的身体好像狂风中的一片叶,扭曲着怪异的角度,竭力抵挡父亲要冲出来的疯狂。
我拉着她一起跑,然后在河边哭叫,说了很多十几岁女孩子绝望后会冒出来的歇斯底里的蠢话,而她默默流泪,最后抱着我的头说会好的,那是你爸爸。。
我内心一直有一种朦胧的感觉,父亲恨我,还有这个家,不过没人告诉我原因,到后来我也不再关心,高三时填报高考志愿,我选择回到上海,祖父祖母早已逝世,姑姑一家住在老式弄堂房子里,空间窄小得转不开身,看到我们去的时候目光冷硬。母亲陪我在一个闷热的小旅馆住了一个月,高考结束之后才回到厂里,也是在那年夏天,母亲突然病逝。。
她曾经是那样一个年轻健美的姑娘,死时却已经变得消瘦单薄,下葬那天外婆哭天抢地,咒骂不休,说父亲狠心,不就是没了一个娃,居然这么狠心,恨一辈子。。
我终于知道那个埋藏多年的秘密,母亲在我两三岁的时候曾经又有过一个孩子,父亲梦寐以求的儿子,但是她怀孕三个月的时候,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独自坐车到城里将孩子做了人流。回来以后面对暴怒的父亲只说了一个理由,“我想小欢过得好。”
我叫常欢,妈妈起的名字,我大了以后常觉得这个名字起得好,因为就算我被人戳着脊梁逼到角落的时候,别人一声咬牙切齿的常欢,也能提醒我这名字的本意,至少给我起这个名字的人,是衷心希望我常常欢乐的。
家里的条件只有这些,母亲早已料到弟弟出生以后面对我的是什么,又知道父亲对儿子的渴望和热切,所以竟用了这样决绝的办法成全了我。
父亲想要一个儿子,他对自己这一生早已感到绝望,只想要一个儿子来承载所有的梦想,走他走不到的路,去他想去的地方,我的出生是让他失望的,母亲的行为又给了他致命一击。或者在他眼里,我才是刽子手,我的存在就是原罪。
一切的憎恨和厌恶终于有了解释,我拒绝再与父亲说话,再也没有开口叫过他。拿到录取通知书当天我便开始整理行李,收拾东西的时候看到他走过来站在我旁边不说话。。
我没有抬头,眼角余光看到他垂在身侧的一只手。常年酗酒,他双手早已开始颤抖,这时更抖得厉害,我不出声,他也不说话,最后蹲下来,把一样东西放在我的皮箱上,然后转身走了。
那是一张存折,写着我妈妈的名字。
第 2 章
就这样,我拖着一个简单的皮箱,坐火车来到上海,住进了大学寝室。
我的成绩很好,进的是上海最好的大学。安顿下来之后我仔细盘算了存折里的金额,给自己找了几份家教和兼职的工作,用以维持生活。那时候我的梦想很简单,顺利毕业,在上海找一份工作,然后就这个城市里安身立命,永远忘记过去的一切。
成绩是我唯一值得骄傲的东西,除此之外,我的大学生活乏善可陈。同学大部分是上海土生土长的女孩,穿着时髦,我与她们格格不入,同寝室的费春妮也是从小城出来的知青子女,好歹与我有点共同语言。春妮在上海有叔叔一家,但她和我一样不受欢迎。
那个时代城市里每个人的生存空间都是逼仄的,一代人接着一代人出生,老老小小拥挤在一起,仇视每一个可能会侵占掉一丝空间的外来者。当时觉得人性令人齿冷,现在的我却完全可以理解,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生活空间都不能保证,那又拿什么去要求他们善待外来者?
春妮性格比我活泼,很快对这个城市熟悉起来,休息日拉着我去人民广场地下逛街。我们都不是有钱人,其实就是赤贫,不过她兴高采烈,而我一直把双手插在外套口袋里微笑。
我也爱美,不过我已经打定注意,不再靠家里的一分一毫,所以现在还不是时候。
春妮买了生平第一双长靴,花了一百三十五元,将近一个月的生活费。她在店里就迫不及待地换上,也不舍得脱,将旧鞋放进鞋盒里拎了回来。
进校之前我笑她老鼠不留隔夜食,一天都不肯等,穿那么漂亮回来给门房老伯看吗?她抓着我的手臂说,“常欢,我不想等了,我就是要打扮得漂漂亮亮,要和城里的女孩子一样,我一天都不想等了。”
那是个周日,周末回家的上海女孩都已经回到寝室,春妮的靴子立刻被注意到,其中一个张口说了句,“新靴子啊。”
她们平时很少与我们搭话,春妮笑开来想回答,但她没有停下脚步,端着水盆与我们擦身而过,“人造革的吧?硬得跟纸板一样。”
春妮在原地僵立,我心里也觉得凉,但仍是拉住她的手劝,“别理她们,我觉得挺好看的。”
她猛地甩开我的手,叫了一声,“你觉得好看有什么用!”。
第二天春妮对我说抱歉,我那时候正要去图书馆,对她笑笑说没事,又问她要不要替她占个位置。
我们的友谊好像又恢复了,但我再也没有见她穿过那双靴子,它就这样昙花一现,凭空消失了。后来春妮开始经常晚归,衣着打扮渐渐不同,再不去街边小店。两个月以后的一天,她通宵未回,查铺的时候我的心怦怦跳,所幸她睡上铺,走之前又把被子扯开,居然平安无事。
第二天春妮是被一辆车送到学校的,脚下已经换了柔软的黑色羊皮靴,手里的□面柔软,金色的把手闪闪发光。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春妮也不说,一次与她走出校门的时候又看到那辆车,有个男人停下车按下窗笑看了她一眼,目光笔直,即便在光天化日之下也让人觉得是□裸的,而她后退一步,好像眼前有白昼生鬼魅。
这件事对我的冲击太大,当晚回到寝室之后根本不能入睡,后来在黑暗里强迫自己闭眼睛,朦胧做了梦,惊醒之后一身虚汗,翻身下床去找皮箱里的那张存折,一直到摸到那个皱皱的表面才惊魂初定。
存折里的钱有一半付了这个学期的学费,余下的刚刚够我付清下学期的,我不会为了一双羊皮靴和一只包羡慕任何人,但如果它空了。
如果它空了……。
我在黑暗中打了一个寒噤。
我从入学以来一直在打工,做家教,还有去麦当劳兼职,常常对付完顽劣的初中生之后便立刻赶到二十四小时的快餐厅做晚班。
麦当劳时薪七块五,晚班有补贴,九块,我一直申请做晚班,这样能够在有限的单位时间里增加收入,而且有免费的汉堡吃,省一顿晚餐。
家教二十元一小时,不稳定,有次我去一个初三男生的家里,他家在松江,我倒了三部车才到那里。他一个人的房间比我全家住了十几年的那间宿舍大两倍,窗外可以看到青翠的佘山山景,他跷着脚打游戏,斜眼看我,最后在我讲题的时候突然把手伸过来,伸进我的衣领,我给了他一耳光,然后被他妈妈推出他家大门。
即便是这样,两项打工加起来的收入,也只是堪堪够我的生活而已,我又想到了春妮,我当然不会因为一双靴子一只包便改变自己,但是我需要钱。。
再次睡着前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找一份报酬更高的工作。。
[ 本帖最后由 MICHELLE07 于 9-2-2013 22:55 编辑 ] 第 3 章
第二天我还是去打工,第一次上门的新学生,他家在西区。
已经入冬了,上海的深秋是很怡人的,尤其是在这条街上,傍晚金色的阳光透过半黄半绿的梧桐枝叶洒在地上,到处都很安静,由头至尾连公交站点都没有,处处清雅。
我之所以知道得那么清楚,并不是因为我曾有闲情将它从头走到尾的缘故,而是我搭公交过来时司机告诉我的——而这直接导致我必须在另一条路上下车,然后步行遥远的距离直到目的地——穷人的理由永远无关风花雪月,这就是现实。
时间很紧张,我几乎是一路小跑。
今天最后一节课上完之后我被国经课的老师叫去谈话了,国经课老师是个非常时髦的中年妇女,一年四季穿裙子,冬天配一双长靴,靴头光可鉴人,说话的时候都能照出我低头的脸。
她说的是我的作业问题,说其他人都已经按照她网络邮箱中标明的书目罗列了心得重点给她,只有我尚缺一份完整的回答。
我小声解释,因为图书馆里有几本书借不到,而其他同学的书也都用着,我会想办法,或者等她们用完之后再借来看。
其实是其他人并不愿意将手里的书借给我,不过这些说了她也不能为我解决,不如沉默。
她说也可以买来看,因为那几本确实是非常有用的,还告诉我地址,说那儿专营这方面的书,一定买得到。
我点点头,心里开始计算价格,专业书价格不菲,但是我真的需要它们,这些是不能省的,我知道
这样一耽搁,我赶去上课的时间就变得非常紧张,我一边加快步子一边看两边的门牌号,街边都是老式的洋房,间隔着一些精致店铺,很小的首饰店,手工旗袍店,还有鞋店,橱窗上映出我匆匆而过的身影,格格不入。
最后我看到一家葡萄酒廊,占了临街洋楼的底层,围栏里翠色深深,大门处搁着黑板牌子,写着今日品酒会的时间,天还没有全黑,洋房里亮着灯,照出一排排酒架与老式家具。
花园里有穿着黑白制服的侍应生平托着餐盘安静走动,桌上已经布置好,雪白的餐盘放在酒红色的桌布上,任何一个角度都让人不想移开目光。。
就连我这样急切,都为之驻步了几秒钟。
然后我看到那块黑板牌子旁有一副很小的招聘广告,上面用中英文写着招兼职的字样,晚班,有底薪并有提成,待遇从优。
我走过去仔细看了招聘条件,写的很简单,不外乎五官端正之类,然后要求熟练英语对话,熟悉葡萄酒则上佳。
天已经全黑下来,时间不允许我多做停留,我再看了一眼之后转身继续往前走,三步之后又回头,看到那花园里的灯火一瞬间都亮了,恍若仙境。。
两小时的教学乏善可陈,学生是个初二的女孩子,做到数学题犹如服毒,我给她讲解思路的时候呵欠连天,然后趴在桌子上看我。
“老师,我妈妈说高中就送我去澳大利亚读书,上海这两天冷死了,我舅舅在那儿,昨天我跟我妹msn,她说她等我放假过去冲浪,你放假打算做什么?”。
我笑笑,然后拿过她的另一张英语卷子,用英语说了一句,“So you need more English speaking practicing, right?”。
她翻了翻眼睛,大概觉得我是个至无趣的人。
我没资格有趣,我还在想我的国经专业书。
第 4 章
离开她家之后我又经过了那家葡萄酒廊,大门旁的金属牌上有它的名字,sphere,是法文,中文翻译过来叫思凡,多么香艳的两个字,跟它内里的奢华相得益彰。。
花园里衣香鬓影,有笑声,麦当劳的晚班时间快到了,我踌躇了一下,觉得这不是一个很好的时间进去做自我推荐,遂一转头打算离开。
我站得靠近大门,一转头之间那门突然被从里打开,有个男人走出来,看到我大概以为我正要进去,很自然地退了半步,扶着门,非常绅士。
我尴尬了,摇头说了一句,“对不起,我只是看看。”然后转身便走。
越是尴尬越是出问题,我转身的时候肩上背的布包袋子勾住了旁边搁着那块黑板的木架,才走出一步,“哗”一声,那黑板便被我带翻在地上,连着我包里的东西也洒了一地。
花园里的人都看过来,我一时窘迫到极点,低头去捡我散落的东西,又要扶起那个放黑板的木架。
然后我闻到很清淡的香味,是那个男人走过来,弯腰把那个木架先扶了起来,又替我捡起那些书。
我已经蹲在地上了,所以只看到他落在我书上的手,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清爽平整,拿起来之后还替我掸了一下灰尘。
我抬起头来,看到他的侧脸,挺直的一管鼻梁,眉骨峥嵘,但是忽然笑起来,一下子处处都有了暖意。
他是看着书笑的,然后抬起眼来看我,说话声音醇厚。
“你是Z大的学生?”。
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我忽然有些耳烫,低头看了一眼他手里的书才想明白为什么他会一语中的。那书是从学校图书馆里借来的,我校图书馆很有维权意识,血红的大图章敲在封面正中,让人想看不到也难。
门里又有人走出来,一抹淡淡的秋香色,雪白的脸,鲜红的唇,眼睛看着他,声音柔和带笑。
“子非,跟谁说话?”。
他把书递给我,然后回过头去跟她说话,也是带着点笑的。
“一个小朋友,我的校友。”
我就走了,很仓促地说了一声谢谢,也不知道他听清没有。
有时候我看到太好的东西会就会突然地仓皇起来,不用我那些城里同学提醒我都知道,这个叫不见世面。
第二天我又去了那条街,穿着我最好的衣服,白天,街上多了些人,但每一个走路的姿势都很悠闲,总之和我是不一样的。
我走到那栋花园洋房前停下,昨夜那些酒红色桌布与餐碟早已被收起,露出原色的木桌木椅来,一切安静得像是隐藏在水下的。
门是开着的,挂着“OPEN”的牌子,那副招聘广告还在,我又看了它一眼,然后才走进去。
里面有三两个顾客在选酒,中国人外国人都有,酒廊的员工穿着深红与黑色的制服,有一个瓜子脸的看到我便走过来,可能是想招呼我,但走到近前却忽然停下来,多看了我两眼。
我知道自己这样子完全不像是来选购或者品尝红酒的,一定是让她觉得疑惑,所以主动解释了一句。
“你好,我是来应聘晚班兼职的大学生。”。
她“哦”了一声,又看了我一眼,然后走到一边拨了个电话,轻声说了几句,说完才走回来,往里指了指,对我说,“经理室在二楼,你从后面楼梯上去。”。
楼上有一间办公室,我敲门,里面有人应声答了句,“进来”。
走进去看到一个四十左右的女人,正在讲电话,看到我示意我等一下,然后继续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说到一半夹着电话找纸笔,一边重复那头的句子一边记下来,她是站着的,颈边夹着电话写字不方便,窗开着,有风,她手一偏,那张纸就飘到了地上,就在我脚边。
我低头把它捡起来,看到上面一连串的地名和酒名,我把它捡起来放回原处,她对我一点头。
电话结束之后她看着我说话,“你好,我是负责这儿业务的南希张,你是来应聘兼职的大学生?”。
我点头回答她是的,然后把自己的简历递过去。
她看了简历,轻声把我所在的大学名字重复了一遍,然后抬起头来,用英语与我说了几句,最后点点头,说,“英语不错。”
我对她微笑了一下。
我对我的英语很有信心,我有一个黑色的调频收音机,爸爸几年前心情好,又没有喝酒的时候改装过它,信号很强,能够接收非常多的国外频道,几年来我一直用它收听英语台,模仿那些发音,有时候晚上戴着它睡着了,梦里还有那些叽哩咕噜的国际新闻,也因此,我的英语发音字正腔圆,高中时还代表学校参加过省里的英语演讲比赛,拿了亚军。。
冠军是个穿着雪白连衣裙的女孩子,用眼皮底下的光看人,上台后只对第一排的嘉宾笑过一下,结束比赛之后她与他们一起去吃饭,黑色的大车一直候在礼堂门口。。
我当时握着获奖证书站在路口等公交车,觉得自己能够拿到亚军,也算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南希张对我的简历与英语口语表示满意,然后又问了一句,“了解葡萄酒吗?”说着把自己刚才落笔过的那张纸递过来,“念一下试试看。”
我很老实地摇头,“有些是法文词汇,我可能发音不标准,不过我可以学,我的记忆力很好。”
我没有说出来的是,其实我对葡萄酒的认识仅限于王朝和张裕干红,过去参加过妈妈在镇上亲戚的婚礼,每张桌上有一瓶或者两瓶,喝的人在里面混很多雪碧可乐,我也喝过两口,除了雪碧可乐的味道,再也不记得其他。
南希张笑了一下,返身在书架上抽了一本书递过来,书很厚重,封面上印着大片的青翠葡萄园,一瓶白葡萄酒映衬其上,漂亮得让人忘记现在的季节。。
“拿回去看看吧,这些酒我们店里都有,不明白的问莉莉她们,她们都是做熟了的。”
我捧着书,很高兴,这几个月来,第一次这样高兴。 :good mark first.. 第 5 章
我开始在思凡上班,每周四个晚上,从七点做到十点打烊,制服很漂亮,红黑两色,裤装,宽阔裤脚落到脚踝上头,平底鞋,露出脚踝处最复杂的曲线。
就像这个店里的人。
南希张只负责进货与帐务,难得来,一周最多看到她一两次,其他时间店里所有事情都由领班来负责管理。
我是兼职,收入主要靠提成,入行才知道葡萄酒是个暴利的行业,虽然不知道进价,但我是学经济的,知道按这样的提成比率来算,成本与售价,该会有怎样令人乍舌的差距。
怪不得那副广告上说,待遇从优。
可我赚不到钱。
我把那本书从头到尾地看过数遍,对照着店里酒架上的那些沉甸甸的酒瓶,还有上面花纹精致的酒标。我的记忆力很好,到后来能够滔滔不绝地拿着一瓶酒介绍十分钟以上,但是我的销售额一直都很差,差到南希张过来看那张销售表的时候用奇怪的目光看了我好几眼。
我沉默,莉莉,也就是那个瓜子脸的女孩子开口说话,“常欢刚来,有些业务还不太熟悉,我会多带带她的。”
其实问题就在于此,莉莉是店里的销售领班,排班由她负责,不知为什么,她从一开始就对我有种莫名的排斥,店里其他人都是玲珑剔透的,很快感觉到这一点,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我在这里的处境变得非常糟糕。
这里来的大多是熟客,销售既然是有提成的,哪个顾客由哪个人去接待就是一门大学问,晚班一般是两个人在店里,每次有面熟的客人或者看上去有可能买酒的客人进来,与我搭班的另一个人就会立刻迎上去,不给我一点说话的机会,然后留给我的都是些进来看稀奇与热闹的过路客,有一晚我对着一个纠缠不休的中年妇女介绍了足足半个小时红酒与白酒的区别,最后将喝了数杯免费葡萄酒却没有买下任何一瓶的她送出门去,回头看到莉莉好笑的目光,顿觉口干舌燥,筋疲力尽。
就这样,我在思凡的第一个月,拿到的薪水,还不如过去每日在麦当劳里拖地时来的多,而且,没有晚餐。
就在我考虑自己是不是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的时候,我再一次遇到了严子非,那个蹲下来替我捡起书,还用手把灰尘掸去的男人。
他来的时候是晚上,快要打烊的时候,那天正好轮到我和向黎搭班,向黎是个上海女孩子,很少跟我说话,他推门进来的时候她正在讲电话,私人电话,她走到角落里去听,听很久才答一声,说甜软的上海话,带着笑。说到“那你等不等啊?”“甘愿不甘愿?”嗲得绕梁。
向黎极少做晚班,偶尔做到打烊,总有男友在外头车里候着,等她下班,我不想羡慕她,但要是落着大雨,我撑着伞在阴冷漆黑夜里等一辆不知何时会到的公车,再看到她所坐的那辆车劈开水花呼啸而去的时候,总是忍不住。
我十九岁,许多情绪上的事情,有待修炼。
正想到这里,门铃一声响,有人推门进来了
我正站在酒架前整理,一转头,对上他的脸,他凝目看我,数秒之后忽然微笑,对我说,“嗨,是你。”
我答了一句你好,然后才发觉,我的耳根又烫了。
第 6 章
向黎几乎是立刻放下电话走了过来,热情地微笑,招呼他,“严先生,今天怎么有空过来,是来拿酒的吗?”。
我这才知道,他姓严。
“不是,有些朋友从美国来,买几瓶北美酒投其所好吧。”他说完一笑,漂亮的男人永远是一道风景,无论从哪个角度看。
向黎点头,然后立刻回答,“好的,店里正巧进了一批加州过来的新货。”说得这么顺畅,好像我是一个隐形人。
“是吗?”他微笑,然后走到我身边的酒架边,拿起一瓶酒,问了一句,“这瓶如何?”
他与我立得近,我便开口答了他,眼角看到向黎的脸,她眼里略带着古怪,看着我们,好像看到什么匪夷所思的事情被落实在眼前。
我没时间多想,我需要这份工作,需要把酒卖出去,需要钱,她这样的女孩子是不会明白的,关于钱的事情,对于像我这样处境的人来说,有忍,但是没有让。
更何况,等我回答的人是他。
严子非花了二十分钟时间,挑了两箱六瓶装的加州酒庄出产的苏维翁和莎当妮,期间我一直在介绍,说是介绍,其实也就是把我在书上看到的那些章节背了一遍,我才接触这些昂贵的液体一个月的时间,即使偶尔喝两口,也是店里开瓶用作顾客试尝的剩余,那些所谓的丰富果实味,恰到好处的单宁涩感,全是书面文章,如果某位顾客恰巧也看过那本大书,一定会听得笑出声来。
但他一直都没有插嘴打断我,也没有提任何问题,负着手,立在酒架前,听得耐心仔细,偶尔给我一个肯定,也很简单,说,“对,是这样的。”或者,“是吗?”让我更觉鼓励,说得益发顺畅。
最后打包签单的时候我问他是否需要店里送货,他正在签名,闻言抬起头来看我,回答不用,他的车就停在外面。
我发现他与人交谈的时候一定看着对方的眼睛,风度上佳。
两箱葡萄酒非常沉重,店里又有其他客人进来,向黎正轻声细语地招呼着,没有人帮手,我弯下腰去,打算靠一己之力将它们一同送出去。
然后我又闻到清淡的香味,是他在我之前弯腰拿起了那两箱酒,动作爽快利落,还看着我一笑,说,“我来。”
他开一辆黑色的大车,并不扎眼,打开后箱的时候示意我后退一步,小心翻盖,我这才发现,自己跟他跟得很近。
他身上有一种让人亲近的味道,我有点脸红,不知道怎么解释。
幸好他开口跟我说话,缓解了我的尴尬。
“你在这里上班了?”。
“是,我刚来一个月,兼职,上晚班。”我答得很认真。
他笑起来,“勤工俭学,是吗?你念哪个系?”
我点点头,他记得我,让我觉得很高兴,忍不住多说了两句,“经管,老师很好,就是参考书目范围太广,有些借不到,还要买。”
“恩,那些是很贵的。”他点点头,然后对我眨眼,“那些经济学家总觉得自己是在用金砖码书,本本都砸得死人。”
我忍不住笑,牙齿都露出来了,就是一下子,然后后悔,抿起了嘴唇。
他看着我,温和地补充了一句,“你一定是个好学生。”
车后箱里干净整齐,他放好酒箱,它们平列在一起,边角对着边角,然后他合上盖子,走到驾驶座边上,告别的时候仍是看着我的眼睛,说话的时候微微笑。。
“能再看到你很高兴,下回见。”
“好的,下回见。”
他没说再见,他说下回见。
车子起步,晶亮的车灯在夜色里闪了一下,很快消失不见,我在街沿上多立了一小会,深秋夜里的风吹过我宽大裤摆下的脚踝,居然不觉得凉。
回到店里以后时间已经差不多了,我开始清点酒架上的酒,准备打烊,向黎抱着手肘在旁边看我,我不说话,埋头做事,最后终于是她忍不住,开口说话。。
“你真不知道收敛。”
我不回答她,今天快要结束了,一切都很好,我没必要将它破坏。
但是不知道收敛的人在继续,“莉莉说你是通过严先生的关系进来的,我们本来还不信,现在做不好就请人家过来帮忙,落实给我们的看吗?这靠山可真是找得神通广大。”
我并不明白她在说什么,但是一瞬间的愤怒让我霍地转过身去,她像是没料到我会有这个动作,抱着的双手松开来,退了一步,声音一干。
“你要干吗?”。
我镇定了一下,然后开口,并不是解释,陈述事实。
“我不认识严先生,来这里以前也没有见过他。”
向黎因为自己刚才不自觉的退步声音尖刻起来,刻意的不屑,“是吗?品酒会那天呢?”
我大概明白了,那天的情景一定被莉莉看到,让她以为我是走了后门才会到这里工作的,说不定她还因此感到威胁,所以对我态度苛刻。
不过太可笑了,我,一个一天只来三个小时的兼职大学生,会让她感到威胁?
我为这个想法真的感到好笑起来,脸上的表情就松弛下来,“那天是巧合,我路过这里,看到招聘广告,凑巧严先生走出来碰到我而已,莉莉想太多了。”。
门廊里的古典落地钟分针咔哒一声走完最后一格,钟声铛铛敲起来,向黎在钟声中冷笑。
“凑巧一面也能抓住机会搭上,厉害啊,不过我劝你省省吧,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那是你搭得上去的吗?”
刚才缓和的那点情绪重新聚集起来,倒过来的金字塔那样,下面那个尖锐的支撑点支在我的神经汇聚处,一晃就要被以上的巨大压力刺裂的感觉,我在连绵不绝的“铛铛”声中深呼吸,几步走到向黎面前,她刚才退过一步,这时身子已经靠在酒架上,退无可退,顿时双目圆睁,目色一惊。
我把手放到她的肩膀上,她肩膀一动,又顾及着身后那些价值不菲的酒,无法闪避或者反抗,几乎要尖叫起来,但我只是拨开她,冷着声音问了一句。。
“这个架子上的酒还没有点过,你来还是我来?不点就去锁门,下班了。”
她无语,脸上惊色还在。
而我继续做事,不再理睬她。这是在对我示威或者施加压力吗?省省吧,我是在一个酗酒父亲的阴影下长大的孩子,比谁都知道心理压力是个什么东西,也懂得怎么用它们,几句话不会把我打倒,在这一点上,她们都是幼稚园小班。 继续哦,不可以有始无终哦 急等下文,全部贴上来吧,等不及了。。:loveliness: 第 7 章 之后其他人对我益发的冷落,但我没有再动过离开的念头,原因很简单。
第一,我断了想得到她们认同的心思,销售业绩反而慢慢好起来了,这工作让我赚钱。第二,有个人跟我说过,下回见,如果我走了,那就没有下回了。
这两点都让我身心愉悦,在某种程度上,我是个容易满足的女孩子,而且,我买到了那几本参考书,捧着它们去付钱的时候我想起了严子非所说的那句话,“那些经济学家总觉得自己是在用金砖码书,本本都砸得死人。”嘴角就忍不住地翘起来,让收银的小姐非常奇怪地看了我好几眼。
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他究竟是做什么的,按照向黎那晚说话的语气,她们应该是知道的,但我没想过要向她们打听什么,因为没必要
我知道他叫严子非,他说,“下回见。”
这就够了。
时间飞快滑过,到了考试季的时候,我在班里的人缘突然变得好了起来,络绎不绝地有人来问我借笔记,我在图书馆里看书的时候都会有平时从不与我搭话的同学坐过来,跟我讨论考试重点。
我渐渐有不胜其扰的感觉,但是不知道怎么拒绝。
他们都是带着一张笑脸走过来的,几个同班的女孩还用央求的口气,牵一下我的手,还回笔记的时候带给我小点心或者夜宵,说这是她们最喜欢吃的,让我也尝尝。
我不知道怎么应付这种场面,如果是莉莉那样的刻薄或者向黎那样的蔑视,或许我会应付的游刃有余,但是人家对我好,我就没办法了。
即使我知道这种好,是有目的的。
考试前的最后一周周五,,我在图书馆角落里埋头看书,正看到浑然忘我的时候,有人走过来叫我名字,是我隔壁寝室的李琪,一个娇小漂亮的姑娘,在班里很受欢迎,当然与我现在所受到的这种欢迎完全是两种。
她亲亲热热地挨着我的肩膀坐下,说,“常欢,我可找到你了,统计学的笔记借我标一下重点吧,她们都说顾老头说的每个重点你这儿都有,比录音笔还灵。”
她水灵灵的眼睛盯着我看,这朵花儿平时上课的时候都不太见到人,但偶尔老师顶真起来要点名,总有人帮着她应卯,可见她在班里的受欢迎程度。
但她这次挑的时机实在是不好。
我想了想,摇头,“不行啊,这笔记今晚我要用,得复习。”我再怎么不知拒绝笑脸,事实还是会讲的。
她“哎”了一声,说,“你成绩这么好,那本书早就背出来了吧?别小气嘛,我请你吃饭啊,好不好?”。
她把手搭在我的手上,手指又白又软,手背上还有小小的坑,真是我见犹怜,我还没有说话,旁边就有人站出来,是班上的男同学,还是两个,都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护花护得尽心尽力。
“常欢,大家都是同学,帮个忙举手之劳嘛。”
我冷下脸,不客气地看了他们一眼,正要说话,身后忽然有人接了一句。
“同学,这里是图书馆,还有,这个时候借笔记,不觉得晚了一点吗?”
我一回头就看到了说话的人,就坐在我身后那张长桌上,身边还有几个人笑嘻嘻地看着我们,都是男生,说话的人坐当中,手里的书刚刚合上,抬头看着我们说话,剑眉星目,令人过目难忘的一张脸。
我知道他是谁,就连我这样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赚钱与读书的学生都能知道的人,在我们学校当然是标志性人物。
他是袁宇,大三,学生会会长,拿奖无数,学校招生广告上都会提到一笔他的丰功伟绩,新生入学的时候上台讲话,比老师的风头更健。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出声说这样一句话,但是效果已经出来了,我那三位同学很快离开,李琪走的时候还多看了我两眼,好像我脸上突然长出了一根玉米。
我本想说自己脸上好像会长花,但是以我现在的土质,长出花的可能性确实不大,人要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我一直以此为努力方向。
看着他们离开的时候我斟酌了一下现在的情势,然后才又回过头去,对袁宇说,“同学,谢谢。”声音很轻,表情严肃,潜台词就是别来找我麻烦的那个意思。
我不明白这位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为什么会突然对我伸出援手,也不想明白,我是来这里读书的,跟这样的人搭上关系,用脚趾头都能够想象之后的永无宁日。
他看着我,一开始没说话,然后他旁边开始有暗笑声,还不敢笑得太大,一个个憋得很辛苦。
“不用谢,同学。”他最终吐出这几个字来,然后又把手里的书翻开,看旁边人,“还要继续吗?”。
那些人纷纷低头做认真记录状,“继续继续,老大你继续说。”
我把头埋回自己的笔记里,心里不屑。
都是学生而已,叫什么老大?又不是黑社会。
第 8 章 事实证明,再怎么斟酌处理,这段插曲仍是给我添了麻烦,晚饭前回寝室放书的时候我被春妮拉住,这段时间学业紧张,她终于不再晚归,跟大家一样穿梭在教室图书馆和饭堂之间,反倒是我,因为要打工,回来得比谁都晚,待在寝室里的时间少得可怜,总之,过去我们亲密的时光,一去不复返了。
但现在她挽住我的手,硬拉我一起去吃饭,一路还抱怨,“常欢,我们多久没一块儿吃饭了,你老不理我。” “你比我还忙。”我说事实,最近我很少有机会与她在一起,我忙着打工当然是原因之一,但是有时她比我回来的还晚,有时她连上课时间都不出现。
她笑了一下,“你知道的,我有约会。”说着抚了抚她的大衣衣摆。
她穿了件湖蓝色的羊绒大衣,束腰,大摆,很漂亮,头发烫卷了,韩系女生那么卷卷地拢在脖子边,唇上不知道涂了什么,润润的蜜色。
与过去相比,她真像是脱胎换骨了。她还能当我是朋友,其实该是我觉得高兴的,只是我总忘不了那天在校门口看到一幕,不过那还是我的问题,别人的事情,哪里轮到我想太多。
我们一路往饭堂走,她一直讲着笑着,然后忽然把脸凑到我耳边,压低声音问,“常欢,是不是有人在追你?”。 “怎么会?”我说大实话。
“怎么不会,大家都在传,说袁宇注意你很久了,在追求你。”
我立刻想到李琪临走的目光,看来那朵花儿还是一朵喇叭花,还有,春妮所说的话再次证明所有流言都是以爆炸发散的速度与形式在传播的,并且是标准的以讹传讹。
“没有的事情,他都不知道我是谁,除了我们班上的人,谁会认识我?”我肯定地否认。
春妮认真地说话,“谁说的?常欢,你一直是引人注目的。”
“我?”这次我失笑起来。
她好像叹了口气,“你成绩那么好……”。
我打断她“那是老师该注意的事情吧,其实也就那样,上回的国经报告我都差点没按时完成。”
因为那几本参考书,我想到它们,忽然出神。
她没注意我的走神,继续说下去,“还有,你从来不看那些男孩子。”。
我回神听到那后半句,终于笑出来了,推她,“小姐,我没时间。”
她也笑起来,一下子气氛又恢复正常,“好啦好啦,大忙人,饭吃不吃?”
饭堂近在眼前,我点头,“当然吃,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晚上我还要打工。”
春妮在吃饭的时候还忘不了那个空穴来风的八卦,举着筷子可惜了一句,“真没那回事?”
我万分肯定,“绝对是谣传。”
她故意舔舔嘴唇,“袁宇长得很帅。”
“长得帅不能算优点,那个算缺点。”我说真心话,我不喜欢和太耀眼的人站在一起,很麻烦,也不利于我这几年在学校里的健康成长,我的任务是读书与赚钱,不是来谈恋爱,其他人不明白。
“乱讲。”她吃吃笑。
我也笑了一下,大概实话总是让人觉得那是个笑话。
晚饭之后我赶去思凡,今晚我与小贝搭班,小贝与我关系还算可以,主要是她偶尔会出去一两个小时让我顶着,我乐得一个人招呼客人,她也找到一个毫无怨言的顶班人,互惠互利,彼此满意,也因此,她大概是这个店里唯一觉得我还不错的人。
或许还有南希张,我相信莉莉跟她提过无数次关于我的各种各样的不是,但南希张是个做生意的人,她的眼光超脱于这群女孩子之上,她看到由于我的存在而带起的这里彼此针锋相对的暗流,更看到那背后带来的销售量的增长,鉴于此,我觉得她会很乐意我继续存在下去。
小贝看到我果然露出了笑脸,等我换上制服之后就走过来说话,“常欢,你顶一会儿,我走开一下,马上就回来。”
我点点头,毫无异议。
这天晚上来了好几拨客人,大多是生客,有一位口音浓重的意大利老先生来找托斯卡纳的康帝,店里没有,他很失望,后来又来了一位年轻的小主妇,推着婴儿车,说家里明天来客人,让我给点建议。
我推荐她口味偏甜的雷司令,按照书上的介绍,说这酒酸度适中,微甜爽口,就算从没喝过葡萄酒的都会喜欢,她立刻买了一些,说喝得好下回还来,期间一直都是笑眯眯的,很可爱。
也是,家境富裕就能处处宽和,连计较的想法都没有,怎么不让人觉得可爱。
就连那个小婴儿也可爱到极点,白胖软嫩,坐在车里依依呀呀地不停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我抓了一块柜台上玻璃瓶里放着的小饼干给她,她用仅有的几颗小牙齿咬它,口水晶晶亮。
我蹲在她面前看着,忍不住笑起来,然后门上的铃铛一响,又有人走进来,带进外面清冷的风。
我还蹲在那儿,来不及站起来,他走到我身边弯下腰来看我,眼睛带着笑。
是严子非,对我说,“嗨,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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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接下去:
第9章
小主妇走了,店里又安静下来,我站起来回答他。
“严先生,你好。”说完电话铃响了,我说了声不好意思,跑去接听,是一个客人打来的,问他要的酒有没有到货,我低头在电脑上搜索,又要夹着电话又要按键盘,手忙脚乱,抬头看到严子非仍立在原地,安静地等着我。
说完电话之后我立刻走回他身边,对他说抱歉,说对不起严先生,让你久等了。
“你一个人?”他看一眼四周,店里只有音乐声,水一样流淌。
我点点头,想想又解释了一句,“她只是走开一下,很快会回来的。”
他一笑,并不以为意。
我也觉得自己的解释是多余的,再开口便问了自己该问的话,“严先生,今天想挑些什么酒?”想想又多问了一句,“上次我推荐的那些酒,好不好?”
我们已经站到酒架边,他答我,“好极了,效果卓著,开到第三瓶的时候,那群美国人都开始把我当兄弟看。”
听得我忍不住笑。
他真是个有魔力的男人,与他在一起,我总是会不知不觉地轻松快活起来。
“恩,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我回了一句。
他大笑,点头,然后才说,“你的推荐不错,喝过它们?也很喜欢?”
我张了张嘴,然后说了老实话,“我只是纸上谈兵而已,其实我哪一种都没有喝过。”
“是吗?”他挑起一边眉毛,“葡萄酒也能纸上谈兵?”
“可以啊,我背书。”我在他面前说出真相,并没有害羞的意思,还觉得很轻松,他的笑容,言语,神态,都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让我说出我想说的任何一句话。
“所有的?”
“所有的。”我肯定,除了南希张给我的那本大书之外,我在这段时间里看了店里所有的关于葡萄酒的藏书与介绍,到现在,它们每一瓶对我来说,都熟悉得如同我手心里的掌纹。
他环视四周,然后吹了一声悠长的口哨。
“你不信?”我走过去,踮脚拿起放在最高架子上的某一瓶来,将它的酒标对准他,“这是美国加州NAPAVALLEY产的加本利苏维翁,酒庄的名字叫做雷兹卡尔,主人是一对老夫妻,一直沿用祖传的工艺制作葡萄酒,最有趣的是他们故意不滤去一部分果渣,所以喝的时候有特别的果香。这对老夫妻选原料非常讲究,只用这一年最顶级的葡萄,工序又复杂,所以每年这个酒庄的产量都不大,但是喝过的人都说令人难忘。”
我一口气说下去,因为是用双手举着酒说话的,酒瓶遮去了我的小半张脸,说完我斜过头看他,让自己的一双眼都能从酒瓶后露出来,略带着一点笑。
他一直看着我说话,慢慢眼睛弯起来,笑意流露,最后从我手里接过那瓶酒去,低头抚了一下那个酒标,说,“没错,所以老耐里夫妻俩真是奢侈,一年就酿那么一点儿还藏私,居然每天都喝它一瓶当做消遣。”
我很吃惊,“你认识他们?你也做葡萄酒?”
他摇头,“不,我在政府做事,跟外商打交道比较多而已,有些就成了朋友。”
他的世界,离我真遥远。
他说完侧脸看我,“不过你说的都对,了不起。”
他夸赞我,完全没有调侃的意思,眼睛看着我的,真心实意,我忽然觉得有些轻飘飘的,想笑又不愿意笑出来,注意力都在努力控制笑意上,以至于对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反应不及。
他说完那句话之后转身把那瓶酒放在侧边的小桌上,然后居然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银色的开瓶刀来,手势利落,一下便将瓶的封口旋割了开来。
我抢救不及,急得“哎”地一声惊叫。
“不要,这个不能开……”
我还有很多潜台词,诸如这瓶酒很贵,弄脏了一点酒标我都赔不起更何况现在还没卖出去就被打开了那更是糟糕等等,但他抬起头来,对我微笑。
“放心,我买下它了,杯子。”
我投降了,转身去玻璃橱里拿出一只杯子来。
他已经旋开酒塞,收起手里的折刀,看着我手里的杯子摇头,“错了,拿两只。”
我立在玻璃橱前,愣住了。
他醒着那瓶酒,自己走过来,手臂越过我的肩膀,拿了一只酒杯,又抽走了我手中的那一只,然后带着我回到桌前,倒酒。
玫红的酒液注入透明的杯中,灯光下微微摇晃,折射出无数微妙变化的光晕,让我晕眩,他将酒杯递给我,果香扑鼻而来,绕鼻缠绵。
我端着那杯酒没有动,他低头闻了一下酒香,然后举了举酒杯,看着我笑,“为了纸上谈兵。”
他的笑容在灯光下闪着光,我听见悠长的一声脆响,是两个杯沿很轻地碰在一起,“叮”的一声。
第10章
那天晚上小贝很晚才回到店里,看到卖出去的酒单时惊叹了一声,“哎呀,那么贵的酒又卖出去一瓶?”
我点点头,没搭腔,好像自己一张口,就会有一个美妙的秘密被泄露出去。
小贝啧啧,“我还以为除了那位严先生没人会喜欢这种名气不太大又贵得要死的酒呢,没想到啊没想到。”
“严先生?”
“是啊,我们的熟客,地下酒窖里还有他专门存酒的地方,那儿就有好几瓶这种酒,对了,你知不知道?莉莉暗恋他很久,不过他好像在政府里做事,又那么有钱,跟我们也差得太远了吧。”小贝今天心情很好,说得兴致勃勃,然后忽然想起什么,停住说话,长长地看了我一眼。
我知道她想起了些什么,我们目光相碰,然后是她先移开了眼睛。
“准备打烊吧,时间差不多了。”她咳嗽了一声,转头走开,开始清点酒架上的酒。
她还能想什么?打工为生的女大学生与一个有钱有地位的男人之间会发生些什么?这城市里最不缺的就是这样的故事,谁都可以想象出千万种开始过程与结局,比小说更小说。
我以为自己会因为她刚才的眼光感觉不舒服,以为自己会像过去的每一次那样从心里愤怒起来,但是这一切竟然都没有发生,我只是不再看她,低下头做事。
这是头一次,我希望无论是怎样的故事,那里面有我,即使那只是想象。
将近关门的时候店里又来了一对顾客,穿着随便的小男孩和小女孩,一看就知道是夜游的小情侣,路过这里而已,小女生在花园里就开始惊呼漂亮,男孩子很好脾气,一直在旁边笑。
小贝脸上露出不耐烦的表情,我在她开口之前说话,“我来吧,你先走好了,等下我会锁门的。”
她就先走了,那对小情侣在店里溜达了一圈,十分钟以后才离开,我目送他们,看到他们在花园里亲吻,牵着手,女孩子的绒线帽蹭在男生的脸颊上,非常漂亮的画面。
真让人羡慕。
这样一耽搁,等我离开的时候,十点都已经过半了。
走出门我才发现夜里有多冷,突然降温的感觉,路上很冷清,半天都看不到一个人,偶尔有车经过也只是呼地带起一阵冷风,全没有一丝热度。
然后我看到街对面那家咖啡店里,有人坐在窗边沙发上看书。
那家咖啡店客人不多,常常只有一个穿着黑衣服的老板待着,面向街道的那面墙用的是木制排窗,晕黄灯光照在深蓝色的丝绒沙发上,每张桌上都放着很小的木架,上面放一副黑白照片,据说是老板自己的作品,总之无论什么时候看都像是欧洲油画。
但我每天都看,再漂亮的画看得多了也就是那样,吸引我目光的是那个看书的人,高高的眉骨,鼻梁挺直,那是严子非,刚才跟我分享了一瓶雷兹卡尔的严子非。
他的侧脸轮廓深刻漂亮,垂着眼,看得很仔细,手中拿的也不是一本书,一叠文件,上面密密麻麻的英文。
我突然顿住脚步,才发现自己已经不知不觉走得太近,几乎要走到那排窗前去了。
然后我看到玻璃上自己的影子。
看过卖火柴的小女孩吗?她无法自制地被那团火光吸引的样子,应该和现在的我一样。
全文链接在此:http://book.kanunu.org/files/dushi/201106/3223.html
[ 本帖最后由 dofach 于 10-2-2013 05:23 编辑 ] 谢谢楼上的朋友.
第34章以后还有一些,但我至今没找到结局.听说作者没完成. 不过"人海中"的文篇篇都是结尾苍白无力.看不到就算了.
努努书坊上有很多名家的作品,不仅仅是网络作家. 值得一看!
[ 本帖最后由 MICHELLE07 于 10-2-2013 21:19 编辑 ]
回复 #8 KYLIE2008 的帖子
是的.文笔平实,人物朴素,情节简单, 算是给大家换个清淡口味吧! 虽然出自职业写手,读起来倒象咱们这些三脚猫整的... 故事情节很吸引人,似乎有点潸然泪下的感觉。可惜看不到下文了,心里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有情人真的不能终成眷属吗?居然从2009写到现在,还没结局
被坑了。好想看到结局。
到40章了。
http://www.19lou.com/forum-26-thread-26201334117963728-7-1.html
有新的更新.但要想看结局,估计还要很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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